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西佗恋爱,柏拉图陷阱 (XYZ事件)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XYZ事件
- 入库:04.10
完整又连贯地做完庭审记录,这大概也是方泉唯一也是最后一个不会被庭里其他人指摘的优点了。尽管易钟明对于方泉一直以没有电脑可用为由让萍姐代劳打好开庭笔录开头的做法颇有微词,但从结果上来看,每次方泉就算是提前随便看看也能好好地开完庭,所以在拥有属于自己的办公电脑前,这样做也是没有问题的……吧?
速录员速录员,速录是第一位的,其他的都可以慢慢来。如果能找机会向庭长阐释清楚这个问题,说不准还能让她回心转意呢!
收拾好东西下到二号法庭,方泉发现原告席上只坐了四个人,比案卷里写的七个还少了仨:“原告这边人都到齐了么?”
“是的,我们到齐了。”一个盘着发髻的女士边回答边在包里掏文件,“有一名是未成年人所以没有到庭;另外有两名当事人原本各自聘请了诉讼代理人,但后来为了方便还是由我统一代理。”
“这样啊……”接过授权委托书、律所函等材料,方泉惊讶发现这名叫作王士琪的女律师明明看上去和他这个刚从学校走出来的人差不多年纪,实际上竟然都已经有三十多岁了!感慨间,被告和他的代理律师也到场了,除了一位女原告还算客气地跟他们打了个招呼,包括那名女律师在内的三人都对被告及其代理人表现出了明显的敌意。
不一会,易钟明和两位人民陪审员也各就各位。在方泉宣读了法庭纪律后,伴随着法槌的落下,本案正式开庭——
审:三水市二冰区人民法院现在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今天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魏世朗、冯丽雅、袁斑琳、简彤瑛诉被告颜仪理物权纠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助理审判员易钟明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XX、XXX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方泉担任记录。下面开始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1:魏世朗,男,199X年X月X日生,汉族,三水大学二年级学生,住三水市二冰区X路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原告2:冯丽雅,女,200X年X月X日生,汉族,三水市第一高级中学一年级学生,住三水市二冰区X路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理人:魏世朗,系冯丽雅之兄。
原告3:袁斑琳,女,199X年X月X日生,汉族,三水大学二年级学生,住三水市涌蘰泉区X路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原告4:简彤瑛,女,199X年X月X日生,汉族,三水大学一年级学生,住三水市二冰区X路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以上四名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王士琪(特别授权代理),三水市赛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颜仪理,男,19XX年X月X日生,汉族,住三水市二冰区X路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王雄鹰(特别授权代蘰理),三水市雅彻律师事务所律师。
“啊,原告方面只来了四个人真是太好了……”颇为欣慰地,方泉缓缓地按着退格键,将另外两个委托代理人的信息删除。在告知了权利义务,询问了是否申请回避后,庭审来到了法庭调查环节,那位娇小却又精干的女律师刷地站起来,开始声情并茂地朗读起诉状——
原代: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将其保有的董家祖传清嘉庆年间景德镇制众圣贤同游青花瓷杯(下称圣贤杯)返还于四名原告;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四原告系该圣贤杯原所有者董牧之外孙,被告系董牧生前好友。200A年B月C日董牧去世,其遗嘱中记载的对此圣贤杯的处分办法为“由三名亲生女儿及其他四名相关受遗赠人中最有资格者来继承此杯”。由于该条遗嘱内容含混不清、效力存有争议,因此当时七名继承人、受遗赠人对于该圣贤杯的归属产生了纠纷,该圣贤杯也在此次纠纷中下落不明。
截止201V年W月X日,董牧的三个亲生女儿及其配偶分别于200D年E月F日、200G年H月I日、200J年K月L日、200M年N月O日、200P年Q月R日、201S年T月U日去世,四名原告及案外人简同盛(因个人原因已放弃继承权)系上述六人晚辈直系亲属。
201V年W月X日,四原告获悉十年前下落不明的圣贤杯被当年的受遗赠者之一即被告颜仪理藏于自己家中,遂以法定继承人身份要求被告返还该圣贤杯,但被告拒不返还。因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回董氏家族传家之宝,现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三水市二冰区人民法院
原告:魏世朗、冯丽雅、袁斑琳、简彤瑛
201X年X月X日
审:原告有无要补充说明的?
“我有两句话想跟被告说,”那个扎着双马尾的女孩举起了手,“不知道算不算是补充说明?”
易钟明点点头:“你先说吧,注意简短点。”
“颜叔叔,之所以叫你一声叔叔是因为我们这边还是希望你能够——”
“等会儿,”易钟明打断原告,探头看向坐在下方的方泉,“干嘛呢干嘛呢?现在原告不是在补充说明么?你怎么把笔录拉到最开头的地方去了?”
