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阿胜不想要,他看着任哥的脸上恢复干净,恢复光彩,看着他竟在三个月之内重振旗鼓,当成之前的一切都不存在过,看着他又一次想借着自己这种关系上位,又一次打算给阿胜介绍对象——那股无名的怒火在阿胜胸中翻腾。
“任哥,那女孩知道你之前的事吗?”阿胜泼了任哥一盆冷水。
“当然不知道,”任哥也站起来,整了整外衣,道,“你说到这个,我还得提醒你一下。以后不可以再有这些嚼舌根的事了,如果谁再旧事重提,你知道该怎么做的。”
说完任哥又拍了拍阿胜的肩膀。
阿胜的肩膀一沉,反手抓住任哥的胳膊。他盯着任哥那什么都感觉不到的表情,咬了咬牙关,继续发问——“任哥,龙头的位置对你很重要,是吧?”
“是。”任哥有些莫名,瞥了一眼被阿胜抓住的手腕,没挣脱。
“那如果你坐不上,怎么办?”阿胜又问。
“所以我不去考虑坐不上的问题,我只考虑如何坐上。”任哥答。
“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阿胜眯起眼睛。
“我已经付出了太多代价。”任哥上下打量了一下阿胜,“你想说什么?”
没什么。
阿胜松开了任哥的手,重重地把啤酒瓶拍在桌面。
任哥也没再逗留,到底他还有一场约会要赶。他又嘱咐了阿胜两句,而阿胜再没转过身来。
直到任哥开门的声音响起,阿胜才忍不住侧过头,正式地对任哥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任哥,你等我的好消息吧,”阿胜道,“龙头位是蓝莲帮的,不是别人的。”
这是阿胜说出的话,而他还有后半句没有说出口。
毕竟他没有必要告诉任哥,蓝莲帮是绝对不会被自己遣散的,而到了那一刻,龙头究竟属于蓝莲帮的任哥还是阿胜,就不由任哥一个人决定了。
第46章
那天晚上阿胜喝得烂醉,满脑子都是任哥的模样。
他想象着任哥和那个他未曾谋面,却出身干净的女人的性爱,内心却一点情欲也燃不起来。
他想要任哥,从送任哥被别人操,到等着任哥操别人。
如果说他在什么时候最想背叛任哥,回忆起来,就是这天晚上。
他恨自己没有说出口的话,也恨任哥从来没有往那方面想。
阿胜未曾喜欢过男人,但不知为何,他就是能确定这是爱情。
不,不仅仅是爱情,还是占有欲,以及征服欲。
他望着满桌子的酒瓶,回想着自己还没有跟任哥的那段日子。
他是帮派最末端的小子,每天不集合干活,就收收数,赌赌钱,喝喝酒。没有什么目标,也以为这便是他的一辈子。
他想起他弟弟不愿意念书,非得出来干活的那一天,他追着弟弟满屋子地打,可最终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不过说来也是,那时弟弟已经帮着出货了。书包里一拉开,一个塑料袋里装着一大堆的薄荷糖。
他问弟弟有没有玩过。
弟弟说有,当然有,丢进啤酒瓶里摇一摇,感觉就像滑翔。
当时阿胜和弟弟住在其中一个区的城中村,出门不到五分钟,就有一个巨大的溜冰场,隔街就是几家鸡铺,一家性用品店,和一个招牌都脱落了半截的诊所。
溜冰场大部分时候都是有人的,一溜的藤椅摆过去,每个人都在空中翻腾。
弟弟回家都要经过那附近,不经过,就得经过隔壁的鸡铺。所以弟弟玩过不奇怪,问这问题的那一年弟弟也已经十六岁了,反倒是阿胜没玩过才是奇葩。
他们这些人或许真的不可能好好读书,也不可能实现别人口中当个公务员或者当个律师的梦想。
阿胜和大部分长辈一样,觉着自己是不可能从这街巷里出去了,所以要把弟弟妹妹推出去。
只是他没想到,弟弟是真的出去了,只不过这一出去,就再没回来。
如果没有遇到任哥,或许阿胜从牢里出来后又会钻回那个城中村。
虽然他住在蝴蝶城,蝴蝶城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发达,但其实属于他的天地只有那一小小方寸。
或许也正是任哥把他带离那里的这份特殊性,让阿胜对任哥产生了不同的感情。
而他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演变到了现在已无法收拾。
任哥从一开始就是不属于他的,无论是那身光鲜的衣服,还是站在阳光下的身份。
阿胜只是他要在阴影里做事的一只手,方便任哥要看清暗处时,不需要亲自走到影子当中。
阿胜在喝第七瓶的时候,他打电话给了美芽。
他说我和坤总谈完了,你要不要来,还是在电话里说。
美芽找了个僻静的地方,说胜哥,讲吧,我旁边没人,坤总怎么决定。
阿胜打了个酒嗝,道——两个片区我们一口也不让,外来帮要敢过界,就跟他干到底,管他是火烛还是鞭炮。
美芽应了一声,似乎猜到了什么,隔了片刻,又犹犹豫豫地问——“胜哥,这……真的是坤总的意思?”
