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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夜不熄 (它似蜜)


  回忆偏偏在这会儿特别浓。他想起那一天,澳门街头的宾利跑车里,伴随着鸡蛋仔香气的那首Stand by Me,街头霓虹都是意气风发的;想起某个春天的夜晚,黄煜斐煞有介事地说十六岁以前的梦想是当职业赛车手,还幻想过娶斯嘉丽约翰逊;想起晚春的蟠桃,盛夏的麒麟西瓜,初秋的巨峰葡萄;想起一起吹的风,一起躲的雨;想起车顶被拉上大片鸟屎时黄煜斐的苦恼样儿,还有拎着环保袋从超市回来,在门口被流浪狗蹭来蹭去时两人的欢笑。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真等离开他的时候,他最爱他。
  哪怕到了排练室,被宋千陈雨浓以及赵初胎捉着胳膊,盯着那包了纱布的右手,看熊猫似的大惊小怪了好一阵,李枳仍然陷落于那种复杂粘稠的情感。黄煜斐失望的眼睛仿佛始终注视着他。左手照样靠谱,他得把自己的身残志坚证明给队友看,于是弯腰掀开琴盒盖子,里面是他那把弦最紧的小马哥,水亮琴面下是漂亮的棕红玫瑰木,流线型线条仿佛就地便能涌出音乐。
  要说小马哥的品种,是Gibson的hummingbird,还是custom那种高端琴,又正又稳,当初攒了快半年钱才下决心买了它。李枳爱琴,就连第一把早已掉音的电箱琴他都好好供着,这把音极准的能连电的木红色吉他李枳更是极度珍惜,看一眼就亲切。现如今,正如同见了信任的人,更容易唤醒人心里的那点感性。李枳眼眶发涩地抓住琴把,用一种完全不专业的姿态死死握着。
  我活该!他蹲着,恨恨地想。他走了太久,一点力气也剩不下,只能抱紧自己,又埋头胡乱挠了几下子琴弦,双眼酸疼,哭都哭不出来。
  而另一边,黄煜斐自从听见关门的“咔嗒”一声,就一动不动地又蹲了好久,整个人一节一节地塌了下来,活像个彻头彻尾的败将。他隐约觉得李枳有什么话想对自己说,可他刚才居然没有勇气去试探——因为无法接受再三的失望。自作多情的风险使他前所未有地恐惧。站起来的时候腿已经麻了,从餐桌上拿起金蝉的时候,他全身的关节甚至不怎么受控,迫使他颓唐地枯坐于沙发。
  那枚蝉,金子用得厚实,掂在手里挺沉,他握紧,再握紧,蝉翼的弧度紧压在伤口上,血水从纱布里洇出来,稀薄地沾在金属表面,他就安静地看着自己流血。这只手,做过太多太多人渣事,就像他这个人,有太多太多的不可理喻。那种难控的、恐怖的占有欲,实则源于他自己内心的魔障——他才是最胆小无力的那个。
  黄煜斐仿佛看透自己,一边握,一边用左手打开手机,回复了几个白天推掉的工作电话,笑着说再见,说合作愉快。
  这一切完成之后,天几乎黑透,猫在吭吭地叫,可能病得很疼。他仰靠在垫子上,懊丧地捂住脸,心中不无自嘲地想,原来人家说的打击太大身体会动不了,都是真的。
  ————
  好了,最虐的一章已经过了,甜甜甜终于快来了(松口气
  今天九千多字,好累,不小心更晚了orz这几章过去仍然没有被吓跑的小天使们~快来给我留个言


第64章
  第二天是个周五。雪停之后,天气阴阴的,黄煜斐在沙发上睁眼,发现屋里又只有自己一个了,那种熟悉感尘封太久,以至于让他有点想笑。
  没有吃早餐的兴致,他只求到了公司之后姐姐能够少问两句。离家之前,他给猫换了两个暖宝宝,又倒了新水新食。那猫仍然没什么精神,确切地说是更病弱了几分,捏着嘴灌药的时候都不太抵抗,只是当黄煜斐把它放回窝旁,转身要走时,忽地抬爪扒住了他的裤脚。
  这西裤的面料非常脆弱,拖着猫走一步,爪子一挠就挂丝了。黄煜斐耐着性子蹲下来,把它的又尖又长的指甲挨个拨开,却冷不丁被猫反咬一口。
  “你干什么!”黄煜斐神经质地大叫,猫也像是被吓到了,呆了两秒,凑上来舔了舔。其实被病猫咬一口固然不会破,连疼也不该疼,可黄煜斐却觉得很痛。然而,当猫小心翼翼地舔他指节,用软软的胡须蹭他的时候,他又确确实实地感觉到了某种安慰。
  他干脆席地坐下,放柔力度,摸了两下那颗因为病痛而颤抖的,小小的猫头,忽然觉得一切都很巧合。他对自己说:你看,猫咬人,都知道舔舔,但是,人不知道,他咬你一口,直接走了。
  至于理由?你大概想得通——还是那个,他知道自己咬人,害怕以后哪天会伤到你。于是现在这个结果就有了必然性。你做了好多挽留,还是拦不住,只能守着那口子,想等它慢慢愈合,或者永远也不愈合。
  你只觉得自己为他那口尖牙练就的铜皮铁骨,一瞬间就变成了没用的土。
  黄煜斐并不清楚心情为什么突然就变得这么哀怨,感性,善于类比,他只知道就算是土,也只能自己兜着。谁叫你自找麻烦地陷入所谓的爱,谁叫你也让你爱的家伙痛苦,他拔下裤脚挂丝,默默想着,到现在这种地步,也没有太多可顾忌,属于自己的那只会咬人的坏猫,等他在外面演出完,疯够了最后一天,就捉回来治他的病。
  那座大厦一如既往的闪闪发光,员工好像都挺想念每天下午让人在十六层总会议室给他们摆下午茶的少东家,一一弯腰对黄煜斐问好,却仍然没人上前和他乘坐同一趟电梯。黄煜斐插着兜走进自己办公室,准备迎接等候多时的老姐,以及积怨已久的暴风骤雨,结果迎来的却是一张意想不到的笑脸。
  谢明夷松松垮垮地系着领带,正靠在他办公桌沿吸雪茄:“也没有长胖呀,怎么不回香港看看我们?你养的马都快认别人当主人了。”
  “那就宰掉煲汤喂给它的新主人吃,”黄煜斐关上门,狐疑地看着谢明夷,“怎么是你?”
