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童星好多年 番外完结 (撒野的飒爷)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撒野的飒爷
- 入库:04.10
景丰轻声说:“他那时候就很喜欢这首歌,现在还一直会唱。”
常明哦了一声,努力回想了一下曲调,跟着景淳一起哼起来,景淳兴奋得直拍掌。
常明没看见,那一瞬间景丰别过了头,眼眶全是湿的。
中午是景丰去做的饭,手艺竟然还不错。景淳一直很兴奋,到了下午终于玩累了,坐在沙发上就睡了过去。景丰在他眼前晃了晃手,确认他已经睡着了,便小心翼翼地将他横抱了起来,送进卧室里。
常明默默捏了捏自己手臂上的肉,景淳虽然很瘦,但估计自己是没办法像景丰那样把他抱起来的。
过了一会儿,景丰出来了,说要送常明回去。
常明下意识地朝卧室看了看。
景丰笑道:“等他醒了,你就不一定能走了。”
“……”常明有点脸烧,“好。”
跟来时一样,两个人沉默着等电梯,沉默着下楼,沉默着走到了常明的小破车旁边。
常明挥了挥手,拉开车门就要坐进去,景丰又叫住了他。
“啊?”常明半只脚踏在车里,扭着头问道。
景丰张了张嘴,突然就弯下腰,很正式地鞠了一个躬。
给常明吓得,脑袋哐的一声就磕在了车门上。
“唉!”常明哀嚎了一声。
景丰哭笑不得,伸手把常明身子拽直了,揉了揉他的脑袋。这动作搞得常明很尴尬,他又不是小孩儿,也不是景淳。
景丰说道:“我只是想谢谢你。”
“谢我什么呀我也啥都没干。”常明微微退了一步,自己摁着脑袋,“你行这么大的礼干什么。”
“真的谢谢你。”这话景丰已经说了好几遍了,“让你来见他,是我十三年前就答应过小淳的事情。”
常明更尴尬了。十三年的景淳到底是什么眼光啊,那么多唇红齿白的尖子生不喜欢,偏要当什么小明的粉丝。
“没事,不客气。”想了半天,常明只好这么说了一句。
景丰应该自己也觉得尴尬,便没有再多说什么,将常明送走了。
回去的路上常明思维有些放空,等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嘴里还莫名其妙地在哼《红领巾奇遇记》那首歌。
“什么鬼啊……”常明往座椅上撞了撞脑袋。
第3章 你头上还有包么?
第三章:你头上还有包么?
周一上班的时候常明一进门就被方芸拎去骂了一通,上周交出去的稿子客户非常不满意。方芸平日里是吊儿郎当什么都所谓,可一旦她觉得真是你犯的错话那是一点情面也不讲的。等常明终于能如获大赦一般抱着一堆稿子出来重新开始写的时候,都过了一个小时了。
这份工作说得好听是编辑,其实他们组大部分工作都是给甲方写软文。钱不多,也没什么前途可言,常明之所以在这里一待就是一年多,是因为这事儿简单。
常明不怎么喜欢用脑子,从小就这样。所以有一份他不用脑子就能干的工作,钱刚好够花,也就行了。虽然知道自己早晚是要走的。
再怎么无牵无挂,也不能在这个办公室待一辈子。
方芸资历比常明还老,是常明的直属领导。虽然没大多少,但方芸比常明有想法多了。常明知道她还有自己的事情做,这份工作能够提供一份稳定的薪水,两全。
但不怎么用脑子不代表常明此时看着那一堆修改意见不会烦。
上周整个人都被从天而降的粉丝砸懵了,挨骂也是应该的。想到这里,常明猛灌了一杯咖啡,打开电脑开始埋头干活。
方芸是真生气了,中午吃饭都没叫常明。常明没想起来这茬,等忙完了一看时间,都快一点钟了。唉声叹气地掏出手机准备叫个外卖,方芸回来了,把一袋子便当扔在常明桌上。
常明咧嘴笑笑,正想撒个娇,方芸瞪她一眼,自己拖了一张椅子过来,滑着鼠标看常明刚才改的东西。
常明立刻不说话了,这种时候闷头吃饭比较好。俗话说得对,雷公不打吃饭人。
方芸看完了没说话,午休时间还没到,办公室里除了他俩也没别的人。她翘起一条腿,身体往后仰倒在椅子上,发了一会儿呆。
等常明吃完了盒饭收拾好了,方芸总算回过神来,大手一挥:“走,抽烟去。”
常明觉得方芸心里有事。抽了半支烟,方芸还是没开口,常明只好先问出来。
方芸眯着眼睛看了常明一会儿,突然问:“常明,你以后想干什么?”
