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林森以后是事业更进一步,迈入电影圈,还是出柜事业尽毁,中宇都需要培养出一个能接林森的班的人。
方路斟酌着对林森说了自己的考虑,又跟他说了一下未来公司可能会有的工作变动,林森表示理解。
在这个行业里,中宇已经算是有人情味的,在别的经纪公司里,让艺人陪酒这种事屡禁不止,日韩娱乐圈更脏,有的经纪公司甚至不把艺人当人看。林森在中宇几年,从来没有被安排过陪酒,公司其他的艺人也是如此,方路一直说,他不会反对手下的艺人潜规则上位,但也提倡,更不会从中牵线。
而孟煜,当面车祸停工近两年,复出后还是公司力捧的对象,那时候中宇制作的电视剧都是精品,连续几部戏都爆了,孟煜成了一线,也坐稳了中宇一哥的位置。哪怕他后来任性地一消失就是几个月,花长时间去演话剧,拍电视剧的时候,公司都是给的最好的资源。
林森知道公司不会一知道他跟男人在一起就将他弃之如履,能给他争取到的资源也都会给他。但培养新人是肯定的,哪家公司都是这样,让当红艺人带新人都是常事,孟煜以前就带过林森,只是林森不争气,直到去年才红起来。
该说的话方路基本上都说了,方路看了林森许久,又忍不住叮嘱:“你们私底下怎么样我不管,在外面收敛一点。”
“我们已经很收敛了,”林森一脸无辜。
“你知道就行,”方路捂着胸口,“我的心脏已经经受不起刺激了。”
林森:“……”
第49章 败家子
曲谌下班就回来了,他和林森说好了晚上一起吃饭。
正好林森和曲谌说开了,本来打算介绍曲谌和方路认识,他们都是知道对方的名字但没有正式见过面。
但方路没有这个意思,哼笑一声:“得了吧,等你们能庆祝一周年再说。”显然还是记着他之前公布恋情给方路带来的麻烦。
林森无奈,送方路离开。
方路离开没多久,曲谌就回来了,林森开门时还有些惊讶:“这么早?”现在才六点半,下班时间京城的交通状况一向不佳,林森简直要怀疑曲谌是开飞车回来的。
“今天没什么事,就提前下班了,”曲谌进门,换了鞋揽着林森的腰进屋。
“不错嘛!学会早退了!”林森满脸的赞赏。
照理来说早退这种事不该被提倡,但曲谌一向是加班时间比休息时间多,工作在他的生活中所占的比重太大,这样不是不好,但林森不太赞同这样的生活方式,他希望曲谌能将自己的脚步放缓一点,让自己活得更轻松一些。
林森对待事情的反应常常在曲谌的预料之外,曲谌早已习惯,如今听到林森这么说,既是意料之中又是意料之外的。
他无奈地笑了下,拍拍林森的头:“要换衣服吗?”
林森有时候会很奇怪,为什么曲谌总喜欢摸他的脑袋,在他看来,这种情形大多发生在身高差比较大的情侣身上,但他身高一米七八,并不比曲谌矮多少。
于是林森捂着头有点炸毛:“别老摸我头发,今天刚做的发型!”
因为要参加活动,林森今天穿得比较正式,就这么出去吃饭林森有点不习惯,于是回房间换了身休闲点的衣服。
他换了件白色t恤搭配蓝色的直板牛仔裤,脚上是一双板鞋,又拿了顶棒球帽,这身装扮再戴上墨镜也不会显得突兀,就是普通的年轻男孩子的打扮,又有点潮,就是看着挺嫩的。
林森面嫩,二十六快奔三十的人了,看起来还跟十几岁的少年一眼,跟一群二十出头的演员搭戏也很合适。
曲谌看起来比他更成熟一些,不光是穿衣打扮的原因,他的心态比林森更成熟,气质又稳重,就算是空降万宝集团,那身气势也能唬得住人。
林森就不行,让他演个皇子龙孙还行,终归是电视剧,不说十分,他总能演出五六分感觉。但要是像曲谌那样接手一家公司,一时装过去了,时间长了肯定会露怯,压不住阵。
林森手上拿着墨镜,站到曲谌面前,笑容灿烂:“怎么样,帅不帅!”
前两年林森想把自己往成熟了折腾,成天梳个大背头,衣柜里全是黑白灰三个颜色,生怕自己看起来年纪太小。这两年心态倒是有了转变,穿衣打扮更加符合他这个年纪的青年,衣柜里衣服的颜色增多了,发型也变得多了。
“帅!”曲谌倾身在林森脸颊亲了一口。
林森大笑,斜眼看他:“你不去换一件衣服?”