  “宝仪一大早就去工地啦,好像绿化还没搞定,尘土飞扬的,”谢明夷放下雪茄,神色稀松地继续打量他,“摊上这样一个随意旷班的任性细佬,楼盘剪彩前不塌掉就要三谢老天了。”
  “那你过来做什么,”黄煜斐一边泡茶,一边皱眉,“年末你们公司不该最忙吗。还是艺人全都过气了连个跨年通告都没有。”
  “哎,怎么讲得这么不吉利,我也是起得好早过来找宝仪姐,然后扑个空,”谢明夷温和地笑,却难藏那点轻佻的纨绔气,“小斐以为我来找你玩?要在办公室打Overwatch?我的天使确实玩得溜了很多哦。”
  “我是说你来北京做什么。”
  “那我要办的事情可多了,”谢明夷接过黄煜斐递来的俄式茶杯,抿一口,暗自可惜这多好的母树大红袍都被生活技能近乎个位数的小舅子糟蹋了,继续说道,“比如,我需要把家里的头牌捉回去干活。”
  “祝炎棠?”
  “对,他不知道发什么神经,”谢明夷垂下眼,有点无奈,有点头疼,却还笑着,“好像认识了个神神叨叨的朋友,跟着人家,跑到什么大觉寺里面,做了个居士,每天敲木鱼!这个小棠……我真搞不懂他!”
  “搞笑,”黄煜斐坐上沙发扶手,翘起条腿,“他那种天天又酒又肉又男人的,阪依佛门。”
  “就是说啊,那坏小子居然还敢直接把手机扔掉,一整个月不更新社交网络,粉丝都说要联名报警了!把照顾他的都甩掉,我找他也费了好大功夫,谁想到他好歹一个大明星,会藏在那种鸟不拉屎的鬼地方。”
  黄煜斐微笑不语。
  “哎,老九幸灾乐祸太明显了啊。”
  “我是没想到他这样有趣。”
  “哪是有趣,是幼稚!自从在故宫拍过戏他就变得痴迷于北京,动不动就往大陆跑,谁知道着了什么魔,”谢明夷仰天叹气,“在庙里一坐,谁也没办法把他揪出来。只有我亲自过来把大佛再请回家去咯。”
  “那他现在就肯跟你回去了?”黄煜斐笑出了声,“对不服管的员工,谢老板实在不行也可以使用强硬手段。你应该很熟练吧。”
  “小棠他……他不一样,那些办法对他用不来的,是我还没把人哄好,”谢明夷含住烟尾猛吸了一口,不经意弯起眉眼,素来挂在脸上的假笑似乎也有了点真意,“幸好那小魔头没有犯傻地把头发剃掉,我多去拜几天佛,也无所谓。他这两年工作强度太大,通告几乎一天也没断过,年轻人每天孤孤单单,当然需要放纵一下。最近瘦好多,吃素把脸都吃丑了,弄出来之后我带他在大陆多玩几天,自己也顺便放放假。”
  “哦,你好像很惯着他,”黄煜斐放下自己的茶杯,坐上转椅打开电脑,“总是给人错觉又绝对不肯负责,你越老越混蛋啊。”
  “什么错觉?胡说八道。”像是为了证明不老,腿脚正灵便,谢明夷两手一撑,坐上办公桌沿回头看黄煜斐,“他是我带红的第一个艺人,当时老爸还把我压着,觉得我很弱,只肯让我当不入流的经纪人呢,是小棠争气,给我机会,证明我自己有当老板的才能。人家成全了我,当然要对他好一些。”
  “嗯嗯,你对他最好,说人家审美不错,就动不动拉着人家,给自己喜欢的女人挑衣服买首饰,”黄煜斐查看着这两天攒的邮件,根本不抬眼看他,“家姐的衣橱倒是多了许多明星审美的好东西,还请谢老板替我感谢祝先生的无私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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