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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爷之前不弯 (含笑百步颠ly)


  林曦想了想,低腰把鞋带子紧了紧。
  店员用一个大的购物袋成着林曦进门时穿的那身行头。
  童豪一手提着那些个购物袋一手牵过了林曦的手往店门走去,店员帮忙打开门:“欢迎下次光临,先生请慢走”
  几店员冒着星星眼速度凑一起(一):哎你说,真是他弟弟吗?
  (二):好像是吧,
  (三):好羡慕啊,偶要有这么哥哥就好了,
  (四):是啊,帅气,说话齐溜喀嚓脆,每句直扑重点。BOSS范儿。
  童豪开了车锁,用手里的购物袋挡着林曦的头顶!一起走到车前,两人分别上了车。
  车内,童豪一边系安全带一边问:“想吃什么?带你去吃”
  林曦微微弓了下腰:“简单点就成”
  林曦垂着眼:“内个,,,童,童哥”
  童豪:“嗯?”


第5章 私房菜
  林曦:“衣服很贵,我,我买不起”
  “穿着吧,衣服而已,总不能让你几个小时一直穿着湿衣服”
  林曦:“我,,,萍水相逢,真的很感谢”
  童豪:“你在上职高?”
  林曦:“不,我今年大学毕业了,我是T市人”(T市就在D市北边)
  童豪:“大学毕业了,看着岁数不大啊”
  林曦:“嗯,我上学比较早,六岁半就上学了”
  车子在一个古色古香的门楼前停下,门楼上还挂着俩红灯笼,灯笼上写这个“蒲”子,门前俩石狮子。
  已经没什么停车位了,整好有位手里提着外卖盒从院子里出来,开启了他的车子,倒出,朝胡同的另一头开车走了,
  童豪上了这个停车位,泊好车,从旁边的置物盒里拿出把折叠伞,下了车,打开伞来到另一边打开车门林曦下了车,踮着脚尖小心的走着和童豪同打一把伞进了院子,
  童豪领他来的这是家私房菜馆,取名{蒲家私房菜}顾名思义:这家老板姓蒲。
  进了院子,进了后厢房,有几道包间,他们俩在一间小包间里坐定,
  伺者拿出菜谱:“童先生,今天吃点什么?”
  童豪边擦着手边歪头问林曦:“不挑嘴吧?”见林曦点点头,转而对伺者说:“还是四菜一汤,不过玉米浓汤先上,锅贴加盖子,省的凉了,就这样”
  伺者点头“好的童先生,请二位稍等”转身出了包间。
  这是林曦有生以来吃的最好吃,感觉也是最高档的一餐饭:
  玉米浓汤里面加了奶油,香甜浓郁,亮亮的玉米粒软濡可口,喝到胃里暖暖的,
  童豪可能觉得他饿的有点久了,所以叫先上了汤,喝了可以暖暖胃,
  后边的几道菜,童豪每样吃了几筷子,锅贴吃了总数的三分之一,然后拿起茶杯押了口茶,坐直身子点了支烟,也不说话,眼睛在烟雾缭绕后边看着林曦。
  林曦安静的吃着,筷子功好像不大行,夹那道栗子鸡块时,那栗子夹了好几下,夹起来掉了,再夹,又掉了。
  童豪:。。。。。。按铃
  服务员:“童先生您有什么吩咐?”
  童豪:“拿副叉子”
  “是,您稍等”


第6章 林曦其人(1)
  说实话,他一天没怎么吃东西了,中午的时候,在桥上啃了个面包,
  摆着画像的摊,等着人来张写生画像,一天也画不了几张,一张十到二十块不等。
  在这个城市里,一直低调不张扬的林曦,小小的瘦瘦的弱弱的,瞪着大眼睛不怎么爱说话,
  没亲戚,没朋友,交际面也不行,学生会同学聚会啥的都不参加
  啥啥都不怎么能扑棱开面,在学校里默默的没什么名气,
  大学四年,同宿舍的人各忙乎各的,都把他当透明,
  默默的过着一天又一天,
  光阴荏苒,很快三年半D市美术学院的三年半大学生活过去了,
  好多同学开始联系单位实习,有的门路强的,在剩下的半年里也不怎么回学校了,都开始实习工作了,
  论文过了就等着毕业典礼时露个面领了毕业证书,从此人生的这一个阶段就算画上句号了。
  有的同学在联系好了实习单位后,嫌学校离上班单位远,也都不怎么住校了,在外合租个房子或者俩情侣一起租套房子住,
  有的条件好点的,就在本市买套两居室住着,本市的学生当然就住家里了,
  林曦,为了省钱,还是住学校宿舍,直至到毕业。
  毕业了学校也不能呆了,才和当初一宿舍的范庆禾联系上,和他一起在城西合租了一套一居室,范庆禾住那间卧室,林曦晚上睡客厅的沙发床,白天把铺盖卷起搁在客厅有个柜子里,
  范庆禾有个在学校时就交往上的女朋友,具体干嘛的林曦从来不问,就知道范庆禾喊她“风铃儿”估计姓冯吧,
  这个“风铃儿”有时候被范庆禾死皮赖脸的留在出租房里过夜,出来上厕所啥的是要经过小客厅的,经常抱怨范庆禾:“真的不方便”。。。。。。
  林曦有个特点,从来不主动说自己的事情,所以大学同窗小四年,同班同学以及同宿舍同学,对他的了解只限于他的名字,他的外表形象与他的扣扣号,再多一点就是知道他是T市人,没了。
  林曦是T市上柳村人,也就是说,是T市的郊区人。


