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既然答应将军,要与你把酒详谈,不如就今天吧?”
“好~择日不如撞日。”
“醉玉楼的曲子和美酒,不知将军是否感兴趣?”
少年眼睛一亮,笑嘻嘻道:“殿下真是爽快!好!就去醉玉楼!”
“那我今晚便在醉玉楼的兰庭轩设宴,静候佳音。”
“哈哈哈哈哈~好!”
醉玉楼乃是漠秦国最大的青楼,赫赫有名的销金窟,美人如云,风雅、风月俱为一体,国中的达官贵人、往来的富商巨贾们首选的消遣娱乐之地。因着漠秦王喜好男风,朝野上下纷纷效仿,青楼小倌竟比女子更为抢手,醉玉楼的人儿更是上乘佳品。
龙战本不喜到这样的烟花场所,若说促膝而谈、把酒言欢,他更愿意去自己的梨白苑小酌几杯。只是这曹羽锋,几面之缘的人,怀有何种目的,是敌是友,他都不清楚。毕竟,太子和丞相之子、少将军密谋不轨,这样的流言他可不想听见。至于两个男人和一群美女在醉玉楼喝酒,就算是被龙鳌看见,又能把他怎么样呢?
漠秦王寝宫内,床前的地板上跪着一群瑟瑟发抖的少年,他们赤着上身,脊背上鞭痕交织如罗网,伤痕又青又肿,渗出隐隐血丝。
他们跪拜的是一个正悠哉坐在床边的少年,红衣胜火肤白若雪,若是忽略他眼中的阴鸷之气,活脱脱就是一个天仙。
红衣少年轻声笑道:“诸位好哥哥,希望我们以后能愉快相处~”
第11章 代梁篇(二)
自从那晚无意之中发现韩阿蛮偷偷练习射箭,陈蒨想了很久,终于他下定决心,将他调到了自己麾下,教他每日跟随手下其他人一起操练,而不再只是把他当一个使唤的杂役。
能在太守麾下当兵,韩阿蛮当然是喜不自胜,习武操练也更是加倍勤奋,小半月过去,他的身体比刚来的时候强健了许多。同行的兄弟们一个个晒黑了不少,他却还是老样子,白得像搽了粉的女人,这一点时常给他惹来嘲讽,他从小就被同村的孩子嘲笑惯了,倒不在意这些无聊的声音。
只是,在军中待久了,韩阿蛮慢慢从周围人口中了解到许多以前从来不知道的事,发现这支救民于水火的队伍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完美。
陈蒨还有他的弟弟陈顼,二人都是陈氏皇族宗亲,同辈人中的佼佼者。一年前,代梁王驾崩,本当由其子陈昌继承大统,奈何天有不测风云,叛军四起之时,陈昌与陈顼尚在侯璟所治州中,两人来不及出逃便被囚禁起来,虽然暂时保住了性命,但是当侯璟等人觉得他们没有利用价值了,后果可想而知。
叛军猝然而起,代梁形势大乱,虽然丞相力挽狂澜,稳定了时局,然而在贼众有预谋的行动下还是吃了不少亏。而当时还在临川过得悠闲自得的陈蒨也出任吴兴太守,带着他的亲兵出征,扫平各地悍匪强豪,一路下来,附近州郡都有人闻风而来,队伍壮大了许多,不过却是鱼龙混杂,难于管理。
了解到这些情况的韩阿蛮,心境也有了变化。每当他看到陈蒨紧蹙不展的眉头,就会替他感到担忧。伤怀过后,他更加勤勉自励,心里长久抱有的想法渐渐生根发芽。他想要为他排忧解难,保护他,扶持他,同时也让自己变得强大,这样才有资格站在他身边,而不是像其他人那样,浑浑噩噩,只为保全朝夕。这样的想法,连他自己也不知何时兴起的,他只知道,不知不觉间,自己就已经在这样做了。
在宣城驻守了两月有余后,终于可以有所行动。丞相下令,命陈蒨派出一半的人马,赶往江陵,支援杜森明。收到指令三日后,陈蒨委派张鹘率领两万兵马驰援江陵,自己则留下了八千多亲兵和一千不到的宣城守军继续在原地驻守。
转眼六天过去了,张鹘的信件从江陵传来,两万兵马已和杜森明的部队会合。陈蒨担心叛军半路阻拦,看到信后,一直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了下来,他当即把情况写下来,信使快马加鞭送往丞相陈道谭处。
忙完这些事后,陈蒨终于轻松了一些,虽说日常军务还是多如牛毛,怎么忙也忙不完,但总算没有其他的事来搅扰心神。没过多久,侯璟派人送来劝降信,信中提及只要他率部归顺,便放了陈顼。他当时就把信纸撕了个稀巴烂,又气又感到好笑,让人把信使胖揍了一顿,然后放他回去复命,“告诉那个姓侯的孙子!投降绝无可能!我早晚要将他的头割下来祭旗!”
