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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王;彼王 (咪Mirror肉)


  见他松了口气,点点头,国王站起身来,语气里带了一丝难以觉察的冷:“兔子身上扎满了刺,就会变成刺猬,所以我从来不罚你,是吧灯泡?”
  一旁顶着兔子耳朵的管家笑而不语。
  “犬子没家教,恐怕要贻笑大方,况且也没有预留他的车辇……”父亲说。
  “你们东国好像有句老话,好像是什么‘子不教’来着……我也不懂,也难记住,”国王尴尬而讽刺地一笑,“没有车辇怕什么,明天一早直接到宫门口来,我让他坐我的王辇出游。正好也能显示本王虽然足不出户多年,也能包容四海。”
  说罢,国王回过身去,对叶父道了晚安,便不紧不慢地走了。
  等到国王的衣摆再也看不见,父亲这才丢下荆条,对叶松教训道:“今天算你走运,还不快滚到侧屋去睡觉!”
  叶松便喜滋滋地带着莫里斯一起溜走了。
  一夜很快便过去了,待到日初出,叶松酣睡未醒,就感觉到狗爪子在不停地扒拉自己的脑袋。
  “少爷,你今天要出游去,不能迟到了。”
  叶松翻了个身:“我不去了。反正父亲也不想我去,倒不如顺了他的意,借他的嘴替我致歉。”
  “为什么不去?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昨晚看国王的眼都直了。”柴犬扒拉着他的脸。
  叶松立马坐直了起来。
  又趴了下去。
  “哎……你不懂,”叶松说,“你见过谁穿得比国王还美吗?没有吧!也不是衣服的问题……总之啊,他就是……明明很远很远,又让人觉得很近。”
  莫里斯摇摇头,他就是不懂。
  “你看……不是说树大吸风嘛?我上了国王的座驾,那不是全世界都要知道我了吗?我还不如自由一点,当一个没什么人认识的人。”
  “是树大‘招’风,”莫里斯纠正道,“少爷,你不想在东国被人尊重吗?”
  “想,”叶松说,“可是我又不是什么嫡子,那些好东西就给大哥吧,我也没什么能做的事。”
  莫里斯不说话了,坐在一边。
  那一天过得格外平静,到了傍晚,灯泡才送来了国王的一封信给叶松。
  里头什么也没写,只装了一只小风铃,上面娟秀的字写着:人生无悔。
  “陛下希望您不要后悔没有来。”灯泡说。
  叶松看着风铃,不解地笑笑,随手放进了箱子的一角。
  “可惜那个风铃早就丢了……你为什么要送我那个?”叶松问道。
  “啊?我送过你吗?不知道啊……”国王耸耸肩,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
  其实他一直记着年幼的小叶松看着自己时眼睛里明亮的光,就像宝石上的光彩,清澈干净。
  其实他在初见叶松的时候,就知道叶松是个活在阴影里的孩子,被许许多多的人瞧不起,被无视被冷落,他知道叶松没有胆量真的坐上自己的王辇。他送叶松那个风铃,为的是让他明白,有些事,冲出规矩去做也许并没有坏处,人总是需要转机的。
  如果想要,就要去做,时机过了再后悔就太迟了。
  国王第一次闯出宫,他认识了灯泡。第二次第三次冒险,他认识了二哥,认识了杰森。后来,再拼命一把,他成了史无前例的国王。
  他是个保守派,但他不是个固守派,他明白,自己靠自己才是对的,他不能需要别人,因为人要学会独立。
  在国王眼里,小叶松和自己是那么的像,只有一点——他比自己乐观轻松多了。
  其实他有期待过,叶松会来和他一起出游,这样他就可以告诉这个孩子,自由地去追寻自己的梦想,想做的事就放心去试,因为他这个国王绝对不会让别人伤害到叶松。
  可是他说不出口,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
  以前是因为他不能与叶松走得太近,免得露出对特定人的偏爱。现在是因为……
  “我想不起来也没关系,想想都知道,我肯定是喜欢你才送你东西的,我最懂自己了。”国王若无其事道。
  他不能说。因为叶松好不容易把自己当朋友了。
  叶松轻轻一笑,继续他的故事。
  作者有话要说:
  哇小垃圾


第39章 风暴
  父亲自无名国一行便风光了,叶府来往巴结之人又多了。因无人知道叶松一同前往之事,他一如往常,无人相识无人相问。
  至于那只风铃,更是连着箱子一同堆在了角落,久久便浑忘了。
  无名国的几日,对叶松来说宛若南柯一梦,遥不可及,遂随了风铃,一同被忘却了。
  十四岁那年,家里再开家宴。
  皇帝忌惮叔父大权在握,更倚重父亲,一家人团聚渐多了唇枪舌剑,叶松最是不爱这般,一人捧了食物,一边儿角落里坐去了。
  “二哥。”
  叶松抬起头,竟是三弟,也不说什么,与他同坐,大口大口吃着,还停下来冲他笑。
  “你逢什么喜事啦?怎么傻乎乎的,也不怕父亲说你没教养。”叶松道。
  “去他的教养吧,那都是作给公婆看的,我这不是还没嫁人嘛!”
