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清醒过来,窗外的天已是透亮,我在医院躺了两天,也连着输了两天的液,那些清澈纯净的液体流入我的血管之中,驱逐了一切的疼痛与不适。小安原本同我在一个病房,但他只待了一夜就回去了,相对于满身是伤的我,他几乎是安然无恙。为此,小林谢了我很多次,相对无言多次,我才弄明白他是出自什么立场道的谢。
程浩在医院里陪了我两天两夜,有时醒来我发现他已经睡着了,就在我旁边的陪护病床上,一脸认真的紧锁着眉。有时他醒着,就对着窗外发呆,一言不发如一座雕像,非要我出声喊他才回过头来看我一眼,接着便忙询问我有哪里不舒服。他的脸上冒出了大片青色的胡渣,很难想象一个十九岁男孩的胡须会有这样的生长速度。他的身体和他的心一样,总令我望尘莫及。
我昏睡那天夜里所听见的哭泣声,至始至终都没能弄清真实与否,突然间变得沉默少言的程浩,大概还在内疚着,我扯了扯疼痛的嘴角,宽慰道:“就只受了点小伤,过两天就好了,你看你这样,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怎么了呢。“
他抓着头顶几乎抓不住的短发,随即又抬起我受伤的胳膊,带着些许的怒意道:“这也叫小伤?那天我和小林他们赶到的时候你就跟个血人似的,我差些还以为你已经死了呢!“
我叹了叹气,便与他四目相对,笑着说:“你不用再担心我,你弟弟我已经成为万夫莫敌的吕布了。”
他揉了揉我的头发,一脸无奈道:“你啊你……都不知道怎么说你了,发生这么大个事儿还跟个没事人似的,跟小时候一比差别也太大了。”
“都说是小时候了……”
我喃喃道,原本要说的却被压了下去,我想告诉他的其实是——我已经长大,不需要你再护着我。
到第三天,他的班长告诉他指导员发话了,说无论如何今晚都必须回去。
我的身体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不想看见他为难,便主动提出要回深圳。我让他送我去车站,就开着那日我俩去看海时的那辆小机车。
去车站正好要路过那片海滩,我让程浩在这儿停一会儿,走之前想再看看海。这一天的夕阳格外好看,大海也已经不再是蓝色,我和程浩站在一片如烈火正烧灼般的世界里,脚下的砂砾贴着皮肤传来烫人的温度。我单手将他抱着,将下巴放在他的肩膀上。程浩僵硬的立在那儿,不回应也不拒绝,他的双手无力的垂在两旁。我问:“程浩,你还记得我是什么时候不再喊你哥吗?”
“我记得,是你十三岁的时候。”
离开医院的时候,我将那件红白条纹的衣服装进了包里,我庆幸程浩没有将它扔掉,而是冼净晾干后整齐的叠好放在我的床头。我知道自己为何还要留着他,因为这是我们十九岁唯一一件共同拥有过的东西,面对着这理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年少时曾笃定的爱情也渐渐被冲淡,只剩此时错乱纷杂不知是亲情还是爱情的东西。
从小就看着程浩打架,大多数时间都是为了我,他见不得别人欺负我也听不得别人喊我四只眼,每次都是趾高气昂的对别人喊:“我是他哥。”似乎有一个像我这样的弟弟并不是件丢人的事情,也可能正好是我的软弱成就了他小小的英雄心理,所以他会一而再再而三的为我出头。长大后的程浩打起人来越发的可怕,一拳一脚如铁块般砸在别人身上,我已经厌倦了诸如此类的戏码,也看够了他为我出头时与以往一反常态的愤怒。
我放开手倒退了几步,程浩仍是副不明所以的表情,我往后一倒直直躺在了沙地上,滚了几圈懒洋洋道:“时间还早,咱们再待一会儿。”
他点点头,在我身边坐下。
程浩当然不会知道这刻我在想着谁,看着天边如烈火烧灼着的晚霞,我的嘴角渐渐露出了笑意,这次回去,让他还怎么拒绝我。
第一次同他约会是在天桥上,他大半夜打电话过来问我睡了没,他说他睡不着正趴在我家附近的天桥上吹风。那天晚上的风的确很大,甚至可以说有些冷,我走过去时他正抽着烟,身上依旧穿着白色的刺绣衬衫,夜色中的他特别显眼。他说程远你过来,我刚才喝了很多久酒,有些站不稳,你让我靠会儿。
马路上的车辆很少,人们不再从天桥上过,那会儿天桥上就我和他,角落里两个裹着破被子的流浪汉,似乎是睡着了。如果没记错的话,那是梁硕第一次和我表白,他说其实在看到我第一眼时便已经有些喜欢我,以前也喜欢过很多人,但对我的感觉却是他前半生最为强烈的。
