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男生小说女生小说纯爱耽美

当前位置:趣书网 > 纯爱耽美 > 全文免费阅读

天雷勾不动地火 完结+番外 (anali荔)


  “你那个时候,被小混混打得半死不活的,身边也没个人照应,要是没有我,怕是早横尸街头了吧。”
  “啊呸呸呸!大过年的,你咒我呢!”提及不堪的往事,周言不好意思了,下一句就怼上了他,“老实说,你那时候那么热情,是不是其实早看上我了?我那么帅……你一见钟情吧?”
  韩铮快笑死了:“是挺帅的。尤其是打着石膏,裹着纱布的样子,绝对是最帅木乃伊了。”
  两人打打闹闹,最后不知怎么的,就像两只蚕宝宝一样团在了一起,听着彼此的心跳。
  如此真实、清晰,而有力。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
  他们在悬崖边那条窄窄的路上,走得很艰难,很不容易,如履薄冰。
  如果周言不喜欢男人,要是韩铮真的喜欢女人,所有这一切,都将变为不可能。
  可命运之神终究是宽厚而温柔的。
  无论等待多少年华岁月,无论经历多少风吹雨打,悬崖边上的花,终有绽放的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
  结局啦!感谢陪伴我整整两个月的亲们!虽然数据还是不好,但是没关系,这篇写的还是很畅快的!当然在写作中还是发现了自己许多构思、情节、文笔上的不足,这些都是我的宝贵经验教训,下篇继续改进!
  觉得作者还可以的亲可以收藏一下我的专栏噢,下篇文也在进行中,写了几万字了,依然是纯爱,会偏甜。
  然后本文会有番外 关于凌影的 明天放出!
  再次感谢阅读!也感谢你们的包容!


