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林雾白暗暗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不显得那么尴尬,“就快完成了,做好以后会通知傅先生过来拿的——宋先生要看一下半成品吗?”
宋元卿的眼神大胆地在林雾白身上巡回,含笑说道,“不用了,我还是更期待成品。”
林雾白被他看得不自在,不知道该说什么,“那……”您请便?
“这马上要中午了,一起吃个饭?”宋元卿状似随意地问道。
俩人相隔不过一两米,林雾白甚至能闻到宋元卿身上淡淡的男士香水味,这样高大的男人就是坐着也散发一股强势的味道,深刻的五官让他显得如此神采奕奕。
宋元卿带着一抹慵懒的笑,眼睁睁地看着林雾白的表情变化,心里的挣扎全都写在脸上,完全不会隐藏自己,一眼就能看得透透的。自从上回见到林雾白,宋元卿对那晚上的记忆日渐明朗,以至于在前两天上床的时候,脑海里浮现的都是林雾白那张秀气周正的脸。他是个行动派,这不,今天找上门来,就为了看看有没有可能把这个想了多日的男人弄到手。
林雾白想要表现得泰然一点,有些难,于是僵硬地拒绝,“还是不要了吧。”
宋元卿站起来,貌似真诚,眉眼却掩饰不住一丝不快,他迅速抓住林雾白的手想往外走:“只是吃个饭而已。”
林雾白呆愣的瞬间便被一只强有力的臂膀使巧力捞了回去。孙吟笑嘻嘻地站在他身后,说出来的话却是冷冷的,“既然林师傅不想去,何必勉强呢?”
孙吟紧紧握着宋元卿的手腕,力道不轻,就是这毫无防备的吃痛让他放开了林雾白,宋元卿多少学过一些拳脚功夫,普通人他能随便放倒三四个,这会儿却是挣脱不开,又不想让场面太过难堪,眼前这个护着林雾白的壮汉必定是专业的练家子,他怒火中烧,面上却不动声色,看也不看孙吟,“原来你有伴儿了。”
在大多数外人看来,林雾白就是那个父母亲朋邻居老师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从小成绩优异,乖巧懂事,除了突然辞去教师职务改行以手工为生外,从未做过任何出格的事情。然而,林雾白心中却有这么一个隐藏了多年的难以启齿的秘密,就这样被人大喇喇轻飘飘地说出来了,瞬间脸色煞白。
听了这话,孙吟自然什么都明白了,他并不在乎别人的性取向,反而对林雾白本人还是很有好感的。这种好感,源于林雾白独特的气息,让人跟他相处就会变得心境平和的舒服感。这跟他的性格正好互补,是个可以交往做朋友的人。
他有些好奇地看了一眼林雾白,见他嘴唇微微颤抖,似是受了不小打击,于是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随手放开宋元卿,“不好意思,我早已经跟林师傅约好了。”
尽管生气,宋元卿也清楚知道现在这个情况要是强来,他占不到一点便宜,便顺着台阶而下,冷哼一声,“那下回再说。”
宋元卿先出了门,在后视镜里看见林雾白和孙吟一前一后上了那辆小POLO,绝尘而去。
就宋元卿那样的家世和个性,真少有吃瘪的时候,他瞟了瞟手腕上留下来的红痕,眼中的狠厉慢慢泄漏,他愤然地想,还他妈挺能招人!宋元卿拿起手机,那边刚一接通就听到宋元卿寒恻恻地声音,“问你点事儿。”
此时的林雾白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一头恶狼列入狩猎范围,正局促地坐着,光盯着桌上的茶杯看,仿佛能看出花来。
孙吟毕竟独自走南闯北多年,遇过的人经历过的事也多,很是开明,他并不觉得同性恋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看林雾白的神情,还是避谈这个话题比较好,“我明天就要出发去非洲,林师傅,你算是我在这个城市唯一的朋友,可不可以开开心心地给我送行?”
“非洲?”林雾白惊诧道,总算抬起头。
“对,津巴布韦。”孙吟点头,笑道,“所以走之前我要多吃一点,省得到那边吃不到美味的中国菜。”
“我没有去过,但是想象中的非洲是很美的。”
“确实很美,原生态的美!但也是一个令人头疼的地方,比如说烈日和蚊虫。”孙吟夹了一块红烧肉扔进嘴里,“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可是吃了大苦头。”
“工作还是旅游?”
