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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 番外完结 (野兔迪可/dnax)


  “他刚去世不久,也没有亲人和孩子,所以他的家现在空着。你不介意住死过人的房子吧?”
  “不介意。”
  “是吗?一点也不意外。干我们这行的……”沃伦意味深长地看他一眼,“要是你愿意就可以住那里,洛伦街10号。这是钥匙,不用房租,完全免费。”
  “非常感谢。”弗恩接受了沃伦警官递来的钥匙,他对死去的乔伊·巴伦克很感兴趣,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好事。
  “要是遇到什么麻烦,可以随时来找我。”
  “好的。”
  “还有问题吗?”
  “除了住的地方,我还需要……”
  “你还需要生活,我喜欢这个词,生活。别担心,房子里的东西你可以随意取用。”沃伦警官的暗示再明显不过,“等过一段时间,要是你还想找一份工作,那时我们再谈。我想一定会有适合你的工作。”
  弗恩带着钥匙离开了。
  小镇是活的,主宰有自己的意志,它会决定如何让小镇充满活力地运作下去。
  乔伊·巴伦克的家在一条笔直的长街上,街道铺着圆石子,幽静而美丽。弗恩不得不承认,撇开离奇怪事不提,小镇真是美得让人不忍离去,一个了无牵挂的人来到这里或许真会兴起永远留下的念头,更何况还有免费房子可住。
  打开房门时,弗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他见过的最舒适温馨的房子,一条干净的门廊通向起居室,家具一应俱全。面向街边的窗户遮着两道窗帘,一道是薄薄的棉麻,还有一道是厚重的天鹅绒,书房和卧室共用一个宽敞的阳台。
  乔伊·巴伦克的书房里放满了各种各样的书,一张橡木书桌上摆着电脑。
  其实能够随时变出一支笔也很不错,亚历克斯一定会喜欢,他们的办公室里总是很难找到一支可以用的笔。弗恩想念起搭档,他真该拒绝这个长假,那这时就会和亚历克斯在办公桌前醒来,一起去附近餐馆吃顿早餐,顺便聊聊手头的案子。
  那是他喜爱的生活。
  出于习惯,他先把房间搜索了一遍,既然沃伦警官说已经得到授权可以随意使用这里的东西,他也不介意了解一下乔伊·巴伦克的生平。
  书桌上的电脑还能用,但需要密码才能进入。他在书房一角的独立书架上发现了很多巴伦克生前写的小说,全是手稿,字写得非常漂亮,放在一旁的笔也很昂贵,看得出作家对书写情有独钟。
  弗恩从书架上取下几本手稿,稿纸是用线装装订的,这年头已经很少见,每本手稿的封面都是一页白纸,没有书名,只写着编号和日期。
  编号29,9月21日(没写哪一年)。
  他翻开一页,找了张舒适的椅子坐下。
  本来阴沉的天空现在晴朗了一些,光照非常柔和,不太刺眼,又足够明亮。
  小说是第一人称写的,主角名叫马克·莱斯利,是个私家侦探,受雇调查一宗神秘杀人案。一名年轻女性遇害的消息传遍了警局,女尸被剥皮剔骨掏空内脏放进一个古董箱子。箱子存放在收藏家的家中,收藏室层层警戒,毫无破绽,只有收藏家本人能通过双重身份识别进入其中。古董拍卖鉴定时,扫描仪让箱子里的尸骸公之于众,一夕间,收藏家成了唯一的嫌疑犯,无奈之下他请求莱斯利侦探调查真相,为他洗脱冤屈。
  “他的房子犹如城堡,仆人机灵乖巧,他享受着20世纪英国上等贵族古朴森严的生活。独居、富有、优雅,衣服永远干净挺括,头发一丝不乱,手杖敲打地面的声音也分毫不差,从没有人见过他惊慌失措快步行走。可是此刻他却和一群杀人、抢劫、强奸的犯人在一起,到处吵吵嚷嚷,有人随地便溺,有人惹是生非。要是他知道那个死掉的女人是谁就好了,可是哪里都查不到线索,警方为此绞尽脑汁。没有指纹,没有牙齿,没有骨骼,只有经过防腐的尸肉,完好的一对乳房,看起来她被摆进箱子里的时间不长,可她是谁呢?又是哪个有通天彻地之能的凶手把她放进了箱子。”
  弗恩读得入神,看一本出版的书和一位作者的手稿感觉截然不同,手稿未经修饰,更能体味出作者的心情。有时巴伦克的字迹潦草迅速,毫无停顿,有时虽然书写工整,笔画却很凝重,似乎遇到什么难题。那些划掉的、修改的句子都让人读得津津有味。乔伊·巴伦克是个悬疑小说天才,竟然在这样的小镇上默默无闻,他思虑缜密,仿佛藏在暗中的凶手早已将这残忍可怕的罪行演练了千百次,冷静沉着地执行着每一个步骤又绝不留下蛛丝马迹。
  弗恩留意到他修改的部分非常少,这是编号29的作品,也许之前的28部小说有他成长的轨迹。太可惜了,他也被困在这个该死的镇上。
  弗恩找到了编号01的稿子,主角同样是个私家侦探,名叫伯特·史密斯,同样受雇调查一宗诡谲神秘的杀人案。这份手稿中的修改部分就多了很多,看起来很凌乱,弗恩稍读了几页,忽然发现这个故事和编号29非常相似。他又翻开另一本编号17的手稿,接着索性把所有稿件从书架上搬下来阅读。
  所有手稿都是同一个故事。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油然而生,乔伊·巴伦克可能是个才华横溢的作家,同时也可能是个偏执的疯子。
  他到底是怎么死的?


