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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敌 完结+番外 (朱砂)


  冰凉的感觉从伞柄传进掌心,让顾颐清醒了一点。他慢慢直起身来,睁开眼睛看了看——手绢里是吐出来的一汪酒液,染着一丝深红。
  “真没事?”司机忍不住又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虽然说不吐了,可这位脸色白得跟死人似的,实在有点吓人。这要是去献血,能抽得出来吗?
  “没事,你开车吧。”顾颐仍旧看着手绢。车开得很慢,一束路灯光正好落在手绢上,慢慢地移过去。如果有眼力好的人借着这几秒钟时间仔细观察,会发现那口酒液并没有立刻渗透进手绢里,而是像煮沸的水一般,表面不断冒出细小的汽泡,还有极其细微的咝咝声。而那一丝深红,就仿佛滚水里的鱼儿,正在上下翻腾,一点一点地化去。直到深红色完全消失,酒液才恢复平静,像普通的液体一样,被手绢吸收了进去。
  顾颐把手绢折起来,有点吃力地塞回口袋,顺手又掏出一双手套,慢慢地戴上,遮住了龟裂的皮肤。那四只酒杯据说曾经被一位红衣主教收藏过,现在看来,此言不虚。他喝酒用的那只杯子,只怕曾经还用来盛过圣水,虽然百余年过去,这酒杯里不知又盛过了多少东西,但当初被圣水浸润时所留下的一点神光,仍旧残存到了今天。
  对不死生物来说,银器已经很讨厌,圣水更是难以抵御的。唐少的选择非常正确,如果不是他情况特殊,只要接触到那些酒杯就会当场被灼伤,根本别想掩饰过去。说起来莉莉的运气真是不错,如果这只杯子给了她,虽然她不怕银器,但圣水喝到肚子里,她也受不了。
  顾颐微闭着眼睛,忍受着传遍全身的疼痛。刚才在海天,他是调动了特殊血脉才能暂时抑制住圣水的伤害,现在虽然把它吐了出来,但它灼出的伤痕,却不是那么快就能愈合的。不死生物其实并不畏惧肉体的痛苦,但圣水的伤害是刻在灵魂上的——哦,如果说,他现在的灵魂,还算是灵魂的话……
  顾颐不愿意再去想这个灵魂的问题。头靠在车窗上,他眼前又浮现出唐少的身影。即使不知道他是荆棘鸟家族的猎魔人,也能看出来他的身手一定不错——遮掩在那身骚包衣服下面的,是一具绝对精悍的身体,那可不同于在健身房里练出来的肌肉;更不用说他的手上还有刀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跟他是一样的。
  在魔都几十年,顾颐不是没有见过猎魔人。但大部分都是像撒网一样,到处碰碰运气,有什么就抓什么。可唐少,明显是有目标的——他要抓的是个吸血鬼,这点确凿无误。
  顾颐脑海里不由得又浮起海天后门上那双惊恐的眼睛,以及陆鸣说起的新闻。唐少应该是冲着那个来的,一个连环杀人的异类,的确会惊动猎魔人。也幸好唐少目标明确,莉莉才能蒙混过关。
  不过,会是那个家伙?顾颐微微皱起眉头,竭力分散心思,避免去全身心地“感受”圣水对灵魂的“洗涤”——如此明目张胆地杀人,肯定不是本地住户的作法,必定是一个外来者,才会肆无忌惮,不怕引来猎魔人工会的注意,因为他不会停留太久,如风过境,把麻烦都留给别人——哦,别的同类。
  但是那双眼睛太惊恐了,仿佛惊弓之鸟,似乎顾颐再多看他一眼就能把他吓掉半条命。按理说他的血统特殊,即使同类也不能分辨出他的等级,在那双眼睛看来,应该只会把他当成个普通人类才对。如果一个普通人类就能把它吓成那样,那它会是连环杀人的凶手吗?
  或者,这段时间来到魔都的外来者,还不是一个。这件事,还得让莉莉去打听打听,不是他仅仅靠猜测就能确定的。
  还有唐少,如果他真是荆棘鸟家族的人,那这么一个高等的猎魔人跑到魔都来,事情恐怕就不小了。顾颐不觉苦笑了一下,地球村地球村,在交通发达的今天,猎魔人的工作地点终于不仅限于西方了。当初他觉得回到祖国就能过宁静的生活,现在看来,这个愿望大概是难以达成了。
  荆棘鸟家族……顾颐竭力回忆着那些零星的消息。正如莉莉所说,荆棘鸟家族的成员并不经常露面,只有达到家族内部评定水准的人,才能得到那个纹身,成为一名正式的猎魔人。与其他猎魔人家族不同,他们并不十分注重血统的纯正,据说还曾经有一个自由猎人,因为受到当时族长的赏识而加入荆棘鸟家族,其后代便成为了一支特殊分支。
  不过,这个家族最初主要活动在欧洲,后期随着殖民向美洲扩散,在亚洲却几乎从未出现。事实上,亚洲这边的猎魔活动,自有猎魔人工会的亚洲分会来主持。按理说,即使怀疑有目标出现,也应该由他们来搜索捕猎,怎么会来了个荆棘鸟家族的人呢?
