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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王 (鼓手K99)


  把人交给医生,最后看了他一眼,便回到了局里,递交了辞职信。当上级找他询问突然辞职的原因时,他已不知所踪。整整找了他几个月,也没找到他人在哪里。事到如今,这还是局里津津乐道的迷。
  半年后,初夏时,唐山小镇出现了一个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行色匆匆的陌生男人。
  他走到一家农户,贴在门上,敲了几下,神色诡异,像是怕人看见。
  门开了,出现了一个头发半白无精打采的妇女,看见来人,她顿时来了精神,连忙将他拉进屋内。
  “妈。”男人站在原地,轻轻地叫了一声。
  见到儿子,妇人非常高兴,但当她看清儿子早就不复当初甚至变得奇怪的样子,表情不由凝重起来,不过没一会儿复又绽开笑容,一边将手在围腰上擦拭着,一边示意他赶快坐下歇一歇。曼天翔往里面去了,她便回过身,打开门,探出脑袋往外瞧了瞧,发现只有他孤身一人,面色变得不安和疑惑。
  到了屋内,却发现儿子低着头,缩着身子,站在墙角。闷在那,不开口。
  男人早就不是之前那个英姿煞爽、雷厉风行的干练刑警了,他脸色憔悴、身材臃肿,散发出一股忧郁,又回到了小时候内向的呆样。母亲走了过去,替他除掉那身厚重的掩饰,大热天的,还不热坏了?
  面对自己的家人,曼天翔终于不用隐瞒什么,但终究是极为难堪,母亲没盼到他意气风发、衣锦还乡,看见的却是他如此落魄、身怀六甲的模样,实在是太不孝太没出息了。
  还好,老母并没大惊小怪、出声斥责。而是对他嘘寒问暖,并不问别的。她是女人,自然看得出来,孩子应该有七个月了,但她不知道,这段时间,儿子颠沛流离、风餐露宿,下了多大的决心才终于决定回到家里。
  “孩子,没关系的,你别站在这里,赶快去床上躺着。妈给你倒杯水,再去杀只鸡。既然……就要好好养着。别委屈自己。”
  听到她无比亲切且关怀的话语,看到她露出的无半点折扣的心疼表情,曼天翔简直有流泪的冲动。因为身有缺陷,他从小自立自强,从未哭过,也从不软弱。后来当了警察,过的也是刀口上舔血的生活,从不畏惧,出任务,没想写遗书。对他来说,世上有什么是值得害怕的?又有什么能够把他伤得体无完肤?而现在,他才明白,再坚强的人,也难以抵御一种伤害,那就是感情上的伤害,心生生的撕裂。
  这回可说他遇到了有生以来最大的挫折。老王死了,和沈南秋也闹崩了,又发现自己怀上了孩子,索性离开了那个伤心地,到了一个无人认识的地方租了间房子,成天窝在里面颓废度日,看着日益隆起的腹部,满心焦虑,打掉舍不得,留着也不是,思来想去,还是不想造孽,可总不可能一直这么下去,只有回到乡下,寻求母亲的帮助,解决这件棘手的事情。
  母亲的态度让他稍微振作了一点,至少不再那么悲观,但也不代表,自己就能从这份撕心裂肺的纠结中挣脱出来,一个大男人怀胎分娩,不管是从心理角度还是从身体因素来说,都实在太难。
  休养了几日,心情终于平复下来,家的氛围和气息提供了他最需要的安慰。老母虽然十分体谅他,可毕竟还是要对她有所交代。尽管相安无事,这不过是暂时性的,他也明白。农村人朴实简单,但过于传统,思维有很大的局限性。原来他离家出走,就是受不了母亲把他当做女儿一样看待,为了证明自己,才孑然一身地走向了城市。他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生活,这些是任何人都不能干涉的。
  果然,过了一段日子,老母就开始露出她狭隘无知的一面:“那个人,知不知道你怀了他的孩子?”
  曼天翔压根不想触及这类问题,偏偏对方刨根问底,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地揣测个不停:“儿啊,我知道你的性子,若不是你付出了真心,绝不会为他怀孕。他这个人是怎么样的?可不可以告诉母亲?”
  “妈……”他现在真的不想讨论这些,即使要说,也不是现在,又何必苦苦相逼?
  “妈独自把你拉扯大,也不求你什么,只希望你早点结婚,给我添个孙子,不管你娶女人也好,找男人也罢,传宗接代是必须要的。”见他不肯如实招来,对自己相当排斥,妇人有些不大高兴,她双手舞动,快速地织着毛衣,这自然是给即将出生的孙子织的,“孩子都有了,你应该把人带回家里,让我看一看,大体对他有个了解。否则未婚先孕,是要丢你妈的脸不成?”
