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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未来 完结+番外 (信语)


罗烈坐在返程的车上不住的阴笑,笑得三儿浑身直打冷战,笑得小乔冷了脸。
出了沈阳地界的时候,罗二爷降下车窗,向后面挥了挥手。
许诺,愿你我在共同的世界里各自安好。

许诺是否安好尚不得知。
兰丹植却是安好的。
少年背着简单的行囊踏上了行走的路。
路途偶尔有风雨,但是也会有彩虹。
路途偶尔有荆棘,但是多处是坦途。
没有遇到小偷,也没有看到强盗。
没有碰到卖切糕的,也没有遭遇仙人跳。
长城上没有好汉,烟雨巷里没有海棠。
断桥上不曾遇见许仙,柳堤下也未曾听到莺啼。
世界不过就是如此,多你不多,少你不少。
在八月的尾巴,兰丹植回到了家乡,于是某个高中毕业班的教室多了个苦读的少年,而昔日警校的操场少了个投篮的身影。
重新开始,未尝不可。

重新开始,谈何容易?
沈铎不相信兰丹植真的会走,可他确实走了。
□□的头像变成灰色,手机号码变成了空号。
期末考结束时,沈铎在兰丹植家楼下花坛边坐了一夜,天亮后才离开,留下了一地的烟头和十多个空啤酒罐。
那个暑假,沈铎没有回家,他在兰丹植家附近的网吧找了个网管的工作,每天晚上九点上班,第二天早上七点下班。工作不忙,换换鼠标键盘,叮嘱不要把烟头按在沙发上,偶尔也帮着重启下机器。
网吧打工有个好处,那就是十二点后可以随便上网,可沈铎很少上网,没人的时候就站在网吧门口,靠在门柱上抽烟,这个位置,只要一抬头就可以看到兰丹植的卧室,可惜那扇窗户里的灯一直没有亮。
开学后,沈铎回到了学校,不再提以前的事,人也变得积极了起来,天气好时会去打篮球,天气不好时会和许诺盘腿坐在床上下围棋,他的围棋下的越来越好了。
大多数时候,会打电话约王一心。
刚开始时,女孩拒绝接听电话,沈铎也不急,不接电话,我给你发条短信,短信里也不提有营养的东西,有时候是转发下信息台的天气预报,有时候是一条冷到不能再冷的笑话。偶尔也会在女生宿舍楼下坐一会,只是一会,一根烟的时间。
平安夜的傍晚,沈铎照常在女生宿舍楼下吸烟,吸完烟要走时,王一心下楼了,什么也说,静静地站在沈铎面前。
沈铎清了清嗓子,张了张嘴,也不知道要说什么。
王一心叹了口气,先认真的人先输,于是转了个身,走了。走的方向却不是回宿舍,而是往操场的方向。
沈铎没有犹豫,追了过去。
操场上很多人,或情侣,或好友,三三俩俩的放着烟花。
走到第三圈的时候,王一心开了口,她说“沈铎,我们重新开始吧。”
沈铎侧着头看了看王一心,女孩头发长长了,带着白色的兔毛护耳,系着红色的绒毛围巾,臃肿的羽绒服也遮不住曼妙的身材。
于是,沈铎点了点头,拉住了女孩的手。
你看,重新开始,一点都不难。

重新开始,真的很难。
罗烈第一次毫无愧疚的坐在了李兰迪面前,说说小时候的趣事,回忆回忆曾经的囧事。
是谁打破了个隔壁布朗叔叔家的窗户,被追了三条巷子?
是谁在朵莉小姐的白色裙摆上画了只乌龟,被罚抄了十页的圣经?
是谁为了五英镑给约翰叔叔修建草坪,结果烧坏了割草机反倒赔了十英镑?
是谁因为换牙掉了门牙不肯出门见人?
你看,我参与过你的过往,见过你光屁股的模样,知道你的一堆糗事,曾经的我们两小无猜,曾经的我们相亲相爱。可是为什么这一切,就像是一个七色的泡沫,越是斑斓,越是容易破碎。
曾经的你,穿着烫熨笔挺的小西服,里面是洁白的衬衫,系着可爱的领结。而今的你依然穿着西服,可是里面白衬衫的领子敞着领口,上面依稀残留泛黄的印记。
曾经的你,喋喋不休,会和我说拜伦和雪莱,会说“明暗日夜继,唯有以梦替”。而今的你依然滔滔不绝,可是说的更多的是谁谁谁挪用了工程款,谁谁谁吃了回扣。
可是,我想我还是喜欢你的。
我喜欢你抽烟的样子,烟雾从嘴角溢出,模糊了你的容颜。
我喜欢你喝酒的样子,啤酒的泡沫挂在你的唇角,留下一圈圈挨门的痕迹。
我喜欢你说话的样子,眉毛都在跳舞。
你看,我想我还是喜欢你的。
我记得曾经的你,喝酒时会微微蹙起眉头,喝多了胆子会变得很大,会指着我的眉心大骂我是混蛋。
我记得曾经的你,抽烟时会将烟雾从喉咙吸进气管,再从鼻子喷出,你会大声的咳嗦,肩膀也会跟着一耸一耸。
你喜欢吃小葱拌豆腐,也喜欢生葱沾青酱,可却偏偏不喜欢爆锅的葱花。
你睡觉时喜欢压着左胳膊,喜欢圈住身子,喜欢骑着被子漏出大片的后背。
你喜欢喝柠檬汁,但是必须要加蜂蜜;喜欢喝凤梨汁,但是必须要热的;你喜欢吃巧克力,却不喜欢巧克力味的冰激凌。
你喜欢看漫画,喜欢变形金刚,喜欢灌篮高手,会买盗版的碟看CSI和X档案。
你看,Randy,我是这么了解,记的这么清楚,这才短短的几年,竟然让我已经分不清看不明了。
原来,时间才是最大的杀手。
原来,人才是最容易变心的生物。
你看,重新开始,真他妈的难。

