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还有眼前的狗血 (麦苗边倒立的小狗)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麦苗边倒立的小狗
- 入库:04.10
林美美应该不知道自家弟弟和未婚夫都已经上过床了。所以刨除林美美不知道的那部分,剩下来林赫与宋越年的见面次数也不多,看来林美美和宋越年是真的不太熟。
“其实我也是挺奇怪的。一开始以为他和我订婚是有什么商业目的呢,结果到现在都没啥动静。”
“那你咋不查查。”
“亲爱的弟弟,那是宋二爷,不是大街上哪个把你一拳打翻在地的小混混。再说了,谁告诉你我没查,我当然查了。后来发现他明面儿上的生意没他背地里不合法的勾当做得大,说白了就是人家根本不靠我们看上他的那点儿好处赚钱。这种人,查也没啥意思,查不出什么名堂来的。反正我看这个婚是肯定结不了,等过了这阵子婚约解除了估计也就不会再有啥关系了。我看你有时间瞎想这些没用的,不如帮我想想到时候他要解除婚约了,我们怎么从他身上多刮点儿油下来。”
“林美美,其实你弟弟我,也不是随便大街上哪个混混就能把我一拳打翻在地的。”
“是,你可厉害了。厉害的同志能不能帮我把这个季度报表看了?”
林赫根本不知道几年前开始从基层做起的林美美如今做到那一层了,更加不知道报表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
“一一得一,一二得二,姐姐你看!我会背乘法口诀了耶!”
“滚滚滚。以后要是我不养你,看你吃什么。吃土还得贿赂土地公,你连土都没得吃。”
林赫瘫在姐姐家的沙发上,笑眯眯的,“我现在就去行贿,先打好关系,免得以后偌大一个林家,养不起我一个混日子的。”
林美美家的沙发已经被划归为林小公子专座儿。一人占三人的地方,因为他要瘫着。不如把座位改称为瘫位好了。
林赫盯着林美美家天花板,开始认真地思考送什么东西给土地公才能投其所好。是烧纸还是供果盘儿呢。
过了一会儿突然醒悟过来了,送什么送啊,自己和林美美这么多年交情,到时候她还真能亏了自己不成?哪有人家亲姐人心看弟弟喝西北风的?一提喝西北风,林赫发觉需要贿赂的名单上又多了个人。而且林赫发自内心地认为自己刚才的反问不成立,林美美可能真和自己交情不深。
不过林赫作为林家掌门人的小儿子,股份多多少少占一点,将来他爹妈死了分遗产,也不可能全给他姐,从他姐牙缝里漏出来那点儿碎肉,也够他省吃俭用一辈子了。只要林家在他爹妈这一辈没倒,那么林赫吃喝是不成啥大问题的。目前看来,林家还到不了,林赫的下半辈子,安稳得很。
所以林小少爷悟了半天的道,参了几个小时的禅,终于想明白一个道理:日子过得好好儿的,干嘛非要咸吃萝卜淡操心呢?
作者有话要说:
卖萌打滚求评论。
第6章 第六章
尽管林赫想明白了不该想的别去想,经过林美美那么一提醒,他还是决定做人不要那么颓废。
抱着电脑研究了一会儿CAD,没几分钟眼睛就花了。林赫发现过了学习的年纪真是啥都看不进去。理工科卓越的脑子已经被充满酒色的花花肠子取代。不思进取的东西。
本来琢磨着自己大学不能白念,要不考个一级建造师吧,实在不行让林美美找点儿关系,好歹让他过了,先把证拿到手,以后不管发生点儿啥,他自己也能养活自己了。就算是现在,他青年才俊的名号上也能又多个标签。
结果今儿把电脑开下来才学了那么一小会儿,就发现自己的脑子已经离高中脑力巅峰,有了很大的差距。
其实这差距也不是现在才发现有的。林赫大学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学不进去了。
林赫的大学是混过来的,反正家里有点儿实力,只要别干了啥杀人抢劫的事儿,应该都能毕业。加上学校牌子不错,他那四年随便怎么混,出来了都是名校毕业的青年才俊。
林赫本不是这么混的人。他高中时期的学习精神还挺吓人的。为了保证学习时间运动时间以及和沈旷打闹的时间都充足,林小公子每天就睡五个小时。从林美美的角度看,把最后一项活动改为补眠,会更有效率。但从林赫的角度来看,他努力学习还不就是为了和沈旷考到一起去,横竖都是为了那个没良心的直男,所以不关效率的事儿。
事实证明,林美美还是正确的,她绝对是一个高瞻远瞩的战略家。要是当年林赫把用在沈旷身上那点儿多余的心思放在学习上,哪怕就是把和沈旷无疾而终的班长前女友明里暗里对着干的时间放在背古文上,他也考进沈旷那家学校了。
