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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总裁是辣么温柔 (北戈)


  余散成闻着浓烈的草香,目瞪口呆,他一步步迈步而行,新露芽的草很软,软绵绵地好像是一块毯子,靠近山脚有一湖,清清凉凉,上面弥漫着水雾,波光粼粼,薄纱蒙面,宛如洛神之姿。
  余散成在湖边挼起清水,作为新世纪的好青年,中二的时候看过几部修真长篇小说,难不成自己是拯救世界的大主角?曾经在中二少年期,没少做过这样的梦,现在陡然遇见这样神奇的事,让余散成对自己所处的世界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余散成坐在草地上,勉强回过神,看着这个自己的空间,惊喜蔓延自心窝,他一下跳了起来,跑到湖边痛快的喝了一肚子水,这里水清甜,凉彻心扉。用水拍了拍脸,余散成站起来,水湖庞有三根幼苗,看起来格外不一样,比草坪高上一大截。
  余散成走过去,蹲在前面用手轻轻地点了点叶子,叶子像人一般竟然扭了扭,余散成疑惑地看着三株幼苗,这肯定就是刚才的种子了。
  余散成想起,自己以前做了这么久的梦,一直都以为是幻境,有了这三颗种子,浓雾就散了!对了,还有那一节藕!
  余散成灵机一动,“出去。”
  眼前一花,余散成从地上爬了起来,房间里面一切如旧,“进去。”
  “出去。”
  余散成按捺下心喜,伸手拿起玉藕,在心中默念‘进去,’果然这样也行,余散成兴冲冲地拿着藕放进湖里,玉白的藕沉入湖底,在清亮的水波中若隐若现。
  余散成翻来覆去地在空间里面折腾许久,软着身体退出来了,精神却依旧十分亢奋,他在房间里拖着鞋走了几圈,一摸头,感觉黏黏稠稠的,一闻还有一股腥味,余散成走进浴室,舒舒服服地洗了一个澡,洗完之后,照着镜子,突然发现自己好像白了很多,身上红的地方红,白的地方白。
  余散成皱眉,这样看起来好像更小了,他本来就脸颊就微微鼓着,看起来减龄,现在皮肤白嫩了不止一点,看起来就像是十七八岁。
  擦了擦头发,余散成趴在床上,身体酸得厉害,不一会儿,裹着被子睡了过去。
  隔天一大早,余散成醒了,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洗漱好了之后,带着小朱乘上回帝都的车。
  余散成带着一顶黑色鸭舌帽,遮着一大张脸,但是小朱还是一眼就发现余散成今天白了不少,他笑嘻嘻地问道,“余哥,你用的什么?这么白。”
  余散成白了他一眼,“天生丽质行不行?”
  小朱知道他是在开玩笑,也没有在意,而余散成手里拿着手机屏幕照了照,‘真的这么明显?’
  昨晚睡得不好,余散成在车上补了一觉,等回到帝都的时候,才早上十点,张廷带着余散成去见了几个人,给了他一把钥匙,“公司给你安排了一个单人宿舍,在‘明月清风,’环境很好,2-4,你搬去吧,等以后训练的时候方便。”
  余散成收了钥匙,“等这部戏结束之后吧。”
  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张廷没有反对,嘱咐他几句,就放他离开了。余散成嘴角压着微笑,让小朱自己回家,而自己却跟江如练打了电话。
  两人约在了江氏娱乐外面,天蒙蒙地,有点太阳光,照在人身上也不太热,余散成悄悄地隐藏身影在一盆高大观赏植株之后,植株绿色的枝桠正好挡住了他脸,刚才只是告诉江如练,他的助理小朱回来了,顺便给他带了一点东西。
  不出一会儿,余散成就看见江如练皱着眉走出玻璃门,他手里拿着手机,严谨的衬衣扣上了最上面的一枚纽扣,修长的大腿被包裹在黑色的面料里面,禁欲味扑面而来。
  余散成看着他一步步走近,嘴角噙着笑,心里默念,“走近一点,走近一点。”
  恰好,江如练停在绿色植物前面,他张望了一圈,没有发现小朱,好像在打电话,余散成慌乱地想起,自己好像还没有关掉手机。他想到这里,轻轻地一步踏出,靠近江如练,越靠近他,余散成动作越快,带出一点风声。
  江如练一回头,就看见余散成向他扑来,他下意识地伸手,下一刻,余散成就扑倒了他怀里,江如练忍不住退后几步。
  余散成从他怀里出来,遗憾地说道,“呀,没有吓到你!”余散成看他表情,发现他还是刚才那副表情,看到他好像没有惊讶,而且心情好像不好,“你知道我回来了?”
  江如练收回手,没有看他,“我刚才在里面就看见你了。”
  余散成看他,“我怎么没有看见你?”
