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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不败之养鬼为攻 完结+番外 (捕快A)


  开什么玩笑?又不是在拍电影!
  不过,林枫还是惊疑地在自己身上乱摸,因为,这现象也太诡异了。
  结果没有摸到任何有助于他可以悬空行走的东西,比如钢丝绳索或是别的什么。
  林枫蹙眉不解:难道一场诡异的车祸之后,自己就突然有了“草上飞”的本领或是武侠小说中奇妙的轻功?
  这也太诡异了!到亮堂一点的地方去仔细查看一下吧。
  天色渐渐地亮了,此时,林枫已经“飘”出了方才的树林。
  前面有一条小河,河水在渐渐明晰的日光下泛出银亮的光。
  林枫是个医生,是以十分注意养生之道,虽然他现在既不渴也不饿,但是他还是认为自己现在应该要吃点什么填填肚子,至少要喝点水,补充一点水分,早上起床先排毒养颜嘛,男人的“面子”问题也很重要的对不对?
  林枫“飘”到河边,双手合拢,捧起一掬水来想喝。
  此时,林枫明明白白地看见清凉的水就从自己的手里流了出去。
  不是顺着指缝漏出去的。
  而是,从掌心里直接泻落。
  正常的,难道不应该是尽管水会顺着指缝漏掉一些,但是大部分会留在手掌心里吗?
  林枫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手,复又弯腰,以与刚才相同的姿势和动作捧起一掬河水。
  这一次,他明明白白地看见河水正是从自己的手中倾斜而下,没有任何阻挡。
  林枫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提起手掌,举得高高地,在日光下查看。
  一双修长的手,指甲圆润,指节柔和,白皙而有力,是自己那每日里早已看得习以为常的手。
  不同的是,现在,它们是几乎透明的肤色,而那接近透明的皮肤下面,可以看到青色的血管。
  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同啊。
  林枫蹙眉细思,忽然想到了什么,身体一阵颤抖。
  许久,林枫才勉强克制住身体的情不自禁的颤抖,心一横,尝试着将一只手指捅|进另外一只手的手掌心。
  全无阻碍,或是凝滞之感。
  非常轻松。
  亦没有疼痛的感觉。
  林枫瞪大眼睛,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又将自己的手臂往胸口捅去。
  手臂轻轻松松穿过胸膛,却没有带来一丝血迹或是疼痛。
  这……不是人类的身体!
  它是中空的,虽然也有着和人类一般的各种器官,却是如同空气一般,没有实质性的形体。
  血管里是空的,没有流动的血液。
  徒有其表而已。
  林枫顿时醒悟过来:原来自己真的是死了,死于那场车祸。
  现在的自己,是保留了前世记忆的……鬼!
  我靠!受过良好教育的林枫的口中飙出了他生平……嗷不对,是“鬼平”第一句粗话。
  身为肩负医治人类疾病的医生,林枫是绝对的无鬼神论者。可是,现在,灵异事件一再发生在他本尊的身上,叫他不得不信这些荒谬之谈。
  原来,所谓“魂灵”真的是有的。
  现在该怎么办?
  自然是投胎去!
  可是,去哪里投胎呢?林枫虽然不信鬼神之说,却并非一点不知。在小时候看过的《聊斋志异》等小说中,他知道不经的鬼神传说中的鬼差、阎王之类的人会将人死后的阴魂带往奈何桥,喝下孟婆汤,然后抹去前世记忆,投胎转世。
  可是,这帮子人呢?
  不对,他们也不是人,算是天庭,或是什么次元的工作人员。呜呜呜,坑爹啊,乃们拿着工资,不干正事,居然玩忽职守,把我这么个大活“鬼”给遗忘在这个地方了!
  义愤填膺了一会儿,再哀叹了一会儿自己多劫多难的“鬼运”(人是命运,鬼只能是鬼运了,o(╯□╰)o),身为心理咨询师的林枫很快就将自己的心态调整到平静无波。
  而且,林枫还发现了一点叫他振奋的现象,据他所知,鬼魂应该是“见光死”的阴暗东西,所以昼伏夜出。怎么这会子是白天,自己却没有一点不适的感觉?
  难道说聊斋志异的中古代鬼魂进化到了后来,克服了这个跨时代的难题,可以无惧阳光,与活人同处一个空间了?而自己这个二十一世纪的新时代鬼魂就享受到了这个时代的进步带来的巨大福利?
  忽然又想到了什么,林枫急忙低下头,想看看水中映出来的自己是否还是前世的模样。
  结果,他什么也没有看到。
  林枫垂头丧气地站起身来。
  坑爹的,鬼是没有影子的啊,怎么可能看得到水里的影子?
  唉,不管了!既来之,则安之,先看看状况去!
  林枫飘啊飘啊飘,终于到了一个看起来很热闹的地方,看到了很多的“人”。
  之所以这些“人”上面要标注引号,因为他们都是身着古装戏里才看得到的装束,不论男女都结着发髻。
  好像是明代的装束打扮。
  那么对于现代人的林枫来说,面前这群活生生的人应该是早就死得透透的了啊。
  可是,现在,他们是人,来自现代的林枫却是个鬼。
  于是,林枫再次悲催地意识到:他穿越了,穿越成明朝某时的一只鬼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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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人鬼恋的题材我第一次写,真心没有把握可以写好,但是我会努力的,而且,以后将会以猎奇向的题材为主要写作方向。这里要说明的是,小攻是心理咨询师,他和教主的对话将会体现出这一点,小攻有条有理地专业分析教主自宫后的心理将会惹翻教主,不过,教主固然可以叫活人下地狱,却拿鬼魂没办法,于是,傲娇炸毛教主的表现值得期待哦。