曲谌还穿着西装西裤,大热天的,他真怕曲谌中暑。不等曲谌回答,林森便回房间进了衣帽间给曲谌挑衣服。
曲谌穿衣服的风格就跟林森前两年一眼,衣服都是黑白灰,夏天的衣服除了西装衬衫之外就是polo衫,都是比较商务的款式。偶尔有两件休闲款式的衣服,还是林森买的。
林森挑了半天,选了件白polo衫,配的灰色休闲西裤和休闲皮鞋,全部扔进曲谌怀里:“赶紧换!”
曲谌脱掉外套,又当着林森的面脱掉衬衫,他肌肉紧实的身体暴露在林森面前,林森靠着墙抱胸站着,看得目不转睛。他很喜欢曲谌的身体,恨不得将其据为己有,但他总不能跟曲谌换个头,只能自己练。从剧组回来这半个月,他每天都会在健身房里待一个小时以上,勉强让肚子不再是一块肌肉的样子,恢复到四块腹肌还不知得等到何年何月。
曲谌练得还没有林森多,他每天也就在跑步机上跑半个小时步,偶尔工作应酬时打一次高尔夫,一个月去游一次泳,差不多就是他的运动量,但身材却偏偏保持得很好。
林森说起时难免有些羡慕嫉妒,曲谌听得眉眼都舒展开,语气中隐隐带了一丝得意:“这是天生的。”
这话说得真欠揍!让人恨不得咬他,林森也真的扑上去咬了,只是到最后瘫倒在床上没力气的还是他。
结束之后,曲谌还咬着林森的耳垂说:“其实这也是一种运动。”
曲谌换好了衣服,将钱包钥匙装进口袋里,看向林森:“走吗?”
他们一起出门,进电梯前为免被人发现,林森戴上了墨镜和口罩。
电梯里果然有人,亲密相拥的男女,林森对他们有点印象,似乎是楼上住着的夫妻。
林森住进来之后,和他们碰到过很多次,林森的伪装在他们面前毫无意义,一眼就被认了出来。夫妻中的女人笑着问:“和朋友一起出去啊!”
“对,”林森笑着点头,“你们也出去?”
“嗯,我们打算去逛超市,”女人笑,看向曲谌的目光有些好奇,觉得他长得很帅,和林森在一起,估计也是明星,却总想不起来他的名字,演过谁。
电梯下降的速度很快,他们不过寒暄几句,到了一楼,那对夫妻离开了,林森和曲谌坐电梯到负一楼车库。
“你认识他们?”曲谌这时候才问。
“楼上的住户,遇见过很多次,”林森说。
林森的车到现在还没买,以前是没钱,后来是没有时间,现在有时间了,又常常宅在家里。
其实宅并不是主要原因,曲谌有一辆车就停在负一楼的车库里,他出门经常是助理来接,那辆车的钥匙基本上在林森手上,只是他也开得少罢了。
车库里的是一辆银色的玛莎拉蒂,价值超过林森前几年收入的总和。
林森很怀疑曲谌家里有一个车库,里面放着各种名车,连换一个月不带重样。不过林森没见过,到现在为止,他看到曲谌开的车,大概可以连续一周不重样。
沈桥吃东西一向走平民路线,食物的价位比较评价,一桌五六个菜,也就三四百的样子。曲谌却不一样,他去的大多是会所或者私房菜,要么是会员制要么干脆一天只做几桌的那种,一般人没有尝不到。
林森以前也去过一些类似的餐厅,多是圈内人开的,清静是有的,也不用担心被拍,只是味道总要差些,毕竟厨师也只是从外面聘请的普通人。曲谌带林森去的地方,装修并不一定会比林森以前去的那些地方奢华,但食物的味道却更好一些,厨师多是业内大拿。
他们今天去的是一家私房菜,餐厅位于三环内一个别墅区内。
老板是曲谌他们圈内一个公子哥,对做菜有兴趣,就买了栋别墅开餐厅。不过他也没有什么定性,一身懒骨,一天只做三桌,还是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全看心情,没有菜单的那种。
不过老板的厨艺确实不错,餐厅开了一年多,在圈子里的名气不小。只是京城三环内的别墅区房价昂贵,他一桌菜价格再高,这么懒下去,也是回不了本的,时至今日,餐厅仍然处于亏损状态。
但人有钱,也不怕亏,不然也不能到今天餐厅连个正经的名字也没有,别人说起来都是叫别墅区的名字。
这桌菜是曲谌提前一周订下来的。
这里生意好,要是实行预订制度,每天三桌估计能排到年尾,但老板不愿意每天被三桌菜困着,只能提前一周预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