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他都不愿看到沉香的悲剧再发生在别人身上。
这附近没有私塾,他就自己默写一些启蒙读物,慢慢地教给小花精。随着她年岁的增长,别说是白虎精和东华帝君,就连哮天犬也开始问,总不能一直叫她“小花精”吧?该取个名字了。杨戬最终还是没让她姓杨,只叫她霜临。
她出生的那一夜,恰恰是秋季到来以后,第一个落了霜的晚上。
第七个年头,一天忽然黑云蔽日,空中传来阵阵龙吟之声。不一会儿,那条龙的对面便来了一群天兵,两方对峙起来。这时杨戬已经能隐约看见一些了,依稀从天兵最前方认出了沉香。他身着铁黑软甲,手执开天神斧,身后猎猎飘扬着天兵的旗帜。紧接着又是一声龙吟,沉香一声令下,无数下了符咒的银箭便纷纷向那条龙射去。
“哎呀,那是东海龙王吧……听说他前两天被处决了,没想到连死了都要回来找玉帝算账……”倪君明手搭凉棚,眯着眼睛,“这件事是全权交到你外甥手里的,没想到他和敖春关系好,到头来却是如此干脆,虽说求过几次情想过几个笨办法吧,最后还是把东海龙王给干掉了……只是苦了东海八太子,这么小小年纪就要接管整个东海,父王又是被天庭处死的,这压力有多大是可想而知了……想来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他有个当司法天神的朋友,以后各方面都能互相照应着些……”
东华帝君说得一点不错,沉香想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而这回东海龙王的魂魄跑出来一闹,他再使诈带伤而归,敖春便会打心底里觉得自己更加对不住他了。
杨戬默然无声,慢慢走回房里去,把门合上了。他闭着眼靠在门后,许久许久,才长出一口气,叹息一般:“沉香……”
他得承认,他没有沉香那么狠绝。他若有敖春这样的朋友,便绝对不会做到如此地步;而沉香可以。他做事简直不计后果,连挚友的父亲都能这么痛快地下手,连挚友的心理都能迅速摸透并且一一利用。不,或许对现在的沉香来说,已经没有什么人可以称之为他的“挚友”了。他之所以还和敖春有联系有往来,不过就是因为敖春的背后是整个东海,而他需要东海这股势力,仅此而已。
如果敖春不是东海八太子,那么他就会像梅山六圣一样,被沉香轻易抛弃。
就好像沉香以前所说的那样。他要保护的唯有杨戬,看在杨戬的面子上,他可以将他那冷血的母亲也纳入其中。而其他人是死是活,都与他无关。
他没有那么多义务去顾全别人,他只想要过他自己的生活。他将杨戬的自私学得淋漓尽致,却比他更狠更绝更毒。这样的人,若是能永远在这三界之中屹立不倒也就算了,万一有一天虎落平阳……他会比杨戬更惨。
现在的沉香,需要一个绝对不会背叛他的人来给他作缓冲之用,如果他不能瞒敖春一辈子的话……
窗外的风越来越强,雨声也愈加滂沱。龙王死得不甘,自然不肯善罢甘休,双方缠斗许久都没个结果。沉香挥手拦□后箭雨,执斧而上,与那龙王恶斗上百回合,最终卖了个破绽,让他长尾一扫,内伤吐血。众将士见状,便都护着沉香后退,直被龙王逼到凌霄殿外。王母吓得浑身发抖,无奈李靖哪吒均不是发了狂的老龙王的对手。最后还是沉香抓住机会,用开天神斧将他的魂魄彻底劈散了。
龙王魂散的那一刻,凡间的大雨也慢慢停了,谷中繁华早被大雨淋得倒下了一大半。杨戬站在窗前看着这模糊而潮湿的景色,眼前忽然浮现出第一次看见沉香时,他那天真无邪的笑容来。
他说,他要当个员外。当时哮天犬还嘲笑他,杨戬也有些不甘,觉得自己的外甥不该这么没出息。
然而到了今天,你看看他的手段,他可算得上“有出息”了,杨戬?你,满意了?
作者有话要说:周末就是勤快!!!
☆、第五十一回·帝王心,话凄凉杨戬饮鸩
半个月时间,就算日日忙于公务,也慢得好似龟爬。沉香再也按捺不住对杨戬的思念,终于偷偷下凡去看杨戬。这时候凡间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五年,霜临也已从一个小婴孩长成了十五岁亭亭玉立的女孩子。沉香从屋后的小窗看进来,只见她坐在简陋的书桌前,一笔一划地低着头写着什么。沉香不认得她,但马上就认出她不是凡人,对此处也很是熟悉,怕是杨戬的友人罢。他本打算去别处找找杨戬,脚步还未移开,小屋的门便被推开了,杨戬穿了一身褶袖白衣,慢慢走了进来。
为了照顾霜临这女儿家,此处已经扩建了许多,但杨戬自始至终都还是住在这个房间里。前面被遮挡了一部分,冬季风大,白日里阳光也不甚好了,但他偏就是不肯搬走。
——大约是不希望沉香回来后,看见当初他特意给杨戬安排的住处已经面目全非,因此而感到失望吧。
“杨大哥!”霜临一听见动静便迎了上去,拉着杨戬的手,“你看,我又画了你!”