第7章 林曦其人(2)
  20年前,林曦的父亲林颂明与比他小两岁的李瑶恋爱了,21岁的林颂明白净高挑,19岁的李瑶文静漂亮,
  李瑶其实是江南人,父亲是商人,母亲是教师。
  他们是笔友,一来二往的书信往来确定了恋爱关系,后来两人商议着见了面,在江南的某小镇上,两人手牵手畅谈人生徜徉未来,几天的密切接触之后彼此的好感急剧增加,
  有一天李瑶送林颂明回他住的小旅馆,两个年轻人发生了关系。
  之后林颂明回了T市上柳村,接下来还是靠着书信维持二人的关系。
  从李瑶的来信中得知,李瑶的父母得知他们的事后非常反对,特别是她的父亲,强烈的反对,
  理由就是林颂明条件差,配不上他的女儿,
  有一段时间没有接到她的来信。
  又隔了几个月李瑶来信说她怀孕了,但是父亲同样反对他们的事,说是即使是怀孕了也要把孩子打掉,
  看信后的林颂明非常烦恼,回信问:他要不要再去趟江南和她父亲见个面争取一下,李瑶回信说不要,说她父亲有高血压,还是别来了。
  又过了几个月,李瑶来信问:你不爱我了吗?为何好久不见你来信。
  林颂明回信说自己在镇供销社工作,挺忙的,最近争取去江南出趟差,顺便看看日思夜想的你。
  不几日,接到李瑶的加急信,信中说:你不是要来江南吗?来到后到某某地址来找我,有要事相告!!!
  林颂明看信后就跟领导打了报告去了江南,照着地址找到了早已候在那里的李瑶,
  李瑶怀里抱着一个婴儿,跟他说这是他儿子,因为是清晨出生的,所以取名曦,
  孩子的小手腕上还戴着一看就是医院里用的胶布做的榧子,上面用蓝圆珠笔写了个字,模糊不清,暂且当做孩子的名字曦吧,
  看林颂明在按怀孕周期算日子,李瑶补充说是早产了一些时日,
  还说自己不几日就要去美国留学了,所以偷偷跑出来把孩子给你,
  “你要心里永远爱着我,把孩子养大”,然后就走了。
  林颂明从南方回来,他一个大小伙子未婚,还要工作,自然不能自己带孩子,更何况还是个出生不久的婴儿,他哪会养啊。于是,这个孩子就给了自己的姐姐抚养。
  所以,林曦打小被姑姑养大,
  姑姑自己有个女儿,姑丈有哮喘病,一犯病时脾气很是不好,经常打骂林曦,而大他五岁的姐姐也正值顽皮的岁数,经常捉弄和欺负林曦,
  所以,林曦的童年岁月没什么欢乐可言,更没有可以炫耀的快乐的童年记忆。
  唯一庆幸的是,有一年村里有个老华侨回乡省亲,斥资扩建了小学,那年凡能有识字写字能力的孩子都可以上小学了,林曦在自己六岁半的时候背起小书包上了小学。
  等到林曦能够干些家务的时候,也就是林曦少年时,所拥有的记忆就是:天不亮就要起来挑水扫院子,然后生火做全家的早饭,往往饭做好了来不及吃了,只能在上学的路上一边走一边吃。
  暖和时候还好说,冬天的时候,大雪封门,林曦早上起来也是要扫院子,去担水,然后劈柴做饭,手脚满是冻疮,暖和过来非常痒。
  整个少年时代也是没什么可值得特别记忆的美好。
  那一段岁月,让林曦稍微有些快乐记忆的就是在学校里:林曦喜欢学习;林曦喜欢课间在操场上踢踢球;林曦喜欢课余时画画画;林曦喜欢音乐课时唱唱歌。
  在姑姑家十六年,他爸林颂明很少去看他,就是过年时去一阵,吃了午饭后就走了,因此,父子俩没什么交集,所以也谈不上有什么感情。
  后来林曦顺利的考上了大学,户口也随着林曦到D市上大学而迁到了D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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