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车篮歪了一点,一切ok。
开了锁,插上钥匙,秦清明心满意足地骑车回家。
他没看见,路灯下,刚才狗趴过的地方,一枚玉反射着莹润的光。
几分钟后,狗又折了回来,看看秦清明消失的方向,再看看玉,动动鼻子,叼起走了。
秦清明这人有时候挺粗枝大叶,就目前来说,他还没发现他脖子上那块玉已经丢了。
一路骑得小心翼翼,到了租的房子里,将车推进屋停好。
这边就是片城中乡,破归破,家家户户的房子都是单门独户,前庭后院一样不少。
秦清明租的不算店面的小店面,是一户人家原本的小屋,屋子后面有点小空间,他在那边搭了个小型鸡窝。前面西边有块小空地种些蔬菜,旁边有个齐胯高的瓷砖台,上面可以放电磁炉或者灶头煮饭,东边有口井,还有间更加小型的淋浴间。
这样的居住条件,放在整个b市城区来说,可以算是比较艰苦的了。然而秦清明从小在农村被放养长大,九十年代初的农村,都还没经过一丝一毫的改造,秦桥村家家户户住的都还是一层土房。
那会儿他皮得不行,上树下河,蹿天蹿地,甚至还会在家后的地里逮蛇玩儿。现在这样的环境,至少家里不会进蛇,秦清明完全住得惯。
附近就是大学,这一带常常有人巡逻,所以住处还算安全。
秦清明洗完澡,吃过药,稍微处理了一下手机买卖修理的单子,一切完毕,抱着电脑兴冲冲地噌噌爬上床。
他睡的是张上下铺的下铺,上铺放些杂物,比如夏天盖不了的大棉被,比如他拿的各式各样的货,下铺则铺上凉席,挂上蚊帐,床头还固定着一盏小小的台灯,然而白天刚坏,秦清明还没来得及修一修。
说实话,大学四年,寝室装了空调,一到夏天舍友就嚷嚷着要开。秦清明跟着吹了四年空调,养得习惯了,现在这个住处只有电风扇,还是热了那么一点。
秦清明爬下床将落地扇开到最大,对着蚊帐呼啦啦地吹。
漆黑的屋子里,只有秦清明旧得不能再旧的电脑发着微弱的光,电风扇吹得吱呀作响。
秦清明需要忙的事情很多,好在他精力似乎比一般人要旺盛些,在白天工作下班兼职的状态下,晚上九点十点以后还能开电脑天马行空胡乱写些东西。
于他而言,生活太无聊枯燥了,除了想办法赚钱还是想办法赚钱。
公司部门聚会娱乐从不参与,自从回到b市之后和朋友们也不太联系,当今时代大家工作都忙,普通人尚且为了生计为了房车奔波,何况背了一屁股债的秦清明呢?
没有丝毫娱乐,除了每晚十点以后。对于秦清明来说,这段能自由写东西的时间,就是放飞自我的幸福时间。秦清明手速极快,不出多长时间已经洋洋洒洒写下了两千字。
他写的是脑洞大如天的升级剧情流,写了几百万字,同一个系列已经完本三部,然后……全部存在优盘里。
不是他不发,而是……他真不知道可以发表在网上。
记得以前初中,班里男生会合伙买一本厚厚的小说,然后撕成n份,一人五六张,第一人看完就将手头的传给下一个人,自己继续看下一份,就这么依次传阅。当然,做得隐蔽就可以,如果不够小心,被上课老师逮住,那么一连串都会被揪出来,呼啦啦一片在教室外罚站,壮观得很。
也是从那个时候,秦清明喜欢上了开脑洞,之前没有电脑,他甚至写过厚厚三大本。
对于秦清明来说,网文这个概念非常陌生,写完去投稿的观念倒是根深蒂固。
时速六千,明天周末可以晚睡一会儿,秦清明像是压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似的,刷刷刷写了三个小时,写完,合电脑,开始美美地睡觉。
黄今之却睡得很不美妙。
躺在大床上,不可描述的地方疼得很有节奏,疼几下,歇会儿,继续疼,他就匪夷所思地心里跟着数:“1,2,3,4,停,2,2,3,4……”
如此反复,完全控制不住自己。
好不容易睡着了,又碰上整晚做梦,稀里糊涂的不知道梦的些什么。记得最清楚的是,似乎自己回到了小时候的秦桥村,村里那个叫秦冬的大圆脸,拿起小树枝打到了自己的小鸡鸡。
然后,那时候的小小黄,也就是自己,哭了(?)……
第二天早上,黄今之发现自己没有例行升旗,上厕所的时候还是疼到令人发指。
很不寻常。
黄今之翘着头发,上完了人生中第一次这么难上的厕所,拧着眉毛刷牙洗脸,然后淋浴。
不得不说,不可描述的地方好像真的伤到了,温水流过都觉得难以忍受。
想想,昨天那人撞了自己,鼻粘膜都破了,自己这副又不是钢铁铸造。
事情有些不妙。
但是去医院的话,挂哪个科?男科?泌尿科?外伤……科?
