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眸底映出一弯泠泠的光,本能地后退一步,轻声道:“沈队。”
沈寻大步走来,捉住他的小臂往身前一拉,又扣住他的后脑,蛮横地吻了上去。
唇齿被撬开时,乐然睁大了眼,身体像被灌了水泥一般僵直起来,指尖和脚趾却不受控制地颤栗,连同眼睫也颤抖得厉害。
沈寻的舌长驱直入,在他温软的口腔里占尽主动,他心脏跳得更加猛烈,脑子一片混乱,呼吸也失去了章法。
腿有些软,似乎下一秒就会摔个趔趄。
他不敢让自己出丑,只好挣扎着扯住沈寻的衣袖,好让自己不显得那么狼狈。
沈寻搂住他的腰,又欺上几分,他往后一退,背撞上了坚实的墙壁。
沈寻一只手抵在他脸侧,另一只手嵌住他的下巴,再次含/住他的唇,吻得比刚才多了一分温柔。
他双手贴在墙上,努力平复着心跳与呼吸,甚至笨拙又青涩地竭力回应沈寻。
只是他从未与任何人有过如此程度的肌肤之亲,再怎么努力也显得慌乱而幼稚。
心跳也慢不下去,反倒越来越欢喜。他十指蜷起来,用力抠着墙壁。右手手腕却突然被捉住,被带着挪向沈寻的侧腰。
无意识环住沈寻的瞬间,他眼睛一闭,顿觉天旋地转。
沈寻终于撤离时,他胸口大幅度地起伏,嘴唇有些哆嗦,脸红得像喝了一斤白酒,眼神也有些恍惚,盯着沈寻看了半天才又羞又喜地挤出四个字:“沈队……我……你……”
沈寻笑着将他拉进怀里,吻了吻他的耳垂,以一种极低极沉的声音说:“乐乐,和我在一起吧。”
乐然背脊一麻,血液像潮汐一样发出浩荡而悠远的声响,他喉结动了动,“我”了好几次,都没说出下一个字。
沈寻温和地抚摸他的背,隔着衣服都能感受他擂鼓似的心跳。
这种感觉很好——心爱的人被困在自己怀里,连心跳都能来个二重奏。
沈寻摸了摸乐然的头,眼眸深不见底,“乐乐,你说呢?”
乐然舌头被吻得打了结,什么也说不出来,索性一头撞在他肩头,搂着他的腰,喉咙里憋出一声难耐的“唔”。
沈寻勾起唇角,揪了揪他的脸,轻声说:“你啊。”
在切实的证据面前,白小越终于承认杀害章勇,并嫁祸乐然的事实。乐然的罪名被洗清,却没有立即回市局上班,也没有回宿舍。
他暂时住在沈寻家里。
特警队将他除名的事他已经知道了,也知道局里不少人打听到了他幼年的不幸。他有些难堪,也不知道往后怎么面对这一帮同事,所幸暂时回避几日,反正白小越的案子被移交去检察院之前,他可以不用上班。
不过,让他自己也感到有些诧异的是,伤疤被揭开的难堪与遭特警队除名的失落似乎都算不上特别浓烈,不是那种能将人压抑到窒息的痛苦,顶多算跑10公里越野时被要求扛70斤装备——虽然困难,但只要咬牙坚持一下,也不是到不了终点。
他从小就对父母没有什么印象,只知道自己是个孤儿,被丢到一所条件不好的福利院,能吃饱但吃不好,一个劣质果冻也是稀奇得不得了的宝贝。如今才知道,原来母亲曾遭受过那个年代最不能忍受的侮辱,而自己也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他一直不知道自己接受过催眠治疗,只是这些年隐隐约约对讲催眠的书很感兴趣。
刚得知多年以前的遭遇时,他在看守所痛苦过哭过,但好像并没有耽于那种痛苦。
毕竟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
被特警队除名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他第一时间想到了在军队被孤立的往事。
可是现下的失望与在部队里体会到的绝望一比,似乎已经算不得什么了。
那时没有任何人站在他一方,而现在,特警队的队员虽对他不理不睬,但刑警队的大多数警员都向着他,徐河长还为他的事大发雷霆,乔羿也从头到尾保护着他。
不过最重要的,却是沈寻。
那日沈寻抱着他,吻他,他明明已经颤栗得站不住,周身却好似多了一股温暖又强大的力量。
这力量支撑着他直面过去的艰难与现下的非议,好像只要他再挺一挺,就能再次毫无愧色地站在阳光之下。
毕竟,他什么也没有做错。
