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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甘情圆 (莫里_)


自从毕业后,何心远再也没有机会使用这些久违的手术工具,每次只能帮着做一些洗涮消毒的工作。要知道,他在本科还没毕业时,就组织同班同学去收养所为流浪猫狗们做免费手术,而作为主力的他,一天下来就能做两台绝育一台外伤。他喜欢动物,他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双手为它们带来健康。
但是现在他时不时就会发作的病情却让他失去了站在手术台上的资格。
想想看吧,一个医生在打开病患腹腔后却忘了是要修复还是摘除,这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他现在只能参与最最基础的内层肌肉和外层表皮的缝合工作,好在缝合不需要太多知识储备,只要熟能生巧,就能凭借身体本能缝合完整。
为此,他花费了大量时间在家中默默练习,赵悠悠也很支持他,最开始俩人同住时,赵悠悠时不时就买一只刚杀的活鸡,让哥哥在鸡身上穿针引线。
那段时间,他们兄弟俩天天都在吃红烧鸡油焖鸡咖喱鸡小炒鸡,还真别说,身上布满针眼的鸡肉特别容易入味,再加上赵悠悠的好手艺,何心远一个月内连胖五斤,脸都圆了一圈。
等到手术做完,天色已经微微亮,守在走廊等候的猫咪主人抱着软笼靠着墙睡着了,她的两颊布满泪痕,被风一吹,红彤彤的。
猫咪年纪大,采用的是气体麻醉,在麻醉气罩摘除后,不到一分钟就能清醒过来,所以当何心远把猫从地下手术室抱到一楼走廊,猫咪已经恢复了神智。手术后体内的疼痛让它委屈的叫了起来,它想如往常一样团起身体舔舔自己的伤口,不过刚一动作伤口就疼的要命。
因为那一声轻的不能再轻的喵,原本浅眠的猫主人瞬间跳了起来,她不顾自己头发散乱,冲过去围着何心远团团转,几次想摸猫,几次放下手,嘴里连连道谢。待何心远小心的把猫放在一次性尿垫上后,她赶忙扑到点滴桌前,哭着亲吻猫咪的额头。
何心远把空间留给她们独处,在离开点滴室前,他又回身看了眼女孩和她的猫咪,那只猫咪已经稍微恢复了一点体力,当主人把满脸泪水蹭在她额头上时,它抖了抖耳朵,抬起头,轻轻的用舌头舔了舔她下巴上的泪珠。
……而这,就是为什么何心远想要当一名宠物医生的原因,他希望竭尽所能,让它们能多陪他们一段时间。
即使他忘了所有,也不会忘记这个铭记在心的夙愿。
等到给猫配好点滴的药水后,天光已经大亮了。他忙了一夜,赵悠悠倒在休息室里睡得很踏实,看来他每次说“哥哥不在家我一个人睡不着”,完全是瞎扯。
因为上了一个白班连晚班,所以何心远可以休息一整天回家补觉,不过赵悠悠还要正常上班。可能是因为悠悠从小练武的原因,他身上自带不好惹的气场,不管多淘气的狗,他一眼瞥过去,狗就老实跳进浴池了,所以每天预约让他洗澡剪毛的狗主人多得不得了,他一天都不得闲。
八点时,除了陪着猫输液的猫主人外再没有一个客人了,赵悠悠揣上钱包,拉着下班的哥哥出去买早餐。
认真宠物医院周围都是中高档小区,早餐店鳞次栉比,流动摊贩倒是一个不见。俩人走出门时还在商量今天吃什么好,忽听从安静的街道那边传来一阵轰鸣的摩托车油门声,两人循声望去,只见一辆眼熟至极的深蓝色摩托车自远处疾驰而来,在距离他们五十米处逐渐降速,紧接着一个帅气的甩尾,在他们面前稳稳停下。
飞烟散去,摩托车手摘下头盔,露出了真容。
不出他们的意料,这位拉风的摩托骑士,正是在他们面前刷过多次存在感的池骏。
“这次又有什么事?”依旧是赵悠悠先开口。而何心远定定的站在他身旁,望着池骏的方向不说话。
“我来给你们送早餐。”池骏的回答出乎他们的意料。他们这才发现,池骏这辆帅气拉风的摩托车车把上,确实挂着两大塑料袋画风非常不符的食物!
喷香的味道从塑料袋里蔓延开来,何心远没忍住偷偷吸了好几口,闻出左边那个袋子里有他爱吃的糖油饼、小笼包、手抓饼,还有刚出锅热乎的煎饼在塑料袋上烙下一个热气腾腾的痕迹。操劳了一晚上的何心远正是最饿的时候,饥肠辘辘的他光是想象肉包子的口感,肚子就差点打鸣。
至于另一个袋子嘛,则是池骏这个心机屌为了讨好小舅子特地买的麦当当早餐,他上次和赵悠悠抓鸟时,听他三句话不离错过的麦当当早餐,就把这事记在了心里。因为摸不准赵悠悠喜欢吃什么,他就把所有的麦当当早餐套餐都各买了一份。
两大包装满食物的袋子别说喂饱这对兄弟了,就算医院里所有员工一人来一份都足够。
池骏殷勤的把食物递到了两位祖宗手里,赵悠悠很痛快的接过来,反正对于他来讲,有便宜不占才傻呢。何心远则迟疑了一下,无奈肚中雷鸣如鼓,池骏买的又都是他爱吃的,他拎着塑料袋的提手,腼腆的道了谢。
想了想,他说:“池骏,我能和你聊聊吗?”
池骏哪想到送一次早餐就有这种好事,忙不迭的点头。赵悠悠本想反对,但见哥哥已经拉着池骏走出了一段距离,他只能泄愤似得打开了汉堡包装,狠狠的咬了一口。
“那个,心远……”
“那天我和任师兄的对话,你都听到了吧?”何心远开门见山。
池骏一愣:“你还记得?”他不是两三天之前的记忆就会模糊吗?距离池骏上次来已经过了足有一个星期了,本来他心里打鼓,担心这次何心远会不记得他,没想到对方不仅能准确的叫出自己的名字,还能说起之前发生的事情。
何心远摇摇头:“其实已经记不太清了。但是我知道这件事对我很重要,所以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强迫自己回忆一下,再加上我有写日记的习惯,所以整件事情我知道个大概。”
“那……”池骏小心的问,“你的病情能给我仔细讲讲吗,你以前非常的……当然,现在也挺好的。”
“在回答你之前,我也有个问题要问你。”何心远的手不由自主的攥紧了手里的早餐袋,诱人的香气钻进他的鼻子,一想到面前的男人对自己如此了解,这让他的内心更难平静。“你那日说,我一直想当个兽医,今天又带来了非常符合我口味的早餐……我真的很感谢你的关心,所以我想知道,你……是不是认识我?”
何心远说话时眼神低垂,睫毛微微抖动,池骏心想,原来这么多年过去,他一紧张就不好意思看人的小毛病并没有改变。
“……不是现在的我,而是以前的我。”
“是的,”在池骏心里滚动了一早上的谎言终于从他的嘴里吐了出来,一同吐出的还有他心中复杂的情绪,有遗憾,有侥幸,也有无法忽视的不安。“我是你大学时的师兄,咱们在学校里……是特别好的哥们,形影不离。”

