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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依旧是渣 (子宇)


  S市人人害怕的黑道真选组大哥害怕的周韬,自己居然可以随便使唤,自己是不是太厉害了啊?!当然了,这只是有些时候不在状况的李健的脱线想象。当然他也不知道正因为他打定主意不聘用的龚清,此刻在周弦的书房正承受着怎样的酷刑!
  第二天快到中午,做了四个多小时火车的李健和周弦终于到了S市的临近城市W市。W市是W省的中心省会城市,是W省的经济贸易的中心。只是在全国依旧是出于三线城市的水平,在W省算的上最发达的省会,在S市的一个小镇都比他发达。
  到达W市的火车站后,李健又带着周韬做了半个多小时的公交车,下了公交车之后他们又坐上了小巴,在下巴上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后,他们又走了四十多分钟的路。终于来到了一片果园前面。
  三月花开,桃花杏花梨花,别样的红,在大都市里面长大的周韬看来确实别有一份味道。只是,周韬微笑的看着身边的李健把手里的包裹一丢,冲进了一个围着小熊围裙的男子怀里,娇憨的撒娇,快乐的笑着、羞涩的低下头。
  这样的李健他从来没有见过,所以,这个刚见面的男人,还不知道姓名的男人,该死!
  


☆、第十六章

  第二天李健天不亮就起来了,看着刘磊忙进忙出的准备早餐。重生这段时间李健也不是天天没心没肺的过的,他也曾考虑过人生的哲学问题。上辈子他过的很短暂,但是在他生命中的人他也有爱的,呃,这个似乎没有。有恨的,这个似乎也微妙。但是李健可以肯定,他上辈子唯一对不起的就是在眼前走来走去的这个男人。
  他喜欢这个男人。
  喜欢呆在这个男人身边的感觉。
  安全,仿佛什么都伤害不到你;安静,仿佛什么都与你五官。在他的身边他不会受到任何的伤害,他能够做真正的自己。
  也许他是在这个男人身上找到了父亲的味道?他在这个男人身上找到了被保护的感觉。然后擅自把这个感觉定义为了‘爱情’。
  喜欢的东西就抢过来,任何的人都要按照他的思想活着。你让我爱上了你,所以你要比我爱你多爱我十倍百倍。那个时候的他没想过,也许他的爱其实跟他的爱并不一样。
  直到他逃开,直到他躺在了车祸现场。他死了,他也就醒了。
  鲜红的血液从那个人的额头流了出来,五官还是那个人的五官,但是给人的感觉却不同了。明明还是那个人,什么都没有变,但是他却突然明白了。
  他其实并不爱他,他爱的只是跟在他身边的那份感觉。他渴望有一个人给他这样的感觉,他也许是想成为像他这样的人而已。
  “怎么了?起来就这样盯着我发呆?”刘磊抱着一个不锈钢的大脸盘揉着大量的面粉,用力的手大力的揉捏着,李健看着感觉自己心里的那一丝感慨也被揉捏掉了。
  “不过这个习惯还真的和你小时候一摸一样啊,小时候的你也是这样跟着我后面,那个时候的你还不会说话。但是那个眼睛真的灵活,死盯着我手里的东西,也不管能不能吃,一个劲的流口水。”
  李健汗一个,瞥了一眼依旧紧闭的房门,还好周韬还没醒,要不然自己还不糗死来啊。
  “喂,差不多也跟我留点面子吧!都几百年前的事情了,还在这里将的津津有味。每来一次你就重复一遍,你不烦我自己都听烦了!”李健没好气的说,不过,能够再一次见到这个人,他由衷的,也是第一次感谢给了他重生的机会的神。
  “阿勒?我有说很多次吗?”刘磊歪歪头,状似在回想,可李健明显看到了他眼里毫不掩藏的戏谑。
  “喂!”李健无奈,但是却无法发火。他其实是害怕面对这个人的,毕竟前世他可是杀了他啊!虽然不是他亲自动手,但是却也改变不了他因为他而死的事实。
  事实上他也完全弄不清楚他到底是来这里干什么,只是为了看一下他过的好不好?还是只是为了减轻一些罪恶感,或者心里还是有些期待,也许这个人也重生了!?
  “不过还真是怀念啊,一眨眼就过去五年过去了,那个时候算得上是我最开心的时候了吧。李爷爷没有死,我的爷爷也还活着。”刘磊说着走到了客厅的桌子边上,把脸盆放上去,加了点水和面粉,开始了新一轮的揉搓。
  “哦,对了,你现在跟李叔叔的关系怎么样了?”
  “我已经搬出来了,我跟他的关系就那样,还不如现在搬出来,眼不见为净。”李健也走到了桌子边,拿起一个苹果也不管有没有洗,直接往嘴巴里面塞去。
  “哦。”刘磊理解的点点头,“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打算搬回来吗?你的房子我也都定时跟你打扫的!”刘磊指的是以前李爷爷带着李健在这里住的时候买的别墅,李爷爷根据李爷爷生前的遗言,房子落到了李健的头上。其实说是说别墅,其实价钱还没有S市一个普通的公寓高。当时李爷爷和刘磊的爷爷因为老伴都过世了,在都市里面两退休的老人也没什么乐趣,便商量着都带着自己的孙子来到这里买了两栋楼,做起了邻居。后来刘爷爷死了,李爷爷也死了,李健离开了,就剩下刘磊一个人守在这里。记得上辈子李健曾经问过他,怎么不离开?他给的回答是,希望他能够在外面飞累了之后,能有个停下的地方。
  李健深呼了一口气,回答道:“不了,我在H市买了房子,现在已经在装修了,等不多等大学开学就可以搬过去了。”
  “哦?就这么有信心自己一定能够考得上?”
  “怎么,你认为我考不上?”
  早晨,天有点阴,但是李健感觉自己被束缚了一辈子的心,似乎解脱了,自由了。李健拿着苹果有一口每一口的啃着,时不时的回答一句刘磊的问题,这样的感觉真不错。
  “对了,昨天你回来的时候我都忘了问了。你昨天带回来的,那个笑的很温和的小孩是谁啊?同学?朋友?嘛,其实我也不是要管你了,也没有立场去管,但是你现在也都这么大来了,差不多也该知道什么朋友能交什么朋友不能交。”刘磊说话的时候有些慌张,好几次咬到了舌头,有些字还重复了好几次。
  见刘磊这个样子,李健忍住闷笑解释道,“哦,你说周韬啊,是我在学校的同班同学。”
  “哦,原来是这样啊。”刘磊放松的笑笑,随即有些尴尬的跟李健解释道,“……那个,这个叫周韬的孩子真不错,昨天吃完晚饭还帮着我洗碗筷了。”
  觉得不错你还会忘记他的名字?想起周韬在汉堡店那样明目张胆的威胁那个叫龚清的,能够做出这样行动的人,不错?李健不得不佩服周韬完美的隐藏功力!
  “嗯,差不多了,现在只要等面粉醒好了就可以了。”刘磊满意的拍了拍白白的面粉团,抬头看了一眼时钟,“啊,已经五点了,是跑步的时间了。”说完风一样的速度拿来了一个铜锣。
  看到刘磊拿来的东西,李健止不住眉角抽搐,这么多年没见还真是怀念啊,想当年,那两个老头子就是天天拿着这个铜锣逼他们起来跑步的啊!
  “怎么样?是不是很怀念啊?有五年没见了吧?”刘磊兴奋的说道。
  “嗯,是很怀念。”内心吐槽,我已经一辈子没见到他了,“不过我们都醒了,你还拿这个出来干什么?”
  “呵呵……不是还有一个人没醒吗?”
  李健瞥了一眼兴致匆匆跑向周韬房里去的刘磊,无奈的摇摇头,这是自作孽不可活啊!要知道周韬的外号可是低血糖魔王,惹怒早上的周韬,后果很严重!住在周韬家那么久,他可是亲眼看见过很多无意中踩到地雷的人的悲剧瞬间。至于你问李健为什么不阻止?
  “呵呵……因为,有趣啊!”
  


