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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不败之安若流水 (莫非小妖)



“明天是个好日子,四月二十三,日历上说,宜祭祀、宜祈福、宜求嗣、宜动土、宜出行……最宜嫁娶。”应泽安笑着对东方不败眨了眨眼睛。这句话说得没头没尾的,听着不像是在回答教主的前一个问题,但是,陈林看了看这个,又看了看那个,总觉得应先生又已经回答了教主的问题。算了,想那么多干什么,还是老老实实地做自己的布景板吧。

思远歪着头傻乐了一会儿,显然是已经意识到了什么。他将手中的兔子放在地上,将陈林推出了院子,小声地对他说:“你放心,虽然看样子,我爹爹和师父不会邀请你,不过我会给你带糖的。还有,我要是能抢到捧花的话,我也会把捧花给你的,你都这么大年纪了,真替你着急啊!”这孩子显然是一直都把婚礼场景想象成现代西式的那种了。

陈林没弄懂思远这句话的意思,他只听懂了其中的一句。喂喂,什么叫你都这么大年纪了,我还不到弱冠啊!你这熊孩子要口下积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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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童乐:我是官三代(童百熊的孙子)!

陈林:读者说让我和思远CP。

童乐:我可爱卖萌易推倒!

陈林:读者说让我和思远CP。

童乐:等我们长大了,你已经老了!

陈林:没办法啊,读者说让我和思远CP。

……

童乐:大家难道不记得大明湖畔(黑木崖上)苦苦等待想要来一场竹马竹马的乐乐了吗?

兔爸爸:所有让我儿子搅基的都是坏人,关门,放东方!

以上不代表作者官方意见,喵。

求收藏作者专栏啊,喵~~~表示同一时期必定有文在更新,要是你喜欢小妖的文,就收藏我吧~~~

今天看到一张照片,有人说,我心目中的东方教主应该是这样的啊!我对该照片不发表看法,不过有一个评论真的亮了,说是:这就是典型的,比女生高,比女生白,比女生漂亮,还和女生抢男朋友。

55第五十五章

临平镇是离杭州不远的一个小镇,这里临水临江,家家都有鱼塘,大多数人虽然没能大富大贵,但是生活还是很顺遂的。所谓鱼米之乡,民风淳朴,说的就是这里了。镇子不大,家家户户又都有些几辈子的牵连,基本上,有个什么新鲜事,不出两三天,就能传得所有人都知道。这不,现在镇上人人都知道,上一个月,有个样貌堂堂的年轻人在这里买了一处宅子。那宅子本来就是一个有钱的财主置办下来的,前不久,因为他儿子要备考,正打算举家搬往京都,便急急脱手了。不过,这宅子修得极好,便是时间仓促,估计买下来也不便宜。

买下宅子的年轻人似乎不常在这里,镇上的人都难得见到他,只是眼见着好东西如流水一样入了那宅子。乖乖,据那位早年走南闯北颇有见识的余三爷说,那日抬入宅子的新家具可都是黄花梨木的。其他的东西都装在箱子里,所以众人什么都没见着,但是眼看着整箱整箱地抬到府中,就是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里面不乏好东西,所以那位年轻人一定身价不菲,只怕比起前不久搬走的那位财主还要来得财大气粗呢!这不,过不了多久,那位年轻人就雇了一些人,将后院的池塘开辟地更大了一些,又费力移栽了好多荷花过来。有幸被雇到府中做了三天事的余长发说,那府中可了不得了,主家对他们这些雇工也好,每顿饭都管饱管够,香喷喷的白米饭加上肥油油的猪肉,伙食好得不得了。于是,好些没能捞着去府中做事的人只能暗中叹息不已。余长发又说了,那当家人看着极温和,虽然一看就知道是有来头的,但是和他们这些庄稼汉们说话也从来不颐指气使,每天脸上都带着三分笑意。最后啊,余长发磕了磕自己的烟袋,叹息不已:“我这要是有个闺女啊,我舍下老脸也要去拼一拼。”

拼什么?大家眼珠子一转,心里就都明了了。虽然说娶妻当门当户对,以他们的家世,自己女儿抬去府中,估计也只能给人家做小的,而又有话说,这做大家妾的总不如做小户妻的,但是真的穷苦日子过惯了,就知道菜米油盐酱醋茶,这开门七件事哪样不是磨人的?要真有那个造化,一朝飞上枝头,可不就是一件大喜事!若是再能生下一子半女的,总能富贵一生了。之前的陈阿狗还不是仗着一个妹妹做了那财主的第十一房小妾才整日耀武扬威的?真要说起来,那年轻人看着样貌不俗,比起那已经被酒色掏空的财主可好了不止一点半点。