沈旷成绩好,是有些天才的成份在里面的。首先脑子够用,其次肯用功,再加上出身书香家庭环境条件都不错,这样的人成绩不好是不可能的。说白了其实后面两点都不是很重要,第一点就可以决定了。沈旷物理其实不如林赫,但是人家不偏科,而且数学突出好。
高三的时候,学校抓学习抓得更紧,每天中午到学校以后要先做一份数学练习再上课。不是有那句话么,数学是学生的命。有人命好有人要命。数学练习通常是一份十六开,只印一面的卷子。题目不多,但都是中档题和难题,想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还是有些难度的。
林赫做能做起来,但是很费劲。沈旷的话,“有难度”这句话显然不适用于他。他做这个,连草稿纸都不用。做前几题的时候,把右下角折过来,就着反面的空白画两下,做后几题的时候,再把左上角折起来画两下,很快就做完了。
这也是沈旷的萌点之一。林赫发现这个的时候,激动得像个傻逼,仰慕之情油然而生。
不过这一切都早就过去了,自从高考成绩出来,林赫就觉得,人生这个东西,混一混也就没了。
自那以后,林小公子才正式跨入纨绔子弟的行列,之前他一直是朵儿白莲花,出淤泥而不染的那种。
后来想想其实也没必要,又不是见不着面了,也不是生离死别了,但是人不傻逼枉少年么,那时候干的任何自己不想承认的事,成熟时再想起来,一句年少轻狂,一句少年意气,一杯烈酒,几声大笑,作为下酒的谈资,也就写成了青春二字。就连沈旷那种男神级别的,还不是听了他那个班长前女友的话,去读了自己毫无兴趣的法律。
不过没人能保证自己不喜欢的就永远不喜欢了,习惯习惯也就发现也还不错。比如沈旷学霸念法律念得也好,现在好像在哪家挺了不起的公司里作法律顾问,也有自己的事务所。林赫觉得这个才叫真年少有为。与此相对的,谁也不能保证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永远痴迷下去,熟透了也就厌倦了。还举沈旷的例子,和班长轰轰烈烈两年半,还不是一上大学就分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唯有林赫这么多年贼心不死死不悔改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也不回头,他要把南墙撞个洞出来一路再走到南海去,到时候再来个精卫填海,感天动地,玉帝老儿直接给他个机会羽化而登仙,就能斩断七情六欲了。
即便林赫这辈子可能永远都做不到让肉体和精神同时挂在一个人的身上,但是他并不后悔。
林赫决定把宋二爷那档子事放一放,先满足一下自己内心对美好的向往与渴求。
他要去“猫饼”喝雪碧了。不知道今晚老板来不来。
在林赫暗地里想着今晚去哪里消磨的同时,他肉体和精神分别牵挂的人刚好一起从一栋写字楼里出来。沈旷刚刚帮这家公司执行总裁送走一个客户,就碰上了闲得无聊到处转转的宋越年。
“董事长先生你好。”
“学弟先生你也好。”
两人决定一起去吃个饭叙叙旧。
才出门,宋二爷打了个喷嚏,紧接着,沈旷也打了个喷嚏。
“最近天气似乎转凉了。学弟别感冒了。”
“是啊,加衣服,加衣服。”
两人一起上了宋二爷的车,研究了一番究竟去哪儿之后,留了个冒烟的车屁股给反应迟钝的执行总裁。
好在总裁先生很忙,不会有空计较法律顾问跟着老板跑了这种狗血淋漓的事儿。
林赫正溜溜达达地从小区里出来,一边揣测今天沈旷在不在店里,一边决定今天是走过去还是开车过去。
走过去确实有点儿远了,但是又实在不想开车。能有车蹭是最好的。要是林美美去赶个什么饭局,顺路带他一程就再好不过了。
正想着,他看见一辆挺眼熟的黑色的不知道什么车隔着个隔离带飞驰而过,方向似乎与“猫饼”方向半点不偏。
林赫差点儿就喊出声了:宋二爷~慢一点~让我跟一段路~
好在林小公子还是要点脸的,智商也没有没下限到在大马路上求蹭车,他咂了咂嘴,没吱声儿。眼睛却还死死盯着宋二爷绝尘而去的方向,很是有些惋惜。
沈旷开的是酒吧,不是饭店。他和宋越年的目的地当然不是“猫饼”。但离“猫饼”也近,大概也就五百米。
“我前几天和你那个小迷弟睡了。”听不出宋越年的语气是欣喜还是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