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的故事/A和M的日常 完结+番外 (潇潇羽歇)
小D:。。。恩。。中国果然人才尽出。。能想出这么多事儿也不容易啊。
老板:就是啊,其实我一直觉得米迦勒跟路西法肯定有一腿,而且,天使不都是中性吗,说不定他俩还能有孩儿呢。一年一个,生一百年,篮球队足球队都有了。
我:尼玛,还真有。。我记得那小说里写了什么米迦勒和路西法俩人一人生一个等等,最后儿子爱上爹了,然后爹发现自己的儿子是自己爹的转世。。我就纳闷我妹看那玩意儿尼玛居然还能哭的要死要活了,我看了2遍都没捋清楚人物关系。
小D:中国人居然能把圣经里面的人物写得如此传神,你说我要是把这故事讲给咱教堂那神父听他会不会脑溢血立刻死了啊?【神父到底招谁惹谁了!如此不受待见( ̄▽ ̄")
我:很有可能!!当年高中我妹就跟一神父讲了,我俩当场就被赶出来了。。。然后,继续讲,我妹当时因为那个作家和他写的小说,也想开始写东西。于是就自己试着写,设定了一个挺好的思路结构,写完一点还给我看看。。。结果,有一天她写到其中一个主角要死掉的时候,愣是半天没写出来,晚上还哭了会。然后我就问她原因,她惨兮兮的跟我说,舍不得让自己文中的主角死掉,这样太可怜了。
老板:那就别让主角死呗,自己的小说自己怎么写都可以。
我:我也这么跟她说的啊,但是她跟说,你知道为什么我喜欢的作家和她的作品能那么红吗?就是因为那个作家写死了很多她笔下的人物,情节各种虐各种可怕,没几个好结局。如果要是HE估计也没那么多人记得了。。。
小D:用悲剧来让人记住,多可怕的事情。。。不过确实,一个人的死亡能让爱他的人记住很久很久。
我:我妹啊,她一开始是想写悲剧的,设定了一个绝对会让人惊艳的主题。结果最后计划夭折了。因为她舍不得,舍不得自己当儿子一样塑造的主角,或者任何一个配角死去。所有不是自然死亡的结局都是悲哀的。。。呵呵。。突然想到了,之前她也跟我说过,生活不能像小说,因为生活中应该充满温暖,快乐的事情。而小说里总会有些让人伤心的事。就算我跟叔之间没有什么伟大的事迹,那么变态曲折的爱情故事。。。但是,我觉得只要有他在就好了。
老板:。。。。。如果我家那个真出了什么事儿,估计我也。。。。虽然总抱怨他怎么还没挨枪子儿打死,但是。。哎。。
小D:。。。。所以我才讨厌告别,死亡,还有红色。。。
我:所以啊,平平凡凡挺好的,老子不求金银珠宝,或者什么狗屁权利官职,只要能平平安安快快乐乐活着过日子就行。有钱怎么了,再多的钱或者能力,也得不到开心,有什么用。。。
小D:这也是我选择开情趣用品店主要原因!~~~
老板:你那是纯粹为了找炮友好不。。。别扯蛋。。。
小D:开酒吧为了倒卖大麻的人好意思说我?
我:。。。。。。咳咳咳。。。。哎。。人生历练真丰富啊。。
小D:你腰那么细,会下腰吗?
我:必须会,小学3年级还考过。。。
老板:成,你大学毕业后如果没找到工作,要是缺钱我介绍你去个地方跳舞,你要是会跳钢管舞或者跟管子比较熟,一晚上能挣1000块钱呢。
我:。。。。。。那就不必了。。。。我觉得我应该到不了那个境界。
小D:噗。。。不要这么死板嘛,我当年就是用跟管子相处了1年多才挣出来MBA的学费。
我:就你那个摔下舞台的技术?雇佣你的老板是多想不开等着倒闭。
小D:。。。。。。。。。。
穿着紧身V领黑衬衣黑皮裤,腰上还被小D挂了2条皮带子,头发上面起码被抹了10斤发胶,脖子上挂了3条项链。。。。照镜子后就是一个典型站大街骚包的。。。形象。。
最可怕的是我还穿成这样出门了。。QAQ。。被小D拖着死命拽出公寓时迎面正好看见叔,这货二了吧唧的提着地铁站旁边打包的快餐盒,然后。。直直的从我身边走过去了。。走过去了。。走过去了。。。。过去了。。。去了。。。了。。。。看都没看一眼。。。。马勒戈壁的。。
小D:刚刚那个提着汉堡王袋子走过去的是不是你家那个?