于是,有些人的心思就这么活动开了。当然,更多的人也就只是这么一想而已,毕竟舍得自己女儿去做小的人还是少数的。过不了几天,那买下房子的年轻人就又不见了,整座修缮得富丽堂皇(针对那些穷苦人家而言)府邸似乎又空了。镇上的人纷纷纳罕,平时聊天的时候也总离不了那院子。只是,依旧没人知道那年轻人究竟是什么来历。直到三天前,那年轻人才再次出现。他这一来,就在正门上挂了一块匾额,上书应府两个字。除此之外,整座府邸也开始用红绸装扮起来。这节不是节的,如此作为,看来是东家有喜了。

有胆子比较大的婶子见那年轻人实在温和,便在他出门的时候忍不住问道:“应公子家可是有喜事了?”那年轻人一怔,有些腼腆地笑着,说:“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家内人原本守在老家,如今这里既然安排妥当,过不了多久,我就该把她接来了。我们都是外来的,对镇上的规矩也不熟悉,婶子不如给我出出主意,我也好按规矩办一桌宴席,庆贺乔迁之喜。”

那婶子得这几句话,心里也觉得十分体面,便十分利索地给应泽安讲了些镇上的人情世故,又表示若是真的要宴请,好的灶上娘子是少不了的,她本人的手艺这方圆十里都是有人夸赞的,如今就毛遂自荐一番。应泽安笑着应下了,真要办酒席,总不能让他这个主人动手。

那婶子眼尖,早就看到了应泽安挂在腰际的荷包,不是她拍马屁,就连镇上绣花手艺最好的余二家的也绣不出这样的花色来,这么看来应先生的妻子应该是个好的。这婶子暗地里撇了撇嘴,她早就知道有几家存了那么一点点小心思,若是这应先生和他妻子琴瑟相谐,那些人不是造孽吗……反正,看应先生的样子也不是贪图美色的,那些人的希望只怕要落空了。

应泽安本来是想要邀请一些人来参加自己和东方不败的婚礼的,就算不能请一些认识东方的人,那么请一些陌生人也是好的。只是,这样一来,应思远的身份就有些尴尬了。在这个时代,私生子、未婚生子都是很不体面的事情。应泽安已经打算好了,既然东方不败喜欢穿女装,那么他每年都可以带着东方不败来这里住上几个月,日后等到东方倦了江湖,也可以干脆来这里定居,两人扮一对寻常夫妻。如此一来,不如就对众人说,应思远是他们两个人的孩子,省的时间久了,就会有那等没眼力劲儿的人日后拿东方不败一无所出来说事。

应泽安也有心想要和东方不败解释,应思远究竟是怎么来的,只是这原因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一点——事实上,应泽安要是直接对东方不败说,应思远是从石头中蹦出来的,东方不败也是会相信的,毕竟他心里对这个事的认定早已经妖魔化了。

四月二十三,天朗气清,的确是一个好日子。东方不败被蒙着眼睛,应泽安亲自驾着马车,将他带进了应府中。入了家门,应泽安亲自解开了东方不败的眼罩,说:“虽然没有父母兄弟,也没有亲朋好友,这个婚礼,我给不了你盛大的场面,但是却有十足的真心。你瞧,这院子里的一草一木都是我用心布置的。这里以后就是我们的家了。”东方不败被应泽安揽在怀里,而小思远则很听话地牵着他的手,家一个字就将他们维系在了一起。

东方不败几乎要喜极而泣。他一直想要追求的从来都不是所谓的雄霸武林、天下第一,他只是想要有一个家而已。若不是父母惨死在仇敌的手里,他情愿自己庸庸无为一辈子,却能在天寒时有人提醒加衣,在归来时有人奉上热饭热茶。而后,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他的心越来越冷,原以为自己从此就只能守着一个秘密孤独终老。却原来,他还能有这样一番际遇。原来,母亲说得都是真的。在那些已经被岁月模糊了的记忆里,他的母亲有着最爽利的笑容,她总是说呀,月老为有情人牵好了红线,从此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对你是不同的。

应泽安牵着东方不败的手,将他引到一扇门前,对他说:“这里就是我们的新房了,以后我们就住在这里。你放心,思远住在那边呢,这么大的人了,早该和我们分房睡了。”后一句话,他说得很小声,热气擦过东方不败的耳畔,带过一点点暧昧。东方不败脸一红,将手上的包袱塞进应泽安的手里,一转身就钻进了新房,然后从里面将门给反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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