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小天罕见地聪明了一次,他想起居彬这两天提到过的活动项目,大概是因为工作室工作太忙,他不得不准时上班处理事务,没工夫处理自己,才想了个反锁的法子。
也就是说,居彬这几天根本就没有时间教训他。如果他主动服个软道歉认错,居彬应该会顺势下台阶的。
他还真不信居彬会因为他新交了几个朋友就对他大发雷霆。
想毕也不气了,安安心心地坐在沙发上等居彬回来,琢磨着怎么服软显得比较真诚。
傍晚时分,居彬一回来,就看见程小天挤出一丝笑来,主动迎了上来:“我错了。”
居彬按了按眉心,脱掉外套,在沙发上坐下来:“你哪儿错了。”
程小天规规矩矩地说:“我不应该每天那么晚回来。”
“还有。”
“不应该,呃,怀疑你是变态,”程小天老老实实地说,“小宇他们说我被你管得这么严很不正常,我觉得有点道理,但是我真的没有觉得你是变态。”
“小宇是谁。”
“就是,这两天跟我还有安晨一起吃饭的,也是拍广告的……”程小天想到这里,突然有了些底气,“他,他们也都是正常普通的成年人,都可以自己决定晚上几点睡觉,还有交、交什么样的朋友……”
居彬静静地看着他。
“你后悔跟我在一起?”
“没有没有,”程小天慌忙摆手,见居彬看上去神色还算正常,便鼓足勇气说,“只是,我有时在想,这么长时间以来,你是不是,管我管得太多了……我虽然笨,但是有,有自己的思考能力的。像小宇他们,虽然也有男朋友女朋友,但是从来不会管他们做什么……你这样,我人身自由都没有了……”
居彬走近了他,强烈的心理压制般的精神气场压得他不能动弹。
居彬伸出线条优美修长的右手,用力捏住程小天的下巴,强迫他抬起头来。
程小天被掐得刺痛,不用看也知道下颌肯定红了一片,想要抓住居彬的手腕阻止,然而刚一抬手居彬就又加重了一分力气。
于是程小天就不敢动了。
居彬轻轻地吐气,良久才冷笑道:“成年人?你倒是告诉我,你哪里像成年人?”
语气罕见地刻薄,程小天有点呆住。
“我,我二十一岁了……”
居彬仿佛第一次认识他、觉得他很有趣似的,低下头来,在他的耳畔轻声道:“毫无生存技能,自控能力等同于零,脑筋跟白痴没区别,物质生活全部依仗着另一个男人。你现在来告诉我,你是成年人?”
程小天从没被人这么羞辱过,脸涨得通红。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硬撑着不让它掉下来:“你,你怎么这么说……”
“我哪点说错了?”居彬松开了手,神情接近冷酷。
程小天结结巴巴地说:“你,你难道没有责任,我想要做什么事情,你总是来阻止我……”
“哦?”居彬挑了挑眉毛,“工作时心不在焉,闯下大祸直接被老板辞退,也是我逼你的?”
程小天急得要哭:“我,我有找兼职……”
“你所说的兼职,就是每天吃掉安晨几千块钱,然后还不敢让我知道,偷偷摸摸记在笔记本上?”
程小天脑子里嗡的一声:“你偷看我的记事本!”
居彬漠然地说:“你自己把它掉在床脚,大剌剌地翻开着,我整理床铺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了,还用得着偷看?”
