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愈-明月和龙芙 (纯天然果汁)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纯天然果汁
- 入库:04.10
我将酒一饮而尽,扔掉酒杯,径直走过去,在墨归尘所在的巨大的玻璃箱子前,使劲全身的力气砸开。离开透明箱子的墨归尘似乎清醒了很多,但很快就消失了。
“别担心,他只是受业力所牵引,回到他的魔界继续做他应该做的事情罢了。”
揽月又说:“我知道你会这么做,这么做的后果是,虚空里的一切又回归到有恶的一面了,你确定不会后悔吗?”
“善恶,好坏本应共存,何必把善恶分得那么清楚。”我勉强说出一句话。
至于是否后悔,我来不及考虑,以后也不想花时间考虑。
“你能打破这里的禁锢,自然有它的道理,是时候你该回去了。”揽月说道。
可能是刚才用力过猛,嘴里流血,如泉涌出。
然后我彻底沉浸在无边无际的黑暗里。
“花生,我这么做对吗?”
“花生,我之前认为的很好的人,能带给我快乐的人,怎么都是有目的的?”
“也许,是你要求太多,也许是你把好坏分得太清楚。”
“究竟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根本无所谓对与错,只是,只是来一件事情就去解决它,或者你想懒惰了,就不理它,没有什么但是,没有什么后悔,其实什么都没所谓的,一切真的只是经历。”
有雨水,有冷风,很明显,这里不是CAT。
我想念花生那浓密、鲜亮、温暖的长毛了。
第57章 第五章
我费劲的睁开眼睛,浓密的睫毛上挂满了水滴,这是一个寒冷的深秋的夜晚,或者是凌晨,我一只手死死扒住楼间唯一伸出来的铁杆,看样子是豆腐渣工程后遗症,某个施工的伙计不小心遗留下来的,我的整个身体飘荡在18层楼体外,随着狂风大雨飘荡。
意识渐渐恢复,刚才与启名因第三者章兮兮的事情吵架,我负气出走,来到楼顶,一怒跳下,却在瞬间清醒,伸手抓住了唯一的铁杆。此时能救下我性命的,可能就是这个有点生锈的铁杆。
狂风暴雨加电闪雷鸣,老天爷竟如此应景。就算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听见。
我用脚尖不断击打这层居民的窗子,希望能有些帮助。
看样子启明没来找我。
我的手快没力气了。
有点惧怕死亡,但是也并不真的很怕。
没有人来救我,各楼层也没有护栏,只是窗户,连空调的外搭架子都没有,这是新的楼盘,一切都做的很隐蔽,只有突出的飘窗,排水管或许能借着用一下。
我盘算着,一层一层的慢慢蹭下去,应该可以。
我看看底下,似乎还有那么5-6层了,不知道我从十八楼是怎么掉到这里的,还用手抓住了唯一的一个铁杆,上天是不是再给我一次重生的机会。勇敢一点,可能还有一线生机。
我用尽仅剩下的力气,慢慢松手下坠,扒着外部的水管,借着雨水下滑,其实已经无力气了,然而我想活下去。
跌进地面时,半天没起来,膝盖,手臂,手指,都是血。
雨还在下着,雨水把这些血都洗刷干净了。
疼痛感,已经不足以影响我。
回到家里,已是天明。
阳光出来,启明没在家,我给他发了消息,只有两个字,离婚。
启明略有犹豫,然而我坚持,离婚很快办完,因为我知道自己想要怎么样的生活。
来到SGK办公室,写了辞职信,也很快被批准。
我不是不可取代的。尽管我善良,温和,尽管我工作积极负责,没有差错。
十月份,深秋了,在大草原上一处蒙古包里,热情的主人载歌载舞的款待我们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
我独自坐在一个角落里,呆呆的看着这一切。
一个蒙古小伙子端着酒杯来到我身边,席地而坐,递给我一杯酒,
“今天走了很远的路,你的体力不错,向你们这种大城市里的白领,坐办公室的,能有这么好的体力,你是我做旅游以来头一次见的。”
“三个月,”我说:“整整三个月,我跑步,拉筋,每天有4个小时在锻炼,你看我还能劈成一字腿。”
我当即在地上劈腿,他啧啧称赞。
“不过你年轻,也就二十出头吧。”
“我三十四岁,不过,我当你夸我。”
他伸出大拇指,我们两个陌生人哈哈大笑起来。
走出蒙古包,外面的星空真美,此时佳人打电话来,问我注册会计师考的怎么样。
“你可是辞职专门考试的哈,别给你闺蜜我丢脸。”佳人的声音很清脆。
“放心,这次我一定能过。”
“呵,口气这么大!这真不像以前的你,以前那个唯唯诺诺的老好人哪里去了呢?被狗吃了吧,咯咯-----”
“对,被狗吃了。哈哈哈。”
“不闲扯了,那个想去四大的话,我有朋友在里面,虽然不敢保证一定能进,但是至少是个机会,回来再与你详谈。”
“嗯。”
时光暂停咖啡店,佳人、清屏,我们三个人坐一起聊天。
“说从草原回来就找我们,结果你直接去了英国,怎么样,自己独自旅游的感觉如何?”清屏问道。
“还不错,你知道这是我第一次独自去异国旅游。”
“我们当然知道了,明月,你变了,以前你哪敢一个人出去玩啊,就算买东西也要我们陪着才心安的。”
“是啊,过去的岁月真不知道是怎么生活的,总是在依赖,好在已经过去了,现在,真好。”
“还有,我改了名字,叫龙芙。”
“真改了呀,那不是很麻烦,什么养老,医疗统统要改的。”
“也不麻烦,一样一样去改就好了。”
“我喜欢这个名字,很久了。以后,我真的只想做我喜欢做的事。”
“非常好!”佳人说。
“怎么样,英国有艳遇否?”
“嗯---一个小村子里,遇到一位专门做薯条的年轻人,二十五岁,他不嫌弃我老,而我喜欢他的俊俏的容颜,我还想生个混血宝宝,所以,可能,比艳遇更靠谱些,叫缘分吧。”
“真的呀,明月,噢,不,龙芙,那这异国恋,你去英国还是他来中国?”
“这不是问题,通信、交通如此发达,怎么都好,各自生活,假期一起聚也不错。慢慢走着看。”我笑着说道。
“你真的变了,很好。”
好还是不好,我不知道,这三个月来,我知道我是怎么过的,把自己逼迫到极致,然而却是很开心的,没有好的身体,你连起码的野心都配不上,所以努力奔跑吧,龙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