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怅然若失地轻轻吐出一口气来,便将此人此事就此放下了。
黎骞以为谢昱明的事情于此便也告一段落,这段时间里的欢笑与悸动、愉快与摩擦,确实存在,也确实已经成为了过去。然而事实远不如他所想的简单。
大约半个月前,他开始察觉到有一束目光尾随自己——从出门到回家,直到重新被门阻隔,,炽热得快要将他后背灼出两个洞来,且天天如此。但他每每转过头去看,却都没有捕捉到任何可疑人员。
这目光最开始没有对他造成什么实质性的影响,可后来见他没有采取行动,便开始变本加厉,黎骞就是在家里,有时也能感觉到正被人窥伺。
黎骞有意要将人揪出来,直到他第八天有意紧盯着拐弯处的凸面镜走过时,终于逮到了那个天天跟踪的变态。
嗯?这个变态他认识——谢昱明?
他当场就黑了脸,在那面镜子旁站住,看着谢昱明也猛地顿住,熟练地拐到一边的墙后面。他转过身来,耐心地站在原地等待老鼠出洞。果然,过了一会儿之后,那里悄悄探出个脑袋来。看见黎骞还站在那,小老鼠的脸色刷地变白,转身就跑了。
黎骞不由自主地勾起了嘴角,意识到之后又有几分懊恼,强压下去,“嗤”了一声,也扭头走了。
那恼人的视线自此三天之后都没有再出现。不过第四天,黎骞便在买菜时“偶遇”了谢昱明——这算得上是他被谢熙磊带走后,两人的第一次正式会面。
那人穿着笔挺严谨的西装,手上却拎着一袋子番茄——黎骞非常怀疑那是他从自家带来的——对方泰然自若地朝他微笑着打招呼,姿态称得上绅士,是以前乖戾的谢昱明也少有的优雅高贵姿态,仿佛手里拎的是动辄上万的礼品袋,而不是几个廉价的、还没熟透的番茄。
他此时已经没有了那两年疯狂的痕迹,仅仅一个月时间,那些荒唐又屈辱的过去在他身上似乎都已化为云烟,不见踪迹。
黎骞没觉得疑惑或不可思议,从去游乐园那天他就有了心理准备,只是暗暗不能相信,加之刻意纵容、未去追究罢了。
他没有理会谢昱明,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走过去了。
谢昱明:努力保持围笑: )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黎骞两天后在超市又一次偶遇谢昱明。这次他换下了西装,虽然改穿一身休闲舒适的衣服,却依旧被高挑完美的身材衬得格外引人注目。
谢昱明推着胡乱堆满了东西的购物车,见到他就追了过来。“骞!”他语气比上次多了些急切,却没有了一月前的懵懂。
黎骞知道他已经不是那个任他搓揉,把他当作一切,哭着要抱抱的小哭包了,面上虽然不显神态,心里有些怀念、也有些释然。
冰柜旁这条路较窄,不够两个人推着购物车并肩而行,谢昱明只能跟在他后面。他原可以丢下车跑过去找他,却又觉得那样意图太过明显。真要撕下了表面的伪装,只怕黎骞更是连看都不愿意看他一眼了,只能厚着脸皮、在双方都心知肚明的情况下,依旧硬摆出偶遇的姿态。
可惜黎骞没有与他叙旧的心思,拿起一瓶牛奶放进车里,拐了个弯,就去结账了。
谢昱明还想追上去,却被人抢了先机,站到了黎骞后面。知道现在大庭广众之下纠缠会遭他厌恶,他只能隔着一个人尴尬地望着他的背影,手握着推车手柄,慢慢用上力气,露出发白的关节。
谢昱明:好气啊,下次继续努力
黎骞料想以他的脾气,被这样甩了两次脸,大概不会再来自讨没趣了。可万万没想到,谢昱明一场大病后,脸皮也被磨厚不少,连一天都不歇,紧接着就来与他制造第三场相遇。
黎骞刚打开门,就看见他在自己门口站着,勾起薄唇笑得迷人。
“好巧啊,骞——”
巧个屁,都明目张胆地守到家门口来了,还能说出这般不要脸的话来。
黎骞当着他的面“啪”地甩上了门,声音戛然而至。
谢昱明:骞骞还是不理我QAQ
黎骞没有走开,而是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在门里面静静听着外面动静,半晌后有东西靠在门上,顺着滑落的声音。
他从猫眼里看去,谢昱明和当初从精神病院跑出来守在他门口一样坐着,只是上次他的姿势是蜷缩着,显得极没安全感,这次却是双腿向前大张,微微屈起膝盖,肆意又颓废。
他慢慢从兜里掏出一盒香烟来,点上,放到唇边深吸了一口,吐出长串的白色烟雾。
待要吸第二口时,他顿了一下,碰到了嘴唇边的烟蒂又放了下来,任那支烟自个烧了很久之后。然后出乎黎骞意料,这人摊开左手,露出满是疤痕的手掌,拿着尚在燃烧的烟头狠狠按了下去。
他痛得抽搐了一下,微微仰起头,压抑住缩回手的神经反射。黎骞握成拳的手也猛地一抽,差一点就要打开面前的门。
但他终究没有。
他不是与谢昱明闹脾气,也不否认两人在这三个月以来,难以回避的靠近。可哪怕心在触碰中雀跃欢喜,他的理智也依旧尽职尽责的提醒着,谢昱明与他并不合适——他们之间也许有爱情,但却难以是彼此相伴一生的伴侣。
他们曾经隔着巨大的阶级差异,并因此而分开;后来隔着三年的不同境遇,若不是谢熙磊的请求,只怕一辈子都不会再见;现在,两个人之间也依旧隔着三个月的交缠纠葛——黎骞见过谢昱明最狼狈屈辱的样子,他能一时不在意,但以他的性子,能永远不在意吗?
