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做个什么梦,第二天一准不记得。可是为啥,梦里的那些旖旎的场景却在他脑子里挥之不去,宋昱那粉红色娇艳欲滴的嘴唇,还有那修长又洁白的大腿,简直比那些小黄片里的□□好看一万倍,而且梦里的宋昱简直比平常还乖一百倍,任他予取予求,孙远均光想想身上某个部位就有了渐渐抬头的趋势。
他下午翘了两节课,特别找了个人少的时间去了他们学校的图书馆,在心理学那栏他找到了他想要看的书,有的心理学书还在把同行恋视为精神疾病,但是他翻到了李银河写的《同性恋在中国》还有一本叫《同□□》的书,松了一口气原来这世界上不止一个人和我一样,然后片刻之后又认命的想到,我大概真的是个别人眼中的变态吧。
孙远均回到课室拿书包的时候,李思还在等他,今天是乐队排练的日子。宋昱最近是初三,课程比较紧,孙远均就让他暂时休息。
李思看他脸色不大好,就问他今天还练吗?
孙远均摇摇头。他看见课桌上又放了一盒看起来很精致的小饼干。
李思笑着调侃他:“真不巧,你那小情人等了你快一节课了哦,刚走,你怎么到现在才回来。”
李思不是外人,以前也经常拿他和宋昱开玩笑,孙远均从没有在意过。可是今天因为自己心里有鬼,孙远均就觉得特别刺耳,脸色一下就垮了下来。“小孩也大了,以后别开这种玩笑了。”
“你还真和我生气啊?”李思一把揽过孙远均的肩膀,有点不可思议。
孙远均把肩膀不自然地往外挪了挪。
“你最近怎么老躲着宋昱?”李思继续问道。
“没有啊,谁规定我就一定要和他在一起啊”,孙远均反问道:“又不是一个年级的,又不是连体婴,也没什么共同话题。”
“可是你和他不是聊得挺好吗?看得出来,宋昱可是特别特别崇拜你呀,他也很喜欢音乐啊。怎么能说没什么共同话题呢?”虽然李思是孙远均的好朋友,但是宋昱这小男孩挺讨人喜欢的,平常“李思哥”、“李思哥”叫得特别特别亲,他不由自主有点为孙远均对他有这样的评价抱不平了。
“有什么共同话题啊,不就是我在教他吗?学习也是,唱歌也是,他天分不行,所以我得多教,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你们别瞎开玩笑了。”
孙远均说话的语速又快又激动,李思和他同桌好几年了,还从来没见过他为什么事这么急于辩解的,他觉得他今天简直莫名其妙透了,特别是那句“特殊关系”到底从哪里冒出来的,怎么会想到这么句话。
忽然,他看见了窗外正站着他们正讨论着的小男孩,一下子连他都尴尬了。
孙远均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发现宋昱在教室外面不知道站了多久,不知道刚才的话他有没有听见,或者说听见了多少。
宋昱迎着孙远均的目光跑进来,没等谁开口,自己快速的从书包里拿出他帮自己整理的笔记,并没有忘记说声谢谢。
然而,空气里似乎都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这时,打完篮球一头大汗走进来的白瑞,神经大条的他完全没有感觉到气氛的不正常。
他一把拿起桌上宋昱还回来的笔记,翻了翻,立刻认出了孙远均的字。孙远均什么都好,就是身体力行地印证了那个传说中的真理,长得越帅的帅哥,字越丑。
他立刻惊叫道:“孙远均,你啥时候也做起笔记的,还是初三的?”
孙远均从他手里拿回笔记,没有说话。
然后白瑞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从头到脚的打量起了宋昱,然而似乎了然于胸地笑了笑,“也难怪啊,唇红齿白的,这小脸长得比校花还漂亮,孙远均大概是把你当他女朋友了吧?”
