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宿舍的路上,林瑞和海明并排走着,海明突然说,“小林子,我在系里也没有几个朋友,大家也都忙,你要是有时间的话,以后我们多多约出来吃饭吧。”林瑞心里笑开了花,脸上却不动声色,点点头,轻描淡写的说,“好啊。”第二天,他就收到了海明的短信,约他晚上一起去吃米粉。林瑞收到短信的时候正在兼职的公司的办公室忙到昏天黑地,看到短信简直一秒钟清醒。他看了看堆积成山的文件和任务,哆嗦着回到,“好啊,我半个小时就到。”发完短信急匆匆的收拾东西就往外跑。同组的Amy吓了一跳,“林瑞你这么快就做完数据啦?!”林瑞一边往外走,一边急匆匆的回到,“哦没有,我晚上回来做。”话音未落,人已经冲去了电梯口。
一路上地铁加小跑,林瑞出了一身的汗出现在约好的米粉店里,气刚喘匀,海明就出现在门口。还是一身简单的灰色加上黑色的大衣。林瑞想起来,似乎自从认识,他就是这么一个样式,黑白灰,简单到近乎单调。别人这么穿就是单调,可放到海明身上,这种单调在林瑞的心里就变成了温暖的代名词。海明伸手在林瑞眼前晃了晃,“嘿,想什么呢?”“没有啊,点菜点菜,呵呵呵。”看林瑞笑得像个傻瓜,海明也笑了,然后伸出手揉了揉林瑞柔软的头发,“你头发是不是有点长了?都挡住眼睛了。”林瑞一边胡思乱想着,“今晚不洗头发了。”一边仿佛若无其事的说,“是么,没发现。”林瑞觉得自己超级没出息,每次海明只要有一点点亲近的态度,他就像是得到了阳光的向日葵,拼了命的围着他转。一颗年轻的却又孤独已久的心一旦悸动,就有着所向披靡的勇气。世界上一切都不重要,除了他爱的人。可是林瑞那个时候还不懂,一个人对你好有好多种原因。因为你喜欢对方,你就希望对方对你的好跟你是一样的。久而久之,自己也就信了。林瑞很久以后才知道,海明一点都不喜欢吃米粉,他只是听说梁总经常带林瑞去吃米粉从而以为林瑞喜欢。于是,在这样一个早春的晚上,两个年轻人坐在一家小店里,若无其事的吃着米粉。可是一个放下所有工作穿越半个城,却只字不提;另一个,只是满怀怜悯的善意。两个人都是善良的,两份感情都是善意的。只是林瑞不知道,爱情里最多的是零和博弈,你竭尽全力对我好,我费尽心机不让你伤心,但是可惜,1+1=0.
第3章 值得感恩
那天吃完饭,林瑞又赶地铁回了办公室,开始了跟数据的战争。已经过了晚上10点,办公室已经没有人了,林瑞戴上耳机打开潘多拉开始听他最喜欢的Linkin Park,不知不觉中居然跟着哼了起来。正在跑数据跑到飞起,突然一之手拍了他一下,林瑞吓到大叫一声跳了起来,然后头顶一痛,他慌忙摘下耳机,就看到一个人捂着鼻子,痛苦的弯下腰。林瑞惊魂未定,很想骂一句“你有病啊!”,却更害怕刚刚真的伤到对方了,揉着头顶走过去,“大,大大哥,你,你怎么样?”对方半天没有说话,许久,终于放下捂着鼻子的手,鼻头红红的,“铁头哥,你好。”然后林瑞就看到对方鼻子下面一条血迹蜿蜒而下。。。
林瑞拉着对方去洗手间折腾了半天,终于勉强堵住了鼻子。林瑞粗手粗脚的,弄的纸团超级大,硬生生的将对方英挺的鼻子塞成了不对称的形状。林瑞尝试了三次都没能完整的说出一句话,每次都是一开头就笑崩了。“鼻血哥”无奈的看着他,“铁头哥,商量一下,别笑了,行不?”林瑞好不容易止住了笑,理智回笼,就开始愧疚,“真对不起啊。我就是吓着了。你说你干嘛突然间拍我嘛。”
“秦越。”“啊?”林瑞一头雾水。对方无奈地笑了,指着自己,“我叫秦越。秦朝的秦,越国的越。”“噢,哦,林瑞,双木林,祥瑞的瑞。”秦越笑了,“我就是好奇,想看看加班到10点还开心的哼着what I’ve done的是谁。结果你这一记铁头功直接给了我答案了。。。”“哈哈哈哈。。。”林瑞好不容易止住的笑终于hold不住了,一发不可收拾。秦越也笑开了,他爱讲冷笑话,但十次有九次是冷场。现在好不容易有个人秒懂他的冷笑话,他觉得鼻血事件也是可以原谅的。等两个人都笑够了,秦越又问了一次,“怎么还在加班啊?你们头儿这么狠?”林瑞这才想起来自己的工作还没做完,不好意思的说,“不是不是,我今天下午早下班了一会儿,所以才没做完的。晚饭后才回来补上。”说着,又脸红了。秦越乐不可支,“又脸红!怎么每次见你你都脸红啊?”“啊?每次?”林瑞一头雾水。秦越笑着提醒他,“窗前,苹果,记起来没?”“啊!是你!”林瑞脸又红了一下,然后意识到这一点的他懊恼的皱了皱眉,“唉,真丢人。” 秦越也看出这个男孩儿的敏感内向,于是善意的安慰他。“没事没事,不丢人啊,我觉得挺可爱的。”林瑞无奈地看着他,“我谢谢你啊。行了,我得去工作了,下次请你吃饭赔罪。”秦越拿掉了塞住鼻子的纸巾,拯救了自己的右鼻孔,摸了一下,发现不再流血了,也笑着说,“好啊,你可不许赖账哈,这可是血债,你得请我吃好的,血偿!”说着,迈开长腿,挥了挥手,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经历了这么一个插曲,林瑞也不听歌了,坐下集中精神干活。半夜1点,他终于大功告成,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然后收拾东西往外走。刚一推开门,就发现门外休息区的沙发上赫然坐着“鼻血哥”!秦越坐在沙发上,手边的咖啡桌上摆着一杯茶,手里拿着一本书,翘着二郎腿,姿态十分闲适,如果忽略这是半夜1点的话。。。
