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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就被告白了 (皮卡茂)


沈星死后,心灵受到重大打击的容朕像是自闭症患者一样拒绝和任何人交流。他把自己关在漆黑的房间里,不停回忆着那天下午所发生的一切。沈阿姨为什么要冲上去,就让车子撞死自己好了,要是死的那个人是自己就好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个叫光明的小弟弟就不会再也见不到妈妈了。
这种情绪被无限放大后,容朕开始拒绝吃饭、喝水、睡觉,简直是拒绝活着……直到有一天,容朕看到父亲容正炎拿着四岁的光明的照片激动的对他说:“这个就是沈阿姨的儿子,叫光明,长得很可爱,听说只要看到书本就抱着不肯放呢,阿朕……不如我们来供他念书吧,让他也变得跟你一样聪明。”
最后,容正炎的耐心开导将容朕从愧疚自责的黑洞里解救了出来。
光明几岁了,个子又长高了,校服又换了,他喜欢吃什么,讨厌做什么,哪篇作文被老师表扬了,哪次因为成绩考得不理想而闷头一整天不说话……他都拜托容正炎打听得得一清二楚。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总会不自觉的捧着光明的照片发呆,猜他在做什么,过得开不开心,有没有被同学欺负?
要是能和光明一起念书就好了,他一定不会让任何人碰他一根手指头。他要是看书看得烦了,他就陪他一起翘课,一起去小河里抓鱼,他记得光明在作文里说他最喜欢周末去河里抓鱼了。
光明睡觉的时候会像小猫一样软绵绵的缩成一团吗?睡到半夜的时候会踢被子吗?他舔着冰淇淋的样子一定很可爱吧?
要是能和光明一起生活就好了……
要是能见到他就好了,这种越来越强烈的感觉是什么呢?
直到有一天,容朕看到照片里的光明很开心的和一个女生站在一起的时候,那阵突然涌上心头的酸楚和疼痛才终于让他明白,那种越来越强烈的想着光明的感觉是什么。
他喜欢上光明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无法自拔的喜欢上他了。
于是,他开始偷偷的看耽美小说,看漫画,看DVD……他开始……将画面里的人想象成自己和光明……他和光明,在做那种事……
他想成为光明的男朋友,想永远跟他在一起,一辈子都对他好。
他开始学做饭、学做家务,学会向别人露出友善的笑容,学会体恤每一位员工,因为光明在暑假打工日记里说他最痛恨剥削压榨员工的老板了。
他要在光明走到他面前的时候,蜕变成一个优秀、成功、可以带给他幸福的男人。
终于,他等到了那一天。
光是捧着光明的简历,他就激动得指尖不停颤抖。
他看到光明跌倒在他面前、露出那种狼狈又可爱的模样时,他多想告诉他,他已经等了他十五年。
当光明主动放弃面试,转身要离开时,他心急如焚,连流氓无赖的招数都用上了。
当他知道光明和高成住在一起时,他嫉妒得快要发疯了,于是他继续耍无赖的让光明搬进了只有两位大叔的宿舍,跟着洪叔,他肯定不会饿着。
在得知陆虎千里迢迢的跑来看光明时,他便坐立不安,他好害怕,光明已经和陆虎在一起了。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他故意带上陆虎一起出去玩,在察觉到光明对陆虎只是好哥们的时候,他又开心得快要发疯了。
当他看到光明在他面前默默脸红的时候,他幸福得心跳都快停止了;忍耐达到极限的时候,他便吻了光明,跟他告白。
当光明用那种痛苦的神情跟他说他不喜欢他的时候,他的心瞬间就像被撕裂般的疼了起来。为了不给光明造成心理负担,他马上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说自己只是在上完漫画剧情而已。
他告诉光明自己出差的那一周里,其实是一个人躲起来痛哭、酗酒、像个疯子一样的在别人家门口乱吼乱叫,还差点被带回了警察局。
酒醒后,他告诉自己不可以就这么放弃,他一定要让光明心甘情愿的接受他。于是,他找来光明的入职档案,亲自派人去把叔叔一家都接了过来。
那一晚,光明终于接受了他,他终于成了光明的男朋友。他抱着光明,简直就像拥有了整个世界。
他知道光明对他的感情,感动多过喜欢,但他坚信日久生情,总有一天,光明也会以同样的感情来回应自己的。
可是当他看到光明喝醉酒,拉着他的手喊妈妈的时候,那份封尘了十多年的愧疚和痛苦就又爬上来了。
如果光明知道那个他一直想着能再见一面的妈妈是被自己害死的,他一定恨死自己了,一定会毫不犹豫的转身走掉的,他……就彻底的失去光明了。
所以,只要光明不追问,他就打算一辈子瞒着他……
可是高成,却将他小心翼翼守护着的那份安稳都无情的捅破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在想,接下来要怎么写啊,谁能来救救我啊,哭……

