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清弦伸出手搂住孟元年的腰,紧紧地贴在他的胸口闷声闷气的说:“靠近点睡就不冷了。”
孟元年一只手从莫清弦的头下穿过,一手揽着他的背,轻轻地拍打着:“好了,睡吧。”
“阿元,如果我们活着回到北京,我一定要跟你结拜成兄弟,一辈子也不分开。”
“都什么年代了,还在想着这个。”
“我在说正经的。”
“我也没说不正经的。”孟元年侧着身子睡在床沿上,下巴抵着莫清弦的头蹭来蹭去的像找到了什么有趣的玩具似的。
“阿元,你今年到底多大了?”
“过了端午就十五吧。”
“什么!?”莫清弦激动地推开孟元年,差点将孟元年推到了床下面。孟元年反射的一手抓着床单一手抓着莫清弦,悬在半空中无奈的看着莫清弦:“我还是去打地铺吧。”
“别别!我又不是故意的。”莫清弦拉起孟元年搂着他的腰微微仰着头看他,“你看着明明不止十五岁,我今年都十六了怎么可能还没有你个子高。”
“家族遗传,我遗传我爸,你嘛,看来是遗传你母亲?”孟元年难得放松的冲莫清弦开着玩笑,在黯淡的光影下,他的面目愈发显得美丽起来。
“没想到你竟然比我小。”莫清弦有些丧气把头蹭到孟元年的胸口,像只小狗似的蹭来蹭去,嘟囔着嘴小声抱怨着:“太不公平了!太气人!那你干嘛还跟别人说是我哥哥。”
“问题是说你是我哥哥,也没人信啊,我有什么办法?”孟元年促狭的笑起来,他的笑声带着些冬日独有的清冷感觉,清凌凌的让人见之欢喜异常。莫清弦靠在他的臂窝里,感受着他胸腔的轻微颤动,他不自觉的就抱紧了孟元年的腰。那么细的腰,仿佛稍一用力就会断掉一般,他将头埋进孟元年的胸前,不让孟元年看到他泛着泪意的双眼。
煤油灯在一旁的木桌上闪烁着豆苗大小的微弱光芒,在不大的房间里照出浅淡的光晕,火苗晃动中夹带着一九八七年的新春气息以及春日冷风的萌芽,悄悄拂过少年那颗柔软的心。
第11章 柒
I saw you dancing out the ocean,Running fast along the sang.A spirit born of earth and water,Fire flying from your hands.(我看到你在海洋之中狂舞,在沙漠之中奔跑。土地和水中诞生的灵魂,就像火焰一样在你手中飞舞。)
You’re all I’ve ever needed.(你是我的唯一)
我爱着,这样的你。
——莫清弦
莫清弦这一病,直到了开春才彻底好透。三月初三,古称“上巳日”。野外相会,表达爱意的日子。
小镇上住着少部分的黎族,他们群居在半山的山腰上,听说是几十年前逃难而来的。三月初三这一天他们少见的全部出动。莫清弦始一出门就能看到穿着对襟无领上衣和长裤,缠头巾上插着雉羽的黎族青年,以及穿着筒裙佩戴少量银饰的黎族少女。
春日的暖阳尽管清冷,却也挡不住人们心里的雀跃与欢腾。他抬手遮挡在额角,太久没到阳光眼睛有一瞬的不适应。他靠着破旧的木门,斜着眼睛望着狭窄的泥巴路。
一眼望去,家家户户都大门敞开着,街边有些卖菜和小饰物的摊位,稀稀落落的叫卖着。初春的风不再像冬日那般凌厉,而是有着柳枝般的柔软触感。莫清弦挺了挺背伸了个懒腰,踱着脚步朝街道的那头走去。他记得,孟元年是在那个方向做工。
远远地他便看见孟元年穿着夹层的单衣提着一包东西朝这边匆匆走来。走到一半被几个黎族少女拦住,背对着莫清弦他看不出她们的样子,只能从她们的背影感受到一种澎湃人心的活力与清纯。
他停住脚歪着头看孟元年,孟元年身姿挺拔虽然单薄瘦削,却别有一番清峻的味道。他微微低着头嘴唇微动,隔得太远莫清弦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只能看到他的脸隐在阳光与阴影中,帅气又美丽。
有少女塞了些东西在他手上,然后拉着同伴匆匆离开了。孟元年将东西捏在手中远远地就看到了站在路边的莫清弦。连忙大步走了过去。
“你好些了没,今天还头晕吗?”
“早就好了,就你不信。”
“还早好了?是谁晕倒柴垛上爬不起来的。”孟元年挑起他好看的眉,仔细打量着莫清弦,见他果真气色不错才放下心来。
“刚刚有姑娘跟你求婚了?”