  一阵抽痛打断了顾颐的思索,幸而这个时候,出租车也停下了:“先生,到了。”
  前方就是血站,但顾颐的目标并不是那里,而是两条马路以外的一个小吃店。
  小吃店的门头很旧,有些脏脏的,这么晚了还有七八个人在里头吃饭,围着一大盆红烧肉,穿得都有些寒酸。
  顾颐走进去的时候,老板正在收银台后面敲着台面说话:“今天给你们吃顿好的,明天多喝点水,过去了该怎么说,你们都知道了。都是自愿献血,谁要是给我说漏了——”
  他的话音随着顾颐推门的动作戛然而止,警惕地抬起头来。顾颐用竖起的衣领遮挡着自己半张脸走过去,把一叠钞票放在收银台上,压低了声音:“要两袋,现货。”


第5章 新货色
  滨江路是一条略有些老旧的街道,但是颇受外地人欢迎,因为有便宜的地下室出租。
  一盏昏黄的灯,照着一条狭窄的走廊,因为没有窗户,就总透着股子霉味儿。
  不过这其实不算什么,至少比起某些住户屋里的泡面味儿、臭袜子味儿之类的比起来,实在是不值一提。这里一溜儿十几间地下室,要是都打开门的时候,那味道可就太丰富了。
  顾颐被手机铃声吵醒的时候,就闻到了门缝里飘进来的好几种泡面味儿——有红烧牛肉面、鲜虾鱼板面、老坛酸菜面,还有辛拉面,混合在一起,让他一阵反胃。
  不过他其实没什么可吐的,应该只是圣水伤害的一点后遗症罢了。这没什么,他的身体其实已经完全恢复,这点不适与其说是生理上的,倒不如说是心理上的,毕竟掺着圣水的酒液曾经在他的胃里呆了那么久。
  顾颐在黑暗中把手举到眼前看了看。手上焦黑的部分已经消失,修长的十指活动如初,完全没有了几个小时之前那可怕的模样。一切都似乎根本没有发生过,只有喉咙里那股腥咸却又甜美的味道,即使漱过口也仍旧挥之不去,如同魔鬼的诱惑,让人既觉得厌恶,却又情不自禁想要沉溺。
  顾颐用力搓了搓脸,坐起身来。
  这间地下室大约二十平米。比起其他的房间,这间屋子简直干净得好像没人住,甚至连屋子里的霉味儿似乎都少一些。
  房间只有一扇通风窗,大小仅容一只橘猫钻进钻出。现在那窗户上还蒙着一幅双层黑布帘子,唯有门缝底下透进来一线昏黄的灯光,才不至于让屋子里伸手不见五指。
  在黑暗之中,手机闪烁的光屏就愈加显眼,上头是一条短信:证件已经做好,来取。
  十几分钟之后,顾颐用水盆里的冷水洗过脸,从枕头底下翻出个信封揣进口袋,提起倚在墙角的伞,拉开了屋门。
  “哟,小顾,这是要去上班啊?”一口带点上海腔的普通话适时地从门外传来,顾颐脚步一收:“周阿姨?”
  女房东脸上化着淡妆,眼睛里透着恰到好处的精明:“这几天雨多,你那房间没泛潮吧?”
  “哦,还好。”这还没到梅雨季节,房间当然还没潮到要长蘑菇,周阿姨这时候过来,肯定不是为了泛潮的事。
  “哎哟,那阿姨就放心了。你们这些年轻人哪,单身在外总是不会照顾自己……”周阿姨絮絮叨叨地说了五分钟,才话风一转,“说起来,你这合同也快到期了,还要不要继续租啊?”
  “当然是要的。”
  “还要继续住啊——”周阿姨低头去研究自己刚做的指甲,漫不经心地说,“不是阿姨自夸,这房子虽说旧点,可地角好,交通便利。现在离市内这样近的地方,房租是一天比一天高……也难怪呢,住在这里,跟住到外头去,能省一辆车钱呢。”
  顾颐已经能猜到她想说什么了,果然周阿姨随即就说到了正题:“也不是阿姨要难为你,眼下这房价物价都涨个没完,阿姨也得过日子是不是?你要再接着住呢,这房租总得再添点。阿姨也不多要,就加两百块吧。这个月就算了,下个月开始,好吧?”
  顾颐的租房合同还有三个月才到期,如果要实行新房租也该在旧合同完成之后。不过顾颐也没说什么:“我知道了。”市场即是如此,想在人类之中生活,就只能遵从人类的规则。
  “哎——这就对了。”顾颐答应得如此痛快,周阿姨顿时眉开眼笑,“阿姨家正好换下来个旧空调,你要不要?只要五百块,阿姨还给你找人来装。再过些日子就热起来了,还是装一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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