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云舒老脸一红。
柏鹏飞抱了下叶歧路,“再有两年等我毕业了,就去看你们。”
“对对对!”涤非叫道,“等我和芳芳完婚了,去你们那边儿度蜜月!”
一提到柯芳叶歧路就“…………”
但话说回来,如果她能收心和涤非正经儿过日子,他也放心了,毕竟旁人千般好,也敌不过涤非喜欢柯芳啊。
其他人纷纷表示要出国看他们。
只有顾小白唱了反调儿,“算了吧,我还是等你们回来看我,我这辈子打死都不离开中国!”
涤非笑哼一声,拍了拍顾小白的肩头儿,“朋友,话甭说的那么死,歧路当年讨厌国外讨厌成什么样儿了,可现在呢,不还是要出国了?”
“滚!”顾小白狠狠踢了涤非一脚,“他和我的情况儿能一样儿吗?!”
在他们打打闹闹的时候,叶歧路和易云舒这对主角儿早就跑到角落里坐着了,易云舒端着盘子,夹起一个饺子不动声色地喂进叶歧路的嘴里,然后自己又吃了一个。
等到那群人闹完看向他们,叶歧路和易云舒动作一致地动着嘴巴,在同一时刻咽了下去,然后易云舒再喂叶歧路一个,自己吃一个,两个人又不约而同地动起了嘴巴。
欢乐又幸福的气氛慢慢冲刷掉了离愁的哀伤。
1994年的正月初一,叶歧路和易云舒在家人和朋友的目送下,登上了前往英国的飞机。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啦!
下一章是完结章!~~~
有许许多多想说的话,那明天再说吧~~~
毕竟今天修仙到快3点了…………
第86章 完结章
太阳还没彻底消失于地平线, 天空就降下了小小的雪。
在充满时尚气息的巴黎的大街小巷, 无论是当地的法国人还是长居的外国人都丝毫不受影响, 显然他们早已司空见惯——有的站在街头举着早晨没来及读的报纸, 有的端着咖啡边听音乐边走,有的靠在墙角拿着罐装啤酒吸烟,还有三三两两的年轻人聚在一起嬉笑。
这时从路边处快速走来一个背着画板的黄种人, 清爽的短发让他显得很年轻,看起来也就将将二十出头——虽然他已经二十六七岁了——苍白的皮肤衬托得细长的单眼皮充满了书卷气的小斯文, 完美的身形逆着夕阳更显修长。
叶歧路走过一个街角的拐弯处,就看到一家挂着醒目的“tabac(烟草)”标志的小商铺,他住了下脚, 另一个与他个头和年纪都相仿男人背着吉他从小商铺里走了出来, 手中还拎着一条香烟。
“买好了吗?”叶歧路轻声问。
易云舒笑着点了点头, 眉目间神采飞扬——即便是在人来人往满是欧美人的街头,他的外表也不会逊色一分一毫。
两个人穿过了三条街,来到了一所停车场, 然后,叶歧路轻车熟路地坐到了驾驶位上,易云舒则安安稳稳地坐在了副驾驶位。
叶歧路没有着急开车……
因为……
一个猝不及防,他就被易云舒给抱住了。
易云舒一边抱着他, 一边还亲吻他的脸颊,“你没来的时候,我拿奖都拿的倍儿不开心,但是你一来, 管他什么奖呢,都不重要,我看到你就开心啦——”
“…………”叶歧路深沉脸,“云舒,上周你也是这么说的……你丫能不能甭这么陈腔儿滥调儿?”
易云舒:“…………”
小路路嫌弃我表达爱意的方式没有新意了QAQ
我!要!换!个!说!法!
于是易云舒立马换了个简单粗暴的说法,他深情款款地说:“我爱你。”
叶歧路:“…………”
这个……更是老掉牙了……
但他还是从善如流地回答道:“我也爱你。”
易云舒:“=w=”
瞬间开心!
叶歧路和易云舒来到英国定居之后,开启了新的生活。
两个人都捡起了摇滚,而且伦敦的摇滚文化比北京高几万倍都不止,他们很尽兴,也很快乐。
叶歧路继续他的学业,只不过他拿着一个清华大学的肄业证书想再报考简直难上加难,后来拖了种种关系,以及各种考试的筛选,叶歧路才得以重新回到大学的校园去完成学业。
而易云舒呢,看到叶歧路那么拼搏和努力,他为了能更好的配上叶歧路,也选择去深造他的学业了——他的美术。
所以之前叶歧路背的画板就是易云舒的,而易云舒背的吉他是叶歧路的。
他们两个非常喜欢出门换着背东西和拎东西。
当他们到达伦敦南部的目的地,明亮的星星已经布满了夜空。
这片地带显然是摇滚迷的聚集地,街头的男男女女不是朋克就是金属,甚至还有人化着夸张无比的浓妆横行于市——你甚至无法清晰地辨别他们的性别。
路边的建筑和装饰也充满了朋克遗风——到了这里,你的头脑已经很难清除的辨认——到底是建筑渲染了人们的灵魂,还是人们改变了建筑的画风。
叶歧路停下了车,将画板放在了车里,易云舒依然背着吉他下车。
他们去了一家装潢非常前卫的酒吧。
酒吧很大,而之前在街头看到的那堆人仿佛一瞬间全部转移到了这里,他们有着相似的打扮,他们有着相同的数量。
舞台上的表演已经接近尾声。
仅仅是最后的尾声,就让外行人很难以分辨舞台上的到底是一支摇滚乐队还是一场歌剧演出。
其实这又是摇滚乐队,又是歌舞演出——
因为这叫做“华丽摇滚”!
