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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只有我以为我是攻[娱乐圈] (扶苏与柳叶)


  问答活动才进行到一半,粉丝却已经被这突如其来的狗粮塞了个饱。在首映礼结束后,顾岷很快便多了一个异常拉风的称号:炫妻狂魔。
  最后一个问题问到了丛争。
  提问的观众看起来约有三十上下,他拿着话筒,认真地问:“丛导,为什么您拍的电影里,十部有九部都和军队有关呢?您是有什么割舍不下的军人情怀吗?”
  丛导的笑慢慢僵在了脸上。
  这是一个完全在意料之外的问题。他站在台上沉默了很久,一直到主持人也察觉到了不对,想要上前救场时,他才微微地苦笑起来,捏在一起的手指更加用力。
  “我年轻的时候,也当了好几年兵,”他简略地说,喉头却不知为何有了点莫名的哽咽,“要再往回倒退三十年,我说不定就不会做导演了,而选择在军队里头,和那些可爱的人耗完一辈子啊。”
  要是再往回倒退三十年——
  他一定会鼓起这辈子所有的勇气,抛弃掉一切、为这个缘故坐牢也无所畏惧。他不需要一日复一日地自我欺骗,也不需要把那些没来得及喷薄而出的感情,全都苦苦地按捺着塞回心里。
  可是人生只能往前走,永远不存在这样的如果。
  提问的观众在问完这一句后坐了下来。他拉了拉身边老人的手臂,低声问:“爸,你让我问这个干什么?——爸?爸,你怎么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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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互动活动结束之后,《雁门关》电影正式开始首映。江邪坐在底下,也是第一次看到成片里的自己。
  屏幕里的阿雁拉住缰绳,长矛一下子便刺穿了敌人的胸膛。他的眉眼锋利如刀,英气十足,血花猛地喷溅出来,洒上了他的侧脸,他的眼睛里都燃着火。
  一行血色的大字猛地出现在了屏幕左端:阿雁,江邪饰。
  这种感觉对于江邪而言,是极其新鲜而陌生的。他习惯了看自己在舞台上掌控全场的样子,却从未看见过自己去饰演某个角色,正支着头看得津津有味,身边便有另一颗脑袋凑了过来,小娇妻在他耳边低低地说:“很迷人。”
  那是当然!江邪颔首。
  银屏上的江邪与舞台上相比,又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魅力。他分明是在演别人,却又像是在演自己,从头到脚都在发着光。
  剧情进展的很快,顾岷所饰演的将军江城被当朝皇帝所忌惮,远远被派至雁门关抵御匈奴。雁门关兵力不足,却屡次击退强敌外侵,江城带了自己亲信的兵将远赴边疆,也着实对这个城池屡战屡胜的缘故充满好奇。
  然而直到到达之后,江城才知道雁门关的特殊之处。
  城中儿童都会唱《出塞曲》,家家准备的都有锋利的钢刀,每隔几日便会进行城中演练,不仅有兵士参与,全城百姓几乎都会跟着一同排演队形,甚至连弱不禁风的女子也会来跟着练上几招。
  而雁门关最特殊的地方,却不是这些,而是在于一个人——一个尚未及冠、父母生地不详、生的俊秀挺拔的少年。
  阿雁。
  “你跟着我干嘛?”
  他不耐烦地扭头,眉头蹙起来,瞪着不紧不慢骑马跟在自己身后的江城。
  江将军正气凛然,道:“这城里的路很宽。”
  言下之意是,谁都能走,怎么我走便是跟着你?
  少年无语凝噎半晌,干脆扭头,“罢了,你愿跟就跟。还能怎么着不成?”
  于是江城跟着他走街串巷,在城东买了串红艳艳的糖葫芦,在城西吃了个热腾腾的馒头。城里的百姓都认识少年,无论男女老少都能拍着他肩膀说上几句,甚至连垂髫的小儿也凑上前来,拉着他的衣襟久久不放。阿雁熟练地把其中一个孩子举到肩膀上,小孩儿笑嘻嘻地拽住他的头发,亲近地摸了又摸,许是因为又长又顺太好摸了,干脆上手薅了一把。
  “啊,”少年一下子皱成了苦瓜脸,“等等等等,别薅我头发……”
  江城不禁以拳掩唇,低低地笑了声。他下马上前,帮着少年从熊孩子的手里头逃脱了。即使这样,那些小孩也不怕阿雁,甚至仍旧抱着他,走哪儿跟哪儿,就像后头一长串跌跌撞撞的小萝卜头。他们的母亲含笑在后头看着,谁也没有上前阻止。
  阿雁和这雁门关,就像是一滴水落进水潭里,轻而易举便被所有人接纳了。
  直到有一骑绝尘而来,硬生生将原本宁静的空气撕破。
  “报!”他大汗淋漓地止住马,“报将军——西北面三十里外有匈奴来犯!”
  这句话出来后,城中的气氛陡然间有了转变。摊贩们收起各自东西,二话不说回家抄起了钢刀,砍肉的屠夫刀上犹滴着血,大叫:“兄弟们,随我再去战一回!”