他用双臂将我环在天桥护栏上,让我与他面对着面,还没等到我害羞他自己便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去。他将头埋在我的脖颈间,不停的说着醉话,将我的脖子弄酥酥麻麻还不自知。我问他到底怎么个特别,他却说我不该用那样的看神看他,害得他这个历经情场的二十五岁男人像个十五六的小子一样,被人看了还会觉得不好意思。他问我对他第一眼的感觉是什么,我说是那种好看的让人移不开眼的男人。他笑了笑,说第一次觉得长得好看是件这么好的事儿。
有一次他拉着我去他酒吧,并得意的向他的朋友介绍我是他的谁,在众人的唏嘘笑闹声下他温柔的吻着我,霸道的宣布我是他的独有物品。酒吧里有个特别大的LED显示屏,在当场气氛最为高涨的时候,屏幕上赫然出现“程远&梁硕”几个大字,下方还有我与他的合照。难怪某天夜里他非要拉着我与他拍照,原来是蓄谋已久的。他的朋友想方设法的灌我酒,都说喝醉了才能有机可趁,没想到却被他一一挡了回去,说这些人都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我第一次吃煲仔饭也是他带我去的,还记得当时要的是腊肉味的,刚端上桌时还刺啦的冒着烟,闻到香味的我迫不及待的往嘴里送了一口,被烫得哇哇直叫也不忘说好吃。他说我这副模样可爱得很,并递过来一罐百事可乐,说这样搭配才是一绝,他从小就是这么吃的。也就是从那天起,我爱上了煲仔饭与可乐的搭配。
与他第一次的那晚,他看起来比我紧张多了。听说我之前发生的事情,怕我心里会有阴影从而排斥这一类的事情,三番五次的询问着我的意见,饶是好脾气的我也被气得不轻,可又觉得好笑。我让他要做赶紧做,不做就滚,他一听到这话眼睛都亮了起来,似乎这句话是一道他求了很久的圣旨。也不知道他为这事准备了多久,抽屉里全是润滑剂,枕头底下也放满了安全套,我气恼的将套扔了他一脸,并说他就是个禽兽。
可他却是只温柔的禽兽,在他的引导之下,我才知道这副用了十几年的皮囊竟有着与他一样的本性。那种感觉很难形容,有如春回大地般的复苏之感,又像是破茧而出的蛹生出了翅膀,带着疼痛与快意。我的四肢与皮肉都伸展开来,断断续续的灌进来许多温热的清流,我徜徉在一片欲海里无法自拨,看到的事物听得见的响动都来自于梁硕,那个世界里就只有我和梁硕,两副躯体紧密的贴合在一起,仿佛我整个人已经融入了他的体内。他驱逐掉了我几年来的所有寂寞,将我周边的世界围的密不透风,在他手能触及到的区域之内,一抬眼一低头都是他的影子。
别人过情人节要么送花和巧克力,要么制造一些惊喜和浪漫用作求婚和表白。浪漫的事情梁硕也做过不少,虽然不落俗套却很受用,可梁硕所有的罗曼蒂克似乎全都用在了追我的那会儿。
我生日当天,他端出一锅做得有些失败的煲仔饭,垂头丧气的说已经想不出该用什么方法来讨我开心,所以才打算从琴棋书画诗酒花换为柴米油盐酱醋茶。可没想到煲仔饭会这么难做,一整天下来这已经是第五锅,但还是做失败了。我看着狼狈的厨房和他沾了满了油渍的双手,差点要被他感动的哭出来。
我们还是将那锅饭给吃完了,一人拿着一罐可乐,他问我好不好吃,我说超级难吃,从来就没吃过这么难吃的。他笑着说这也是他吃过的最难吃的煲仔饭,可有我陪着一起,这饭倒像是人间美味。
这两年间,我也曾为他争风吃醋过。自从他开了那家酒吧后,便常有认识的人过来消费。有次我和他的朋友阿齐一起喝酒,他指着台上一个正忘情扭动腰身的男孩说:“这人以前和梁硕好过。”当时我装得不以为意,过后却灌了自己整整一瓶洋酒,并央求阿齐教我跳舞,一定要将那人比下去。我忍着浑身的酸痛练了半个月,阿齐终于说我能与他一较高下,于是我便跳上台同那人一起,发了狠的要比他跳得更狂野,他当然知道我是谁,也卯足了劲的跳。台上渐渐围过来许多人,将我和他围得严严实实,人越多我便越是疯狂,最后竟然同他打了起来。
闻讯赶来的梁硕将我抱了下去,并耐心安抚我说他与那人早就没有任何关系,我这个醋吃得有些太莫名其妙。我恶狠狠的看着他:“吃个屁醋,我就是看他不顺眼,你要是心疼就过去找他,干嘛光把我拉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