程小天哑口无言,呜咽着说:“我要告你侵犯隐私权,我,我现在就要走了。”
居彬蓦地抬起头:“你要去哪里。”
“去找安晨,去找小宇……”程小天抽抽噎噎地说,“他们都比你好一千一万倍……”
居彬笑了一下,脸上却毫无笑意:“你倒是走出这大门试试。”
程小天看见居彬的眼神,阴沉深重,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
他被吓住,贴着墙壁战战兢兢地:“我,我去睡觉。”
居彬盯着他,拳头握得紧紧的,咯哒作响,大步走了上来。
一瞬间程小天以为居彬会就这样一拳打爆自己的头。
大部分的时候,居彬都是温文尔雅、斯文有礼的。没有什么能够让他着急烦躁,居彬就是居彬,永远优雅得体,轻轻松松就能处理好每一件事情。
这样愤怒得失控的状况,从来没有出现过。
感觉到拳风在脸前呼啸而来的那一刻,程小天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啪。
拳头打在墙壁上,堪堪就在离程小天左耳一寸不到的地方。
沉闷的撞击声在程小天耳蜗里回响,嗡嗡的,伴有骨骼碎裂的声音。一瞬间程小天以往自己失聪了。
居彬收回手,神情阴郁,血肉模糊的右手垂在身侧,仿佛一具奄奄一息没了声响的倒挂着的尸体,浓稠的鲜血一滴一滴地滴在米白色的地瓷砖上,仿佛顷刻盛开的大碗红莲。
随后一言不发地向门口走去。
程小天想问他要去哪里,恐惧让他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来。
就这么看着居彬带着满手的鲜血离开了屋子。
——咔哒。
居彬走了。
程小天靠在墙壁上,软软地滑坐在地上。
第8章
天色渐暗,从窗户透进房间的光芒越来越微弱,最终消失成一片茫茫夜色。
程小天坐在角落里,想站起来,却发现无论如何站不起来,稍一用力就一阵头晕,心里猜想大概是因为这几天饮食不规律、今天又一整天没有吃饭引起了低血糖。
贪吃,不知节制,干瘪瘦小,又蠢又笨。
想也知道,有脑子的人,都不会喜欢自己这种人吧。
在很小很小的时候,程父程母面对自己在同龄人中的糟糕表现,似乎是着急过的。
明明父母都是同龄人中的极为优秀的佼佼者,不然也不会在三十多岁的时候毅然辞了公职转而经商,并成功积下家业。程小天出生之后,也是被夸过天庭饱满、双眼炯炯有神,一看将来就是人中龙凤的。
然而等到了学前班的时候,打击却接踵而至。无论是算数、背诗还是英语,程小天都远远落后了同龄人一大截,甚至连拼乐高积木都要花上同龄人双倍的时间。
如果那时程父程母还能勉强找理由说程小天只是开智晚,等到了小学的时候,成沓的不及格的鲜红试卷让一向心态平和的程母也不由地着急了。
再后来,程小天似乎在三年级那年生了一场重病,那段时间的记忆完全是混乱无章的,以致于他只能勉强记得一些模糊的光影,连自己为什么生病都忘了。
只知道等自己终于大病初愈后,父母似乎是死了心,再也没有催促过他什么。甚至初三临近毕业考试的时候,程小天想要奋发图强熬夜刷题,都被程母拼命拦下了,抹着眼泪说你健康快乐就好,别的我们什么都不图。
程小天不知道,背负了全部的期望和完全被放弃了希望,到底哪个更糟一些。
十八岁的时候第一眼看见居彬,就跟着了魔一样,从头发丝到脚都喜欢得心尖颤抖。望着那人,觉得周遭的一切都灰暗了,全天下就只剩下一个居彬闪闪发光,
也知道居彬对自己的第一印象大概很不好,甚至可能是厌恶。但是那时还小,莽莽撞撞的,撞了南墙也决不回头,死乞白赖地天天送人家东西,往人家跟前凑。他们当时少的可怜的交流,完全是他用从未有过的热情和毅力单方面挣取来的。虽然卑微,但是心里觉得值得,每天喜滋滋美得冒泡,哪里会觉得丢脸。
其实心里是知道的。有时半夜的时候独自一人躺在床上,想着会不会有一天被那个人厌倦了,远远地丢开,哭得枕头湿了一大片。
隔天起来,听见那人温和的一声“早安”,却又都忘了。高高兴兴地跑过去,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被讨厌大概是迟早的。他知道一个词叫“七年之痒”,大概是说再怎么互相喜欢的人,到了第七个年头也会互相厌倦。他和居彬才认识三年,可他这样愚笨的人,一般人恐怕一天都忍受不了。
现在那人真的走了,大概真的已经讨厌他到连看都不想看一眼的地步。
心里有一些声音在拼命呐喊着,程小天张了张嘴,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心被恐惧吞噬了,神经紧绷,渐渐连喘息都觉得困难,空凉的腹部激烈地绞痛起来。
随着夜幕降临,脑袋也越来越昏沉。
晕过去的前一刻,程小天无意识地抿了一下嘴唇,尝到了什么东西,咸咸涩涩。
咽下去的时候,却是大片弥漫的令人绝望的苦涩。
居彬开着黑色宾利,一路飙车,一直开到公司楼下才逐渐冷静下来。
右手依旧在流血,浓稠的液体如同珠串般粘连着滴落在昂贵的皮质座椅上。手指关节已经麻木得没了感觉,半垂着仿佛一堆没了生命的森森白骨。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开车到了公司。除了公司和家他好像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几年前他原本攒下了几套房产,后来抵押了出去。生活虽然不至于捉襟见肘,但确实不如以前放松自由了,而且还多了一个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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