听见开门声后,秦越把头从书本中抬起,“小林瑞,走吧,秦哥哥送你回家。”林瑞这下真的吓到了,半天没有反应,直到秦越点了一下他的脑门,“傻啦?感动的动不了啦?行啦,你还是学生吧,这么晚了回学校不方便,走吧。你秦哥哥不是坏人。”说完还戏谑的笑着看着林瑞。秦越说了一口南方普通话,“秦”“情”分不清楚,乍一听就像在调情。林瑞告诉自己别想太多,世界上哪来那么多gay,又哪来那么多人想调戏自己。让人家等了这么久,再矫情才是不礼貌,所以林瑞干脆的说,“谢谢啊,秦大哥。”两个人走向停车场,上了车,林瑞告诉秦越自己在P大,秦越开心的说,“是吗?好巧,我弟弟也是P大的,读金融的,你呢?”林瑞也很开心,“真的呀?我读经济的,你弟弟今年大几啊?还是读研啦?说不定还跟你弟弟选过同一门课呢。”秦越又笑了出来,“你还真是学生,一提到学校,整个人都开朗了。他叫秦朗,今年大三。等有空大家可以一起出来聚聚,多认识些朋友,可以互相照应着。对了,我怎么觉得你瘦了好多?所以,苹果起作用了?”提起这个,林瑞有点不好意思,“嗯,努力减肥中,有了一点效果。”秦越本来只是逗逗他,却没想到他认真的回答了,于是此时转过头仔细看了看他,“为什么减肥啊?你本来就不胖啊?”林瑞当然不能说,哦,我看上一个男的,然后自惭形秽,所以即使不可能在一起,也想至少让自己“配得上”。所以也就含混而过,“就觉得瘦一点比较好。”秦越却没有借机放过这个话题,“你是圆脸,胖一点也一样很可爱的。”林瑞这下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索性笑了一下,不再说话。
很快到了林瑞宿舍楼下,林瑞认真的再次谢过秦越,然后转身上楼。秦越一边开车回家,一边苦恼的想着自己今天究竟为什么做善事,一向最讨厌等人的他居然等林瑞等到半夜1点,然后送他回宿舍。其实见第一面时只觉得这个小孩儿慢慢啃苹果的委屈样很好玩,然后今天看到对方加班这么晚,就想到社会新鲜人打拼不容易,想到自己当年刚毕业奋斗的日子,又想到自己的弟弟,索性就想着照顾他一下。唉,研究生了,已经不是小孩儿了,但是行为还是那么的不成熟。一会儿又想,这孩子要兼职,还要学习,然后居然还要减肥,身体能吃得消么。唉我想这么多干嘛。。。不过,瘦一点其实确实好看一点,好像皮肤也好了一些。。。秦越杂七杂八想了一路,等回家停好车,不由得苦笑了出来,真是好久不做善事,想那么多,有病。然后洗澡睡觉不提。
一周六天满负荷工作,终于熬到周日,林瑞决定休息一天回个血。周日早上睡到自然醒,然后起来想起海明的话,决定出门剪了个头发。林瑞跟爸爸的关系不是不好,而是生疏,礼貌的就像陌生人。理由其实很扯。林瑞的妈妈在他上大学一年级那年去世了,林瑞的老家比较落后,人们还是相信拿去世的人的遗物会有好运,于是妈妈留下的衣物都被亲戚们拿走了,是林瑞爸爸做主答应了的。林瑞拦了几次却没拦住,因为林爸爸说,死者已矣,可是亲戚还是要继续走动的,不能就此把人都得罪光了。唯一没有送人的是他妈妈在世时带的婚戒,可是林爸爸居然没有留给林瑞作个念想,而是送给了再婚的妻子。林瑞是个死心眼,他知道后没有发脾气,但却在接下来的好多年里一次也没有回过家。每年春节时打个电话给林爸爸,而平时就完全是在过一个人的生活。妈妈留下的钱爸爸留给了他一半做学费,他没有矫情,收下了,那是他妈妈留给他的。但是他已经成年了,那些钱他一直只是存着,坚持自己打工赚钱养活自己。一个人在外,他早就养成了节约的习惯,几条牛仔裤穿了好几年,每个季节也只有几件衣服换着穿。刚做兼职时买了一套西装,算是他最贵的行头了。可是今天,他破天荒的想要剪个贵的头发,心想着,周一海明看到,应该会觉得好看吧。到了东方广场,约了一个“高级美发师”,对方果然很专业,并没有推销什么产品,而是专心的给他建了一个清爽的短发。加上这段时间又瘦了五六斤,脸彻底瘦了下来,眼睛也显得大了很多,可能是蔬菜吃得多了,脸上的痘痘消下去了,一剪好头发,整个人都显得清秀了。看着镜子里完全不同的自己,林瑞第一次意识到,认识海明是一件真正意义上的好事,不管自己将来能不能站在他身边,作为爱人也好,或者作为朋友也罢,甚至作为对方生命中一个过客,自己都是幸运的,因为他让自己变得更好了。不管结局如何,爱上这样一个人,自己是应该感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