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曼最近应该在加迈附近。”孔雀把沈诚告诉他的消息告诉了小个子。沈诚本来是不能泄漏这些的,不过宋曼和孔雀有仇,沈诚担心孔雀安危,加之现在宋曼也不是他们的目标人物了,才透露了一二。
“我有把握三天内找到他。”小个子思考了一下,笃定地说。
“你今天就出发吧。”孔雀说着就把一只□□放在了他身边,转身离开了库房,“这次事办完了,回不回来就随便你了,一路平安。”
小个子愣住了,等回味过来孔雀话里的意思后,他抱起熟悉的□□,对着孔雀离开的方向深深鞠了一躬。
半个月后,曾经名噪一时的武装头子宋曼被人发现陈尸在密支那的密林中,额头插着一只□□。沈城把这个消息告诉孔雀的时候,孔雀平静的嗯了一声,似乎并不意外。小个子没有再回到龙川矿,后来有人见过他,带着家人在远离缅北的仰光开了一家小小的杂货店。
作者有话要说:
过度一章,算伏笔吧……
第54章 重明
孔雀办完了事情又被苏经理拉去看账本,等闲下来的时候已经将近中午了,他没有去食堂,而是直接回了小别墅,一打开门就闻到一股烤肉的香味。
“折腾什么呢?”孔雀走到厨房门边,抱着手看着沈诚大马猴一样目光炯炯地蹲在烤箱前。
“给你烤个新疆烤羊腿吃。”沈诚回过头,对孔雀挤了挤眼睛。
“那个不是要用明火烤么?”孔雀走过去和他蹲在一起,隔着玻璃看烤箱里吱吱冒油的羊腿。
“那要在外面烤,那么香,万一把那些狼崽子招来了,都不够分的。”沈诚显然对自己的手艺颇为自信。
两个人就这样肩并肩蹲在烤箱前,等着烤肉。
孔雀没有和沈诚提盯梢林柏州的事情,姓林的毕竟身份特殊,孔雀去盯他,被那边知道了是如何都解释不清的,他不能让沈诚为难,他也没说宋曼的事,这个人,现在已经不重要了。
其实,用烤箱做东西是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只需要调整好时间和温度就可以了,况且思土豪装修的时候颇舍得成本,即便是没什么利用率的厨房,也用上了最好的设备,这样的烤箱烤出来的肉自然是外焦里嫩,鲜美多汁的。
当烤箱发出叮的一声轻响后,沈诚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烤箱,热浪和着肉香扑面而来,沈诚戴起手套把烤盘里的羊肉端到了餐桌上,孔雀跟在他的身边,迅速的用手撕下一缕羊肉直接丢进了嘴里。
“好吃么?”沈诚满含期待地问他。
孔雀点了点头。羊肉酥嫩多汁,即使还没有撒上调料,嚼在嘴里也是鲜香的味道,孔雀决定明天去厨房顺只鸡,后天拿个蹄膀,让沈诚换着花样烤给他吃!
沈诚用军刀在烤好的羊腿上割了几下,大块的肉就分离下来,热气腾腾,肉汁四溢,惹得人垂涎三尺。
沈诚又从蒸锅里拿出几个食堂顺来的大白馒头,把羊肉撒上孜然辣椒面,美味的一顿就成了。他把最肥嫩的部分扯了几块,放到孔雀的盘子里,孔雀看了看,又顺手丢回来一块,沈城从善如流的接了,心里甜的不行。
两人正一手馒头一手羊肉,大快朵颐的时候,放在桌上的手机响了两声短信提示音。两人的手机是并排放在餐桌上的,铃声也用的是同一种,因为手上都是食物,就同时伸头去看手机屏幕,屏幕亮着的是孔雀的手机,发信人是铃铛——鸟人,后天见,我要吃木奶果。
孔雀哼了一声,扭头继续啃他的羊腿。
“他怎么给你起这么个外号啊?”沈诚一直觉得赵子易胆儿够肥,要是别人这么叫孔雀的话,坟头上的草恐怕都有一人高了,这也说明孔雀确实待见这小子。
“他说孔雀就是一种鸟。”孔雀满无所谓的说。
“我俩果然般配,我也是鸟人。”沈诚满满地感叹了一句。
“你是什么鸟?”孔雀隐约记得沈诚不是属鸡的,却也好奇他又要胡说八道什么。
“重明啊!《山海经》曰:重明鸟,其形似鸡,鸣声如凤,力大,能搏猛兽,辟妖邪。正义的使者!”沈城得意的说。
“你怎么不说凤凰。”孔雀似笑非笑的瞥了他一眼。
沈诚笑笑没有再多说。现在还不是告诉孔雀自己真名的时候,不过,总有一天自己会亲口告诉他的,沈诚想。
孔雀和燕重明,他们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吃完了午饭,沈诚很’贤惠’的收拾餐桌,孔雀则走到和厨房相连的露台上打电话,沈诚耳朵灵,听见孔雀果然在吩咐小辉去给赵子易买木奶果。
“你对那小子真好,我嫉妒!”沈诚把碗放进洗碗机,走进露台,从后面抱住孔雀,亲了亲他的耳朵。
“你吃吗?我现在就去给你买。”孔雀挂了电话,转过身捏了捏沈诚的脸。
“有你这句话,管饱三天!”沈诚笑嘻嘻地搂着孔雀,“你下午还去前面么?”