李兰迪坐在沙发上,看着对面沙发上那个默默喝酒的男人,这个男人棱角更加分明,微微上挑的嘴唇咧出的弧度依然熟悉,这话的语调松垮中带着点上挑的度数,就连从左手手背上那道疤痕都是那么熟悉。
这道疤痕是因为他留下的。
那时李兰迪、罗烈还有小叶子林叶若还都在小镇,小镇不大,孩子不多,三个人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唱诗班。几家住的也不远,一同上学下学,自然是亲近一些。
在那个稍显潮湿的小镇,对于白皮肤浅色头发的孩子们来说,这三个黄皮肤黑头发的孩子才是异与他们的歪果仁,即使罗烈的头发和眼仁准确的说是深棕色。
小叶子喜欢钢琴,Randy喜欢哭,作为最大的罗烈,肩负起了照顾两个弟弟的职责,这道疤就是那时候留下的。
那时不知道因为何事得罪了个比他们大很多的学校校霸王,一个红头发男孩。某一天下午,这个胖胖的男孩带着一群男孩将李兰迪堵在了教室,就在李兰迪哭得上气不接上气的时候,罗烈拎着个棍子出现了,劈头盖脸的照着那些男孩打去,被打惨的胖男孩掏出了匕首,掏出匕首的一瞬间,李兰迪都做好了被毁容的准备,甚至感觉到了血液的温热度。血不是李兰迪的,是罗烈的,匕首挥出的一瞬间,罗烈本能的伸出手护助了李兰迪,锋利的匕首险些隔断了罗烈的手筋。
想到这,李兰迪顿住了,他将目光扫到了罗烈的右腿,轻轻地问了句“阿烈,你的腿还好么?”
“什么?”罗烈回过神,他没有听清李兰迪说什么。
李兰迪笑了笑,真诚的说道“阿烈,对不起!”
罗烈启了瓶啤酒向李兰迪递去“Randy,没关系!”
李兰迪接过了啤酒,仰起脖子往嘴里倒,十二年了,时间都过了一个轮回,罗烈,我想和你说声对不起。

十二年前的李兰迪十五岁,十年前的罗烈也不过才十七岁。
李兰迪一直觉得自己的记忆力好,并引以为傲。
他一直记得那天的事,可是他太害怕了,所以他没有说。
他记得是自己非要去酒吧,哦,那时还不叫酒吧,叫歌舞厅,一个对于那个年代来说是非常非常新奇的地方。
他记得是光顾着兴奋了,没有看路,撞到了人,撞到了一个端着酒杯喝醉了酒的人,他记得那人夸张的咒骂,记得那人扬起来的巴掌,也记得女人刺破耳膜的尖叫,更记得他将果盘里的刀子拿了起来,在那人扑过来时举了起来,好巧不巧的捅进了那人的身体里,鲜血溅出来的时候,他怕的要死。是罗烈握住他的手,在他的耳边说“Randy,leave go of.”他记得罗烈拿开他的手,毫不犹豫的握了上去,他记得罗烈把他推进了茶几地下,对他说“Don’t come out.”
他真听话,一直躲在茶几底下,直到警察来把罗烈带走,然后趁着乱七八糟的时候跑了出去,一口气跑回了家,洗干净澡,洗干净衣服,钻进了被窝。





第24章 二十四
有许多事,我不想和你说。
十年前的罗烈还不是罗二爷,他只是隔壁家的倒霉孩子,穿着乱七八糟的服装,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骑着一辆除了车铃不响哪都响的二八大杠,车把上挂着个录音机,前大梁上载着不同的女孩,后座上坐着各色的男孩,呼啦啦地留下一路破碎的音乐穿过大街小巷,扰得鸡飞狗跳孩子哭。
邻居谈到他时都会说一句,白瞎这聪明孩子了。
罗烈很聪明,可惜却不务正业,平日里偷鸡摸狗,偶尔也会劫富济贫,居民委的大妈总来找老老罗贪心,片警哥哥也时常登门拜访。
当时摆在罗烈面前有三条路,一是滚回俄罗斯去做他的少爷,从此隔江相忘永不富贵;二是回英国念个三流大学混个几年后或许还能回来做个海龟;三是留着这里剪短头发去当兵混得好留在部队混的不好出来还能有个工作。回俄罗斯,老老罗不太乐意,自家的嫡系孙子还不容易才认了祖归了宗无论如何是不能再送回去的。而回英国送到他爹妈眼前,就老罗那混不吝的脾气,管个几年到时候海龟做不成到是直接炖汤了。那就只剩去当兵这一跳路了,老老罗犹豫了,当年老罗就是在部队出的事,才败北逃难远走他乡,老老罗看着自己的孙在不住的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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