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上的人沉默了很久,最终音乐的前奏响起来,西蒙缓缓开口,“我们曾经都因寂寞而给对方承诺,我们都因折磨而厌倦了生活。只是这样的日子,同样的方式,还要多久?”西蒙的声音其实很好听,带着淡淡的沙哑,却充满磁性。
酒吧里本来喧闹的气氛骤然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往西蒙的方向望去,好似他的声音有一种魔力,能够吸引人驻足。
白华只是静静地看着,心中不免有遗憾,西蒙是一个重情义的人,只可惜戈千的死成了他们之间无法逾越的鸿沟。只怕他心中有一座墓,里头埋葬了所有戈千的记忆与过往。他该怎么办?他能怎么办?不知是谁告诉过他碰到这种情况你只能喝酒,于是烈酒一杯杯下肚,渐渐感到眩晕,连歌曲什么时候结束的他都不知道,最后的记忆停留在西蒙的声音,“白华,你喝醉了。”
醒来之后已是烈阳当空他发现他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房间陈设相当老旧,看来至少有些年头了。书桌上放着两把钥匙,似乎是这个房子的钥匙,另外一把白华实在想不到能做什么了。于是在这个房子里,逛了一圈,发现这个房子一共三层楼,当然一个人也没有。客厅在一楼,餐桌上放了一份热气蒸腾的早餐。不用多说,这一切都是西蒙做的,至少是他的意思。可是为什么呢?他明明想要了他的命才对,怎会这般仁慈?经过一夜的折腾,的确肚子是饿了,既然西蒙若是想杀了他早就可以动手,那就应该不会毫无技术含量地往食物上动手脚,他不屑于这么做。于是白华拿起一个包子啃了起来。
用完早餐后他四处转悠着,既然呆在这里没有危险,他也不急于离开。一楼的走廊尽头竟然还有一扇门,想必是通往地下室的门。白华动了动门把手,是上锁的,于是放弃继续转动。在四周转了一圈之后没有新的发现,无奈之下只能先离开,把钥匙留在餐桌上之后他就离开了房子。
白华回到自己公寓之后却发现林紫已经在家等他,眼眶红红的,想必是哭过,眼下还有一晚未曾安眠所留下的乌青,“亲爱的,你昨晚去哪了?我真的很担心你。”
白华不知为何竟觉得自己有些心烦意乱,“哦,我昨天喝了点酒,去就近朋友家睡了一觉。抱歉让你担心,但是你是不是该和我解释一下那些照片是怎么回事?”
“我昨天就想和你解释,但你不见了。。。”林紫的语气怯生生的。
“那就现在说吧。”白华少见的有些不耐烦。
“亲爱的,你会介意我的过去吗?”林紫不知是真的不安还是什么,不敢看白华的眼睛。
“我觉得,是要看情况的吧。看你说的是怎样的过去。”
“那是几年前的照片了,我那个时候,因为家里经济的原因,不得不打工,只能去当陪酒小姐。那天晚上我和客人都喝多了,于是就。。。”林紫的手不安的搓着衣服的边角,眼泪再次落下。
“紫儿,对不起,我不该误会你。每个人都有不得已,我回头会和我爸妈那边解释清楚的,你不要伤心了好吗?”白华手忙脚乱地给林紫递纸巾,却丝毫没有察觉到她嘴边的那抹弧度。
“嗯,谢谢你,华哥,谢谢你。”林紫走过去抱住白华。
于此同时,一辆卡车跌跌撞撞在路上行驶着,左右飘逸,陈雪连躲都来不及躲,就成了车下魍魉,被车轮碾成肉酱,崭新的柏油马路上一块突兀的血迹让人触目惊心。因为是郊区,附近连个监控摄像头都没有,而那辆被遗弃在现场的卡车早已在警方赶到的时候烧成了灰烬,而遗弃在杂草堆里的牌照是一个假牌照,又因为没有目击证人警方根本无从查起,案子放在案头几个月便冷了下来,再无动静。
得知此消息的西蒙是震惊的,是愤怒的。普天之下,莫为王土,除了林紫有这么雄厚的实力和野心,谁又敢这么做呢?西蒙后悔昨晚没能除掉白华,除掉白华,就如同减去林紫的羽翼。陈雪死了,戈千死了,如今只剩他下一人,他只能依靠他自己,他别无选择,他一无所有。轻生的念头浮现在脑中片刻就被他强行抹去。不行,现在还不是时候,结束他的时代,他要所有人为他陪葬。
那么就一步步来,一步步来,白华,戈千等得了十七年,我等得起更久,西蒙如今活下去的动力就是复仇。
他从手机联系薄里翻出一个号码,拨出去,接电话的对方是个美国人,“我想过了,从明天开始,我就会来贵公司上班,我知道所有一切关于白氏制药的事情。但是相应的,你们要给我我想要的东西。”
