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是林雾白这么有修养又脾气好的人,也想在心里翻白眼,“真的不……”
“哎呀你这人怎么这样呀?我可以多付钱的,两件一千块总可以了吧?”没等林雾白说完,林小姐提高嗓门不耐烦地说,声音也不似之前的柔软亲和,“我大老远的跑来这个破地方,不给我修好了白走一趟怎么可以?”
林雾白满头黑线,几乎要崩溃了。
“我给你两千,你滚行不行?”
身后又闯进来一个人,抄起那两件衣服直接往纸袋里一塞,袋子不堪重负,甚至撕裂了一大道口子,然后囫囵扔到了林小姐身上。
林小姐宝贝似的双手抱住袋子,气急败坏,“哎你谁啊?怎么这么不懂礼貌啊?!把我衣服弄坏了你赔啊?!”
刚要粗着嗓子继续骂,才发现眼前是一个西装革履的高大帅哥,嚣张跋扈的气焰熄灭,立刻又恢复了袅娜娉婷细声细语的模样,“人家想找林师傅修个衣服,他还不接我生意呢。”
男人嗤一声,“不接就对了,赶紧滚蛋。”
“怎么那么横呀!”林小姐嘟着嘴挺委屈。
“因为你太臭。”
“你……哼!”迫于男人的凶悍,那神色,看着想要动手似的,林小姐不敢多言,扭搭扭搭地踩着恨天高满脸羞愤地走了。
人一走,林雾白赶紧呼吸了两口新鲜空气,不同于刚才呛鼻子的香水,取而代之的是和他身上一样的沐浴液味道。他皱了皱眉,继续低下头去从皮子的左侧入双针,左右手同时开工,沿着打好的孔仔细拉线,每一针的角度保持一致,用力甚至比机器还要精准。
对林雾白而言,刚刚发生的事情仿佛幻觉,同样视眼前人为无物。
“昨儿还跟我有说有笑,今天怎么又回去了。”宋元卿苦恼地说道。
……谁跟你有说有笑了?林雾白不去看他。
“雾白,你还要跟我冷战多久?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啊对不对。”宋元卿找了把椅子坐下,见林雾白不吭声,只好一手托着腮帮子靠在桌子这头看林雾白专心致志地工作。
要不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帅,宋元卿这会儿打心底举双手同意。他的林雾白啊,简直好看到家了!不理他,没关系,能离这么近静静地看着也不错啊,林雾白的手巧得不像个男人,但拿起针来却一点都不娘。宋元卿看着看着,就想到不和谐的地方去了,当初,林雾白用这双灵活的手帮他撸的时候……
林雾白上下穿梭,完成一个边后,用白胶沾了蜡线的尾部,再小心翼翼地埋线,整项工作完成,过去一个多小时。
被人这么一动不动地盯着,很难做到心无旁骛,分心做事,林雾白缝好一个外皮就累得不行。林雾白仰了仰脖子舒展一下筋骨,宋元卿更是伸了个懒腰,这活儿真累人,看得他都乏了。
可他不敢开口让林雾白不工作,别说现在还没把人追回来,就算是追回来了,也不能说这话,林雾白一定会生气的。
宋元卿跟身边的朋友取了取经,得到的答案一致,要想让人开心,必须投其所好。除了做活儿,林雾白最喜欢看书,又是学数学的……
宋元卿看林雾白收拾东西要走,他赶紧跟上,“雾白,既然你好了,咱们一块儿出去吃个饭吧。也不劳烦你做上我那份儿,我煮东西忒难吃,你看这一段儿,我都饿瘦十斤了……”
“谁让你赖着不走了。”林雾白直犯嘀咕。
“什么?我没听清!”宋元卿见林雾白说话,嘴咧开一笑,忙凑过去,跟条大型犬似的,“再说一遍再说一遍!”