“不用去了,你呢?”孔雀摇摇头,问沈诚。
“我也没事。”沈诚忽然露出兴奋的表情,“要不,我们去玩吧!”
哎?孔雀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沈诚拖着跑出了屋子。
孔雀已经想不起来他上一次单纯的为了玩儿而出门时什么时候的事了。几年前他陪着大哥大嫂去了一次丹老群岛,那是一次让人印象深刻的旅行,沿途的风景固然美丽,但孔雀记住的最多的却是思罕和秦小川之间的点点滴滴,温暖的,亲密的,相濡以沫的……他觉得这样的感情很美很好,但他并没有向往和羡慕的感觉,因为他从来没有奢想过有一个人也能如此的贴近他心灵最柔软的地方。
两人没有开车,沈诚带着他从后山的崖壁处溜出了矿区,就像两个逃学的顽童,带着些许的紧张和兴奋。
在龙川矿呆了那么多年,孔雀自认对附近的地形和景色已经了如指掌,可是当沈诚带着他穿梭在树丛乱石间的时候,他的心里依然充满了期待,往日熟稔的景色如今看在眼里都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孔雀跟着沈诚一路向峡谷的方向走了半个多小时后,他们来到了一条河边。这条河孔雀也是熟悉的,这是伊洛瓦底江的一个小支流,因为开矿的原因,河水并不是非常的清澈,但是在枯水期的冬季到还是显出几分秀丽来,河岸边长满了郁郁葱葱的芦苇和伴水植物,湿润松软的河滩上偶见一串串小小的足迹,是附近来喝水的动物。
“来这里干什么?”孔雀看看最深处不过及膝的河水,游泳和捕鱼都并不适合。
“我上次看到上游有一个偷偷开采的红宝石矿。”沈诚一脸神秘的冲孔雀眨了眨眼。
“要去抢劫么?”孔雀一本正经地看着沈诚。
缅北有不少偷采的小矿场,这些盗采者是不受到当地政府保护的,谁都可以欺负,而且他们吃了亏也不敢声张,简直是抢劫勒索打秋风的绝佳对象!这个小矿在孔雀的势力范围之内,依仗着缅北之狼的威名倒是讨了些清净,孔雀是不会去为难这些小角色的,可是如果沈诚想试试,他也可以陪他玩一次强盗游戏。
“你也不怕传出去被人笑话,缅北之狼。”沈诚被他认真的样子逗笑了,他亲昵的捏了捏孔雀的耳垂,笑道:“我是带你来淘宝的。”
孔雀不解的看着他。
“小时候就听说我们国家有一条金沙江,里面可以淘金子,那时候就向往的不行,后来又听说缅甸的宝石河,长大了才知道,那是因为上游有金矿和宝石矿,小金沙和宝石颗粒随着洗矿的水被冲进了河里。那个盗采矿设备很简陋,一定会有漏网之鱼被冲下来的,嘿嘿嘿,我上次路过就看见有人在这里捞了。”沈诚边说着,边从河边的草丛里拖出两个沙眼孔的小筛子,看来是上一波人留下的。
孔雀被他的无聊深深震惊了。
“我房间里有好几块玻璃种满绿的料子。”孔雀说。
“你房间里最值钱的东西的我已经得到了。”沈诚一手勾起孔雀的下巴,在他唇上亲了一下。
孔雀愣了一下,嘴角忍不住浮起一丝笑意,突然想告诉沈诚:你才是我房间里的无价之宝!可是这样话,孔雀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的,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倾诉。他羡慕秦小川可以天天把爱挂在嘴边,也羡慕沈诚的’不要脸’,甚至羡慕铃铛的口无遮拦,而他,可以把语言化为行动,却拙于言辞。
“来嘛!”沈诚已经卷起裤脚下到了河中。
孔雀不忍扫他的兴,也脱了鞋下到河中,河水温凉,在缓缓水流中行走的感觉并不坏,孔雀蹚到沈诚身边,看着他拿着筛子一脸期待的在水里捞来捞去。
“过来。”孔雀拉着沈诚的手把他拉到了一片泥沙滩处,然后弯腰捧了几大把河沙放进筛子里。
“晃吧。”孔雀说着也伸手握住了筛子边,两个人,四只手,在孔雀的带领下,小筛子顺时钟在水里晃荡起来。
刚开始的时候沈诚还有点儿跟不上节奏,但很快两人的默契就出来了,小筛子盛着河沙在水流中圆润规律地晃动着,轻柔的水流涤荡走了泥沙,一些被水流打磨得圆润的五颜六色的小颗粒开始慢慢出现在筛子的底部。”哎,真的有啊,快看!”沈诚兴奋的看着筛子里彩色的小石头,虽然很细小,但确确实实不是一般的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