我:。。。。。。。不是。。米歇尔昨天从楼梯上摔下来骨折住院了
小D:。。。。。_( ̄0 ̄)_[哦~] 。。。走走,我们去玩~~~
【回家后发现叔躺在床上直哼哼,说是去阁楼的时候踩空楼梯摔下来了,虽然没骨折但是脚扭了筋。小D自告奋勇说会按摩,再配上中国特产红花油,叔差点没疼哭了。。】
去了一个很美式的酒吧,里面有吧台有餐桌,只不过从老板服务员到顾客全部都是男性,店门口的每日特色菜单下面还写着【如果你是gay,欢迎光临。如果你是女性,抱歉在这里你不会受到任何回头率和注目,即使你完全没有穿任何衣服。如果你是老板喜欢的类型,你会得到一顿免费的晚餐】
老板是个长像18岁,实际年龄已经三十多的大叔心正太娃娃脸男生,和小D同流合污一拍即合的狐朋狗友【老板的故事以后详细再说】。
见面第一印象就是我艹劳资屁股又被狠狠拍了一下。。尼玛。。。。能不能有点节艹。。
直径近20厘米的芝士汉堡,1厘米宽的粗薯条吃的我各种满足,小D用看怪物一样的眼神见证了我把食物全塞进肚子里的可怕过程,还担心的说:你悠着点,这是饿了多少年了?
我:不用担心,食量一直很大。
小D:谁特么的担心你了,我担心你撑坏我的衣服!你看看你肚子上撑起来的那几条带子!
我:。。。。
酒足饭饱后坐在吧台上看老板变魔术一样的调酒,手指灵活的跟编麻花一样不拖泥带水,他快速的将几瓶洋酒分别倒进杯里后利落的合上,抛在上空甩来甩去,调酒杯在他手中就跟有灵魂一样不断在空中跳跃。我目不转睛的盯着那银色酒杯,目光也跟着它一上一下的移动。
小D调笑道:看呆了吧,他调酒就跟看艺术品一样,人,酒,动作,就像毕加索的画一样精致。
果真如此,老板的瞳孔是翡翠般靓丽的绿色,皮肤苍白,手指如钢琴家一样细长,骨节分明,一举一动都跟俄罗斯蓝猫一样,慵懒,美艳,让人不舍得移开视线,想要伸手上前去摸一摸它高贵柔软的灰色毛发。
老板挥舞了好一会儿调酒杯才舍得将它放下,用手掌拍碎几块冰块放进三只高脚型鸡尾酒酒杯中,分开调酒器,鲜艳的酒水哗啦啦啦的倒进了玻璃杯里,与冰块形成一些很好听的气泡声。也没放任何装饰或者橄榄调味,他推了两杯到我们面前,眼睛笑成湾湾的月牙型,说:我最引以为傲的作品,请你们的。
酒杯里盛着湛蓝色的液体,因为放了冰块呈现出由浅到深的色变。
小D很自觉地接过来递给我一杯,还趁机嘲笑道:据说中国可是传统保守,古老又无趣的大国,你这样的乖乖孩肯定没有喝过这种漂亮的东西。今儿就当给你上门课。
接过酒杯仰头一口灌下去,冰凉的液体很快通过食道进入胃中,腹中也传来一阵冷意。这是我至今喝过最好喝的酒,没有烈酒辛辣的口感,一股甜丝丝的味道结合着很浓重的葡萄酒味充满口中,朗姆还有巧克力的滋味让人欲罢不能。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经常吃的枣糕,还有姥姥自己酿的葡萄酒的味道。一杯酒下肚后习惯性用舌头勾了一块冰块进嘴里嚼,脆脆的冰块在口里渐渐融化,牙齿卡拉卡拉将它咬碎然后一口咽下去。
老妈跟老爸离婚后用赡养费开了间很大的酒吧,从11岁起开始训练我跟妹妹喝酒,她很经典的一句名言就是:老娘累死累活把你俩从肚子里弄出来,可不是为了让别人用一杯廉价的掺水酒就把你俩骗走的。所以以前在别人都好奇酒水滋味时,我一点也不在乎,老妈虽然不算是个称职的良家妇女,但她确实教会我们如何喝酒,分辨各种酒水,用安全套,如何处理一夜情和前任恋人关系等等社交必备手段,也养成我现在这种放荡,大胆的性格。
用舌头舔了一圈嘴唇,才将杯子递给老板,回应:这是我至今喝过最好喝的酒,你有给它取名字吗?
老板:没有给它取名字,我从不给任何酒起名字。
小D在一旁目瞪口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喝酒能喝得像吃大餐一样美味,亲爱的,你确定你真的是中国人吗?咱俩才见面不到24小时,你已经彻底刷新我心目中中国人的形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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