☆、第十七章

  李健和周韬在W市呆到第二次月考的时候才回去,回去的时候刘磊亲自开着他的老旧小绵羊,颠颠簸簸的把李健和周韬送到了火车站。回去的时候塞了李健几大包晒干了的自制桃子干,说是李健小时候最喜欢吃的东西。
  周韬挑眉,“没想到你居然喜欢吃甜的!”
  李健沉默许久说道,“这种甜谁都会喜欢。”
  “……你似乎也很依赖那个男的?”周韬食指捏起一块桃子干,桃子切的很薄,也晒的很通透,上面有一层白色的砂糖,配合着桃子的粉色,显得很有用食欲。但是周韬却完全没有想吃的动作,看了一下子重新塞回了袋子里面。仿佛是一个鉴赏艺术家拿起一件可能是宝物的东西鉴定,发现只是赝品后毫不留恋的遗弃,“你们两个人相处的感觉,与其说是好久不见的朋友和邻居,倒不如说是互相牵挂着的存在一样。……最起码比起陈帅,你更在乎这个人。这么说,你不会生气吧?”比起李健的依赖,这种看不见的牵绊更让周韬感觉到了危险。但是偏偏周韬从李健的举动里面看不出任何,对这个人有意思的样子,这种摸不清的暧昧的感觉让周韬迟迟不敢行动。
  真选组要在这个世界上抹杀一个人很简单,特别是这种独居的青年,周韬有那个能力可以抹杀他在这世界的一切。但是如果李健真的没有那个意思的话,留下这个能够男人也不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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