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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一枪崩了我 (门徒同学)



这话直接得傻七有点发愣,还不等傻七接话,那人就主动朝傻七走来。
他的手摁在傻七的肩膀上,捋了捋,傻七觉着自己不用切萝卜了,但心头的藏獒又瞎鸡`巴撞了一下,撞得他有点晕乎。

“奇怪了,我真和你有过吗?我怎么完全不记得,”那人说着捋着傻七手臂的劲道稍稍加大,捏了捏傻七满载于秋衣内的肌肉,感慨道——“你应该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才对,毕竟你这条件,你这身材,你这——”

后来的事情傻七不太记得了,那头藏獒撞得太凶狠了,以至于顶到他的肺,踩烂他的胃。
然后一路往下走,在小腹的地方撕咬着,再带着他翱翔于白云蓝天,与屋外电闪雷鸣的黑夜。

他的鼻子里都是烟味酒味和厕所的臭味,还有一种奇妙的味道在对方身上,那是一种好闻的却又不似香味的东西。

他不确定自己释放了多少,那大概是一支全新水性笔的程度。

等到他再反应过来时,他俩已经在洗手池再一次洗手,洗脸,抽纸,对视。

“你叫什么?”傻七的脑袋还晕乎,这家伙毕竟是除了双手之外,几个月以来第一次触碰他肉`体的人——当然,八爪鱼帮他包那个伤口的事不算,毕竟这是上级对下级的关怀。
傻七不求这人留什么联系方式,但至少留个名字。

而那人只是撇撇嘴,没回答。他洗干净手,甚至没再多看傻七一眼,便径直地往厕所门口走去。

傻七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线,忽然喊了一句——“你……你喜欢吃章鱼小丸子不?”

那人依然没有回答,但傻七看得到,他手在把手上停了一瞬,而后若无其事地消失在厕所门后。

傻七在厕所里站了一会,而后掏出了手机。
他拿着那只八爪鱼给他的机子,盯着上面唯一的一个号码。

片刻之后,他把手机揣回了兜里。再给自己洗了把脸,一同离开了卫生间。


(10)

那男人已经走了,傻七连他出酒吧门的背影也没见着。也不知道他俩在卫生间胡搞多久,出来时雨声已经小了不少。

回到屁叔旁边,屁叔居然已经醒了。此刻正专心致志地擦着桌面的口水,把纸巾搓一搓,再丢成一团一团。
他看向傻七,指指吧台,傻七无奈,又顺两支火马酒过来。

屁叔枯槁的手指拍拍傻七的脸,手指还带着口水和桌面油腻的臭味,笑出一脸油——“我看你面露红晕,眼中有光,刚才是不是有一瞬化蝶之快感?”

傻七说你他妈还看着我进去?刚才那人你认识?什么来头?

“看着你出来罢了,”屁叔说,把酒给傻七推过去,“你洗手没有?你没洗手别摸我。”

傻七摇头不喝。
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小,他得趁天亮回去。下`身还有一点点舒服的余韵,他可以借着余韵睡个好觉。

下过雨的狼国更冷了,出了酒吧门,傻七还打了个哆嗦。雨一停,冷风更放肆地吹起来。把皮肤表面的油冻掉,再冻出皲裂的痕迹。

傻七看向天际,天边已微微发光。现在是凌晨四点多,就这么混混沌沌,也算熬过了一夜。
傻七大部分不接任务的日子都这么过,若非来到酒馆里惹一身的臭,就是去棋牌室熏一身的烟。

其实他特别怕早睡,一旦他清醒万分地躺在床上,闭上眼帘便能出现母亲的模样。

他无数次幻想母亲最后的样貌,是已经脱了发,皱了皮,挣扎着咽下最后一口气,还是在睡梦里一觉不醒,从此走进另一个领域。

抑或是都没有,而是回光返照,像小时候拿着竹鞭追着自己满屋子跑一样劲头十足,傻七便捂着脑袋嗷嗷嗷,钻进桌子底下,再一路跑出小屋。

这时母亲就会站在门口喊,喊不了两声,定有热心的邻居放下手中的箩筐,眼疾手快一把抓住这逼崽子,拧着傻七耳朵扭送回去。

然后傻七继续挨打,那鞭子有力地甩在他屁股上,晚上再被一层膏药敷着。

老母说,听话没有,你还摸人家瓜没有!

傻七说,不摸不摸,不吃不吃。

老母又说,上学没有,还敢再和老师闹着玩没有!

