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修爱当小白脸 (挖了一个坑)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挖了一个坑
- 入库:04.10
何欢牵着马一入马场,朝傅书吹了个口哨,眉间眼底都是他没见过的意气风发,他昂起下巴,开口道,“让你瞧瞧什么是骑马。”
说完纵身上马,姿势十分娴熟优雅,完美流畅。这一手一露,傅书便知晓何欢是真的会骑马,而且在此道上十分精深。当然,他只苦练了上马姿势除外。
何欢扬鞭一拍马尾,马蹄哒哒的开动,溅起尘土飞扬。傅书捂住口鼻防止尘沙进入,等他挥散尘土朝何欢瞧去时,他已经骑着马跑远了。
傅书坐上属于自己的小母马,双腿一夹小母马开始小跑。
这种速度自然是只能望何欢项背,所幸慢有慢的妙趣。
何欢哒哒哒的跑了一圈又快追上傅书,何欢朝傅书喊道,“书书,一站在那别动,瞧我给你表演下马术。”
傅书一勒缰绳,侧身望向何欢。
何欢笑得眉不见眼的,像是一幅绝世名画瞬间鲜活了起来。
傅书才发现,自己以前对他的了解多么浅薄。静时如水墨画,动时似浪漫主义画派,无论是动是静,都美得惊人。
何欢见傅书目光望过来,朝他挥挥手,之后一个动作吓得傅书心都停了半拍。只见何欢忽而翻身下马,溅起的尘土飞扬瞬间淹没了何欢的小身板,他一脚落在脚蹬,另一脚挺直横放着,与腰际处于同一水平线上,何欢整个人都似飞翔的滑翅,动作又惊险又好看。
等到他重新翻身上马,傅书才察觉到自己刚才屏住了呼吸,此时心一落回腔中,竟然有些痛。
只是还不待他的心脏平复,接着又瞧见何欢随着马颠簸上跃时顺着这力道而一瞪脚蹬,正个人立在马背之上,这还不算,他翻转个身,仰卧在马上。随即直起腰肢,朝马的另一侧下落滑去。
傅书惊得眼都瞪大了,有点想要尖叫,却又死死咬住,生怕惊了马或者惊到了何欢。
等到何欢重新坐回马背上,他才察觉到自己的心脏砰砰砰的跳动,他人还活着。
不过这一段小小的距离,傅书就觉得自己的神魂像过雪域飞鹰一样,呼啸而过,完全头脑空白。瞧见何欢坐在骏马上疾驰而来,他一眨未眨,完全失去了自己的思考。
何欢一扯马绳,快速奔腾的骏马高高扬起前蹄,那高昂的马蹄使得何欢好似倒仰即将坠落一般,让傅书忍不住关切的惊呼,“欢欢——”
“没事。”何欢一摸下方放下马蹄的骏马,笑得有几分矜持自得,为自己宝刀未老而得意。从何欢开始花式马季到勒马停到傅书面前,所有动作都是行云流水,一蹴而就,不比当年的他要差,甚至更好一些。
“刚才那些动作太危险了,你不是职业赛马师,逞什么能?”傅书费力控制着自己身下这片受惊的小母马,一边数落何欢。
何欢白了他一眼,将手伸向傅书,“要不要我带你兜一圈风?”
傅书也不想骑底下这匹小母马,立马答应了。只是他想做何欢后边,何欢想带他兜风,一时之间前后位置有些为难。最后还是何欢退了一步,让傅书坐到后边。
第22章 22
“你要是喜欢,下次再来?”傅书一边给何欢系安全带,一边对何欢询问。傅书难得见何欢开怀的模样,便知道他对这次的游玩是真的开心,难得见他开心,再多来几次也无妨。
“好。”何欢有些意犹未尽,咂摸着嘴亮晶晶的望着他,狠狠的点了头。既然已经成为了凡人,那就活成凡人吧,当年他十六岁就去了合欢宗,凡人的生活他只过了十六年,凡人的酸甜苦辣他并未尝尽,此界本就是偷来的日子,未必不是上天弥补他旧时遗憾。
他俩回到家时天光还算透亮,傅书一瞧时间,才五点半,便让何欢在家看电视,他去买菜。
他说道做到,既然说家里的饭菜他包了,自然不会食言。
傅书也没想一秒就变成大厨,他搜索了那些常见家常菜的做法,步骤很简单炒完后也不会很难吃的菜样挑选出来,再对比着挑选食材。
他挑选的是素炒藕片、玉米萝卜火腿丁以及一条鲫鱼——在衙内山庄的那碗鲫鱼汤简直是对他大厨之魂的侮辱,他要消除这条侮辱,毅然决然的又挑了条鲫鱼,晚上做美味的鲫鱼汤。
他按照网上给出的步骤,一步一步一丝不苟有条不紊的照做着,等到八点的时候,傅书端出三碗菜,很有成就感的放到餐桌上。
“欢欢,吃饭了。”何欢缓步走向餐桌,发现藕片除了炒焦一点、煮熟了一点外,还不算难看,玉米火腿萝卜丁除了火腿烂成泥外,颜色还算鲜艳,鲫鱼汤乳白乳白的,显然做过一次有了心得,这个做得最好。
