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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骚动 (drsolo)


  手持单反的狗仔也在人群中冒了头,塞林格就在那一秒加快了脚步。冲出骚动的人群,记者和狗仔仍穷追不舍,我跟在塞林格身后,跟着他奔下自动扶梯,人们惊异的脸不停在眼前汇集又分开,狗仔的长枪炮筒挡在前方对准他,下一秒就被他抱着头盔的手臂狠狠撞开!
  所有动作都完成在奔跑间,半分都没有停下,被他拉着跑,也忍不住想要发足狂奔,不想拖慢他的脚步,我生平头一次,觉得自己仿佛跑在田径赛场上,不能容许自己输掉这试炼!
  机场外的路边停着那辆黑色的杜卡迪,还有更多的狗仔记者,他上了车,将黑色的头盔丢给我。
  谁都没有载过的杜卡迪1199的后座,和它的主人险些上钢钉的后背,就这样敞开给了我。
  我好像只犹豫了一秒,就脑子发热地坐了上去!
  车子还来不及发动,已经被狗仔围得像蚂蚁群中的骨头,机车一直在咆哮震动,却无法摆脱前后的围堵。
  我搂在塞林格腰上的手忽然被他拉住往前一拽,手心猝不及防环住了他的胸口,在轻薄的黑色毛衣下,隐约能触到狗牌吊坠的轮廓。
  杜卡迪就在这一刻嘶吼着突出了重围,最后一个挡在前方的记者,也被塞林格毫不犹豫地推开了。
  ——
  杜卡迪甩下所有人,恢复了如风的姿态,载着我们一路风驰电掣,经过我刚退租的公寓,经过塞林格家的高级公寓楼,经过我曾经居住的地下室,经过艺天的大楼,经过星光穹顶的体育场,在这座追梦的城市里暴走狂奔。
  “林赛哥,我们去哪儿——”
  大声地问他,当然得不到答复,即使他回答了,我也根本不可能听见。
  但这好像给了我一股子勇气,在他背后用尽力气喊道:“能一直跑到没油的时候吗——”
  塞林格俯身全神贯注驾驶着机车,这样的姿势听说有个行内词叫“骑士趴”,在我眼里沉默得一点涟漪都无的动作,我知道那其实是伴随着震耳欲聋的排气声浪的。
  不敢去想一旦杜卡迪停下来,我要如何面对他,好的坏的,幻想幻灭,希望绝望……还不如就这样一直跑下去,忘记过去,不想明天。
  在每一个我以为可能停下的地方,杜卡迪都没有停下,前方是笔直的路它就勇往直前,前方有红灯,它就掉转向绿灯的方向。我忐忑的心也跟着安定下来。
  不知何时四周的高楼大厦都看不见了,远方出现黝黑的山影,穿过黛色的丘陵,一片金色的汪洋涌来。
  黄金色的麦田一望无际。
  车子最后还是没能跨越这片麦田,它渐渐慢了下来,终于尴尬地停在了路中央。
  塞林格摘了头盔,回头看着我,说:“没油了。”
  真的一直跑到没油了啊……
  我们都下了车摘了头盔,谁也没有说话,但我总觉得这个时候该我说什么了:“林赛哥,你看了我给……”
  塞林格拿走我手里的头盔放回机车上,把手机塞我手里,说了句什么。
  手机上写着:——看了,你不用说话,现在轮到我说。
  我只好目不转睛盯着手机,但屏幕上一直没有跳出下一句,我抬头看他,他就走过来。
  从来没有哪一刻他站在我面前,让我像现在这样亚历山大,我心想这是一个拥抱的前奏吗……是吗……不是吗……还是想多了吗……
  然后那真的就是一个拥抱。
  心脏明明在我胸腔里,但好像是被他控制的,像捏在他手心,跳得毫无章法。我知道他在说话,隔着衣物能感到说话时才会有的胸膛的起伏,他说话的气息还带着一丝大卫杜夫的清冽。看不到手机,也无法去想他在说什么能说这么久,此刻我满脑子都被一个念头占据着:都第二次了,我该礼尚往来地抱回去吗?
  可是看不到他说的话,该用怎样的信念去回应这个拥抱?作为粉丝,作为朋友,还是作为爱慕者?一边怕自己想太多,一边还是情不自禁抬起手,他却松开了手,我忙低头看手机。
  ——你的信我都看了。但我看不懂。你说你崇拜我,感激我,但是我们在东京街头LIVE,在冲绳散步,这样的事你不需要崇拜也不需要感激。除非你还有别的意思。
  ——你是觉得这些事很美好吗?