他这个人心直口快,又不敏感,他完全没有注意到李思在拼命给他使眼色。本来没有什么恶意纯属开玩笑的话,在这样特殊的情境下简直是在添油加火。
李思看见孙远均的脸上红一阵又白一阵,嘴巴动了动,却没有说出话。
白瑞看见孙远均神情异常,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说错了话,玩笑开大了,忽然想起自己还有件事找他,他拿出一封真正据说是高一最漂亮女生的一封信给他,准备转移话题。
“不开玩笑了,这是正事。”
孙远均没有接那封信。信封是很漂亮的,那种粉紫粉紫的颜色,用娟秀的笔迹写着“孙远均收”,一看就是女生很花心思写的。
“袁菲啊,袁菲,漂亮着呢,身高一米六八,C罩杯呢。”白瑞和每一个直男一样,耐心卖着他们认为所有男人都会感兴趣的安利。在他眼里,好兄弟明明各方面的条件都那么好,却不谈恋爱,简直太浪费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简直让李思眼睛都直了。孙远均把那封信收进了书包。
“你,你竟然收了?”和他同桌那么多年,他第一次看见孙远均收了情书。
孙远均故作淡定的反问他:“有什么好奇怪的?上次艺术节的时候,我就见过她,跳民族舞的,确实很漂亮。”
“那以前不谈恋爱是因为觉得对方条件不行吗?”白瑞问道。
“那还应该有什么其他原因呢。”孙远均反问。
白瑞拍了拍他的肩膀,“兄弟啊,这样才对啊,那天我们一起看片的时候我还以为你不正常呢。”
然而,孙远均眼睛的余光,已经随着那默默收拾书包,默默离去的背影飘去很远。
原来只有收了女生的情书,必须要和女生谈恋爱,这才是正常啊。
第7章 第 7 章
七
宋昱推着车走在放学路上的时候,心想今天怎么能这么倒霉呢,想骑车竟然都没有气了,还得傻啦吧唧地推着走,后来一想,最近老是孙远均骑车带他,自己能注意到车有气没气才怪呢。
他以为自己听到那些话会哭,结果他比自己想象的坚强。虽然说得很不好听,但是他心里也明白,孙远均说得一点也没错,自己什么都不如他,自己确实天分不好,成绩不好,对音乐的理解也不到位,自己又一门心思粘着他,大概是招他烦了。
这时天空也很应景的下起了雨,宋昱注意到一家破房子的墙角下有一只小小的小土狗,冲着他有气无力的叫了两声,宋昱跑过去,蹲下来摸了摸它,小狗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手,可怜巴巴的看着他,拼命地摇着尾巴。
宋昱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因为他觉得小土狗看他的眼神好熟悉啊。
自己大概在他的心里就是一只看起来傻不拉几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流浪狗吧。
宋昱脱下自己的校服外套,小心翼翼的把它搂在自己的怀里,还要一手推着车子,回了家。
宋昱身体本来就不好,加上淋了雨,就感冒了,本来并不是什么大病,可以不用请假的,可是心情不好,不想去学校,就让妈妈帮他请了假。
书也不想看,有点自暴自弃的意思,一门心思都在照顾小流浪狗身上。
不知道是什么心理,给小狗名字起名叫浪浪,后来想想实在太浪了点,就小名叫浪仔吧。
大概浪仔是知道自己出身低微,又是小主人捡来的,每天极尽所能的做出一只狗所能做出的讨好的能事,只要有人给它一口奶吃(它还太小,不能啃骨头),他能立刻做出有奶就是娘的架势,拼命往你怀里钻。
当然它最喜欢的还是宋昱,每当宋昱一叫它,它不论在家里的什么位置,都会立刻放下手里的玩具,冲向它。有时即使不想喝奶,它也会趴到宋昱的拖鞋上,蹭蹭它,宋昱知道它在撒娇呢。
宋昱在家呆到第三天,正在收拾第二天的去上学的东西的时候,他们家来了一个客人——李思。
李思是来帮他送笔记的,宋昱很想问他为什么不自己来。但是话到嘴边还是算了。
李思从他家里一出来,就被守在外面的孙远均就立刻缠上来问东问西。
“他病好了没?瘦了没?什么时候能来上学啊?”
李思也觉得孙远均简直是别扭的没谁了,白了他一句:“你说你既然这么关心他,干吗不自己去啊?”
孙远均也自知理亏,“我不是怕他看见我生气吗?”
“你说你怕他生气说那些话干吗啊?”
看见孙远均被他训得一愣,李思继续说道:
“他挺好的,明天就去上学了,我进去的时候他正收拾东西呢”,看着孙远均脸色舒缓,接着说道:“对了,他家里的小狗崽好可爱啊,圆滚滚的老是往里怀里钻。”
“什么小狗崽?我以前怎么没见过。什么狗,什么颜色的?”
李思忽然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他发现只要是遇到有关宋昱的事,孙远均才会显示出他性格中幼稚的孩子的一面。
李思忽然明白了,他才不会傻到让上次的事情再次发生呢,他不挑明道破了。孙远均也太别扭了。自己是他最好的兄弟,竟然还给我装。
喜欢这种东西是藏不住的,你把自己的嘴巴捂住,他会从眼神里跑出来。
“孙远均,有美女找你哦。”下课的时候,班上有几个男生阴阳怪气的和他说道。
孙远均望向教室外面的走廊,有一个又瘦又高挑的倩影在等他。于是在整个班级的八卦之心的熊熊燃烧的注视下,孙远均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