第十二章 争宠(上)

这个回答不出何心远的所料。
他生病后,在医生的建议下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他每天都要花费大量时间,事无巨细的把一天的经历记录下来,他还买了彩色铅笔,遇到可爱的动物还会在旁边描绘出它们的样子。
他写的勤快,每半年就能写满一个硬皮横格本,到现在已经积攒了八本了。每本日记的最前面几页,是他做的“目录”、“提纲”、“摘要”,把这半年最需要记住的人和事写在最面前,时不时就要翻看默背,记得滚瓜烂熟。
何心远不爱社交,病后和曾经的同学断了联系,几年下来,需要他牢记在心的联系人数量不超过十个,而在这些人之中,并没有池骏的名字。
所以何心远推断,池骏如果认识他,又知道他一心想做兽医的梦想,那只能是在大学期间认识的了。
他离开了学校,离开了家乡,和赵悠悠彼此相伴来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从没想过还能遇到曾经的故友。
“你说咱们以前是好朋友,那你有什么可以证明的东西吗?”
“有有有。我拿了咱们以前的照片。”池骏昨晚翻箱倒柜找到了以前的相册,他们以前的合影不算多,他找来找去只找到十几张。
不过光是这些就够了,照片里,他们有时头碰头做实验,有时漫步在学校的林荫路上谈天说地,有时在图书馆里刻苦学习……
拍下这些照片的人是池骏以前的舍友,他买了相机本身是为了给女朋友拍照,不过却被女朋友责怪拍的脸大腰粗,无奈只能先拿同学练手。这些照片洗出来之后都被池骏小心的夹在了相册里,随着他一同出国,搬家,工作,创业。
何心远从他手里接过这些相片,带着三分好奇三分怀念翻看着。照片里确确实实是他的母校,他在那里度过四年本科两年研究生的学习生涯,之后又耽误了两年为了迟迟发不下来的学位证书频繁奔走,背景里的古木、教学楼、操场、实验室,他全都有印象,然而画面中那个与他并肩而立的大男孩,他却记不得了。
他从相片里抬起头,看着面前的池骏。与照片相比,他成熟了很多,这种成熟并非是外貌上的,更多是气质的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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