毕竟,被倾慕的人喜欢着的那种喜悦,就像一面坚不可摧的盾牌。
过去,他不敢承认自己喜欢沈寻。
沈寻是男人,不是福利院里叫他“哥哥”的小姑娘,但他又无可抑制地在意沈寻,成天都想赖在沈寻身边。
沈寻出外勤时,他一定要跟着;沈寻中午去食堂打饭,他也要等着;沈寻去一趟厕所,他也厚着脸皮跟去;白天的时间已经占得满满当当,晚上还要黏着沈寻跑步。
只要看到沈寻,他就有种难以言说的高兴。
沈寻以前开玩笑叫他“然哥”,后来又叫他“乐乐”,他有时会学着沈寻的语气自己叫自己,口气无奈的“然哥”,温柔低沉的“乐乐”,然后偷偷开心得脸红心跳。
但他还是不敢承认喜欢沈寻。
男人喜欢男人,说出来太尴尬了。
有次他甚至想到了李司乔那人渣,害怕自己哪天把持不住,会像李司乔对自己那样对沈寻。
所以他一直不愿对沈寻太过亲昵,尽管那一系列黏人的行为早已越了亲昵的线。
他给自己定了一个掩耳盗铃的底线——不叫“寻哥”。
“寻哥”听起来太热情了,“沈队”却冷冰冰得恰到好处,十分适合掩盖他的“狼子野心”。
可是,就在他还在为自己的“细心”沾沾自喜时,沈寻却吻了他,撕掉他所有犹抱琵琶的伪装,将他的那点小心思揭露得渣都不剩。
从市局回家后,沈寻和他一起躺在床上,用手帮他做了一次。
他的反应比一般处男还生涩,全程拿枕头捂着脸,身子都红得一塌糊涂了,脚趾也痉挛发抖,喉咙却恁是没发出半点声响。
沈寻笑着扯开他的枕头时,他眼睛红红的,睫毛全被因为激动而涌出来的泪水打湿,下唇被咬出一排牙印,还险些破了皮。
他羞得不行,立即抓住枕头又想捂回去,沈寻却不给他机会,将他罩在身下,再次侵占了他的唇舌。
缓过一口气后,他翻身坐起来,也要帮沈寻做。沈寻半躺在床上,任他为所欲为。
因为常年练习射击,他指腹和手掌上都生着厚厚的老茧,平时自己撸倒无所谓,此时握着沈寻那里,却不敢太过用力——生怕老茧刺着沈寻,让沈寻不舒服。
所以握是握住了,但手与茎/身老是隔着点儿空隙,而且动作十分拘谨,像个电量不足的机器人。
沈寻低头看他,见他认真的眉眼不免想笑。
他抬起头来,知道自己没表现好,嘴角往下撇了撇,稍稍加重力道,还正儿八经地问:“这样行吗?舒服吗?”
沈寻险些笑场——两个男人在一张床上护送温暖的好事居然被搞成了哭笑不得的马杀鸡。还问舒服吗?当自己是态度恭谨的按摩师?
乐然有些恼,双手并用,试图想象握着的是自己的小兄弟。
可是根本没用。
那不是他的,那是沈寻的。
心上人的和自己的,闭着眼都知道哪不一样。
他叹了口气,尽量娴熟地动着手指,时不时瞄沈寻一眼,见沈寻嘴角一直带着笑意,但似乎并没有很享受。
他一时丧气起来,想着刚才自己舒服得险些叫出来的情形,就觉得有点对不起沈寻。
于是又瞥了沈寻一眼,心下一横,突然埋下头。
他一直觉得口/交恶心,但是用嘴帮沈寻做却毫无抗拒的心理,甚至还有些莫名兴奋的意思。
但是沈寻却迅速撑起身子,手臂往他胸前一扣,笑道:“乐乐,别这样。”
他更加羞躁,脸颊也热起来,垂着脑袋支吾道:“我……我手做不好。”
“手做不好嘴就能做好?”沈寻在他右眼皮上亲了一下,“饭都不会蒸,就想炒菜了。”
他耳根都红了,拳头捏紧,下巴抵在沈寻肩头,悄悄埋下头,在人家锁骨上轻轻咬了一口。
沈寻再一次发觉,捡回来的小狼崽的确是个相当黏人的家伙。
一周后,白小越被检察院提走,乐然回到刑侦队报到。
出门之前,他有些忐忑,虽然已经做足了心理建设,但心中的阴影仍然在。
沈寻四平八稳地开着车,见他一脸严肃,问道:“怎么?在看守所待过就怕见人了?”
他点点头,小声说:“觉得有点抬不起头。”
沈寻过了半分钟才说:“然哥,你想多了。”
他转过头,“想多?”
“你是不是觉得大家知道了你小时候的事,就会可怜你?”
乐然抠着手指,没说话。
“谁有那工夫啊?又不是圣母白莲花,可怜你的时间都够咱们破一个案了。”沈寻右手一探,在他鼻尖上刮了刮,嘴角依旧带着笑意,语气却认真起来,“然哥,这事还是在你。只要你不经常想,慢慢也就淡了。你要老是想呢,我也有办法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