如同杨戬不肯认她做女儿一样,霜临也从不喊他爹。杨戬乐得如此,由着她把自己拉到书桌前,微眯着眼细细看来。他的眼睛可算是已经好了,只是光线过强或者过暗时,视野仍旧会变得非常模糊。
纸上的男子,果然就是他。沉香虽然看不清楚,却还是猜得出来,画上的杨戬是怎样安然的姿态,怎样绝美的容颜。
少女清脆的嗓音如远钟一般,在沉香耳旁回荡了一圈又一圈,终是慢慢散去了。他只听见杨戬的低笑:“我真有这么丑?”
“你要真的这么丑就好了,”霜临撅着嘴,“我也想变丑一点,越丑越好。”
我们都变得丑一点,是不是就能永远生活在这里,再也不必分开?
杨戬抬起手在她头上宠溺地轻轻拍了两下,却是笑而不语。沉香死死盯着他那骨节分明的白皙漂亮的手,眼前忽然涌上一阵酸意。
杨戬……你该是我的,是我的舅舅,也是我的爱人……你怎么能对别人……
沉香已经不记得,上一次杨戬这样对他笑,是什么时候了。
他的手捏紧了窗沿,整条胳膊都在止不住地颤抖。他伤心,伤的是十五年不见,他仿佛已经走不进杨戬的生命了;他痛苦,痛的是杨戬把这份疼爱,本该给他的疼爱,尽数给了这个不知身份的女孩。
“杨大哥?”霜临微微愣了一下,顺着杨戬的目光,看向屋后的那扇小窗。而现在,那里空空荡荡,唯有曾为她遮过风挡过雨的那株老芭蕉还依稀在风里摇曳。
她不知道杨戬在看什么。或许他所看见的那个世界,对她而言根本就是全然陌生的。但她愿意为他去尝试,为他去融入——就算付出性命也在所不惜。
“……你画得很好,”杨戬再度抬起手来,却是轻轻落在了她肩上,“帮我个忙,将砚台下面压着的那封信送去给你三姐。”
霜临走后,杨戬便叫来了哮天犬。看着他摇头摆尾的傻样子,杨戬轻轻摸着他的乱发,自语一般:“时候差不多了。只要找到丁香,敖春那小子到底是什么心,一试便知。”
终于要跟着主人出门,哮天犬自然是高兴得不得了,化作原形在他脚边吐着舌头直打转。杨戬抚摸着它的皮毛,又在它下巴上挠了一圈,良久才道:“连你都这么大了……三千多岁了吧。把你拣来时,你的个头简直比霜临小时候还小……”说着说着,声音便渐渐低了下去,俄而轻声叹息,似是想起了什么,却终是对此缄口不言,“走吧,去找丁香。”
自从被杨戬杀死,魂魄从开天神斧中溢出之后,杨戬便安排她转世投胎,进了个大户人家做千金小姐。而那时至今也已经过去七十年了,丁香已经轮回了第二世,芳龄不过十五,已粗粗有了长大后的娇美之态,对情爱之事亦有通晓。杨戬找到她时,她身着碧衣,正大摇大摆在街上晃荡,身后还跟着好几个觊觎她美色的富家公子,一个个的都在想尽办法讨好她,以博取美人一笑。
“主人,”哮天犬嘻嘻笑着,“看来这丁香过得不错啊!”
杨戬冷声笑道:“的确不错。我看她衣食不愁,就是还缺个如意郎君。”说罢,竟然摇身一变,换了一领淡鹅黄落在了前方不远处的河中小舟上。丁香无意一瞥,但见潋滟水上施施然立着一位容貌清秀、气质非凡的贵公子,登时眼前一亮,赶忙把身后那群人全都打发走了,施展轻功跃上小舟,大大方方与杨戬搭起话来。
“哇!你还养了一条狗!”丁香一看见哮天犬,便惊喜地叫了一声,蹲下丿身摸着它的皮毛,“原来你还喜欢小动物啊?”心道,长得好看,为人温柔,而且很有爱心,真是个好男人,标准的好夫婿!
杨戬微笑道:“我还养了一只鹰和一条蛟龙。”
此话一出,丁香的注意力便全都被“蛟龙”二字吸引过去了,连声问:“你骗人的吧?真的有蛟龙这种东西?我爹说那都是说书的编出来骗我们的!你该不会也是个说书的吧?也不对,说书的哪有你这么好看又文雅的……”忽然又捂住了嘴,“我说你好看,你不会生气吧?我们镇上啊有个男人很奇怪,长得不错,可就是受不了别人说他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