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枫戴上了热感望远镜:“第三辆车,二排左边,估计穿了防弹衣。”
“这热天,也不怕捂出痱子来。”林喻嘟囔着,食指扣在扳机上,轻轻使劲。
装备了消音器的狙击枪发出噗嗤一声轻响。
“操,防弹玻璃,撤吧,今天搞不定。”沈枫低骂了一声。
他们毕竟不是在自己的地盘上,身边能用的人也不过三四个,要对付以前的老对手,实在有些力不从心,原本想要奇兵制胜,没想到对方小心谨慎到这种地步。
林喻跟着沈枫撤了下去,悄然消失在大山深处,他不可能再回阮朝暮的家,那里早就被人盯上了,他只来得及给阮朝暮发一条短信。
“别回家,我惹了大麻烦。”
可惜,阮朝暮的手机早就被迟远收走了,哪里能看到。
阮朝暮迷迷糊糊醒过来,黑暗里,他听到迟远沉稳的呼吸声,他躺在他身后睡着了。
虽然迟远还是不肯解开手铐,但好歹他不再研究那本SM的书了,期间迟远出去了一次,估计是采购一些日用品,剩下的时间,他们一直在这房间里。
阮朝暮不知道过去了几天,也不知道眼下是白天还是黑夜,他甚至不能翻身看一眼迟远的表情,只好郁闷地叹了哭泣,直到外面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
有人进来了?
阮朝暮有些疑惑又有些尴尬,毕竟他现在没穿衣服,无论谁进来,都不是太好看。
屋顶上有脚步声和走动声,以及细微地说话声,他觉得有点不对劲,轻轻皱起了眉头。
“迟远……迟远……”他低声唤道,拼命用脚踹迟远。
迟远醒了过来,迷迷糊糊地“恩”了一声。
“有人进来了。”阮朝暮压低了声音。
迟远微微一怔:“不可能。”
随后他也听到了脚步声。
而后是噗嗤噗嗤的声音。
这声音迟远没听过,阮朝暮却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把我解开,情况不太对。”阮朝暮焦急地说。
迟远抿着嘴:“不。”
“乖,别闹。”阮朝暮无奈地恳求。
“不要。”
有人发现了这个房间,两声“噗嗤噗嗤”的声响,阮朝暮确认,是消音器。
他瞳孔微缩,双手猛地使劲,两只手从手铐里挣脱出来,他手背上刹那间被刮掉了一层皮,血肉模糊。
顾不上疼,阮朝暮拉着迟远滚到了床底下,紧紧把他护在怀里。
“嘘……”阮朝暮轻声说。他心脏狂跳,本能地把迟远护在怀里。
刹那间,不知为何,他想起了刚认识林喻的那会儿,他们也曾经这样被堵在一个房间里,外面都是追杀林喻的杀手。
那一次,他们躲过去了,这一次,他们能否那么幸运呢?
第十六章
房间里仍然静悄悄,直到灯被打开,阮朝暮眯着眼睛看着床底下的缝隙,有踉跄地脚步声传来,两个人?有人受了伤?
他的大脑飞速旋转着,军用胶鞋出现在他的视线里,还有浓重的血腥味。
“床下的出来吧,除非你想被打成筛子。”熟悉的声音传来,是林喻。阮朝暮松了口气,从床底下滚了出来。
受伤的沈枫坐在墙边大口大口的喘息,面色苍白的厉害,他半边身子都被血水浸透了,伤的不轻。
眼下的境况颇为尴尬,阮朝暮纠结于到底是先穿衣服还是先问林喻到底发生了什么。
林喻讥讽地勾起一个笑容,他用手里的枪勾起带血的手铐,又瞄了一眼阮朝暮浑身上下的伤:“看不出来你还有这爱好。”
“不是你想的那样的。”阮朝暮一边尴尬地说,一边从柜子里翻出了自己的衣服,手忙脚乱地穿好,才想起床底下的迟远,又把他拖了出来。
“你又做了什么?这里是哪里?”阮朝暮熟练地查看着沈枫的伤口,问道。
“你不知道这是哪里?”林喻的口气有些气急败坏。
“我是被绑过来的。”阮朝暮怒道。
“就靠这玩意儿?”林喻不屑一顾地又挑了挑床边的手铐。
“你们能不能先帮我止个血再吵?”沈枫忍无可忍地说。
于是,四人出了房间。
阮朝暮这才发现,这是他在城郊的一处别墅,因为有点太荒无人烟,至今不通气不供暖,已经作为他投资失败的典型被废弃了,难为迟远能找到这样一个地方。除了关押他的地下室整个房间都又脏又破,医药箱倒是崭新,是迟远前两天出去的时候买的,有一些消炎药和退烧药,估计是他怕把阮朝暮折腾病了买的。