  江如练侧头看他,发现几天没见,这人更白了,而且好像更瘦了一点,“你回来几天?”
  “一天,我告诉你,我签了江氏娱乐!”余散成说起这事,很是自豪,“我还签的是张廷。”
  “张廷?”江如练问道,“那你可要好好努力,他可是要求很严格的。”
  余散成赶紧接话,好不容易两人有话题,余散成不放过,“嗯,等这部戏完了,就系统培训。”
  江如练控制不住看他,他手从衣服里面拿出来,一会后又放了进去,“对不起,我这段时间心情不好。”


第12章 困顿
  余散成将那盒子递给他,“送你的。”
  “这是什么?”江如练疑惑地看他。
  “就是一块玉佩,我看着好看,就是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喜欢。”
  余散成瞪他,“你还没有打开看呢!”
  江如练将盒子放在包里,“我相信你。”
  余散成心情很好地回到了帝都,穿过小巷,巷口的老爷子悠闲地坐在椅子上,看见余散成,脸上挂上和蔼的笑,笑眯眯地看着他,“小余,回来了。”
  余散成心中微动,突然觉得现世美好,一股热流流淌在心田,他笑着把手上的水果、花茶递给老爷子,“你尝尝今年的花茶。”
  老爷子点头,转身拿出一小盆多肉,这多肉长得极好,叶肉都快撑成一个圆球了,胖嘟嘟地惹人喜欢,“知道你喜欢,特意给你留了最大的一个。”
  “好!”
  余散成拿着多肉,慢悠悠地走回出租房,越走到出租房,脚步越快,抬眼看一切依旧,不太明亮的房间昏昏沉沉。还没有走进,迎面便出来个人。
  眼前一亮,余散成笑着说道,“王哥!”
  王以歌穿着老式的白背心,露出暗黑的手臂,他脸色带着显而易见的疲倦,脚下一双拖鞋,手里拿着摇摇晃晃地一袋花生米,看见余散成,脸上露出笑容,“小余,回来了。”
  他的长相是典型的东北大汉,粗犷又豪迈,骨架高大但是又很瘦,撑不出强壮的身形。当他笑时,眼睛会微微眯着,但是他眼睛大,这样看起来失了圆润的弧度,而带上一点温柔的意味,余散成最喜欢他的笑,尤其是对着他一个人的笑。
  “回来了,你去哪?”余散成眼睛慢慢扫过他的脸。
  王以歌抬手将他手里的植株放到了出租房的桌上,一边把手里的花生米塞到了余散成的手里,嘴里说道,“吃饭啊!走,咱哥俩正好出去好好吃一顿。”
  余散成没法拒绝,皱眉问道,“你又没有吃早饭?”
  王以歌不以为意地笑笑,“昨天吃了的。”
  两人在这里住了几年,对着这一带都很熟,哪家好吃、什么东西好吃都是门儿清,王以歌带着余散成走到了一家没有店名的店里,狭小的店铺,木制板凳整整齐齐地摆着,这家生意很是最棒的,味道好,分量足。老板娘兼厨师都是一个姓肖的外省女人,充当墩子,收钱的是她的儿子。
  时间尚早,在店里坐着的人不多,王以歌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临窗是另一条死胡同,斑驳陆离的阳光照着泛青的杂草在上面显得不真实。
  王以歌点了不少菜,大大小小盘子摞了一桌子。
  “我们两个怎么吃得了这么多?”
  王以歌已经率先拿起筷子,夹了肉片放在碗里,“趁你王哥有钱,赶紧请你吃顿好的。”
  余散成一怔,连忙看他,见他八风不动,面容苍白又诡异地平缓。余散成一顿,“怎么了?”
  “呵呵,”王以歌干笑一声,张嘴吞下了一块辣子鸡,“还能怎么样?酒吧老板有个亲戚表弟,说要来唱歌,马上就把我炒了。”
  “那就换一家得了,整个帝都只有他一家酒吧?”余散成见他大口大口地吃辣,心里顿了顿,劝道,“你别吃那么多辣,对嗓子不好。”
  王以歌最喜欢川辣,为了嗓子不得不时刻压制,今天却好像没了束缚,一口一口吃着,嘴唇已经辣得红了,“没什么的,最近不唱歌了。”
  听到王以歌这话,余散成才真正明白了这件事的重要性,原来也不是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不过以前王以歌都是乐呵着脸,转头就去找新东家,没有半点消沉。
  王以歌看着余散成,眼睛里面有明显的迷茫,“小余,你说我在帝都这么拼了命地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余散成没办法回答王以歌这个问题,虽然他知道王以歌有当歌手的梦想,“以后生活会幸福的!”不止一次挂在他嘴上,好像就是这样,一件东西你太想得到,反而却一直都没有得到,经过漫长的等待,怀疑,终有一天,你会对它弃之如敝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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