谢昱明傲气难折,不知为何养出的睚眦必报的性子。见过他惨的人,他总要见到对方比自己更惨的样子才肯罢休。黎骞可能是个意外,但他总会不经意想起那三个月的羞耻难堪,就像心底的一颗种子,一点一点生根发芽,最后彻底爆发。
感情也许是一时的润滑剂,但想要彼此陪伴一生,只有爱情,很难很难。长痛不如短痛,他早明白了其中道理,又怎么还会轻易尝试。
黎骞的确很了解谢昱明,只不过是三年前的他。
如果他能放下黎骞,也就不会疯了。
谢昱明不否认自己性格中最黑暗、最丑陋的部分,那是他成长途中附带的产物,如附骨之疽,切肤刮骨也难以去除。放弃有一些东西——即使是很喜欢的东西——对谢昱明来说,次数多了,也就麻木了。如果黎骞于他而言无足轻重,他或许选择将人推入深渊,但他分明是不一样的。有人说黎骞是他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但谢昱明自己明白,黎骞就是他的心脏,所以他宁愿忍受切肤刮骨之痛,也不能失去自己的心脏。
胸口那里空得只剩一个流血的大洞,到最后连血都干涸了的滋味,他尝过三年,如今一天都无法忍受。
为了黎骞,他愿意撕下那层骄矜的面具,将一往直前追求内心所想要的自己完完全全展现出来,把所有的柔软放到他面前,纵是他要如何践踏,也毫无怨言;只要黎骞还要他,就是这样的改变会让他鲜血淋漓,也心甘情愿。
甲之蜜糖,乙之砒 | 霜,黎骞不愿也不敢去尝了的东西,对谢昱明来说却是甘之如饴。说到底,不过是爱得更深罢了。
黎骞静静看着,直到眼睛都有些许酸涩,谢昱明终于慢慢爬起来,离开他门前,似带着满身的创痕。
第20章 狂犬模式
自上次将谢昱明拒之门外后,黎骞有几天没看见他了。今儿有一场慈善酒会,黎骞也被邀请了。
他平日里很不爱参与其他性质的酒会,只偶尔一次维系着基本的人际关系,大多都推拒了。
说到底,是与谢昱明在一起的几年,让他对这种上流社会的交往方式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依谢家的后台,谢昱明是很多人想要巴结的对象,邀请函多到令人厌烦。谢昱明几次带着他去,黎骞那时虽然只是一个穷小子,有时候还幼稚了点,但那些场酒会他却是看得明明白白——明面上人人带着一张虚伪的面具,觥筹交错,拉扯关系;私下里全然一副趋炎附势的嘴脸,拜高踩低,甚至还夹杂一些不正当交易。
当时他们看黎骞的眼神,就像是打量一个被谢二少包养的小白脸,表面上的笑脸相迎和无意泄露出来的轻蔑让黎骞倒尽了胃口。
被谢昱明硬拉着去过两次之后,他就再也不去了。谢昱明是存了让他进入上流圈子的心思,觉得左右有他撑腰,黎骞应当不会低人一等。但是黎骞不愿意,他知道其中的好处,却也明白其中的坏处,他是这样进来的,以后便也总低人一头,仰人鼻息,若有一天和谢昱明闹掰了呢?他指不定还成了那些人为讨好谢昱明的牺牲品,这样不长远的买卖,或许有人会趋之若鹜,他可不乐意。
黎骞只想着平平淡淡的生活,不渴望出人头地。尽管现在他还是出人头地了,但靠的是自己,心里都踏实。
现在给黎骞递邀请的也不少,说到底上流社会那些事,总喜欢用高雅的格调作些粉饰,顺便抬抬自己的品味,黎骞作为一个长相清俊、性格又温和不古怪的艺术家,还是很受欢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