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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王;彼王 (咪Mirror肉)


  五岁的时候,谨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像往常一样等着仆人给他送饭。
  可是仆人一直不来,窗外宴会的喧嚣却没有停止过。
  房间里冷冰冰的,他忽然就觉得,自己是个没有人要的孩子。
  他的房间就在下人们的休息间旁边,从小下人们都在肆无忌惮地讲着八卦、伤害与被伤害,日复一日灌输到了谨的耳朵里。
  那天他嚎哭着摔碎了房间里所有能摔的东西,可仍然没有人来找他。
  他可以打开门去宴会搅局,可是他做不到,他不识字,可是他明白什么叫父亲,什么叫大人,他不应该去打扰,也不愿意去,因为所有人都告诉他父亲是个值得尊重的人。
  那么,就逃跑吧。他这么想着。
  半夜,他背着两个面包打开房门,躲过所有巡逻的守卫,到一楼推开窗户,顺着挂迎宾彩旗的粗绳爬到了仆人用的货物间,又趁着门卫换班离开了囚禁他五年的城堡。
  他对外面的险恶,还什么都不知道,他只知道既然不愿意伤害,就要逃离。
  他是向着森林的方向出逃的,当时正值数九寒冬,远近的黑色枯树排列在一起组成了无边的高墙,冰冷的北风发出凄厉的号哭一下一下刮着谨的脸,从他的耳边经过,厚厚的积雪使他只能一边忍着严寒伸手拨一边前进。
  到了晚上,谨再也没有力气向前走,偏偏又在此时下起了雪。谨不住地打着喷嚏,身体发着抖,一根根手指头冻得通红,沉重的呼吸所带出的白雾时薄时厚,他停了下来,茫然地望着四周。
  他不认识路。
  他不能哭,因为根本不会有人听见。
  这时他看见了月光照耀下雪中的点点血红,正害怕是不是什么杀人犯,当他顺着散发腥味的路线看过去,却发现了一团毛茸茸的雪白东西,正在不停地微微攒动,头上还有两只长长的耳朵。
  谨走近一步,那东西便退后一步,最后他终于看清了,那是一只小兔,眼睛如同红宝石一般明亮而美丽,脚似乎在流血,正缩着脑袋畏畏缩缩地看着他。
  而兔子身后,还有两只白兔,全身都是血,蓬乱的皮毛上插着箭矢,身体毫无动静。
  谨心中一惊,立即明白了,他们是林子里的魔物,而小兔子身后,便是被杀死的父母。
  小兔子,也是没有人要的小兔子。
  谨忍着寒冷,弯下腰伸出消瘦而冰冷的小手,温柔地笑了笑,眼中漆黑发亮,盖着由于寒冷而溢出的一层淡淡泪光,如同溶下了夜间穹顶的无尽浩瀚与星汉灿烂,他对兔子说:“过来呀,我有吃的。”
  兔子却立马惊恐地退了一步,鼻翼翕动了两下。
  谨不愿意走,一只小兔子在树林里,随时都有被吃掉的可能:“乖,我会放你走的,你先过来一小会儿。”
  兔子还是没有动。
  “真的就是一小小会儿,我身上没有箭。”谨又伸出了另一只手。
  兔子的耳朵动了动,充满了惊恐的眼死死地盯着几步开外的谨。
  “我不能走哦,你的小脚受伤了,再流血的话你会突然就倒在地上,什么都不记得的。我有吃的,我在这里等你出来。”谨闭上双眼,扑通一声跪在齐腰的雪中,弯下腰等待,夜空中飘落的冰冷飞絮越来越多,他的手却一直没有收回去。
  接下来便是无尽的僵持,兔子很想迈出那一步,可是每当看见谨的身子在寒风中剧烈地一抖,便会下意识地将脚收回去。
  最终小兔子还是咬咬牙拖着疼痛的身子冲了出去,谨隔着衣服感受到手上蠕动的一团东西,睁开眼睛发现是小兔子,立即笑开了花,丝毫不管长时间弯腰的疼痛,一把直起僵硬的腰,扯下自己的腰带,笨手笨脚地给兔子包扎,又将面包撕成碎屑,推到兔子眼前。
  兔子用鼻子小心翼翼地碰了碰,才将面包屑和着雪吞了下去,撒着小短腿跑上谨的肩膀用柔软的绒毛蹭他的脖子。
  忽然刮来一阵暖风,吹融了好大一圈雪,地上出现了光芒四射的魔法阵,一个回荡在林中的低沉厚重的声音从远方传来:“魔物选择了你当它的主人,你愿意吗?”
  那时候的谨,什么都不明白,可是有小兔子在他身边,他自然高兴至极:“要!”
  “有没有什么想要的额外能力?”那个声音再一次传来。
  “有啊有啊!”谨听明白了,咧开嘴笑了,“我想让他身上有很多不同的特效!”
