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帅喜滋滋地应了声,“对啊,你不觉得我走在路上,大家看到这么可爱的程程喊我帅哥,回头看我的人肯定很多,对吧?”
“程程?”负责烤肉地凌彻疑惑,“是谁?”
帅帅指着将金针菇裹进培根里的程琛,自豪道,“我弟啊。”
凌彻看向对面将对面认真的男孩,顺手拿起放在旁边的饮料,“对了,认识这么久了,我居然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就知道你叫小五,你的名字叫什么?”
“程琛。”
程琛将裹着金针菇地培根放进烤盘上,打鸡蛋在小碗上搅拌均匀,拿猪肉浸到蛋液中再拿起放进烤盘上,裹着蛋液的猪肉迸出肉香和蛋香。
程琛?凌彻被绿茶呛住了,捂着嘴巴咳起来,难以置信地看向程琛,心想自己遇见一个重名的人可能性有多大。
“哎呀,肉要糊了。”
阿武手忙脚乱的将肉翻面,焦脆鲜嫩,“凌哥,小五的名字是有多好听,激动成这样,连我肉都糊了。”
凌彻止住咳嗽,确认地问,“程琛?哪个程哪个琛?”
“就是方程的程,琛就是,就是,”阿武学经济的脑袋想不出形容词,手指蘸水在桌上写出来,“喏,就是这个字,见到他老子才知道原来汉字里还有这个字。”
凌彻目不转睛地盯着程琛,“你姐姐是不是周绮云?爷爷周伯雄?”
程琛抬头,热气衬得他双眼亮晶晶双颊绯红,“你认识我姐姐和爷爷?”
“恩,算是认识吧。”
“哦。”
程琛低头继续烤东西,凌彻垂眼。
对于程琛,他知道他考进T大,父母离婚母亲早逝,他有过无数的设想,也许他可能成为了一个戴着眼镜成天对电脑玩游戏自暴自弃的青年,亦或是留长了头发成日乱七八糟的帮派混迹,或是成日各种抱怨地愤怒青年,而绝不是现在这样。
乌黑柔顺的发服帖的在额前,双眼清澈如一泓清泉,白皙俊秀,性格温和,凌彻低头,杯中的绿茶清亮甘甜,之前想的计划鬼使神差的浮上眼前。
程琛将熟了的培根卷夹起放进凌彻的盘中,然后是帅帅的,最后是眼巴巴盯着他看的阿武。
“小五,你不厚道啊,我跟你是宿友是同学,怎么说论关系论亲疏,也应该先给我吧!结果你居然先把吃的夹给别人。”阿武不满地夹起培根卷放进口中,瞬间瞪大了眼,“好好吃啊!天啊,小五,你是怎么做到的?”
凌彻赞赏地看他,程琛害羞地低下头,“最近总是在微博上看到,所以就趁这个机会试试。”
帅帅一口咽下,端盘子递过去,嚷嚷,“我还要,我还要。”
“可能还要等一下,我得先串一下,我的这个先给你。”程琛夹过培根卷放进帅帅地盘子里,认真地用培根卷金针菇。
凌彻看他细瘦地肩膀,眉头微不可查地皱了皱,将原本准备送进嘴里地牛肉放进他的盘子,强势道,“先吃东西,吃完再弄。”
“可是帅帅想……”
程琛抬头辩解,在凌彻炯炯有神地目光中声音渐渐消散,乖乖吃肉。
旁边的帅帅目瞪口呆地看对面甩开腮帮子吃肉的阿武,“他很饿吗?”
“应该吧,阿武饿了两顿。”
“……”
阿武埋头苦吃,声音含糊,“我本来是打算饿两天的,不过忍不住。”
程琛将凌彻夹在盘子里的羊肉吃掉,“刚刚点菜的时候,阿武说,吃自助餐的最高境界是‘扶墙进,扶墙出’,所以要多吃点才不浪费。”
凌彻拍拍程琛的肩膀,“没错,所以你要多吃点,那么瘦。”
阿武百吃中回头看一眼程琛,瘦?小五瘦吗?看那张脸怎么也不觉得瘦啊,俊秀可爱。
第10章 矫正行动10
矫正行动10
吃过烤肉,凌彻将阿武和程琛送回学校。窸窸窣窣地雪花从枝头飘落下,程琛缩着脖子将围巾围紧,阿武捧着吃撑的肚子走在他身边。
阿武抬头,神秘兮兮地对程琛说,“小五,你有没有发现你对凌哥很特别?”
程琛认真地回忆了下,摇摇头,“没有吧。”
“哪能没有,就说今天晚上,”阿武瞪他,“就拿今天晚上来说,平时你不都是直接把好吃的给我的,你今天你居然给了凌哥。”
程琛认真道,“那是因为这顿饭是他请的。”
“……话是这么说没错,”阿武挠挠脑袋,“但是平时,只要你跟欧哥学做了什么蛋糕,就绝对是拿给凌哥尝,你这样不厚道啊。”声音越到后面愈发理直气壮。
程琛语塞,确实,打从自己学会做的第一个蛋糕开始,试吃的人一直都是凌彻,连自己都说不出理由,直觉只有他能吃,只有他可以,为什么他没有想过别人?他思考。
阿武拍拍他的肩膀,意味深长道,“你该不会是喜欢上凌哥了吧?”