☆、日月魔教

  这个市镇倒还真是热闹。
  城应该不大,四四方方的,城中央有一条运河流过,也许就是这条四通八达的运河造就了小城的繁盛景象,只见河道上商船过往频频,码头上人头攒动,不断地有一身短打的挑货汉子奔忙着、装卸着。
  道路两侧则是各色店铺,商铺一般有着气派的门脸,酒肆则挑着酒帘,此外,更多的是卖各类杂货和卖小点干果的小摊,还有算命的,和卖茶水的……街道上人来人往,有坐轿的,有步行的,也有挑担的,还有马车与运货的……
  林枫悠然自得地欣赏着这古代市镇的风景,心想,这可比丽江古镇那矫情的古风真实多了,就连这街上来来往往的人都不是影视剧里的群众演员,而是真实的原住民,更妙的是,他们都看不见林枫。
  林枫,此时,正如他的名字的谐音“风”一般,像一缕微风一般轻轻飘过。
  人们或许在他飘过的一刹那,可以感觉到一丝冰冷的气息掠过鼻翼,却是转瞬即逝,消逝于无形。
  林枫的脚伫立在一个买烧饼的摊点前。
  吸引住林枫的脚步的不是烧饼的香气,而是,眼尖的林枫清清楚楚地看见烤烧饼的驼背老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怀里的一本旧书塞入烧饼的开口处,然后,装作失手,将炉架上的烧饼全部打翻到脚下的炉灰里。
  于是,那本装着旧书的烧饼便不露形迹地葬身于许多被脏污的烧饼中,被老汉扫入簸箕之中。
  事出异常,必有古怪。
  可惜身边没有个可以一起嬉笑打哈的损友,不然,可以调侃一句“元芳,你怎么看?”“大人,此事必有蹊跷啊啊啊……”
  林枫猜想紧接着必定是要发生大事故了,而那本旧书定是珍贵无比,便站在一旁看接下来的热闹。
  果然,一群黑衫汉子拨开人群,慢慢地聚拢了来。为首的人长得虎背熊腰,气质彪悍,一张黑红的大脸上太阳穴高高隆起,一跳一跳地就如同两个滚动核桃。
  那人阴沉着脸对老汉说:“翟彪!任教主的东西你也敢偷,真是活得不耐烦了!识相的,就赶紧交出来,或许还有活命的可能,不然……”
  老汉一副老迈不堪的模样,闻言也没有抬头,而是继续垂着一颗满是花白乱发的脑袋,一边烤着炉子上的烧饼,一边慢吞吞地说:“你们认错人了吧?我活了几十年,手脚干净在这镇上是有名的。”
  为首的黑衣人暴“哼”一声,骂道:“不见棺材不落泪,弟兄们,给我上!任教主说了,谁找着那东西,回去就提拔谁做香主,还有百两黄金做赏赐!”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那群黑衫汉子的眼里都闪着贪婪的光,各自亮出兵刃,朝老汉扑了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老汉忽地手一扬,炉子里红通通的炭火化作漫天花雨一般,朝着进犯而来的黑衫汉子们兜头洒下。
  驼背老汉随之一个旱地拔葱,身体陡然向上,顶破屋顶,眼看就要突围而去。
  却不料那为首的红脸汉子早有提防,就在屋顶守株待兔,一见老汉冒头,就是一把大刀迎头劈下。
  老汉躲开了这一劈,却保持不住向上的势头,又被随即裹挟得密不透风而来的刀光逼得掉下屋来。
  屋里,是虎视眈眈,列阵以待的诸黑衣人。
  尽管被刚才的炭火烫得惨呼阵阵,黑衫汉子们仗着人多势众,不顾烫伤,各种兵器都招呼向驼背老汉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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