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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虔至深 (叶遍华)


  这家中餐厅位于南街海港旁。如今的纽约早已是摩天大厦包围的不夜城,但南街海港仍旧保留着十九世纪的风情。鹅软石铺成的街道林立着酒馆商店,港口扬着雪白的船帆。鲜少有人知道的是这里同样是纽约黑帮的发源地,直到现在,纽约的地下家族也视其为必争之地,只是这些年随着L.H.的强势崛起,这里也被渐渐视为哈蒙德家族与乔治·洛克特的地盘,为了方便掌控这里的局势,他们在此投资修建了十余所高级会馆,不仅有核心成员时刻驻守,也方便家族高层在此举行会议。
  平常这里总是人声鼎沸,此时却几乎空无一人。
  沈芸推开门,餐馆里坐着唯一的顾客,年轻英俊得有些过分,他看着她,眼神有刹那的惊艳,旋即又迅速散去,仿佛并不为此意外:“你好,沈小姐。”
  她熟悉那个声音,在此前几年的通话中。说英文是不沾一丝口音的字正腔圆,很难从中窥见情绪,中文却又有情不自禁的放松,身在异乡,母语本就是最亲切、最易使人沉沦的温床。
  他们都是这样。
  她看着那张脸,嘴角忽然勾起一个轻微的微笑,幅度不大,却真真称得上妍若春晓:
  “你好,霍先生。”