  当然美好,才会让人一想起来就情难自禁,为它们写信,为它们写歌,甚至为它们写墓志铭。
  ——我也觉得很美好。我觉得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很美好。但是我没有信心,我以为的那种美好,是不是你认为的那种美好。
  ——迟南,我是直男,我知道你也是,我好像不应该喜欢你,你也不可能喜欢上我,这很矛盾,但世界上本来就充满各种美好的矛盾,就算它是个丑陋的矛盾我也不想管了。如果这种喜欢只停留在我以往喜欢某个人的水平上,我打算就让它过去,对着你像对着一个朋友,永不说破,等以后老了,再把你写进回忆录里,那时候我再为它写歌,但后来……只写在回忆录里显然不够了,刻在墓碑上都不够了。
  “……林赛哥,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知道。塞林格说,——跨年那天你问我,是不是喜欢一个人就会直接和他说,我说不一定,有把握的我才会说,应该再加上一句,如果我胜券在握,就不但要说,还要做。
  ……
  阿岚说塞林格是污王,那一定是因为他没有和塞林格接过吻……
  嘴唇压住嘴唇的动作他做起来,有种陨石落在冰原上的刺激,还有不需要张嘴,不需要挑逗,不需要任何技巧,却能那么准确地压在最柔软位置的本领,像在琴弦上一个力道十足的击勾,那声音就是一团火,不带一点污秽,纯净而热烈。
  他向后退开,看着我:“到你了。”
  我不知道自己花了多长时间才让视线在他身上重新聚焦,他背后的麦田太亮太美,看得我都恍惚了。
  对我来说,早就分不清“塞林格”和“摇滚”哪一样在我心里更重要,我喜欢的是摇滚吗?只是因为塞林格是摇滚天团的灵魂,所以才喜欢上他?还是我喜欢的其实是塞林格,只是因为他刚好是摇滚天团的灵魂人物,所以才喜欢上摇滚?已经没有办法把这两者摘开了,就像分开天空和蓝色。
  那些憋在肚子里的感受终于可以都说出来,虽然是用最语无伦次的表达,也令人感激。我说我不是一开始就盘算好要偷偷喜欢他,刚开始真的只是崇拜和感激,后来也不知怎么了,可能真的魔障了,可能因为塞林格这个名字就是有让身边的人都为它入魔的魅力,长这么大我没喜欢过同性,一个没有,半个都没有,我自我催眠那肯定只是我的错觉,崇拜一个人到某种程度,有点疯魔了。
  每当我对你有超越粉丝对偶像的想法时,我就不去想它,我就在它周围打转,绕圈,既不敢靠近,又没法真的离开。
  你有过那么多女朋友,你笔直得我毫无胜算,你不希望和助理之间发生什么,我还是毫无胜算,随便哪边我都是死路一条。
  但到头来还是没办法,大概我已经病入膏肓,只要塞林格还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不知道要如何才能喜欢上不是他的人。
  就算你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你留在我记忆里的样子,也够我用余生喜欢下去了。
  有没有说清楚?听不见自己的声音,很难理清自己的思路,可能连话都说不清,一会儿塞林格,一会儿他,一会儿林赛哥,一会儿你……我自己都混乱得不行!
  塞林格看着我,说了什么,手机上跳出一句:——说得有点长,但也不错。
  我才发现在这条之前,在他对我说“到你了”时,后面明明还跟着一句“你只需要说接受还是不接受。”
  结果我像发表毕业论文般说了这么多不得要领的话:“对不起,我这通告白真的太差劲了……”
  ——是有点差劲,如果对象是你学姐,你这个告白就不及格了。
  我盯着手机,实在无地自容,可当手机上又出现一句,“但对象是我,你可以拿一亿分了”,因为这句话,心情又能立马从地狱到天堂,觉得自己很傻气,又愿意变得这么傻气。
  ——这感觉很棒吧?塞林格说,——喜欢一个人,以为根本没有可能,没想到原来他也喜欢你。
  何止是棒,其实到这一秒我都有些害怕:“这该不会是在拍节目吧,待会儿就有人扛着摄像机从麦田里跑出来?说老实话我真挺怕的……”
  “我也怕。”
  夕阳下他蹙着眉头,这三个字与我而言,俨然是比一万句担保都更管用的定心针:“林赛哥你都不知道我现在有多……多难以置信,我现在就想跑个马拉松,蹦个极什么的,但是……”虽然全身的细胞都想向全世界叫嚣,却还有一丝残存的理智拽着我,“但是毕竟我……你知道我这辈子最骄傲的事,就是能到你的身边,成为你的灵感,可是我现在已经做不到了,我不是以前那个可以和你一起写歌的人了。”
  ——迟南,你还记得有一回打赌,你输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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