“胡说八道!”孟元年没好气的瞪了眼莫清弦,“那是黎族的小女孩,今天是他们的孚念孚。”
“不就是情人节嘛,你什么时候也学会什么孚念孚了。”莫清弦嘟囔着嘴朝孟元年抱怨着:“都怪你一直不让我出门,不然我也能招招手就围来一群小女生。”
孟元年好笑的望着他,有些啼笑皆非,顺手将手心的的银铃铛递给莫清弦:“来来,莫少爷,这铃铛送你当是我补偿你的?”
莫清弦将铃铛拿在手里,小小巧巧的轻轻摇晃就能听到清脆的的“铛铛”声,声音不大却格外好听。他拿在手上好奇的摇来摇去,以前在家里不知有多少好玩的物什被他嫌弃的无视在仓库一角,直到腐烂也没有看过一眼。如今拿着这个黎族少女的小铃铛,他却欢快至极。
孟元年看他难得的露出一幅婴孩般的好奇神色,拿过铃铛顺手将别人送的彩色丝带穿进铃铛上的小孔里:“手给我。”
莫清弦听话的递上左手,就见孟元年低着头认真地将绳子系在他的手腕上。彩色的带子配上银色的小铃铛,映衬着他白瓷一样的肌肤,很好看,他在心里小声的想着。
距离他们逃亡,已经过去将近两个月。荆叔留下的钱早就花的干净,这段时日住在这镇上的医馆里,说是医馆也不过是将住房分割成两个部分而已。一切花费全靠孟元年在镇上的工地当临时工,一天五块钱,勉勉强强够支撑莫清弦的中药钱。西药太过珍贵,他这点钱根本不够用,只能眼见着时间就这样拖了下来。
如今莫清弦已见大好,回北京已经是现在的头等大事,他们不可能一直就在这儿流浪着。且不说林家如何的着急翻天覆地的四处寻摸着莫清弦的踪迹,只说他自己,血海深仇,灭门之恨,就让他再也等不下去。
“阿清,今夜我们就启程回北京。”
“我听你的。”莫清弦咬着嘴唇,有些自责的垂着头,如果不是他,孟元年根本不用在这儿浪费磋磨掉这么长的时间。
“你别想太多,生病也是没办法的事。”孟元年一眼就看透了莫清弦的心事,伸手揉着莫清弦的头,明明比自己要年长一岁,却还是像个孩子,心像孩子,身高也像个孩子。不过这样的莫清弦,才是他愿意守护的莫清弦。
“我怕那些人得知林家还在找你,料定我们还在路上。我们不能去车站,那儿可能会有人蹲点。我干活的工头今夜正好要连夜带着工人去石家庄,他同意带着我们一起过去。”孟元年把怀里一把零碎的零钱理好仔细地数了数,也不过才三十块,他分出一半递给莫清弦:“你把这钱贴身藏好,我们的钱不多得分散放着,就算万一走散了,也不至于饿肚子。”
“阿元,我,我们一定要一直在一起。我们不会走散的。”莫清弦有些惧怕的抓着孟元年的衣袖,只要一想到自己会落单,会跟孟元年分开,他就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我只是说万一,你放心就算走散了,我也一定会找到你的。”孟元年眼角上挑嘴角含着宠溺的笑意。
“走,去跟李叔道个别,收拾好东西去跟工头汇合。”
莫清弦被孟元年拉着的手,像着了火一般他只觉得热浪逼人,烧的他的心都快化了。孟元年眼窝深陷,明明一副疲倦不堪的样子,却还要强打着精神安慰着自己。比起自己来,他分明才是个孩子。可是这样的他,却冒着风雪在工地上搬着砖,扛着沙袋,身上都是青紫的伤痕,双手皲裂遍布血迹。那曾经背过自己的脊背,越发单薄,隔着衣服都仿佛能看到凸起的骨节。
他低着头沉默的踩着孟元年的脚印,想着那么多个夜晚孟元年的辗转反侧,疼的冷汗直流却从来不在他面前表露。他莫清弦此生何其有幸,能有这样一个患难与共的挚友,他愿倾尽此生所有的幸运,换得孟元年一生安乐。
直到很久以后,莫清弦再想起这一天,记忆里除了孟元年高大的背影和明灭不定的侧面剪影,就只剩下左手腕上,银色铃铛的清脆“叮当”声。缠绵在耳际,久久不绝。
直到有一天回到北京翻看了黎族的风俗民节,他才晓得,那银色的铃铛其实是男子送给心爱女子的的定情信物。它们本应被戴在一个女孩的耳朵上,却被他们在懵懂的年纪里,懵懂的送到了另一个人的手腕上。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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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柒(2)
孟元年和莫清弦将冬日换下的衣服用蛇皮袋子严严实实的装好,拿上当日逃亡时荆叔给的水壶,刚在镇上买的馒头和饼干,就再也没什么好收拾的了。辞别收留了他们几乎一个冬天的落魄中医李叔,就向镇子外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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