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确很失望,这种失望是继我那疯子爹破产下乡,连我没上车都不知道后的第一次。
我还是喜欢给丑狗洗澡,为了那一身残缺的白毛,我也喜欢上了给自己洗澡。我想这是宁烨第一面带给我的唯一一个好处,当然,还是坏处更多。
猜测之一就是其中一个。
我最不该的就是对宁烨太自作多情。很久以后我才发现,宁烨确实是个真表里不一的人,可惜我没能早点看清,病入膏肓的人说什么都没用了。
☆、XX01年9月1日-10月1日
看到那个人影的时候,我终于长舒口气。
我自己拿着好不容易要来的几百块钱来报道。疯子爹这回下手还算有分寸,至少穿了衣裳看不出来昨天才惨遭过毒打。
二年级的班级都在一层楼,我毫不费力的就看到宁烨站在门口。我想不起那个女人的模样,不过当时妇人牵着小孩的场景确实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宁烨母亲。
宁烨转学到了二班,很可惜,我在一班。
很快我就释然了,庆丰镇三个小学,我们至少在一个学校。我只要勤快些,至少一天能在阳台看见他一次,厕所看见一次,操场看见一次,运气不错的话,办公室还有一次。
我搞不懂为什么要看见宁烨,我只是身体力行地做了。
一个星期的实践证明,宁烨不喜欢出现在阳台,也很少出现在厕所,我一度怀疑他只有回家才会上厕所。不过不要紧,很快我就发现,宁烨不仅是同学里的领袖,还是老师的宠儿。
我开始频繁的出现在办公室,不是问问题就是抱作业本。我想那是班主任最欣慰的一段时间,她怀疑我有轻微自闭症,这样反而打消了她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
一反我沉默内向的形象,选班干部的时候,我甚至主动要求当了语文课代表,班主任自然是喜闻乐见。
这门事最多的课给了我无数多堂而皇之的机会进办公室,我可以光明正大地和宁烨擦肩而过。
这样做的结果是,很快我就知道自己一厢情愿了些。
宁烨早就忘了我,或者根本就没记住过我。也是,我早早地打听好了他叫什么,他住哪里,他现在有哪些朋友,并不意味着他就要记得我,或者说,认识我。
我发现,早先的想象,果真全是臆想。我甚至怀疑,那天笑着说谢谢的人根本就是我幻化出来的。我把宁烨想得太好了。
我很确定,直到七年过去,他都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这也不要紧,我说过,我最擅长等待。
☆、XX04年10月22日
宁烨混得很好。
这是我观察三年后欣慰的结论。
我还在兢兢业业的坚持我语文课代表的事业,他已经从小组长,班长,中队长,大队长一路平步青云,跃升成为老师新一届的宠儿,同学新一轮的领袖。
这个结果让我对多次即将被提升的职位给予毫不犹豫的拒绝。因为宁烨更加频繁的进出办公室了,而语文课代表始终保持各门课程中出入办公室第一名。
我从不给自己找无谓的劳累事干,所以即便我对宁烨混得不错予以了肯定,但却绝对不会是我的追求,也没有丁点羡慕。语文课代表就很好。
其实我没什么追求,如果除去费尽心机只为看一眼宁烨的话。
我想如果宁烨仔细看过那个箱子,不难发现一个东西。
那枚大队长佩章应该是被我保存最好的一个物什。宁烨肯定不知道,这一天,他因为掉了大队长佩章写了平生第一份检讨的事,其实我得负一半责任。
如果宁烨还能记起,那我不介意在这里道一下歉,道歉毕竟不费什么劲,如果能解决问题,我很乐意。
不过我要澄清一下,我这么说绝对没有偷那枚佩章的意思,顶多只是拾到未归而已。
宁烨这个人让我相信,这个世界上,做得再好也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
宁烨作为大队长,不偏不倚地解决了一起高年级纠纷事件。
我旁观了这起因不按要求佩戴红领巾导致的纠纷,引发为平民学生严重不满特权阶层的维权运动。
我说我要担个一半责任也不意味着我参与了这种即使我还是小学生,也深觉无聊的活动。
托宁烨的福,那些年我从厕所知道了许多秘密。单是为了不错过宁烨哪怕是因为尿急能进一次学校的厕所,我就硬是成了厕所的常客。