  谨喜欢美的东西。
  “准!”天地之神道。
  兔子身上发出耀眼的光,将夜晚蓝灰色的雪地照得闪闪发亮,谨感觉到似乎有什么将他和兔子牵在了一起,可是却说不清道不明。
  那都不重要了,兔子乖乖地被谨抱在怀里的时候,谨突然说:“你刚刚发出来的白光,真的好亮啊!以后……我叫你灯泡好不好?”也不等兔子回答,便用稚嫩的嗓音不断地叫了起来,“灯泡,灯泡!”
  于是那晚兔子一直不停地用短小的毛茸茸的爪子扒拉他的脸。
  谨看见地上的路,就顺着那个方向一直向前走,灯泡一直趴在他的肩上给他发光。
  谨再一次用同样的方法回到了房间,他发现一切照旧,说明根本没有人发现过他不见了,也没有晚饭送来的迹象。
  “对不起哟,灯泡,今晚你只能吃面包屑了,大家都不拿东西给我吃。”年幼的谨觉得这么评价大家似乎有些不公平,他划燃火柴,点燃了壁炉,“不过大家都是好人,对面房间的米莉阿姨,她晚上没空过来,怕我冷,就教了我用火柴。”
  灯泡跳上门边的小窗,向对面房间看去,有一个女仆就在里头,身上压着另一个人,看来所谓的“没空过来”,就是与别人偷情。
  可是灯泡什么也没有说,因为他不会说话,也因为他不愿意告诉这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小主人,他的生活充满了骗局。
  此后,谨再也没有想过出逃,每天安安分分地呆在挂着简单的壁画的房间里,等着一顿顿饭送过来。
  只不过所有的仆人都发现,小王子的房间里多了一只兔子,红宝石般鲜红的眼睛注视着每一个经过房间,进来与出去的人。
  有一天,谨忽然问道:“灯泡,你看墙上的壁画,每次看我都会发现什么不一样的东西,我也想画。你知道哪里有纸吗?”
  灯泡这才想起,谨已经七岁,却还没有学过任何东西。
  “我想变得和他们一样。”谨踩上椅子,看着窗外花园中拿着报纸对他人的做法品头论足的贵族。
  第二天早上,谨醒来时,发现身边坐着一个衣着整洁的银发孩子,看起来比自己大一岁左右,眼睛赤红,皮肤雪白细腻,身后有一团如同兔尾一般的绒毛。
  “灯泡?”谨试着叫了一声。
  微笑着的英俊孩童口中发出声音略显成熟的标准国语:“答对了,殿下。”
  “你可以变成人形了?”谨十分激动,心里蜜罐似的甜到了底,扑过去用力地环抱着他,险些让灯泡喘不过气来。
  “年龄到了嘛。纸笔我已经到书房偷出来了。”灯泡摸着谨的脑袋,指指桌上的战利品。
  “好!那我们马上开始吧!”谨跳下床,端正地坐到桌前。
  于是从那天开始,灯泡便成了教谨写字的师长,还时不时从书库偷出文书史料给他读。
  有一晚下着暴雨,十岁的谨睡熟了,灯泡坐在窗前翻看主人随笔画的画。
  一张画上墨蓝泛紫的底色中满是闪亮的白点,看来是星空,可是在天空下却有长长的带有金属质感的条形物,灯泡没有猜透那是什么。
  第二天早上,谨说,那是纯金的鸟笼。
  “来,跟我出去,就只是一小会儿,一小会儿。”灯泡对谨伸出手。
  “不要,那不是我能呆的地方。”谨别过头捻起笔,开始练字。
  灯泡的手一直在那里,没有收回去。
  谨不忍心看着他难受,拉起他的手,叹了口气将笔放下,第一次光明正大地从房间里出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无聊的回忆杀了啦


第10章 起步
  老国王坐在长椅上,等着仆人们给他送食物。
  两边坐着两位王子,是谨的大哥与二哥,丰神俊朗,玉树临风。
  “老大,说说最近叛乱的事怎么样了?”国王问。
  大王子想要夺得王位,当然十分讨好地回答道:“叛乱还未平息,不过由儿臣指派大臣前往镇压,自然很快就会解决。”
  走廊另一边传来脚步声,三人皆转过头去,见是谨带着灯泡,上前鞠躬道:“参见父王,这是我的使魔灯泡。”
  老国王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自己还有第三个儿子。谨的身子本身没有什么毛病,可是老国王看见他,心里总是有些不痛快,便别过头去草草摆手道:“平身。”
  谨见旁边有两位年轻人,听说左边的是自己的大哥,右边的是二哥,便抬起头来笑道:“大哥二哥好。”
  大王子立即丢给他一道冷漠的斜瞟,吓得谨猛地一颤,赶忙低下头去:“小人先走了。”便畏畏缩缩地从偏门退了出去,甚至连脚步声也不敢发出,背后的灯泡离开时狠狠地反瞪了大王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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