第16章 第16章 很小的时候,就喜欢阿朕了

容朕将脸深埋在弯曲的膝盖里蜷缩成一个句点,瑟瑟发抖。
高成看着眼前的容朕,简直就像十三岁那年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的情形一模一样。而容朕对他的态度发生变化,也正是在经历了那件事情之后。
高成是个私生子,母亲为了嫁给一个有钱的老头,就把他这个拖油瓶扔给了从小就很疼爱他的小姨,也就是容朕的母亲慕槿之抚养。
高成第一次见到容朕,是在他六岁那年的夏天。当时,四岁的容朕正坐在别墅花园里玩积木,小小的身躯上套了一件纯白色的背心,牛奶般嫩白的小脸上,那双犹如宝石般明亮的大眼睛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简直比精灵国的小王子还要可爱迷人。高成紧紧攥着慕槿之的手,就那样呆呆的看着小容朕入迷了。
“阿朕,这是高成,是你的哥哥噢,以后高成哥哥天天陪你一起玩,好不好啊?”慕槿之露出慈蔼的笑容,将高成和容朕的手握在一起。
容朕的手软软的、滑滑的,高成屏住呼吸一动不动的感受着容朕的小手在他手心里轻轻的蠕动着。
“你会玩积木吗?”容朕抬起那双明亮泛光的眸子充满期待的望着高成,高成心里咯噔了一下,笨拙的摇了摇头。
“那你会拼图吗?”容朕又问。
高成的头埋得更低了,摇头的动作也变得僵硬无比。
“那你会什么?”容朕的语气里已经没有了任何期待,高成连摇头都不敢了。
“哼……什么都不会的笨蛋,我才不要跟你一起玩呢。”容朕用力甩开高成的手,眸子里的光芒完全熄灭后,生气的跑开了。
慕槿之一边叫着“阿朕回来跟哥哥道歉”一边追走他走开了。高成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原地,脑子里反复想着“他是个什么都不会的笨蛋,所以阿朕才不喜欢他,才不跟他玩”这样的话。
去到小姨家没几天后,高成就发现容朕特别的聪明,智力好,学东西快,并且对新鲜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心,而他,却什么都不会。因此,他从来不敢主动靠近容朕,更不敢开口跟他讲话。只有等到容朕需要他的时候,冲他笑一笑,挥一挥手,他才会很开心的跑过去,默默的跟在他身后,心甘情愿的听他指挥。
“把积木按颜色和形状分好。”
“把蓝色和紫色的蜡笔拿给我。”
“再去替我打一桶水来。”
“……”
每当高成把容朕交待的任务认真完成后,他的心里就会被幸福感和成就感塞得满满的,因为他并不是什么都不会,他可以把阿朕交待的事一一做好。
阿朕的水彩画受到了老师的表扬,他就开始认真学习画画,哪怕他一点绘画天份都没有,常常把粉红色和梅红色傻傻的分不清楚。
阿朕喜欢踢球,他就强迫自己也去爱上足球,这样的话,他就有足够的理由跟在他身后,一次又一次的钻进各种角落替他捡球了。
为了学会游泳,他差点把自己淹死;为了学会溜冰,他常常把自己摔得鼻青脸肿;他属于那种天生文静,极度缺乏运动细胞的人,但只要能追上阿朕的步伐,他通通都会去做。
“为什么我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你没有自己喜欢做的事吗?”
每当容朕生气的冲高成抱怨时,高成总是低着头什么也不说。他好想告诉容朕,只要是他喜欢做的事,他通通都喜欢,他通通都会去做,可是他不敢。
虽然容朕比高成小两岁,但他俩只要往那一站,别人都会以为容朕是年纪比较大的那个。因为无论是身高、语言组织能力或是学习能力,高成都远不及他。因此,小学六年,慕槿之都特意拜托老师将他俩安排在同一个班级,因为除了学习上可以互相帮助而外,最重要的一点,高成那种软弱、只知道服从的性格一直都是她的心中忧患。
果然,容朕将那种不言而喻的责任完成的很好。虽然,他常常都是以大呼小叫的方式替高成讲完一道数学题,又总是以老大的姿态指挥高成干这干那,但那六年里,也从来没有人敢去找高成的麻烦。
随着时间的推移,容朕的嚣张、霸道带给高成的不再是畏惧,而是安心。虽然容朕对他总是凶巴巴的,从来都不对他笑,但高成却觉得很幸福,因为躲在容朕身后,他觉得自己是被他保护着的。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升入初中前的那个暑假,也就是沈星车祸去世之前。在那之后,容朕变了,对他的态度也变了,一切都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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