“那啥……”方泉低着头小声地嚅嗫道,“我不记得她是原告几了?”
“原告3啊她是!”易钟明不耐烦地吼了出来,“这几个原告还是挺好认的啊:男的是原告1,没来的是原告2,披着头发的是原告4,盘头发的是律师,你还有谁对不上号?”
“没、没有了……”方泉把笔录拉回到应当继续记录的地方,补上刚才原告3袁斑琳说的那些中他还依稀记得的。见方泉再次准备完毕,易钟明示意原告3继续。
原告3:颜叔叔,之所以叫你一声叔叔,是因为我们这边还是希望你能够把圣贤杯早日还给我们。不管怎么说,这都是董氏家族传下来的宝物。对于这十年间你帮我们保管圣贤杯的事情我们表示感谢,我们愿意支付你保管圣贤杯的相关费用。只要你愿意把杯子返还给我们,其他的一切都好商量。
“这意思,”易钟明问道,“你们是想调解吗?”
“先走完庭审程序吧。”女律师说道。
“行,那么被告你们……”
“我们不同意调解!”那个名叫王雄鹰的男律师站了起来,抖了抖他那身对于开庭这项活动来说过于浮夸的西装,“接下来应该由我方来进行答辩了吧?”
“是的,另外你坐下来答辩就好……”易钟明轻轻地叹了口气,“你准备了答辩稿么?有没有多的一份给我的书记员?”
“我从不准备多余的材料,”那个男律师坐下来,“不过法官你听我说话也挺慢的,所以只要是一个手速正常的书记员,肯定都能记下来的。”
“行,那你开始答辩吧!”
手速正常的书记员……啊……姑且算吧……
方泉把手放在键盘上,艰难地咽了唾沫。
被代:首先,被告颜仪理的所持有的瓷杯不是原告所要求返还的标的物。两个瓷杯并非同一物品:第一,被告的圣贤杯是其早年从农户手中购买来的,而不是受董牧遗赠而来的。第二,两个圣贤杯上的图案不完全一致,董家的圣贤杯上画的是劳模钻孔四人,但颜仪理家的杯子上面画的是孔孟增颜值——
“等等,被告律师你等一下,”易钟明打断律师的答辩,然后怒气冲冲地转向方泉,“ ‘劳模钻孔’是个啥?‘孔孟增颜值’又是个啥?你说你到底记了个啥?”
易钟明训斥方泉的声音并不大,却引得整个法庭里的人都哄笑起来,特别是那个负责答辩的被告律师,简直笑得前仰后合。方泉弓起腰,恨不得把脸搁在键盘上:“不太清楚说什么,独独到那里又说得有点快,所以就用的第一个字的缩写……”
“喂喂喂,这位小哥什么学历啊?初中毕业了没有?”王雄鹰律师抹了抹眼角笑出的泪,“别的不知道就算了,老子、墨子、庄子、孔子、孟子都应该知道吧?‘劳模钻孔’什么鬼啊?!”
“啊,这个……”
知道肯定是知道的,只是没有看案卷,完全没往这个方面想。
“行了,注意一下法庭的秩序,”易钟明见笑声不消停,便敲了一下法槌,“被告律师,你再把刚才你的内容重复给我的书记员听一下吧!”
方泉咬住下嘴唇,修改笔录——
原代:……那个上面画了老蘰子、墨子、庄子、孔子四个人,但颜仪理家的杯子上面画的是孔子、孟子、颜回、曾子、子思这五个人,有照片可以确认。而董氏家族祖传圣贤杯并没有照片留下,在座的四位原告十年前年纪尚小,记忆必然会有些模糊,仅凭当年参与本案的王士琪律师一席话语便认定这是当年他家的杯子实属荒谬。
其次,本案的诉蘰讼当事人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第一,董牧生前遗嘱规定由“由三名亲生女儿及其他四名相关受遗赠人中最有资格者来继承此杯”,如今除了四名原告和被告颜仪理外,遗嘱中规定的另外三名受遗赠人(“方泉,这里是受遗赠人不是继承人!!!”)均未参加诉讼,建议合议庭作为第三人(“人家说原告了吗?你哪个耳朵听到他说原告了?不是原告是第三人!!!”)予以追加;第二,本案作为物权纠纷与是否放弃遗产继承权无关,因此简同盛(“来来来,别往前面翻,我来告诉你这几个字怎么写……”)也应当参加诉讼;第三,原告冯丽雅系董牧长女去世后其夫魏锲司收养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