第12章 感想
不知不觉间都写了三万字了,想起来一开始这个作业还是挺有吸引力的,因为我平时屯了许多脑洞,却一直没有写出来过,借着这次机会,勉强完成其中一个吧。
小说中故事的原型来自历史上的人物,被我一番拆拆合合,东拼西凑,熬了一锅八宝粥······味道不咋样还煮焦了的那种。
我这人有时有点儿盲目的自信,有时又过分的妄自菲薄,一件事情要是遇到了麻烦,没有别人的鞭策监督的话,就很难进行下去,实在是令人头疼的坏习惯······
写作课老师要求每天发布一千多字的量,写第一章 的时候,我很有信心,一个激动就把写好的八千字全发了出来······结果后来的每一天发布的字数都比前一天的少,想想真是恨不得坐着收光机回去给那个发第一章的自己来上一巴掌,骂上一顿,然后让她赶紧退出这个坑。
算了,现在以及以后流的泪都是当初脑子里进的水,与其自怨自艾,不如赶紧把这个写完了,放上去凑个数也好。
唉······
写作这件事,我特指写小说,初一的时候,看遍了学校文具店的书摊子上买的十几本狗血言情小说以后,我的手就控制不住地拿起了笔。那时候,我课间写,晚自习写,偶尔上课的时候也在写,因为没有手机,更谈不上电脑,所以一直在大大的作业本上用手写。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写的是玄幻言情小说,白狐妖向病弱少爷报恩于是顺理成章地爱上的那种,不过没写完,后来又写过武侠的,恐怖灵异的,校园纯爱的,以及不可描述的,现在仔细回想起来,所有故事无一例外,统统没有写完······再后来,上了高三,复习补习压得我喘不过气,那时候,除了偶尔看看漫画,小说是再也没有写过。这一爱好,算得上是个爱好,渐渐束之高阁,虽然我会把灵感构思啥的都存到手机里,可它们没有一个被完成过。
直到开学的时候,我选修了写作课,挣扎一番以后,我想试试写完一个故事。
下这个决定的时候,我一定是处于盲目自信的状态,这直接导致了我现在坐在电脑前,憋了半个小时也不知道接下来的故事该写啥,干脆就胡诌了这么一篇后悔感言。
嗯,我看看,还差两百多字。我才不会说这是用来凑字数的呢。
万幸的是,老师允许我们写很多个短篇。最初我还没想过写短篇,自信过头的我以为自己一定能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现实无数次打了我的脸,这次也没例外。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于是,我用行动证明了,在老师限定的前提条件下,这个故事他妈的我真写不完了!
靠······文明,我不能爆粗口。
按照目前的情况,原本构思的长篇估摸是写不完了,得,又挖了一坑。我咋这么废呢?气得想抱头。
自己选的作业,跪着也要写完。
以后还是更小段子吧,一千多字的那种。
写着也不累,多好。
完成这个鬼东西以后,若是心还不累,就认认真真地写一个故事吧。
第13章 距离
三岁的高岚躲在奶奶身后,时不时探出头偷瞄几眼,被那个自称为“爸爸”的男人看到后,她迅速闪回奶奶背后,两手死死抓住老人的衣服。
高天详是高岚的生父,高岚出生还不到一个月,他就和同村的几个人坐上了开往西北边疆的绿皮火车。又过了八个月,高岚的母亲刘丽华也坐上了西行的列车,千里迢迢地追随她的丈夫。一岁不到的高岚就这样被丢在西南农村的小小一角,高天祥六七十岁的父母一边种地一边抚养孙女,直到高天祥回老家,接高岚去和他们一起生活。
那天天气很好,阳光也很温暖。老屋门前的院子里,遍地跑的都是毛茸茸的黄色小鸡,大黑猫在青瓦屋顶上晒太阳,眼睛眯成一条缝。鸡圈里的那棵柚子树上,白色的花朵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高岚被高天祥抱在怀里着,她边哭边喊奶奶,喊完奶奶喊爷爷,哭得两眼像白兔子眼睛一样红,但只有陌生的爸爸哦哦哄着轻拍她的背。他们走过了村子边缘最后一户人家,柚子花的香味还能闻到,顺着窄窄的盘曲着的土路,翻越两三个小山头,穿过村上集市的排排店铺,坐上开往市里火车站的公交车后,所有熟悉的景物就再也看不见了。高岚在半路上哭累了,脸上挂着眼泪鼻涕,就那么靠在高天祥肩上睡着了。
高天祥抱着她排了三个小时的队买到一张硬座火车票,又在附近的小超市里买了七八桶方便面、几盒饼干,一个保温杯和十袋装的豆奶粉,看起来不多,塑料袋子一兜上也有满满一大包,他背上还背了一个大号登山包,里面是高岚的衣服、两个老人用柏树枝熏好以后挂起来风干了快一年的几条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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