“当然,我公司求贤若渴,只等先生您的大驾光临。预祝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夏日早晨的阳光有些刺眼,西蒙却鲜少有兴致出门走走,公寓外面就是一个公园,此时就连晚樱都已经谢光了,池塘里的荷花却亭亭玉立,开得那样茂盛,他随处找了一片空地坐下来歇息,脑子突然一阵眩晕。一些零碎的画面,记忆即逝而过,两个孩童穿梭在樱花林里,笑声格外富有感染力,但两人的背影已经模糊到看不清了。原来,早不是樱花盛开的季节了。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刺得西蒙留下眼泪。自己从不曾这样多愁善感,但这样的忧愁却清晰地萦绕在他心中,想必,是戈千留下的记忆在作祟。他不知为什么突然有些羡慕起戈千来。他虽然早就不再人世,但他却曾这样真切的活过,拥有过快恨情仇,而他自己,只是潜意识的产物,只能被当作工具,就算占领了主人格地位,他却没有真切的存活感,他没有心,只知道如何完成主人格的遗愿。就连憎恨这样的情绪,也不是自发,而是必须,必须憎恨。
也许当这一切结束的那一天到来时,也是他的生命结束之时。
西蒙正坐在草地上发呆,突然看见两个似曾相识的孩子出现在他的视野里,嬉笑跑闹,泼水摘藕折莲叶,两个孩子约莫八岁左右,正是纯真无邪的年纪,跑东跑西,乐此不疲。一个跑到樱花林里看了好一阵,忽然兴高采烈地跳了起来,“太好啦!马上就有樱桃吃了!”
西蒙蓦地呆住,像是突然醒悟过来似的,拍了拍身上的土,回家去了。
他既然连死都不怕,又何必在乎别的呢?如今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是没有心的西蒙,而那个优柔寡断的戈千已经死了。也许有时候没有心反而是好事,至少他不会对恶人有那该死的同情心。林子和白华是死上千万次都不冤的恶人,这点他从不怀疑。
第27章 第 二十六 章
五年后。。。
“总监,您看这个企划案怎么样?预计在今年,完成对十家国内药企的收购。其中,就有白氏制药集团。这是公事。”一个金发碧眼,头发齐刷刷往后梳,穿着笔挺西装的外国男人非常恭敬地站在西蒙面前,刚学中文一个月的中文是掩不住的蹩脚。
“那私事呢?”西蒙知道这个外国佬对他如此有礼貌不是完全因为他的能力,当然他的能力绝不差仅凭进公司五年就能将公司重新振作起来就可以说明一切,但更多的却是因为当初邀请他来这个公司某事的人。
“老板说,希望事成之后请你吃饭。”
他至今仍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从未见过她,两个人用邮件沟通。但她是这个公司的最高董事,掌管着公司一切大大小小的事物。事实上不止是他,全公司上下没有一个人见过他们的老板,所以慢慢就有了很多关于她的传说,有人说是因为长相的问题,因为脸上有一条巨长的伤疤而不能见人。也有人说可能是因为身份的问题,传说中这个公司只是她资产中非常小的一部分,或者说家族中非常小的一部分,所以她根本没有时间也不屑于做一些表面上的功夫,比如和自己的员工见面。
但西蒙知道她绝对是比林紫还要实力雄厚的人,至少她似乎早就将自己的背景查得一清二楚,他们的第一次接触是在白华婚礼取消的后一天,一封邮件躺在了他的邮箱里。说到底这是一笔交易,那个女人希望自己能和他合作,他帮她振兴美西国际制药公司,搞垮白氏集团,她同意将公司改名为戈氏集团,将公司全权交给西蒙打理。他考虑了很久才最终答应,不是因为别的什么,他纯粹就是不想让白华和林紫太好过。一晃五年过去,公司的样子已经和当初天差地别,也算是回到了很久以前的盛世时期,他盼了那么久,终于等到这样一个机会。
“别的不归我管,但是请务必把收购白氏制药的事交给我来做。”
外国佬点了点头,“我明白。”
“那就先这样吧,你可以出去了。”
白华和林紫终究还是结婚了,毕竟挺着一个大肚子或未婚就把孩子生下来终究不是个办法,五年过去,孩子转眼也五岁了,是个女孩儿。不幸地,随了妈妈的性子,做作刁滑,十分任性。但不管怎么不好,终究只是个孩子,终究是亲生骨肉,白华没有不爱的道理,十分宠溺。而关于白氏集团,白华插手干涉的越来越少,索性就把事情都交给林紫来管,所以实际上公司的实权,如今都在林紫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