“我……”喜欢?是这样吗?程琛迷茫,“不知道。”
什么才叫做喜欢?他想到自己的舅舅舅妈。当律师的舅舅下了法庭总是老实木讷,回到家中被舅妈拎着耳朵训得一愣愣,平日里的雄辩机灵都只剩下满足地傻笑。
阿武摸摸他的脑袋,斟酌道,“虽然吧,那啥,男的和男的是有点奇怪,但是既然对象是凌哥,我也就勉强接受了。”
“为什么?”
“因为凌哥帅!”阿武不假思索地回答,“英语好,脾气好,我喜欢。”
“你喜欢?”
“呃,朋友间地喜欢。”阿武疑惑反问,“难道你不喜欢?”
程琛低下头,“朋友间的喜欢,我喜欢,其他的喜欢,我想想。”
那一晚,到点就睡的程琛失眠了,用了大半夜的时间在思考自己对凌彻的感觉,直到天蒙蒙亮,才迷迷糊糊地睡过去。
帅帅坐在凌彻地车边,饶有兴致的看他,凌彻一个急刹车,帅帅庞大的身躯撞向了挡风玻璃,他捂着撞痛地脑袋吼,“what hell……你干嘛?”
凌彻手搭方向盘不紧不慢的看他,“你晚上眼神不对。”
“我哪不对了?”
“总是色眯眯地盯着程琛。”
“……”帅帅怒了,“我那是欣赏,欣赏,人总是追求一切美好的东西,我也不例外。”
凌彻地眼危险地眯起来,“那种恨不得生吞活剥地眼神我可看不出来半点欣赏。”
“不要把我想你一样,我喜欢的是女人,”帅帅直觉性取向正在被人误解,忍不住大吼,转念一想程琛可爱地俊脸,沉默了,须臾道,“不过程程真的太可爱了,如果是为了他,我愿意尝试尝试。”
“中国有句古话:‘朋友妻,不可欺。’”凌彻意味深长道。
“朋友七,不客气?”帅帅抓抓脑袋,“为什么七朋友会不客气?还是因为他不客气,所以排在第七?”
“意思说,程琛是我的了,你就别打他的主意了。”
“I know,OK,”帅帅梳理一遍思路,“你的意思是说,程程是你的人,所以我不能喜欢他?对吗?是这个意思吗?”
“没错。”
“那程程喜欢你吗?”帅帅歪着脑袋问。
“喜欢,”凌彻回答得理直气壮,“不喜欢的话他会第一个把培根卷夹给我吗?”
帅帅点点头,没错,如果他喜欢一个人,也一定会第一个把好吃的留给他,所以结论是程程喜欢凌彻。
他释然,但又苦恼,“怎么办?我难得来到中国喜欢上一个小男孩,结果他喜欢你,那我怎么办?”
凌彻拍拍他的肩膀,“明天下午三点,来我办公室,我给你介绍一个漂亮的中国女孩。”
“女孩?怎么办,我感觉已经喜欢上男孩了。”
帅帅忧伤地靠在窗边,蓝眸一闪一闪。
“放心,明天那个女孩肯定漂亮,而且你认识。”打定主意出卖下属地凌彻坚定不移地铲除潜在情敌。
星期一下午三点,周绮云翘着腿看窗外,时不时地瞥一眼总监办公室,唉声叹气。
陈宁将最后一份档案袋装好,“这个点你不该去楼下的帅大大鸡排店报告吃鸡排吗?”
“我只是在失望我就这样错过了一个世上离我最近的高富帅。”周绮云深闺怨女地之下把皱眉,自从丽丽说总监是guy后,她的心情没有一天好过,就连吃了一个星期帅大大家的鸡排都唤不回她精神抖擞地干劲。
陈宁顺手拿起身后的靠枕砸过去,“有这时间去拿抹布和扫把给我把办公室打扫干净。”
“……我是助理,这个事情再过三个小时大妈会收拾。”周绮云抗议。
陈宁勾勾手指,“你知道什么事助理吗?”
周绮云斜飞一个眼刀,你当我白痴吗?好歹我也是大学生。
陈宁没搭理她,自顾自地说,“助理助理,顾名思义就是协助办理任何事务,包括一些杂事琐事。”
秘书室进来一个金发蓝眸的高个帅哥,周绮云第一反应是收起腿,扬起最妩媚的笑容,“先生,一块鸡排一杯奶茶。”
话音未落,她反应过来,“不对啊,今天我没有点帅大大家的外卖啊!”还有,这里貌似还是办公室吧。
人高马大的外国帅哥咧开一口白牙,“你们好,我找凌彻。”
“直走三步,推门而入,谢谢合作。”对于这位外国帅哥,昨天陈宁已经收到指示——“不,可怠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