沈枫的伤是贯穿伤,虽然流了不少血,但却不算麻烦,消炎、止血、包上绷带,都是阮朝暮在搞。林喻坐在边上看着,一边嗑瓜子一边解释。
那天他们伏击失败以后,躲进了城郊的一片深山,结果手下的人有个奸细,他们被老不死的伏击,只能且战且退,一路上小弟死的差不多了,沈枫联系了一个搞黑客的哥们儿,定位了迟远的手机,才跑到这里来。
“如果我不在这里你准备怎么办?”阮朝暮问道。
“杀了他灭口。在这里养伤等我们的人从香港入境,赶过来,把姓冯的干掉,然后回美国去。”林喻平静地说。
“操!”阮朝暮终于忍不住吐了一个脏字。
迟远薄唇紧抿,一直没有说话。确切的说他从阮朝暮挣脱了手铐以后,就再没说过话。
“你们说这些的时候,注意一下普通青年的感受好吗,你们看把迟远给吓的。”沈枫叼着烟,懒洋洋地说道。
“我也是普通青年,谢谢。”阮朝暮冷冷道。
“你的故事我可听林喻说过。”沈枫嗤笑,他刚想接着说,却被林喻一个眼刀甩过去,闭了嘴。
自此气氛又僵了起来。
阮朝暮陪着林喻脱离林家那趟浑水时经历的事,知道的人极少,毕竟那段日子腥风血雨,大多知情者死的死,抓的抓,活到今天的没几个人。阮朝暮这个人,心软成性,对待感情拖泥带水,但十年前的圈子里,不少大佬都可惜过,这人如果混黑道,可是个一顶一的人才。
林老爷子在时,还曾经因为“惜才”,放过他一把,可阮朝暮天生心软,饶是硬件再好,没有这个心,也不行啊。
第十七章
沈枫伤的重,又一直没好好休息,早早就睡了。林喻端着枪,在门口守着,屋子里只有迟远和阮朝暮两个人。
“还在生气?”阮朝暮小心翼翼地看着迟远,小声求着,“别生气啦好不好?我被你折腾的也不轻,就算之前生气,也该消了吧。”
“你明明能走得了,为什么不走?”迟远绷着脸,手指紧张的蜷缩着。
“如果我真的跑了,你得多伤心啊。”阮朝暮无奈地叹息道,他伸手摸着迟远的额头,宠溺地看着这个小家伙儿。没错,他一直觉得迟远是个小家伙儿,以前嘛以为是小猫,现在才发现,这是只小豹子呢,逼急了咬人也挺疼。
迟远被摸得浑身僵硬,脖颈简直不像是自己的。
“你不生气吗?”他小声问,实际上,他根本没想过在这种情况下,阮朝暮会原谅他。
“不怪你,是我不好。”阮朝暮轻声说道,“是我忽略了你的感受,如何早知道会是这样,我可能会处理的更好些。”
“可是再怎么样,你也更爱林喻啊。”迟远低声说道,目光里都是悲伤。
阮朝暮沉默了下来。
下半夜,阮朝暮去门口换下林喻,林喻伸了个懒腰,随手把手里的枪扔给他:“只剩下一个弹夹了,省着点用。”
阮朝暮点点头,熟练地检查着枪械的状况:“你去睡吧,别担心。”
沈枫在屋里翻了个身,迟远不知是睡熟了还是怎样,一动不动。
“这件事了了,我肯定要回美国去。”林喻淡淡开口,“国内闹得动静太大,不走会出事。”
阮朝暮不无讥讽:“凭白去招惹那些人,有意思吗?我豁出性命去做的事,如今看来是个笑话。”
“你被迟远绑走的那天,我在家里等了你一夜,可是你没回来,我想这大概是命。”林喻低沉着声音说。
阮朝暮有些烦躁:“你是在指责我吗?我不回去你就要杀人?”
林喻嗤笑:“那倒不是。当时遇见周洲,光听他说你在等我,脑子一热就跑回来了,帮派里什么也没安排,沈枫差点以为我被绑架了,于是追到国内,半个月前我们联系上,他问我想怎样,我突然间就不知道了。”
阮朝暮看着林喻。
十年,物是人非。
就像是林喻发现阮朝暮对迟远似乎和周洲说的不一样,就像是阮朝暮发现林喻再也不是十年前那个被命运裹携着自身难保的青年。
他们十年前便分道扬镳,自此渐行渐远,再也回不去了,只余下那点点念想,得不到的时候,总是躁动不安,真尝到嘴里,才发现,已经不是自己记忆里的滋味了。
“所以你肯定不会跟我出国的对吗?”林喻失望地想,“沈枫曾经突发奇想,要拉你入伙。”
“我对杀人没兴趣。”阮朝暮刻板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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