老黄不信邪,咬着牙做了些丧心病狂的试验,几次之后,发现自己好像真的硬不起来了……
这……是何等的卧槽?!
第三章
一大早的,愁云惨淡,浑身上下都不舒服。
黄今之有些焦虑。
再等等,等个一两天看看情况,那时候再不行的话,就……就考虑考虑去哪家医院哪个科……
忧心忡忡的人洗完澡,胡乱擦了擦头发,耍流氓似的只穿了条胖次,在家里晃。
家里陨石灰边牧边边睡在它的狗狗床上,咬着一颗球,见它爸智障似的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走来走去,最后走到狗床旁边,伸手。
随着黄今之伸手的动作,边边变成了斗鸡眼,下一秒,黄今之摸上了狗脑袋:“边边啊。”
啪嗒一声,球掉在了床上,边边咧开嘴,收起耳朵,享受地眯起了眼睛,顺带舒服地哼唧一声。
边边脑袋上似乎有个开关,只要老黄一摸,立即就会变成贴心傻白甜,用它甜甜的笑容治愈一切。
黄今之看着自家爱犬,非常安慰,心想真是可爱死了,没白疼一场。
下一秒,黄今之在床脚看到了被撕咬得不成样子的一张卡片,又或者说,这副七零八碎的样子,实在是已经不能用“张”来形容。
拿起一看,公司手机什么的已经全然看不清全称,唯一能看得出来的是,名片主人姓秦。
黄今之想了半天,才想起是撞自己的那位的名片,秦清明。
昨天吧,也就没记得将名片收起来,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被眼前这货给糟蹋了。
话说回来,其实他家边边还有另一个名字,叫……贴心不过三秒。
难道是因为精力过剩无处发泄?
是了,一般边牧运动量大,每天至少出去疯个半小时才对,想不到他家边边也有觉悟转性的一天。
快要像只边牧了,也是时候带出去遛遛了。
黄今之蹲在比婴儿床大那么点的狗床前,挠狗下巴:“出去遛弯么边边?”
从用余光看到黄今之拿起名片的那刻起,边边已经开始了“收舌头,默默将前腿揣好,偷偷往小被子里缩”等一些列小动作,故而黄今之问它话时,它已经一副狗眼惺忪的样子。
黄今之看着边边从很小一只长成很大一头,对它的小动作小意图了如指掌,见它这副德行,很明显是拒绝了。
别人家的狗子一听见遛弯,立即开心到变形,但边边奇怪得很,它喜欢在家跑来跑去,但一旦牵它出去遛弯,就跟要扒它皮似的。
刚开始那会儿,黄今之想着边边大概不是这种狗,是不是有什么苦衷,比如先天不足,有什么病,四肢不能承受太久自身的重量之类。担心之下去宠物医院做了次全身检查,后来才发现完全是想太多。
医生给出了两个字的答案:懒的。
可是……它毕竟是一只边牧啊,一只运动量大的边牧啊。
懒成这样,合适么?
黄今之凑近看狗:“出去走一点点路,不远的。”远了他自己也走不了,毕竟带着伤。
边边装死不成,改变战略,讨好地凑近黄今之,亲昵地蹭蹭。
它是只五官漂亮得让别狗生气的狗,大而漂亮的眼睛下,由于毛色原因,看起来像是有一颗妖娆的泪痣。这么一只大可爱恶意撒娇卖萌,这让老黄如何拒绝?
老黄一边说着“喂,你这副德行,实在是拉低了整个边牧界的素质”,一边用“可爱死了我的天啊”的动作揉边边脑袋。
最后,痛心疾首地放弃了拉一只死宅狗出去社交的打算。
*
秦清明忐忑不安中过了四天,这四天当中,那位被自己撞了的仁兄竟然真的没有联系自己。
看来……那边没出什么问题?
真是万幸又厉害啊,毕竟自己连鼻子都破了。
既然到现在都没有动静,秦清明就暂时把这事给抛到脑后,专心于工作和他的兼职。
安安心心的日子虽是生活的主旋律,鸡飞狗跳偶尔也会成为小插曲,第五天一早,秦清明上班前照例去喂鸡,发现自己的两只宝贝鸡,被……被偷了!
鸡窝门敞开着,看现场的样子是人为,而不是黄鼠狼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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