“……工作。”孙吟顿了顿,“那边有非常好的皮革。”
说到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林雾白眼前一亮,“确实是,我一般都只用牛羊皮,之前用鳄鱼皮做过小饰品和摆件,鸵鸟皮珍藏了两张,没舍得用。”
孙吟笑了笑,“我知道。我就是在飞机杂志上看到你的作品,才临时决定过来学习的。”
“你还真是随心所欲。”林雾白抿嘴一笑,话语中带着一丝羡慕。
“人生在世,短短几十年,当然是尽量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孙吟正色道,“所以,你也一样,要过的开心,不需要太在乎别人的看法。”
怎么可能不在乎呢?自己明明就是一个胆小鬼,要不然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林雾白也知道孙吟是在开导自己,心里感激,却忍不住噗的一声笑出来,“你这一本正经的样子,看起来像是年纪比我大的长辈训话。”
“你比我大?不可能!”
“报名的时候,我浏览过证件,你确确实实比我小两岁呢。”
“……”
孙吟开朗健谈,又见多识广,林雾白十分喜欢听他旅行中的趣闻,一顿饭下来,才发现有不少共同爱好,比如美食,比如摄影,俩人亲近不少。
林雾白将孙吟送到地铁站口,“一路顺风。”
“等我回国再来找你玩。”孙吟回过头说道。
“好!”林雾白微笑,眼睛弯弯的,面上还有刚才谈话中的兴奋之色,“送行应该我请客的,可你那么积极付钱。下次来,我一定给你接风。”
3
林雾白回到家,洗了澡瘫沙发上看书,躺下不到两分钟,忽然想起来什么,于是起身东翻西找,半天才从某个小角落找到了一个明晃晃的小玩意儿——精致的机身线条流畅,都彭限量定制款,底部刻了宋元卿三个小字。
林雾白一点儿都不愿意回想那令人羞耻的早晨,他被陌生的疼痛折磨醒,望着凌乱的被单和背对着睡在旁边光溜溜的身躯,第一反应就是捞起散落四处的衣服穿上赶紧逃离现场!
凌晨四点多,林雾白不敢想象自己当时有多狼狈,一瘸一拐的,酒店前台以为他突发意外,贴心的问是否需要送医,而他却心虚地觉得服务生话里话外全是暧昧,冲出大门。
外套里夹着的打火机,是在出租车上掉下来的,这小东西,他摸着都觉得烫手,不止烫手,脸也一样。
好几次林雾白都想扔了它,可是想到这么贵重,又觉得随便扔了不太好,索性放在了不常用的抽屉里,刻意把它遗忘了。
电话铃声突兀地响起来,正在走神的林雾白吓了一大跳,陌生的号码让他本能地想到了宋元卿,他有些抗拒地按了接听键沉默不语,果不其然,宋元卿标志性低沉的声音传来,“喂?”
林雾白很想问他哪来的号码,上次明明没有给他,“宋先生有事吗?”
“知道是我啊,还想给你一个惊喜呢。”宋元卿话语中有一丝遗憾,透过无线电波传来的声音更是磁性满满,“今天没约到你,找个时间一起吃饭吧。”
“……”
“怎么又不说话了?”宋元卿低声一笑,“我是在追求你啊,难道要说的这么明白才可以?”
仿佛被一道雷劈中了,林雾白差点连电话都扔了出去,宋元卿的态度无比认真,认真到让他不知所措,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我结婚了!还……还有孩子!”
这回轮到宋元卿傻眼了,他万万没想到林雾白是有妇之夫!他扫了一眼坐在旁边的人,一帮狐朋狗友在他的要求下不做声,音乐按了暂停,就连刚点的男孩儿都端着瓶子笔挺挺站在一旁,犹如这儿是个正经饭店,包间里静得呼吸声都能听见。傅冲见宋元卿的脸色忽然一沉,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忙用嘴型问,“怎么啦?”
宋元卿没搭理他,只是哧地笑了,“用这种理由拒绝我?我知道你是gay。别忘了我们……”
林雾白生怕他说出什么不堪入耳的话,紧张地心脏砰砰直跳,抢话道,“又离了!”
宋元卿脸色阴晴不明,语气却是温柔又坚定,“那不得了。我是真的喜欢你,期待下次见面。”
没等林雾白反应,宋元卿便挂了电话。
林雾白咚地一声倒在床上,活了三十三年,头一回知道男人和男人之间原来也可以这样光明正大地表白。他忽然觉得昏黄的灯光也刺眼,即使没人可以看见,他还是用手臂遮住了自己的脸,耳朵尖都红了。
林雾白这次没有说谎,他确实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还有一个七岁的女儿。
说来奇怪,林雾白从小品学兼优,长得不算惊为天人也是眉清目秀,却没有人对他表白过。大概是他一心只读圣贤书,乖学生从没思考过感情问题,而女孩子们都觉得他太过清冷无趣,并不喜欢这类型的男生。直到毕业工作以后,家人的催促撮合下,相亲认识了方桦。
方桦是另一所学校的音乐老师,一眼就看上了林雾白的踏实沉稳,而林雾白也觉得方桦温柔可爱,各方面条件都合适,约会几次便订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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