  见叶松似笑非笑的神情,三弟微微一笑。
  “二哥,随我来。”
  夜里星辰极美,非一颗颗的,却是一片两片,若墨黑池中莲叶,而那月,如芙蓉,皎白无暇。
  兄弟二人爬上宅子的顶楼,侧阁的廊腰尽头便是锁死的窗,叶松从未见打开过。
  三弟急急忙忙自口袋里摸出钥匙,一把推开锁,二人将窗合力打开。
  眼前是一片红灯海,从叶府外墙一路翻涌,直至远处朦胧的皇宫,若湖水波光,晦明相融相间,层叠弥漫,在照面拂来的晚风中轻摇慢曳。定睛一看,此处望见的竟是半个京城的灯火,和着熙熙攘攘的人口中语声,将天边映照得发紫。
  叶松欢喜地惊呼了一声,原来京城竟是这样的美。
  “这钥匙是今年管事的大娘送我的生辰礼,我经常跑来这儿往远处看,画屏还在睡着,也没人陪着我。听说以后嫁出去了,就得整天呆在闺阁里,婆家不喜欢我到处乱跑,所以……得趁这时多看看。”三弟撑着头,淡淡地笑,漆黑的长发随着风轻颤。
  画屏是三弟的使魔,是只萤火虫,待到夏日才醒,平时只是睡,父亲盼着他安生,有意给他挑的,主仆相处倒是融洽。
  “你就这么听父亲的话?”
  “我不像你,二哥,我这种……既有人管又遭人嫌,不如你自由自在。”
  “那我们约好了,你什么时候愿意,二哥就什么时候带你走,带你去嫁给喜欢的人。”叶松伸出小手指,“拉钩。”
  “拉钩。”三弟略一迟疑,伸手立下了约定。
  可惜,那个约定最终没有实现。
  两日后,亲家带着一位孩子来转悠,孩子玩心大起,将三弟望京城的钥匙丢进了枯井里。
  三弟闹得很凶,叶松从未见他这般疯魔,一面砸东西,一面让亲家滚出去,结果让父亲扇了两个嘴巴子。
  翌日,叶松见对门将军府的人抬着红花轿,硬是扭着涕泗横流的三弟穿上嫁衣带走了,听闻父亲怕他再闹事,赶紧将他塞给婆家了。
  叶松拦不下来,坐在屋里难过了足足半月。
  “我还是喜欢爱笑的少爷。”莫里斯忍了多日,最终还是劝了。
  “也是。”叶松若有所思道。
  他十五岁那年,大哥中举,成了官,带着亲眷分家了,叶府仅剩他一个公子,家人又成日劝他入世,他却不愿,他最恨的便是读死书,整日摆弄无名国与北国送来的刀剑。
  “那你整天摆弄着些外国来的刀枪,有什么用?”父亲教训道。
  叶松不愿回答,他对父亲一向冷淡。
  “媚外歪风!”
  叶松不愿意再辩解。
  于是父亲便硬是将他逼去边关,叫他好好体味刀剑之快。
  一晃,便是两年。
  他变回了那个快活的少年,这是父亲如何也没有想到的。
  何况此时父亲已然病入膏肓,命不久矣。
  叶府门口排了长队,各家都来求叶松的亲,除了父亲的遗产外,更是因为他被要求到无名国为使臣,地位今非昔比。
  参加过父亲的丧礼,叶松便向无名国而去了。
  他难过过,但是哭不出来,瞧见一旁的大哥哭得撕心裂肺,他心中一颤,原来从小被宠着的人才会体味到失去的极悲。
  “不过也没关系了,我对父亲从来没有特别深的感情,但是也恨不起来。”叶松笑道。
  “哎……这就说完了?”国王问。
  “说完了啊!”
  “遗憾。”国王摇摇头。
  “遗憾?”
  “还有好多细节你都省掉了不是吗?”国王问。
  “比如说……?”叶松不解。
  “嗯……你不是想知道我为什么要找你当学徒吗?我现在可以告诉你其中一部分。”国王玩着头发,“我知道,你喜欢玩弄外国的兵器,被家里人骂了不止一两次,所以我才带你去看审判会。我知道你特别心疼三弟的东西被小孩子玩坏,所以特意带你去借宿。我知道你想念你的东国,所以我带你去吃东国的菜。当然,所谓细节,你没有告诉我你们家不把使魔当人看,也没有告诉我画屏最后被婆家的人拿去斗虫……之类的东西,真是枉费我的苦心,亏我还带你去惩戒虐待动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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