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还是盛昱龙打电话提醒他,让他先给陶然办理了休学,陶建国回到长明县,大病了一场。
刘娟也是日夜担心陶然的安危,三月末的时候,收到了一封陶然的信。信是广州发过来的,却没有具体地址,但信确实是陶然写的,说他很好,不要担心他。
刘娟捧着信大哭了一场,说:“这个白眼狼,真是白疼他了。”
“你就当他死外头了。”陶建国说。
四月份的时候,陶建国的病好了,夫妻俩收拾了一下,一起去了广州,一个当保安,一个在服装厂打工,周末有空的时候就去中山大学看看,或者绕着大学到处转转。时间总是能埋没一切苦痛,当最初的愤怒,伤心,失望过去,夫妻俩的生活好像慢慢平静了下来,日复一日的劳作,大概生活苦涩繁忙,努力活下去已经很不容易,没办法再想这些伤心的事,所以他们也不再寻找陶然。
春来百花盛开,热闹的广州城焕发着长海市没有的生机。刘娟上下班的公交车会从中山大学外头过,大门口总是不缺年轻朝气的大学生进进出出,她看到他们,会想起陶然。
她和陶建国还算收到一封信,盛昱龙连半点音信都没收到。腿好个差不多之后,他就把长海那边的生意都交给了周强,自己则准备搬家去广州。
“你是准备把工作重心渐渐转移到广州去么?”周强问。
盛昱龙点点头,说:“本来也就是这个打算。”
陶然要在广州上好几年的大学,他们俩不可能一直异地,他早开始了工作重心的转移,年前铺垫了一些,就是为年后搬去广州做准备。
“在那边做生意可不比在这里,你在那边不认识什么人,要是混不下去,就还回来。”
盛昱龙说:“没你想的那么惨,我早有预备。”
他们几个刚开始创业的时候,因为不知道能干什么,所以什么都干,服装生意是大头,但零零散散的其他行业的小钱也赚,时代发展的快,一天一个样,最近这一年倒是有些当初没怎么上心的小生意赚了不少钱,盛昱龙觉得是个商机,想试一试。
但周强觉得,盛昱龙抛开长海市的生意不做,跑到广州去,还是因为陶然的缘故。经过这一番折腾,他以为盛昱龙会偃旗息鼓,没想到他反倒越战越勇了。他倒不知道说什么好。
因为这些天他一直在盛昱龙旁边,盛昱龙是什么样,他都看在眼里。他是很惊奇的,觉得盛昱龙痞里痞气这么多年,竟然有朝一日突然成了情种,头一回见他为了感情失魂落魄着急上火的,这还是哪个在感情上满不在乎的盛昱龙么?
他又高兴,又发愁,高兴的是他一直觉得盛昱龙也该定下性来了,发愁的是,居然定在了陶然身上。
孽缘啊孽缘。
到了四月,天就彻底开始暖和起来了。长海市百花盛开,空气里都是迷人芬芳。余和平的成绩突飞猛进,在最近的一次月考中考了班级第四十一名,虽然依然算不上好学生,但对于他而言已经算是突飞猛进,班主任都点名表扬了他。余和平更高兴,虽然距离前二十名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但这个突飞猛进至少让他看到了更多的希望。他觉得自己再努力努力,一切都有可能,等他考到前二十名的时候,一定要和梁成东上床,他羞耻又兴奋地怀揣着这样的念头,简直浑身上下都是学习的动力!
而且他为了更能鼓励自己,把剩下需要进步的二十名详细划分为几个步骤:比如说他再前进五名,就相当于赢得了梁成东的嘴巴,再进步五名,就赢得了梁成东的双臂,以此类推,一步一步逼近重点部位,想一想他都幸福的不行,学习不再是一件痛苦的事,简直是在谈恋爱,做梦都要笑出声来了。
倒是梁成东,有些紧张了。
他觉得越临近夏天,余和平的成绩越好,看他的眼光也越热情。
可是隆冬早已经过去,春天已至灿烂,二十岁的余和平似乎也迎来了他的二次发育,越来越盈润,伸展,整个人变得温柔而明亮。这是恋爱的季节,万物都蓬勃而动,迎接人生中最好的夏天。
第140章 冬日暖洋洋┃雨来了
盛昱龙搬来广州的时候, 跟刘娟联系了一下,告诉了刘娟他的住址。
当初盛昱龙让周强带给陶然的手机被刘娟没收了,因为是值钱的东西, 刘娟没舍得扔, 在搬来广州之前就用上了,然后告诉了盛昱龙一声。
她之所以和盛昱龙保持联系, 还是为了陶然,她觉得陶然和盛昱龙联系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如果联系了, 希望盛昱龙能告诉她。
但是即便知道盛昱龙在广州的住处, 刘娟也没去过,只在一次吃饭的时候,告诉了陶建国一声。
陶建国做保安, 昼夜颠倒,大部分时间都值夜班,白天睡觉,偶尔上白班了, 他还会不适应,因此格外疲惫,听见盛昱龙的名字, 心情复杂,说:“他来不来,跟咱们没什么关系。难道陶然跑了,咱们还能跟他和解了?”