我不明白为什么小学生都喜欢在厕所分享他们的小秘密。诸如放学该去偷二胖家的李子,李军找不到的作业其实在厕所最后一个蹲位,刘老师让王小美当班干部其实是因为收了她家几瓶酒,如此种种,不胜枚举。
不过我还是很感谢大家能有这么个好习惯。我从厕所里一共得到过两个有价值的消息,其中之一就是刚解决的纠纷事件的主角,策划的□□运动。
宁烨因为那枚大队长袖章丢了被训的时候,我正好去办公室抱作业本。
他穿着蓝色的短袖,诚恳地向老师道歉,并且保证不会再发生这类情况,最后甚至主动提出写检讨。
他本就是老师的宠儿,更何况那老师一看就是假意惩戒。我摇摇头,抱着作业本离开,无视办公室门口几个探头探脑的脑袋。
看吧,不过是小小的一次老师谈话也能够兴师动众到一干人等保驾护航。
我听到身后的人无所谓的笑,说老师很好,就是写个检讨。
大惊小叫的声音此起彼伏,替宁烨不平。我快步离开,觉得十分没意思,光说有个屁用。
那天晚上我很晚才回家,丑狗晃着尾巴在路口等我,估计是我太晚回来,肚子饿了。
值得庆幸的是,就算我彻夜未归,我那疯子爹也不会打我了。当然这并不是他良心发现,发现孩子不该这么教育。他只是很少回这栋三层洋房,并且顾不上打我而已。
我在校门口等着那两个高年级生,四点半放学直等到五点半才见人。我无所谓多久,只要等到就好。
我跟着他们去了黑网吧,烟雾弥漫中那枚代表权利的袖章被拿出来炫耀。
长期营养不良的瘦削身材给了我很好的掩护,我就站在角落看着那枚袖章从一个人手里到另一个人手上。
终于,游戏的诱惑超过了这没人佩戴就只能是死气沉沉的玩意。
我顺手拿过那枚袖章,冷静的离开那个网吧。很幸运,没一个人发现。
我告诉自己,就算我不拿,明天它也只能出现在某个水田角落,某个垃圾桶边,或者是那个充满秘密的厕所的某个蹲位里。
你看,宁烨,我的确只能担上一半责任,就算那枚袖章还保存在我那儿,这事也不能全赖我。
当然,我更愿意相信的是,其实宁烨写完检讨就忘了这事。那更符合他没心没肺的秉性。
☆、XX04年11月1日
这件事其实没什么好提的,不过我是个善始善终的人,如果你看到了袖章,那检讨肯定也一并看到了。而且我猜测,可能袖章已经不足以让你想起这段陈年往事,如果不是那张有板有眼的检讨,你估计是怎么也想不起来当年有过这么一桩事。
不错,这事过去不久,我就在老师桌上看到了那张对于小学生来说绝对可以称之为典范的检讨书。
此前一天,我进办公室的时候,班主任正和拿着检讨书的老师说话,说是准备把这检讨拿到班上宣读。
我觉得这绝对算不上荣誉,不过也甚是欣慰,看看,宁烨连检讨书都可以拿来当楷模,我奇异的隐隐兴奋,没来由的希望能听听别人朗读那封检讨。不可否认我带着点恶趣味的激动。不过班主任让我失望了。
我没等到检讨书,直到我再次看到它被毫不怜惜的摆在一堆粉笔盒下。
我没办法忍受昨天还被当做典范的东西今天就被如此粗暴地对待。这让我想到宁烨,但是宁烨怎么能发生这种事呢?
后来如何可想而知,它舒服的和那枚袖章一起躺在我的宝贝箱子里。
这事让我战战兢兢的观察了好几天办公室的气氛。
很好,并没有人在意那张被压在粉笔盒下面的检讨书的不翼而飞。尽管他们曾经热烈地讨论过要不要拿到班上去做典范。
这让我有点生气,果然都是些光说不做的家伙。
这气想来实在不应该,不过我向来容易原谅年轻时候自己犯的白痴过错,谁还没点错呢?
宁烨做了那么多表里不一的事,我不一样原谅他,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那是圣人的法则,我有这个觉悟,我觉得我应该对自己宽容一点。
☆、XX05年1月29日
坝子村小,所以一有生人来,全村人都知道。更何况,那生人开了辆连镇上都没见过的阔绰车。
那车我见过,我那疯子爹没破产之前有辆标志一模一样的。我短暂的记忆里,只坐过这车一次。
平时只有更漂亮的车子出现时才会拉出来溜一圈的车,在我回坝子村的前几天,我那疯子爹破天荒的让我坐上了后面的位置,不过之后,我再没见过那车。
这车出现的时候,我直觉不是什么好事。
事实证明,有时候不是只有女人的直觉才准确。
很少在坝子村走动的宁烨和他漂亮的母亲上了车,呼啸着从一群人的围观中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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