第62章 番外


第六十二章
  我喜欢上韩铮的那年,差点死于一场大病。
  那时我爸妈正处于创业时期,并没有那么多时间来管我和我弟弟凌志,家里也没有闲钱请昂贵的保姆,照顾我们的是一个远房亲戚。老太太已经年迈,眼睛、耳朵、记性都不好,常常忘记做饭,做的菜多加盐、少放糖是常有的事。我和凌志怕极了那种黑暗料理,因而常常跑到韩家去蹭饭。
  韩铮爸妈是那时我所知道的、有钱人中极其温和善良的人,我爸妈在商场还是小虾米,摸滚带爬都看着别人的脸色,连带这我和凌志在许多公共场合都小心翼翼的,不敢多说话。唯独在韩家能够痛快地吃喝大笑。
  那时的韩铮还能称得上活泼,也不会总板着张脸装深沉。常去他家里的还有谢晨和秦飞飞,秦飞飞和我们家一样,和他们家是世交,而谢晨则是因为与韩铮从幼儿园起就是同班同学,关系铁得很。
  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很玄妙的事情,有时也是因缘巧合。那个叫张奶奶的远房亲戚有一天记忆又混乱了,接了凌志就忘了来接我,而凌志前一天和我闹了别扭,也没提醒她这件事。等到爸妈回来发现我还没到家,当即骑着自行车到幼儿园找我。
  我还记得那天的雨很大很大,那时的幼儿园管理很不严谨,没有人来接我,老师也不会来管,我一个人躲在幼儿园的秋千下,抬起头,只有黑色的天空和胡乱飞舞的雨水。
  那是我长那么大以来,最害怕的时候。
  那天爸妈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昏倒了,当夜就发起了高烧,烧了几天后演变成肺炎,一个礼拜过去了,没有一点转好的迹象。我爸妈急坏了,刚好公司又出了不小的状况,那段时间,韩铮正好摔断了腿,也住在医院。韩铮妈妈在医院东西两面的病房来回跑,既要照顾韩铮,也要照顾我。
  她是个太过温柔的女人,凡事亲力亲为,但也实在太累了。到后来我身体好些了,就常常到韩铮的病房里找他玩,听韩妈妈给我们讲故事,或是下飞行棋。韩铮延续了他妈妈的性格,从来不会像同龄小男孩一样恃强凌弱,欺负小女孩。那段时间没有别的孩子和我们一起玩,让我们得以得到无数“独处”的机会。
  自那次住院后,我心底便生出了对他的依赖,里面掺杂着若有若无的、小女孩的喜欢。
  我想一辈子和他在一起。
  那种原本朦胧的感情随着往后的岁月习惯似的逐渐加深,我去韩家的次数越来越多,和韩铮也越来越熟。他比我大两岁,我们上的同一所小学,因为家里住的近,自我一年级开始,我们就开始一起回家,当然,中间还夹着一个谢晨。谢晨是那种性格温柔的男生,长得也很精致好看,所以在学校里很受欢迎。
  可我却不是特别喜欢他。
  仿佛是一种对遥远未来的危机感作祟,在他和韩铮常常勾肩搭背、相视大笑的时刻里,我总觉得,他会抢走韩铮,只属于我的韩铮。而之后的事情也证明我的第六感没有错。
  韩铮爸妈突如其来的车祸彻底击垮了他。我央求过我爸妈能不能收养他,当时秦飞飞的爷爷也有同样的打算,我不清楚他们是怎么谈的,总之最后韩铮还是到了秦家。我因此哭了一个礼拜,整整一个月没有理韩铮。
  可其实我心里明白,他是没心思搭理我的。那段时间他一度很沉默,说不上消沉,毕竟还不到那种通晓世事的年龄,只是自此后他像变了一个人,变得不喜欢说话,总是很严肃,能真正聊得上来的也就只有谢晨了。
  或许是女生天生敏|感,又或者是对喜欢的人总是观察非常仔细,我在上初一的时候就发现他喜欢谢晨。说实话,那个时候我是震惊又难过的。到底哪种感觉多一点我也说不清。我之前听爸妈说过我一个远方的表哥不喜欢女生,和男朋友去国外结婚了。我们家还算思想比较开放的,但是我爸妈提及时都是皱着眉的,一副深恶痛绝的样子。凌志那死小子还拍着胸脯保证,让爸妈放心他对男人一点兴趣都没有。
  我原本的算盘打得很响,和韩铮上同一所高中,等他高考完我就表白,不成功我就努力考到和他同一所大学,继续追他,近水楼台先得月,总有一天我会成功的。
  可是现在永远不可能了,我无法强迫他去喜欢女生。我因此陷入了自己设的怪圈里,想通过和他疏远来淡化心里的感觉,让自己不这么喜欢他。我努力了大半年,可到了那年我生日的时候,他和一些朋友居然瞒着我给我办了一个生日派对,他淡笑着把礼物递给我的那瞬间,我之前所有的努力都付诸东流了。
  我终于认命了。
  我长得漂亮、成绩优异、家境富裕,这世上不会所有的好事都轮到我。我看过的一部电影里有一句台词,可以很贴切的形容我的命运:The joke is all my life I could do everything except one thing I wanted.
  我决定继续喜欢他,但永远把那种喜欢放在心里,一直到我棺材盖盖上我的躯体,我都不要让他知道。
  我是那种做事果断,不留余地的人。既然我认命了,我就希望我喜欢的人能安稳幸福,哪怕在他身边的人不是我也没关系。韩铮和谢晨日益亲密,我像一个旁观者一样看着他们不为世俗接受的爱情慢慢生根发芽。韩铮的成绩非常优异,这种优异一直持续到他上大学的时候,我去秦家吃饭的时候听秦飞飞说,他毕业后就可以以全额奖学金出国。当时韩铮的表情说不出的古怪,还下意识看了看谢晨,我心底有不好的预感,于是生平第一次,我跟着他们在饭后到了他们经常打篮球的体育馆,偷听了他们说话。
  我的第六感再次不幸的应验了。韩铮不仅不愿意接受Offer,还打算把他和谢晨的事向家里摊牌。那一刻,我整个人都颤抖起来了。我自恃有敞亮的出发点,小心藏起心底那些肮脏的心思,然后做出了今生最错误的决定。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秦老爷子。
  仔细想来,除了那些冠冕堂皇的,“真的为他好”的说辞,其实我心底也藏着真实的胆怯。我无法想象他们真的在一次,在众人面前牵着手走过我,拥抱、接吻……我信仰了这么多年的东西摇摇欲坠,风一吹就要坍塌了。
  谢晨从小就是个意志不坚定的人,但他是个好人。秦老爷子和我的三言两语就把他洗脑了,他怕自己影响韩铮的前途,他怕他们被世俗唾弃,不能过上正常的生活。我知道韩铮很固执,如果由我们出面来劝阻他们,反而会偷鸡不成蚀把米,所以我提出可以假意和谢晨暗渡成仓,告诉韩铮我们在一起了,让他主动放弃这段感情。
  这一招极度阴险毒辣,杀|人于无形,我心里不是不心疼韩铮的,可我不停说服自己,这是对他最好的。
  只是我没想到谢晨对他的影响这么大,韩铮一气之下居然去当兵了,一走就是好几年。那段时间他和谢晨断了联系,谢晨一度很痛苦,而我一直在他耳边如同念咒语般劝阻他不能“前功尽弃”。
  什么叫“前功尽弃”?现在想来也是可笑而可悲。我就像一个小丑,自以为能掌控别人的人生,同时逆转自己的人生。可其实呢?
  我没有一天是快乐的。
  我一直不敢告诉任何人,发生火灾那天,其实是我约谢晨去那家商场的。我想给韩铮买一条保暖裤过去,但是又不知道他的尺寸,所以就想让谢晨陪我一起去。
  现在回想当天的事情,我的记忆有点混乱了,闭上眼睛,脑海里就是大片大片火光,以及谢晨在火光中微笑的脸庞。

首页推荐热门排行随便看看 阅读历史

同类新增文章

相似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