傅书端了两碗饭出来,将其中一碗到何欢面前。
何欢拿起筷子夹着细碎的藕片的吃了一口,稍微有点咸;又夹了一粒玉米吃,不好评价,这道菜加油加盐煮熟了味道也不会差到哪去,傅书从厨房又取了两只饭碗,其中一碗给何欢盛了鲫鱼汤,“吃吃看,我先尝过味道的,还不错。”说完,期待的望着他。
何欢笑着接过,舀着喝了一小口,没有辣椒,有点寡淡,不过挺鲜的,而且较之昨晚喝的,这道鲫鱼汤算是美味了。
何欢朝傅书竖了个大拇指,“味道不错。”
傅书眉开眼笑,给自己也盛了一碗,“好喝就多喝点。”
何欢有些讲究食不言,可是傅书不是,傅书吃饭时喜欢喋喋不休的,喜欢跟何欢分享些乐事逗个乐趣,何欢一直都静静听着,时不时抬头给个回应,全程下来,好像两人一直在交流,实际上何欢并没有说话。
这次也不例外。
他先跟何欢说些漳市之中那些公子哥们的八卦,说说娱乐圈传闻的真假,抱怨抱怨公司事太多,很多下面就该决定的小事闹到他这儿来,简直白吃薪水了等等。
能透露的他会选择说,不该透露的,比如他公司的项目,今明两年的具体计划,想要着眼的策略目标等,他一个字都没透露过,哪怕他极为兴奋迫不及待想要找人分享,也不会再何欢面前开口说半个字。
又到了规律上班的时间,经过周六周日两天的放纵,傅书重新坐会办公室辛勤工作时有些不得劲。恰好张沛向他汇报,说正联集团的徐总就西郊盛世兰庭项目有意合作,问傅总什么时候有空一叙。
“正联的徐总,是徐家三公子?”傅书叩击着桌面,思索着自己什么时候与徐家徐飒有过交集。他确实就盛世兰庭项目在寻找合作者,西郊那块地太大,他一个人吃不下,只是这风声应该未透露出去才对?
而且徐飒巨奸巨猾的,若真让他参与进来了,他不知要从嘴中吐出几块肉。他虽然自信,但自己有几斤几两还是知道的,跟徐飒那人更是没法比。徐飒那人,连他爷爷都要夸奖一声后生可畏的。
“是的。正是徐家三公子,正联现任总裁。”张沛板着一张脸,严肃的回答。
“OK,我今晚就有时间,荒旅者三楼雪域音包厢,八点准时见。顺便问他,介不介意多带个人?”沉吟了半晌,傅书还在准备见见,这事来得蹊跷,他准备去看看徐飒在打什么主意。
张沛的目光不由自主的滑向靠在沙发上看书的何欢,不过一秒钟,又将溜号的心神拉回来,正色开口,“好的。”
过了一会儿,张沛进来报告,“徐总的秘书说,没问题。八点准时见。”
傅书挥挥手,让张沛出去后,继续理顺刚刚有头绪的思绪。他跟徐飒虽然彼此相识,但并没私交。一来徐飒大他五岁,年纪相差得大,想要产生什么频繁的交集也困难,其次他在接手自家公司前,都是在纨绔圈里混的,不似徐飒,一直都是跟精英继承人混,对于他们这些纨绔圈子很是瞧不过眼,也一直没有交集。所以,徐飒这次忽然找上门来,他这里有什么是他想要图谋的吗?
对于徐飒能够猜出他需要寻找合作者他并不惊奇,毕竟他刚接手公司时徐飒已经坐稳正联总裁之位了。那人又是个优秀的,较之他多吃了几年盐多走了几年路,眼光、直觉、预判等都比自己要厉害很正常。只是这么厉害的一个人想要的东西却在他这里,让他难得有些兴奋起来。
不知道他图谋的是什么,若是自己能给的,他一定要好好宰他一顿,好好出一次被这些精英继承人明里暗里瞧不起的窝囊气;至于自己不能给?傅书完全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既然徐飒找上门来,说明这东西对他来说可有可无,不过是徐飒稀罕罢。
若是他猜错了,徐飒是真的想做生意,他咬紧牙关什么都不松口,不管徐飒打什么主意他都不接口,还怕徐飒坑他不成?不过他直觉告诉他,徐飒的目的是第一个,肯定是看上他手里的什么东西了。
傅书越想越兴奋,三两步窜到沙发上抱着何欢开口道,“欢欢,晚上带你去宰肥羊。让你瞧瞧你老攻如何一人当关气吞万里如虎的。”
何欢将手中的书倒扣在双.腿之上,睨了眼傅书,“不怕咯牙?”
“人家有求于我,我只要稳坐钓鱼台,急得就不会是我。”傅书乐呵呵的,把玩着何欢的手,像是把玩一块上好的羊脂玉,温.软细.腻,百玩不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