林雾白懒得理他,回身锁门。
“不跟我吃饭也行,但这个你一定要拿着。”宋元卿从包里拿出一个淡绿色的袋子,塞进林雾白怀里,反正他本意就不是为了要找林雾白去吃饭,把东西给了人就走。
林雾白还没反应过来宋元卿就跑了。
好奇害死猫,林雾白打开一看,里面居然是一本书:《费马大定理—一个困惑了世间智者358年的谜》。
37
费马大定理困惑了智者多少年宋元卿没兴趣,他只知道林雾白真的把那本书留下了,兄弟诚不欺我,总算找着点儿门路。
有了一回成功的经验,宋元卿开始积极买书送林雾白,除了数学类,还有设计类和摄影类,三不五时就来上一本,顺口还要说两句,“正好路过图书大厦,顺便买的”、“不要我也不看,看也看不懂,没了落个扔”……
宋元卿沉迷于哄人开心无法自拔,什么活动都极少参与,一有功夫儿就回家守着林雾白。最近,甭管说的是什么吧,林雾白好赖偶尔还愿意和他说说话呢。
周裕达得知以后,没想到随口一说的话居然奏了效,鲜花礼物都打动不了他,居然宁可要书,直道林师傅果然知识分子非同凡人。宋元卿心里喜滋滋的,哪知周裕达一扭脸儿就跟傅冲、卢尹航抖着腿调侃他:这宋三儿啊,犯起贱来真叫人害怕。
林雾白会收下,并不代表他原谅或者接受宋元卿,完全出于生来对书本的爱惜,况且这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儿,连小恩小惠都算不上,只当宋元卿象征性地交房租了。
林雾白仅有的恋爱经历是宋元卿给的,那时候的宋元卿对他也不差,中间却隔着一层敷衍和随意,刻意表现出来的呵护与现在的掏心掏肺一比完全不值一提。林雾白不是铁石心肠,他甚至是一个内心柔软的人,宋元卿潜移默化的行为让他态度变得有些松动。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总之,他觉得宋元卿变化大得让他觉得自己在重新和一个陌生人共处一室。他心中对宋元卿从前不忠诚的膈应,慢慢被对未知的不稳定关系的害怕所取代。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一旦被破坏,就很难再一次建立。
但每当宋元卿以一种特别期待的眼神看着他,等着他回一句话、哪怕只是点个头的时候,林雾白的身体总是先于纠结的心思之前做出了反应。
林雾白觉得宋元卿越活越回去了,自己也越活越回去了,不看前因后果,俩人就像是闹别扭的初中小情侣似的,幼稚,偶尔又引人发笑。
宋元卿长时间不出门应酬,这天终于被一个合作厂商老板逮个正着,谈完工作又拉着吃饭,酒桌上不端杯子说不过去,一喝就少不了。
小吴把宋元卿送回林雾白那儿,车子停下,宋元卿已经伤了的胃在隐隐作痛,他坐着不起身,一抬眼就能看见林雾白房间那盏灯还亮着,就这么直直了看了好久。他不言语,小吴当然不能出声,这块儿本来就偏,四周静得过分。
也许是喝了酒,宋元卿想得有点儿多,“你说我这是不是天道轮回,报应不爽。”
小吴猛地记起头回来送宋总来这儿的时候,宋总那玩世不恭的样子。这段时间宋元卿的折腾劲儿小吴可是看在眼里的,连带着他一天天也没闲着,好不容易周末了还得给宋总买柜子送来,他心里忍不住回了句,可不?
话却万万不能这么讲,“人心都是肉长的,林先生,会懂的。”
作为一个苦命的打工仔,他还能说什么?
宋元卿咧嘴一笑,像是很满意他的回答,拍拍屁股下了车。
知道人没睡,宋元卿也不敢弄出大动静,轻手轻脚地开了门,没想到林雾白竟然在客厅——当然不是在沙发上,那儿现在是宋元卿的地盘。
林雾白搬了张小木凳子坐在电视柜旁,清理搁在里头亲手做的小摆件。凳子矮,林雾白两条长腿盘着待着,压低的脖子画出一条优美的弧线,在宋元卿眼里怎么看怎么好看。
“还没睡呢?”宋元卿这段时间就没那么晚回来过,现在他没名没分的,心里却有做了坏事一般的羞愧感。
“嗯。”林雾白爱搭不理的也不是一两天了。
宋元卿往里走,与林雾白接近了一些,宋元卿的脸色不太好看,嘴唇发白,一股子酒味儿扑鼻而来,很难闻,林雾白皱了皱眉。
宋元卿讪笑,“我这就去洗澡。”
林雾白把东西放好,提溜着小凳子回房。
林雾白的床头放着一本《数学聊斋》,不用想,当然也是宋元卿给买的。其实那些书林雾白大多只翻了翻,他是喜欢数学这门学科,可再喜欢,也是好多年不接触,脑子生锈,忘得差不多,也看不大懂了。
这本书倒是有些意思,趣味性大于知识性,他这两天在认真地读。
看了四十几分钟的书,林雾白估摸着宋元卿怎么也收拾妥当睡觉了,于是扭着脖子出去上厕所。
不料灯还大亮着,宋元卿一身正装侧卧在沙发上,鞋也没脱,捂着肚子咬牙闭眼,看起来不太好。
宋元卿从前应酬也喝很多酒,回来从没见过他这样。
林雾白脚步顿了顿,只当没看见,上了厕所再回来,又看了一眼宋元卿,额头冒汗,不像是装得出来的样子。
可别是大毛病,倒在他家算什么事儿?“你怎么了?”
宋元卿当真疼得厉害,连林雾白来回一趟都不知道,这会儿听见他的声音,居然还特高兴,勉强睁眼笑了笑,“没什么,胃有点儿不舒服。”
林雾白看他那样儿,心一软,从房间的柜子里翻出小药箱,找到备用的胃药拿给宋元卿,“吃了它。”
宋元卿受宠若惊,忙起身接药,只可惜胃痉挛引起的晕眩感让他差点儿没一头从沙发上栽下去。林雾白眼疾手快地把人扶正,只能叹着气去给他接水。这活儿平常都是宋元卿帮林雾白干,这次算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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