刘娟说:“没有, 我就是告诉你一声,别哪天突然碰到了,你再意外。”
“他怎么想到来广州了,难道是为了陶然?”
刘娟说:“他原来不就是在广州有生意么?”
陶建国一听就来了气,说:“一开始就没安好心,我看陶然当初报考中山大学,就是他撺掇的,搞不好当时俩人就搞上了。”
刘娟脸色一红,说:“什么搞不搞的,别说话这么难听。”
这简直是夫妻俩心中的一个结,陶建国也觉得别扭的很,便没有再继续说下去,刘娟说:“我就是担心,你说要是他比咱们先一步找到陶然了,可怎么办?”
陶建国还在生气,说:“咱就当没这个儿子。”
话虽然这么说,偶尔陶建国还是会去中山大学看看,陶然的课程表他都知道,有时候会去他们上课的教室看看,看看陶然在不在。
他们没有陶然的消息,盛昱龙也没有,没人有,陶然就像是失踪了,广州城太大了,他们找不到。
陶然是凭着一股冲动走的,走了之后便不能回头。
越是单纯本分的人,疯起来越是判若两人,但骨子里流着单纯本分的血,当冲动过去,一个人站在广州城里的时候,也会觉得迷茫而忐忑。
要到哪里去,如何开始。
但他是骄矜的人,即便忐忑也不能回头。
他存的钱其实不少,盛昱龙平时没少给他钱,在给钱上,盛昱龙一直属于最大方的那一个,何况他这种爱把心爱的人往死里疼的男人,恋爱之后卡都给了他好几张。但陶然还是打算靠自己的双手来赚钱,不自食其力,他跑出来就没有意义了。
广州是个大城市,相比较而言工作也好找很多,他去了一个电子厂,流水线上的活,简单又机械,每天按时上下班,厂子包吃住。他过的并不快乐,但也不再压抑,痛苦,苦涩是淡的,只有在午夜梦回地时候会想自己在干什么,未来一片迷茫,找不到方向,不知道这样的生活会到什么时候,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
他自从和盛昱龙在一起之后,所有关于未来的幻想,都和盛昱龙有关。突然一个人,竟不知道人生要怎么走。
他一向骄矜,清冷,看似独立,实则是温室里的花朵,而余和平正相反,余和平看起来脆弱,阴柔,但却在摸爬滚打的成长过程中,养就了他坚韧而自私的生命力。
进入夏天以后,余和平的学业就越来越紧了,五月份的考试他考到了班级第三十二名,有了人生第一根白头发。
这根白头发还是梁母发现的,她很惊讶,又有些心疼说:“哎呀,和平,你怎么都有白头发了。”
余和平趴下来,她扶着余和平的头,帮他拔掉了那根白头发:“以前就听人说,用功用的头发都白了,你这可不就是。”
余和平说:“要是能考上大学,就算全白了也所谓啊。”
“那不行,年纪轻轻的,一头白头发可怎么好。”梁母便去梁成东的书房里找了医学方面的书来查,然后给余和平补充营养。
得益于梁母的精心照顾,余和平在年后其实白胖了不少,梁母喜欢照顾人:“以前你梁叔叔上学,也苦,都是我照顾的好,你看他是不是比他这个年纪的人看着年轻些,健壮些?他上高中的时候,气色更好,白里透红的。”
梁母说起往事来,就把家里的相册拿出来给余和平看。余和平坐到梁母身边,翻开相册,第一张是黑白小照片,里头是个看起来才几个月的小孩子,眉清目秀,很是可爱。
余和平笑着问:“这是梁叔叔么?”
“八个月的时候照的,这是他爸爸。”
年轻时候的梁母并不算美人,但梁父却是个眉目分明的大帅哥,也戴着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他再往后翻,就看到了少年时期的梁成东,戴着红领巾,个头比班里其他同学都高,梁母说:“他从小就长了个高个头,还因为个头高,回家哭过呢,说大家都欺负他个子高。”
余和平想象不出这些事,只觉得有意思,他再往后翻,就翻到了梁成东高中毕业照,那么多人,他却一眼就能看到梁成东,在最后一排的右数第四个,意气风发,俊秀挺拔,帅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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