  “打!”一个白净的秀才在一旁接声高喊,“打他们个落花流水,片甲不留!”
  他们很快便集结成队,紧随着军士一起出了城门——江城甚至在其中看到了个风姿绰约的女子,那女子弯腰撕破碍事的裙摆,露出里头穿着的劲装来,三下五除二拆了发髻绑成马尾,从靴筒里抽出把锋利的短刀。许是注意到了江城等人诧异的目光,她弯唇一笑,抱了抱拳。
  “那是孙二姐,”旁边的兵士咽了口唾沫,心惊胆战,“别看是个美人,这捅起人来可比我们狠多了……她的军功加起来,都能当个百户了!”
  江城终于意识到这座城池特殊在何处。
  满城皆兵。在雁门关中,手无缚鸡之力的秀才提得起钢刀,幼小的孩童也能拿石块砸向敌人。雁门关里的所有人都是铁骨铮铮的将士,他们或许披不得铠甲、领不得军功,可眼睛里头燃着的,是和浴血奋战的军士一样的、满怀仇恨的火光。
  他们个个都奋战在前,丝毫学不会退缩。
  战鼓被擂响,少年翻身上马,独自厮杀在前。他高高束起来的头发扬在脑后,长矛挑开匈奴人刺过来的刀刃,轻而易举贯穿对方胸膛,所过之处伏尸一片,爆发出的强悍力量令江城也不得不为之心惊——比起身为将领的江城,他更像是守军的首领,甚至一个眼神便能让几个守备明白其意思。
  匈奴一向以骁勇善战为傲,自封马背上的不败战神,如今面对这样不顾死活以命相搏的敌人,也不由得心生怯意。在军心已然不稳之时,马上的少年忽然扬声笑了,长矛背于身后,他从箭筒里抽出一枝箭,一箭离弦,正中军旗!
  匈奴军旗一折两断,又被中军伏击,一时间更加大乱。
  就在此时,妇女们拉出了早早便埋藏下的缚马索,上头满是锋利的钢钉,生生拦于城前。冲锋在前的几个匈奴士兵军马皆被其所困,踉跄摔倒,很快便被几个柔弱的女子趁空一人一刀送去了西天。为首的匈奴人见此情景,咬牙半晌,厉声喝道:“退兵!”
  “退什么?”少年遥遥高坐于马上,拉开弓弦,大笑,“耶律老儿——这是你的送行礼!不谢!”
  那一箭带着呼啸的风声,直直冲着他的面门而来。匈奴将领恐慌地拿刀去拦,却听“当啷”一声,箭刃竟然生生插入了钢刀!
  他不由得心中大骇,即刻拨马回撤。
  阿雁丝毫不打算放过他们,仍旧跟在后头且杀且追,盔甲上沾染的全都是暗红的血色。江城杀出重围策马向前,将越杀越红了眼的少年拼命往后拉,“穷寇莫追,恐怕有埋伏!”
  “埋伏又怎样?”少年回头望他,眼神熠熠,“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犯我雁门者,绝不容其苟活!”
  江城望着他,心内忽然便有所触动。
  他在那个纸醉金迷的朝堂待得太久了,以至于都快忘记了这样肆意抛洒热血是何等的潇洒快乐,如今站在这土地上,久违的豪情却都源源涌上来。
  这一晚,城中举办了庆功宴,庆祝大胜。盘点了人头军功后,阿雁一人高高在上,江城紧随其后。少年看到军功表后张大了嘴,半晌后,头一回满了一杯酒,举到江城面前,于对方诧异的目光中别别扭扭道:“我敬你是条汉子,喝一杯?”
  江城一笑,一扬脖,喝尽了。
  他把空酒杯展示给少年看,少年这才心满意足,拍了拍他的肩。
  “你和原来的那些将领不一样,”阿雁说,“你,还是有点真本事的。”
  而他,向来只敬重强者。
  一杯酒后,两人的气氛便渐渐缓和了许多。江城再在无事时跟着少年在城中溜达,阿雁也不去赶他,甚至偶尔还给他分串糖葫芦,城里的孩子也慢慢开始缠着他玩耍。比起战地,雁门关更像是江城的归属,他在此处,才觉着自己是在实实在在地活着。
  匈奴不愿放弃中原这块肥肉,只得咬着牙再三来啃雁门关这块硬骨头,两人在战场上厮杀的多了,渐渐也培养出了些许默契,能够并肩作战、信赖地将自己的后背托付出去。
  江城本就是在军营中长大的,一身血性不输任何人,几次大战之后,匈奴中便有了传说:雁门关又多了一位刀枪不入的战神。
  两位所谓的战神常常聚在一处喝酒。
  酒性很烈,江城看管着不让少年多喝,却还是无奈地看着他醉了个东倒西歪。月色当头,少年盘腿坐在庭中,掰着手指头数:“张二叔走了,罗叔也走了,孟将军也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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