第07章 旅人、守卫和使者
  他想得出神,感觉肚子饿时天已经黑了。
  想起魔手餐厅,弗恩决定趁现在不算太晚出去吃点东西。
  尽管那里的女服务生态度生硬,但食物很可口。
  他已经习惯了这里的氛围,在餐馆就餐或者去干点别的什么事的时候尽量独处,减少不必要的交谈,反正没有人会说实话。他们在警惕他的同时,他也能够用自己的方式去观察。
  他在餐厅点了份招牌鸡肉饭,然后独自坐在角落里吃完,并用巴伦克的“遗产”付了账。
  回去时,他觉得有人在跟着他。或者是什么怪东西?让他忽然想起黑暗中的影子。
  这不是疑神疑鬼,于是他决定和这个多半不怀好意的家伙周旋一会儿。小镇对他来说仍然是个很陌生的地方,好在并不大。他来到一条十字路口时忽然转弯,在墙边等待,跟踪者几乎和他撞个满怀。
  弗恩抓住他,轻而易举地把他按在墙上。
  好在他不是个怪物,个子不高,但也不算矮,有一头属于少年的浓密头发,穿着格子衬衣和牛仔裤,大概十五六岁。弗恩的力气把他弄得叫起来。
  “……你好。”他吸着气说,“你好。”
  “你好。”弗恩回答,“你想干什么?”
  “我叫罗杰,你能先放开我吗?”
  弗恩有一秒钟想松手的念头,这样的孩子他对付过不少,大多都只是虚张声势。不过下一秒他又打消了这个念头,这里不是普通的地方,每个人都有可能是超人。可就这么短短两秒,一道刺眼的白光亮起来,弗恩反应迅速地闭上眼睛。他能感觉到那个叫罗杰的家伙从他手掌中逃了出去,然后是一阵慌乱的脚步声越来越远。
  等到他再次睁开眼睛,小巷中早已是空荡荡了。
  “这该死的鬼地方。”
  他又在周围游荡了一会儿,想找到些蛛丝马迹,结果一无所获,于是只好继续往回走。
  回到巴伦克先生的房子里,他感到有点疲倦,太多信息在脑子里穿梭,却没有一个确定是真的。
  就在他打算先睡一觉的时候,门铃响了。
  是找他,还是找乔伊·巴伦克?
  门外是刚才在小巷中跟踪他的那个少年。弗恩朝他看去时,他有些害怕地往后倒退了一步。
  “是你。”
  弗恩猜测他的来意,这个叫罗杰的少年长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鼻子上有些颜色很淡的雀斑,眼神腼腆内向。
  “你想干什么?”弗恩问。
  “哦,我想……”他停顿了片刻,“能先让我用一下厕所吗?”
  弗恩看着他,他一脸焦虑。
  “进来。”
  “谢谢。”男孩以灵活的身手从门缝里钻了进来,冲向客厅旁的厕所。他肯定来过这里,说不定还是常客。
  弗恩回到客厅的沙发上等着他办完事,几分钟后罗杰从厕所出来,脸上焦虑不在,又恢复了腼腆。
  “真抱歉,我刚才有点着急。”
  “所以你跟着我只是想找个厕所?”
  “不。”他脸红了,连忙解释,“这是有原因的。”
  “当然有原因,但多半是因为水喝多了。找我有什么事?”
  “我叫罗杰。”
  “你说过了。”
  “对,你是弗恩·克拉克,我听沃伦警官说的,他说你也是个警官。”说到警官这个词,罗杰脸上的红晕又有了不一样的含义,“你是巡警还是警探?”
  “我不巡逻。”
  “那你是刑警了?你有没有破过杀人案?”
  “有过。”
  “哇哦,酷。我好爱刑警,这个镇上的沃伦警官太老了。”
  “他是个好人。”
  “没错,可还是太老了,他应该早点退休。”罗杰期待地问,“要是他退休了,你会接替他当警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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