  曼天翔有些烦躁地□□着身上的宽松单衣:“妈,我知道你一直很想要个孙子,所以才没打掉……肚子里的孩子,既然满足了你的愿望,就不要问这么多行不行?”
  老母撇了撇嘴,发出一声叹息,放下毛衣,便转到厨房淘米。
  知道她用心良苦,刑警也有些过意不去,跟在她身后:“妈,让我来,你去休息。”
  妇人却反应激烈:“行了,还你来?挺这么大个肚子,还不动了胎气,给我一边去!”
  “……”能不能别提大肚子、动胎气之类的,真是让人恶心。曼天翔没有好脸色。
  老母也知道他自尊心强,话没说好,便放软了心肠,笑眯眯地:“听话,去把放在桌子上的牛奶喝了,你又不会弄饭,还是别添乱了。”
  曼天翔并不觉得怀孕有什么好大不了,还不至于娇生惯养,就是有些不便罢了,他闲不住,一有空就去帮娘种地、做家务,出去买菜就免了,村里长舌妇多,何必去惹闲言碎语自找麻烦呢?
  当然,家母在的时候,他就躺在床上看书,或者闭目养神,她一走,就翻身起来干活。
  在孕期八个月的时候,有一天妇人回到家,见儿子一手拿着扫把,一手捧着肚子,皱着眉,弯着腰,站在那重重地喘息着,可把她吓坏了:“干什么呢?你就不能安分点么?!”
  想逃跑已经晚了,曼天翔只好扭过头,强颜欢笑:“没事,只是累了……”
  “屁!”老母走过来,生气地夺过他手上的扫把,几乎是拧着他的耳朵将他弄回了卧室里,强迫他在床上躺好,才稍微和颜悦色了一些,“瞧,动了胎气了吧,我说过,你偏不信!”
  男人苦笑连连,他也没想到会这个样子,还以为自己即使背了个大包袱也依旧是无所不能的,哪知一不小心用力过度,肚子就疼起来了,真他妈脆弱!
  妇人用专业的手法替他按摩着抽搐的腹底,嘴上语重心长地:“儿啊,别让妈操心,现在是非常时刻,你要听妈的。等你生下这个大胖小子,做足月子,再去干你喜欢的事。”
  曼天翔翻了个白眼,老子又不是生育的工具,别动不动就拿大胖小子说事,耳朵都听得生了茧!刚才只是个意外而已,别这么煞有介事!
  不过就算他想要逞强,如今也心有余而力不足了,肚子里的孩子老是动来动去,频繁的宫缩常常让他咬牙切齿,双腿也肿得像萝卜似的,站久了就腰酸腿软,更别提下地干活。他甚至不敢照镜子,怕照过之后,就忍不住去村里那棵大树上吊死,活着这么憋屈,还不如让人给他收尸好了。不过虽然时不时有这种想法,他还是咬牙挺过去了。这跟他冒着生命危险追捕犯人相比又算得了什么?何况天下的女人都要生孩子,人家依然快快乐乐,哪怕他对沈南秋心有芥蒂,孩子是无辜的,都走到这步了,何必去计较太多?
  就当是人生一场特殊的历练吧。何况经历苦难过后,自己的血脉就会诞生。总体来讲,也不亏,何必要死要活?再说真正强大的人,就是在孤零零时,不会怨天尤人、痛哭流涕。哪怕被伤害、被抛弃、被蔑视,也撼动不了他那颗坚韧的心。
  度日如年,这痛苦尴尬的日子也不知何时到头,不过分娩的日子很快就来临了。
  那天,他小解完毕,刚走到床边,就感到下面一湿。男人本来就缺乏怀孕的常识,只觉得肚子阵阵发紧,跟平常有所不同,当时也没在意,要不是老母发现及时,他还以为这不过是难以启齿的生理现象而已。
  “裤子怎么这么湿?是不是羊水破了?!快脱了,妈瞧瞧。”
  曼天翔脸色发窘,手抓着裤子不放。
  几十年来,都是她一个人当家,顶起家里的重担,早就养成了干练的习性,说一不二。只见她伸出手,就把儿子护着的裤子给扯了下去,将头凑过去,便仔细看了起来。
  刑警脸涨得通红,虽然自己是妈生的,但也到了三十多岁的年龄,这么直接,他还是感到不好意思。
  “是破了!我去叫接生婆来!”
  听见他的话,男人惊得差点从床上滚了下来,他急急捉住老母的手,浑厚的嗓音透着让人于心不忍的哀求:“使不得,使不得……”他毕竟是个阴阳人,不宜示众,那些老婆子素来迷信,看见他这副模样,还不怕脏了手?
  妇人鼓着腮子,最终下了决心般重重地说:“妈给你接生好了。”
  “不不不,”曼天翔摇头不止,“我自己来,不就是躺着使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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