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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玩笑 完结+番外 (Anecdotes)


  康晚道:“不是。”
  李陵看了眼后视镜里的男孩,路灯的光在他眼里一晃一晃。康晚道:“我妈妈是被男人骗了之后生下的我。”
  “她年轻时很漂亮,很多人追她,被骗了之后,性格就变了很多,在酒吧找了唱歌的工作,后来干脆天天喝酒。晚上喝醉了,就带男人到家里来。”
  李陵握着方向盘的手抖了下,康晚却好像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继续说:“所以很小我就明白,女人是很情绪化的动物,她们可以为了喜欢的男人做任何事,甚至是自甘堕落。”
  “刚才那个女生跟我说的事,和包养我有什么区别?如果我答应她,她可能会对我唯命是从,但她不会真正用脑子思考我到底需要什么。”
  “……其实还是因为不喜欢。”
  康晚说到这里,好像难以表达似的,又沉默了。
  李陵过了会儿,忽然笑道:“你看我就不一样。我从小就是姥姥照顾大的,但我天生喜欢男人。女人是很容易感性,不过就是因为这样才可爱。”
  车经过一家哈根达斯店,李陵看了一眼那个招牌,停下来道:“走,我请你吃甜的。”
  作者有话要说:  表白一直在我文下消除零回复的小天使【笑哭】


第10章 十
  这家店李陵熟得很,因为在公司回家的必经之路上,所以有时候下班比较早,他就会顺路过来买点冰激凌甜点之类。
  他和康晚一推开玻璃门,就吸引了不少客人的目光,老板也是个娇小活泼的女孩子,看到李陵立刻笑道:“你可好久没有来啦。”
  李陵笑了笑,在柜台旁边对康晚说:“这家冰激凌和甜点都很好吃的,你看看。”
  老板见到康晚,也是眼前一亮。康晚对甜食的热情不大,但是李陵特意请他吃,他也就接过甜品单,认真挑了两个。
  李陵也点了两个他以前常吃的,打包带走。上一世他回临川开店之后,再经过珠市,想去尝尝当年的味道,却发现这里已经被改成购物大厦了。
  店员手脚很快,十分钟左右,甜品和小份的哈根达斯就被打包好送上来,李陵掏出钱包,老板说:“给你们半价啦。”
  李陵惊讶地挑眉道:“活动吗?”
  老板说:“一是照顾你这个老顾客,二是你带了一个大帅哥到我店里来,让我和我店员心情都变好了,所以感谢你。”
  “哦。”李陵笑道,“我以为你们光看我就够了。”
  老板咯咯笑道:“你也很帅啦,不过女人对帅哥总是喜新厌旧的。”
  李陵和康晚提着各自的甜品回到车上,李陵递了一份哈根达斯给康晚:“怕不怕冷?”
  康晚看着冒着寒气的冰激凌球,接过来道:“不怕。”
  李陵回身发动车子道:“你看,女人感性的好处。半价可是很划算的。”
  康晚挖了一口哈根达斯送进嘴里,冰凉的甜从舌尖直入心底。他看着道路上霓虹灯光勾勒出的男人的侧脸,轻轻地“嗯”了一声。
  方淮说的酒会是在周六晚上,李陵换了身稍稍上得台面的西装,跟着老板去了。
  到了之后才发现这个酒会比想象中要厉害,不少业内的巨头,精英人士比比皆是,相比之下,李陵就像海中的一粒沙。倒是方淮把他带在身边,给他引见了不少人。
  无论此举的出发点如何,这是个顺水推舟的人情,李陵少不得领了。
  正觥筹交错,迎面走来一对男女,方淮迎了上去,李陵原以为说话对象是左边的男人,没想到方淮径直和那一身水蓝长裙的女士打起了招呼:“孟选,好久不见了。”
  这个酒会上的女客也算是衣着样貌个个不俗,但和眼前这位比起来,大多数还是少了那份泰然自若的傲慢。
  这种傲慢不是浮于表面,是用含着金汤匙的宠爱惯出来的。
  被叫作孟选的女人看了他一眼,笑道:“好久不见啊。“
  “到珠市来多久了?”
  “半个月吧。”
  “感觉怎么样?”
  “刚来还挺新鲜的,虽然比不上临川舒服。但是也能理解你放着临川的公司不呆,要跑到这儿来了。”
  方淮向他介绍道:“这位是临川均良企业在珠市这一带的负责人,孟选。这是我现在的得力手下,李陵。”
  均良,那个大名鼎鼎的孟家?