第三十六章 :
  黎萧放假后参加了一个夏令营,25号回来后就请沈乔和赵文彦去他家里。满口应允后,沈乔才后知后觉地发觉他完全没考虑过沈芸的意见,有些心虚地问道:“姐姐,我能不能去?”
  “你不是已经答应了吗?”沈芸坐在一边的沙发上看报纸,一脸漠然。
  “我错了姐姐。”沈乔扑过去,可怜巴巴道,“我跟我朋友解释一下,今晚就留在家陪你。”
  “起来,都多大了?”沈芸无奈地放下报纸,伸手揉了揉太阳穴,“吃完饭就回来,我九点钟去酒店。”
  “不!”沈乔嚎叫道,他眼珠一转,忽然想到了什么,“你要不要陪我过去?”
  “我跟你们年轻人有什么好聊的?”
  “有!”沈乔神秘兮兮地说,“还记得我上次跟你说的那个哥哥吗?黎萧说他也回来,怎么也算你的老朋友,都不去见见?”
  用心昭然若揭。沈芸冷冷道:“他只是你的老朋友。那个下午我在大屿山参加铁人三项,谢谢。”
  “那就算父亲的!”沈乔不依不饶,抛下所有包袱死缠烂打,“你二十八号就回纽约四点的飞机现在只剩三天不到,下次来看我最早圣诞节指不定还要顺延到春节生日,我就想让你陪我吃个晚饭你居然还不愿意,就算我想给你介绍男朋友又怎么了,你单身这么多年就算爸妈还在也肯定要给你找,推三阻四找借口伤我心你还是不是我亲姐姐,是不是?”
  “......你赢了。”沈芸无奈道,起身理了理衣服,“行,我陪你过去。”
  沈乔跟沈芸走进黎萧家大门时赵文彦和霍启渝还没有回来。对黎萧见到沈芸时瞠目结舌的反应沈乔表示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看着弟弟得意洋洋的脸,沈芸唯有表示此子无药可救,她教育缺位,她认。
  霍启渝进门时看到沈芸也下了一跳,为了避免尴尬沈芸率先开口:“我是沈乔的姐姐,陪我弟弟过来。你好,霍先生。”
  霍启渝闻弦歌而知雅意,接口道:“原来是这样。沈小姐好。”
  短短一段对话后两人便再无交流,沈乔在旁边拼命制造话题,可没几句就被两个老油条轮番终结。
  赵文彦看不下去,悄悄对沈乔说:“他们有自己的想法,你着急什么?”
  沈乔悻悻地扒起了饭,一脸不开心。
  总体而言晚饭其实还算愉快,到九点,沈芸要回酒店,霍启渝起身:“我送你吧。”
  “不用。”沈芸几乎下意识拒绝,末了似乎意识到什么,目光微微低垂,“我可以自己去。”
  不开心很久的沈乔见势,立刻开口创造机会:“纽约晚上不安全,你一个人回去我不放心,姐姐。”
  “那你怎么不送我?”
  “我没驾照。”沈乔振振有词。
  沈芸:“......”
  鉴于每次她试图说服沈乔的愿望都会被沈乔强力碾压,沈芸最终还是决定妥协,她朝霍启渝微微颔首:“麻烦霍先生了。”
  “无事。”
  沈芸来纽约是出差办事,实际上跟沈乔见面的时候很少。待了两三天后便回了香港。
  “圣诞节我会来纽约。”她说,穿着高跟鞋的她比沈乔还略高一些,“照顾好自己。”
  沈乔用力点点头,目送沈芸进了登机口。
  之后的日子似乎又回到了正轨,他们每天一起起床、吃饭、睡觉,时不时去看电影或话剧,直到有一天,赵文彦无意间说道:“这么久都没看到你早上在我旁边,怪不习惯的。”
  他沉默片刻,朝赵文彦做了个鬼脸。
  他以前经常喜欢出完早功后趴在赵文彦身上等他醒来,往往能吓他一大跳,后来发觉了自己的感情,就再也不敢。
  脱离了朋友的身份,那样的行为,有些逾越。
  晚上赵文彦去了做兼职的摄影棚,霍启渝过来陪他,沈乔看到他,想起了之前他对纽约市长的态度,更加闷闷不乐。
  “怎么了?”霍启渝坐在他旁边,“最近看你一直不开心。”
  “没有。”沈乔立即否认,过了会儿又蔫蔫道,“是。”
  “遇到什么事了吗?”
  沈乔没有说话,他看着霍启渝英俊的脸孔,忽然问道:“二哥,你有没有同性恋倾向?”
  “没有。”霍启渝语气冷了些,顾及到是沈乔,又放缓语气,“抱歉,我被问这个问题太多次了。”
  “有很多男人喜欢你?”
  “.....也不算。”霍启渝无奈道,“好端端怎么问这个?”
  “你很讨厌被同性恋喜欢吗?”沈乔无视询问锲而不舍,“就像那个市长?你那么讨厌他。”
  “也要分人,我刚认识艾尔弗雷德·布朗时就对他没有好感。”霍启渝无可奈何,“我不歧视同性恋。就算是个女孩子,干出他做过的事我也会讨厌她。”
  沈乔眼珠一转,忽然问道:“那如果我喜欢你,你会接受吗?”
  霍启渝:“......”
  “Joe,我有喜欢的人。”霍启渝脸部神经隐隐抽搐,“说吧,是不是你喜欢上了一个男人,想找我试探下他的可能反应?”
  “是。”沈乔实话实说,他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你......有喜欢的人?”
  “这不重要。”霍启渝果断转移话题,“你喜欢谁,文彦还是黎萧?”
  “我怎么可能喜欢黎萧!”沈乔断然否认,稍后他便意识到否认局部等于认同其余,对着霍启渝的眼睛,只有承认道,“是。我喜欢文彦,我想和他在一起。”
  他嘴角情不自禁上扬,眼底有着明亮的光,因为承认自己的感情而发自内心的愉悦,甚至在不自觉地像别人炫耀这一点。
  他很喜欢他,很想和他一直在一起。
  霍启渝静默片刻,忽然笑了。他起身,捏了捏沈乔的脸:“巧了。”
  “?”沈乔不明所以。
  “文彦之前告诉过我,他怀疑自己是同性恋。”霍启渝看着面露喜色的沈乔,面不改色,“他长得好看,小时候院里喜欢他的女孩子有很多,但他一直对她们不感兴趣。”他顿了顿,又道,“有一次我们在一起,我问他以后有什么想法,他跟我说他跟你在一起就好,我开玩笑说你是不是喜欢沈乔,他没否认。”他注视着沈乔,认真道,“跟文彦说,他会答应你。”
  “真的吗?”沈乔猛地站起来,激动地问,又忽然犹豫了起来,“可我现在跟他说,会不会太......冲动了?”
  “没有依仗的冲动是鲁莽,有依仗的不是。”霍启渝笑了笑,“我不算个冲动的人,但我该果断的时候,从来没有犹豫过。如果不是那几次‘冲动’,我也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
  沈乔在原地踱了几步,忽然兴奋道:“我明白了。”他猛地握住霍启渝的手,满脸感激,“如果我成功了,我......我什么都答应你!”
  说完就兴冲冲进了房间。留下霍启渝一个人在客厅里,疲惫叹气。
  沈乔也太单纯了,他说几句就相信,虽然他的推断估计也八九不离十。
  两个相互喜欢又不敢说的小傻子。唉。
  他就没有这么浓情蜜意的青春期。
  1992年7月26日。
  后来赵文彦一直忘不了这一天,他在摄影棚一连工作了十个小时,下午四点忽然接到沈乔的电话,说你一小时内不赶过来,我就跟一直升机的玫瑰花一起跳下去。
  他每每回忆起都觉得不可思议------那个后来冰冷缄默,不肯先踏出一步的沈乔,他也曾经为爱情,这样勇敢过。
  可那时他只是急忙赶到屋顶,怀着焦急与隐隐预感到什么的欣喜叫出他的名字:“沈乔------”
  沈乔站在直升机前摆摆手示意他不要说话,然后,他朝他一字一句道:“文彦,我喜欢你。”


第三十七章 :
  专访播出后便迅速被推向了热搜首位,加上黎萧的运作,公众的关注点迅速被转移到“沈乔再度露面”上。之后营销号一跟风,把沈乔从脸从作品从奖项到绯闻轰炸式狂写一通,几天后各大社交软件上,已经完全没有贺璇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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