傻七说,上学上学,不玩不玩。

老母把膏药狠狠拍一旁,再打了一把傻七的大腿,说自己去舀汤了,打你打得我腰痛,喝了汤过来帮我踩踩背。

但大概是打得还不够狠,所以傻七只念完小学就磨厚了皮。
当然这也不能全怪他,左邻右里的几个娃娃小学都没念完就出去捞钱了,傻七块头长得大,早该有能力补贴家用。

老母骂了一通,骂完给他个布兜,说你明儿跟二婶的崽子去吧,工地缺人,你去了,不偷懒。

那一天老母没打他,因为她把布兜递过去,刚想站起来,又捂着腰坐下了。然后一坐,就没再好好站起来过。

那竹鞭后来也成了晾衣杆,偶尔还掸掸被子,掸出一圈一圈的霉味。

再过久一点,老母也不骂他了,说话一大声就抽抽,气上不去,骂不出来。于是那砂锅就从老母的手里变到傻七的手里。

傻七从工地离开,又到了朋友的赌场,再后来跟着一起摸着刀枪棍棒算着数字,最终某个晚上围成一团,再被呼啸而来的警车拦下,戴上手铐,押上警车。

傻七讨厌想起这些,每次想起耳朵就会耳鸣。

一个人的夜晚太鸡`巴安静了,静得他睡不着觉,梦里全是老母吵吵嚷嚷,晃着满头的白发,却再也捡不起地上的竹鞭。

但天光了就不一样了,天光了街道就热闹了,那人就好睡觉了,何况今晚还有这么个事能回味,大概睡到傍晚也能笑着醒。



(11)

从小酒馆走回租住的片区大概三十分钟,还和收数回来的赖叔打了个照面。

赖叔和屁叔认识,手臂上都扒拉着一大怪物纹身。
他扬扬下巴,说,屁叔没死吧?

傻七说可惜了,还活着,回去你得把账清了,这一会不知他又喝了多少。

赖叔盯着傻七的脸,琢磨半晌,说我看你面露桃花,眼有金光,你莫不是——

傻七嘿嘿笑,赖叔说行,那你回去睡个好觉,今晚我也在,要来了,我请你。

傻七忙说好。

傻七喜欢赖叔,比屁叔更甚。赖叔这人实在,说话不像屁叔那么扯蛋,屁叔成天要傻七请酒钱,赖叔就跟着后面填。

赖叔名叫赖查,早年是个传奇人物。从赤道上来时一开始是被丢到地下拳场上擂台的,看着他瘦得皮包骨,本以为他就是拳场上一块抹布,能清当晚擂台的血。

所以刚开始大家都不押他,傻`逼才押他,这是慈善赌王才做的事,凡人没这觉悟。

岂料赖查赢了一次,又赢一次。签了几次生死状,反倒都成了幸存的那个。

那段日子赖查的名字响遍周边地下拳场,他摇身一变,从破抹布变成摇钱树。

狼国人就喜欢看这种剧情反转的玩意,你要一个壮汉上去干趴一个小白脸,大家不尽兴还给擂台丢酒瓶子。可要这小猴子精干翻一壮汉,那些不知喝了吃了什么玩意的观众能兴奋得往自己脑袋上磕酒瓶。

不过傻七只是听说罢了,他认识赖叔时,赖叔已退隐江湖,随便找了个拳场,练练新人,收收钱。
按赖叔的话说,这一把老骨头了,见好就收,差不多得了,我还寻思着以后找块宝地全尸埋了,旺我的徒子徒孙。

傻七说,那屁叔以前也和你一样吗,也是拳场的吗?

赖查说他那鸟样还上拳场,你看他都叔字辈了,还他妈“屁”字打头。

傻七听懂了,这就是上进和不上进、有事业心和没事业心的区别。

路过拳场再拐过两条小马路,经过几个早餐摊,就见着挤得歪歪斜斜的几栋民房。
傻七顺着栋与栋之间的缝隙往上看,天色又亮了一点。

可惜这光照不进民房的楼道,乌漆嘛黑,只有住傻七隔壁的一对夫妇爱运动,尤其爱早上运动,喊得撕心裂肺,欲仙`欲死。

傻七就觉着奇怪了,隔壁那男人就根竹竿似的,到底哪来的让人饱胀欲裂的能力。难不成还真是瘦子更身怀异术——这么一想,傻七觉着自己的肌肉也没啥好骄傲的。

果然人和人是不同的,有的人吃了东西能长关键的地方,有的人则平均分配,不求重点突出。

顺着他们的声音去,傻七摸到了自己的房门。
打开门和没打开门似的,刚摁了点灯开关,只听砰地一声,一瞬间亮起的光线又蔫了。

傻七只好拉开窗帘,这时,天空变得灰蒙蒙的,往远处看,大路上也开始有了飞驰而过的车辆。

傻七把两部手机充上电再好好地摆在桌面,胡乱洗了个澡再确定一遍没人找他后,安安心心地躺到了床上。

这一觉真的睡得很香甜,只有他醒来后再回笼的那一会才发了一个浅梦。

他梦到了一个模糊的身影,一双好看的眼睛,一件怎么揉搓拧拽都不出现褶皱的衬衫,还有一把手枪。那把手枪很新,很沉。傻七把手枪拿起来,听得有人跟他说话。

那人说,把手指搁在扳机上,帮我盯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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