  李陵知道这个孟家,比起江家儿子孙子斗成一团,孟家可算是清静得多,均良现在的老总是他们家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又是位青年俊杰,他父亲早早的就把公司脱手给他了。他家里有位排行最小的叔叔,是有名的男演员,李陵看过他的电影,印象深刻。
  果然听方淮问道:“前一阵新闻还说你家老四拿了个很厉害的奖,恭喜恭喜。”
  孟选撇撇嘴道:“他就是懒,不肯帮家里做生意,跑去演什么戏,均均还怕累着他。”
  均良现任老总名字叫孟均。原来是孟家千娇万宠的大小姐,难怪侄子都这么大了,却比这里二十岁的小姑娘还要显得无忧无虑。
  孟选和方淮寒暄了几句,也就分开各自应酬去了。过了一会儿,方淮和李陵找了一处沙发坐着休息,正谈着生意上的事,忽然那边聚起了人,好像出了什么事。
  人群中一袭水蓝的裙角,正是方才和他们说过话的孟选,方淮道:“走吧,过去看看。”
  李陵随方淮走到那群人旁边,只见孟选站在那里,面色不豫,还有一个抽抽搭搭的女侍应生,和一个穿旗袍,身材窈窕的女人。
  酒会的负责人也匆匆赶来,穿旗袍的女人立刻指责道:“你们招的什么服务生,手脚居然不干净,敢偷客人的首饰!”
  负责人忙鞠躬,问一旁别的侍应生道:“怎么回事?”
  侍应生道:“刚刚客人的手镯不见了,我们到处找,在她端的餐盘里找着了。”
  那手镯已经还给孟选,被她拿在手里,还没戴上。李陵一眼看去,只觉得眼熟。
  那是金丝编出来缠枝莲的样式,莲蕊镶的珍珠不大,但胜在几乎一模一样,李陵上辈子做过几年珠宝,还算识货,知道这镯子值钱的不是金子,是那扭丝的手艺,现在已经很少见了。
  方才孟选和他们面对面站着的时候,李陵还没大注意,现在多看了两眼,忍不住感叹机缘巧合,居然见到了从前家里典当出去的东西。
  这个镯子本来是一对,姥姥的娘家祖上就是首饰匠人,一代一代变迁下来,虽然还做着珠宝生意,但很多当时一绝的手艺都失传了,这对镯子传到姥姥这里的时候,已经是找不出第二对的珍品,姥姥出嫁带了一只作嫁妆,还有一只放在娘家的铺子里。
  镯子是分左右的,孟选现在拿的,就是姥姥手里那只左手的。
  后来家里实在困窘,姥姥就把镯子贱卖出去了,李陵知道她心里不舍得很,但也无可奈何。
  那穿旗袍的女人还在嘲讽道:“真是眼皮子浅,连点好东西都见不得,白长了一张漂亮脸蛋。”
  女侍应生的确长得很清秀,但这时候已经被吓得一脸眼泪,一直解释道:“我真的没有偷,我没有……”
  孟选的镯子是在女宾休息室里褪了口掉的,服务生都在替她找,后来那穿旗袍的女人说在那女侍应生端的餐盘上看见什么东西一闪,众人一查才找着。
  休息室没有摄像头。负责人听了旁人的叙述,对孟选弯腰道:“实在抱歉,孟女士。我立刻让人去调大厅的摄像头记录。”
  孟选本来漫不经心地在玩指甲,闻言道:“先等一下,我还有话要问你和她。”
  “孟女士请说。”
  “我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小女孩,我记得这种高级酒会,客人凭请帖进来,你们工作人员出入也都管得很严。这个小丫头就算偷了我的手镯,要带出去也是很难的吧?”
  “是。”
  孟选又看向另一个人,却不是那个女侍应生,而是那穿旗袍的女人,道:“这位……杨小姐?我记得朱总的夫人姓冯,不知道你是他什么人。”
  围观的人群中传来低低的笑声,孟选的意思大家心知肚明,这个女人是一家知名企业的老总带过来的,但这位朱总现在正在和原配闹离婚,因为在外面有了个私生子,打算把外面的情人扶了正。
  这位“杨小姐”大概好不容易争取到了原本正妻的出席机会,只是离婚还没办下来,名不正言不顺,难免落人笑柄。
  孟选道:“本来朱总的家务事我不好说话的,但酒会就这么大,刚才碰巧看见你把这女孩单独喊到一边,不知道在干什么,又有好心人告诉我,刚才朱总应酬的时候,因为这个女服务员模样挺清秀的,所以关照了她一下。我觉得换作我心里也会不舒服,你说是不是?”
  杨小姐脸色变了一变,孟选又接着道:“而且在我从女宾休息室出去之前,杨小姐正好进来补妆吧?”
  孟选话说到这,和直接揭破也没什么两样了。
  杨小姐铁青了脸,转身在围观的人的目光中快步走开了。她一走,几个女宾更加抑制不住笑声。
  孟选把镯子重新带回左手,对负责人道:“摄像头也不用调了,让你的员工吃个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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