就像易云舒一直坚持的“迷幻摇滚”一样,它们都是摇滚的种类。
叶歧路和易云舒没有驻足——叶歧路的脸上再也没有当年在五道口的“Timeout”,第一次见到摇滚舞台时,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一般的表情。
来到英国,接触了这边儿的地下摇滚之后,他知道了他们以前的摇滚乐有多么的小儿科,北京摇滚圈儿与英国摇滚圈儿落后五十年都不止!
到了后台,叶歧路分别和一个黄皮肤的、一个白皮肤的男人击了下掌。
现在的叶歧路和易云舒分别有属于自己的乐队。
他们两个是同床共枕的甜蜜爱人,也同是骨子里流着摇滚血液的灵魂伴侣,更是拥有三百六十度全方位无死角共同语言的人生知己。
正是因为他们太过于了解对方,所以在英国重新组建乐队的时候,没有一方提议组一个共同的乐队。
因为他们一如坚守着两人之间的爱情一样,去坚守自己的音乐风格和摇滚理念。
叶歧路的“朋克摇滚”和易云舒的“迷幻摇滚”相当背道而驰,大概这一辈子都轧不到一起去了。
见到后台只有两个乐队成员,他用流利的英腔问道:“Where is Mike?(麦克去哪儿了?)”
那位英国本地人说:“He just threw up ao the hospital.(他刚才呕吐,去医院了。)”
如此说来,他们缺少了一个吉他手。
乐队另一成员看了叶歧路旁边的易云舒一眼,“Let your lover e.(让你的爱人来啊!)”
叶歧路想了想,目前最快且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这个了,还没等他开口询问,易云舒就微笑着点头了。
可那位英国成员立刻面露疑惑——他当然认识易云舒,倒不是怀疑他的水平,而是没和乐队练习过,能配合上他们乐队的歌吗?
叶歧路一下子就看穿对方的疑虑了,他淡然一笑,轻轻说:“At home he usually apanied me to practice. By the way, he is my teacher.(在家通常是他陪我练习,顺便说一下,他是我的老师。)”
然后,就在台下上千观众声嘶力竭地尖叫声中,他们登台了。
这也是自从离开北京之后,叶歧路和易云舒第一次共同登台。
摇起来!跳起来!嗨起来!
易云舒的手指灵巧且快速地扫弦。
这首歌曲的完成度是百分之一百!他和乐队配合的天丨衣无缝!
但易云舒内心清楚地知道,那是因为站在麦克风前的人是叶歧路。
只要是叶歧路!
无论任何情况下,他都能和他的小路路完美地匹配!
在现场热度最高涨的时候,乐队结束了表演。
叶歧路和易云舒没做任何流连,和队友道别后,就手牵手离开了那家酒吧。
回到他们的温馨的小家,就像无数次的那样儿,他们一同在厨房里做着晚餐。
叶歧路炒的菜一如既往的难吃,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易云舒也舍不得让他做饭——万一切破个手指,溅到一点儿油花儿,还不够他心疼的呢。
所以易云舒对叶歧路唯一的要求就是做厨房吉祥物。
只要陪着他就好了。
当叶歧路知道易云舒的想法后,整个人都“…………”了,他一个大老爷们儿!哪有那么娇气!!
但在这点上,他还是拗不过易云舒,于是他就只好冲冲盘子,洗洗菜……做一些相当无所事事的工作……
吃完了丰盛的晚餐,两个人会去花园儿里手拉手散步消食,一两个小时之后,回家洗澡,看会儿电视,准备睡觉。
相似小说推荐
-
看对眼 (烈酒谜情) 晋江2017-05-04完结冷漠撩人受Ⅹ逗逼专一攻萧一寒第一次觉得,一个人的缘分可以这么狗血,狗血到走哪都能遇到,这...
-
未穿今之来自未来的万人迷 (一世凡尘) 2016-04-13完结段烨作为1000年后的未来人,有着一双天眼,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他看见蚂蚁搬米,蚂蚁会跟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