“不,这是我的意思,”阿胜也不避讳,直接对美芽坦白——“所以你自己决定,你跟坤总还是跟我。”
第47章
美芽当然跟阿胜,即便知道这绝对不会是坤总的旨意,她也只能跟阿胜。
那么多年走过来,她看得到阿胜才是得到兄弟们拥戴的那个,而坤总不过是背后的金主和靠山。
早些年和阿胜的想法不同,阿胜也没有忤逆的资本,可随着阿胜成长和壮大,坤总开始控制不住他了。
阿胜让美芽查葱花,这一回要彻彻底底地查。他本来就觉得葱花不对劲,只是任哥不知为何不动作,硬是纵容着他。或许是想用葱花牵制阿胜,又或许是真抓不到葱花的证据——无论哪一种,阿胜都不在乎。
葱花不是盟友,即便没有罪,让他跟着阿胜一起反坤总是不可能的。
葱花胆小又势利,但他也很谨慎。
他深知和阿胜比起来,其分量在坤总眼中略逊阿胜一筹,若是坤总把两个人都抓住,到时候要杀鸡儆猴,那杀的肯定也是葱花自己。
所以现在葱花很安分,安分到连自己旗下的鸡铺都不去了,听闻阿胜出来并见了一面后,每天就窝在家里陪陪老婆,陪陪孩子。
两个月来阿胜约了他很多回,但基本上每一次他都以孩子为借口推掉。
到了第四次,阿胜不允许他推了,他说我就在你楼下,如果你不在家,那我就上楼等你回来。
葱花开了门。
葱花住在一个漂亮的住宅小区里,阿胜是第一次来。看得出葱花始料未及,孩子都还没来得及送走。
他的孩子刚刚七岁,正是入学的年龄。葱花让孩子到书房里去玩,把书房门一关,又赶忙给阿胜倒了杯水。桌面上有吃了一半的哈密瓜,刀子还搁在侧旁。
两个人坐定下来后,葱花仍然很紧张。他了解阿胜是什么人,也明白阿胜直接找到家门口是什么企图。他的双手握在一起,时不时还无措地搓一搓。
可阿胜也不说话,就等着葱花先开口。
葱花说,胜哥,别在我家行吗?让孩子听到看到不好,等会我老婆回来了,也不知怎么交代。
“交代什么?”阿胜把纸杯放下,扫了一眼厅堂。厅堂敞亮,落地窗挂着的帘子也像是刚刚换上去的,随着微风吹拂,还能散发一点点洗衣液的芬芳,“你以为我来是要搞死你全家?”
“不是不是,”葱花赶紧解释,他为难地纠结了一会,语重心长地道——“阿胜,我知道你在打什么算盘。但你要知道,我不是你。要是坤总怒了,他可能饶你一命,但他绝对不会饶了我啊。”
阿胜听罢点点头,又让葱花给他加了点水,再喝了两口。
他瞥了一眼走廊,走廊很深,书房在尽头,孩子听不到外面的声音,但孩子父亲的额头已经全是汗水。
阿胜站起来,走到落地窗边。从窗口看出去,可以看到楼下车水马龙。
在他第一次于高处眺望时,楼底的马路没有那么拥挤,漂亮到可以反光的轿车也没有那么多。没有那么繁荣错杂的高楼大厦,也没有隔不了几十米就设立的一个红绿灯。
那时候的蝴蝶城是混乱的,不是帮派势力不兴起,而是没有龙头,无人管辖。到处都是打砸抢,走在路上还不敢拿着电话打,就怕说不了两句就有人一把抢走,甚至连带着胳膊带包都掳了去。
到了晚上十二点,女孩子也不敢单独行动。那些面包车就停在你看不见的拐角,不知什么时候会刷拉一下冲过来,直接把人往车上拽。
他看得到到处都是醉酒的流浪汉,看得到艾滋病的发病率在全国居高不下,看得到沿着主干道开设的诊所里每天都会帮人取着弹片,偶尔还会招待一两个衣着光鲜的,凑到他们耳边说——有,可以换,如果你要,我们帮你插队。
可现在阿胜看到了什么,看到了一派繁荣和整洁。
自金爷上位到洪爷交替,再到洪爷规范四大辖区,小城收罗周边变成大城,他们便把所有污秽的东西移到暗处,订立条约,按章收费,还给普通居民一个平安舒适的蝴蝶城,也给所有帮派的兄弟一口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