唉,这种问题不是刚毕业的时候才老会被问的么。常明想笑,想着想着吧,你笑个毛,你还真特么不知道你自己想干什么。
话是没说出来,方芸多精的人,一眼就看出常明想什么了。
“你今年都24了吧?”方芸拿脚尖踢了踢常明,“长那么大个脑袋干什么使的,老不用会生锈的。”
常明也不躲,嬉皮笑脸道:“你还不知道我啊,想那么多没用的,累得慌。”
方芸叹了口气,从窗户边挪过来坐到常明身边。
“我要走啦。”
常明猛抬起头。意料之中,但还是有点措不及防。
“就走啊?”
“什么就走,在这儿都待两年了。”方芸想了想,又接着说,“也够烦的。”
“……哦。”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总不能抱着裤腿说姐姐你走了我孤零零的怎么办啊。
尽管常明心里的确是有点这个意思。遇到个知心人,挺不容易的。
方芸拖着脑袋歪头看了常明一会儿,扑哧一声笑了。
“啊?”常明不明所以。
“算了算了,”方芸揉了揉常明的后脑勺,又习惯性地把他的头发捋平,“晚上请你吃火锅。”
“好!”常明一下子坐直了,眉开眼笑。
上午把稿子改完了,新的单没来,下午也没什么事做了,常明刷了一下午微博,仔细挑了一家很多人推荐的火锅店,一到下班时间就拖着方芸走了。
然后常明坐在单车后座上拽着方芸的腰,优哉游哉地穿过堵得水泄不通的车流,还得空嚼了块口香糖。
是的,是方芸载着常明去的。这个时间太堵了,常明不想开车。方芸每天骑一辆淑女车上班,长发飘飘,回头率很高的。常明还记得刚跟方芸熟起来那会儿,有一次他车坏在半路上,正愁眉苦脸,就看见方芸骑着车路过他身边。方芸古道热肠地邀请常明骑她的单车回家,结果两个人在路边大眼瞪小眼半天,谁也没先跨上单车。
方芸:“诶?”
常明支吾半天:“我……不会骑单车。”
不能怪方芸考虑不周,正常人都下意识地觉得应该是男生载女生的。
方芸愣了半晌,潇洒地挥了挥手,自己跨上了车:“来吧我载你。”
常明也只害羞了那么一小会儿,就岔开腿坐到了后座上。
后来他俩只要准时下班结伴吃饭的话,多半都是方芸骑车载常明的。方芸曾经痛心疾首地要教常明骑车,常明还没蹬两下就摔得鼻青脸肿的,从此坚定地认为还是让方芸载着比较安全。
方芸十分鄙视他,但还是给单车后座装了软垫,又加了两只小脚踏。常明个子高,腿也长,屈着腿坐在后面看着就难受。常明每次坐上面舒舒服服地搁着脚,都有一种管方芸叫一声妈的冲动。
常明选的地方不远,半小时就到了。方芸香汗淋漓,常明倒是逍遥自在。方芸心灰意冷地把外套脱下来兜头往常明脑袋上一套,迈开长腿进了火锅店。
天气已经有些凉了,吃火锅很是舒服。两个人都饿坏了,埋头吃了一大锅,总算停下来,开始你一杯我一杯的喝酒。常明知道方芸有话要说,也不急,笑嘻嘻地只管逗她。
其实方芸酒量很好,认真喝的话常明早就倒了,但今天她没打算要喝痛快。三杯下肚,酒杯一放,鞋子甩开,方芸盘着腿坐在椅子上,点着桌子就开口了。
“常明,你还记得我去年跟你提过的那个小说么?”
“记得,我姐的魔幻现实主义大作,势必创造中国文学新巅峰!”常明伸着脖子高举酒杯。
方芸抽出一条腿在桌子底下踹了他一脚。
“我签好出版合同了。”火锅店里抽烟没人管,方芸照例点了两根,分一根给常明。
“哟,恭喜恭喜!”常明是真高兴,“这都出版了,你总算能给我看看了吧?”
方芸跟他说过在写一本小说,但一直不肯给常明看。
“成,回头给你一个签名版,不许拿出去拍卖啊。”方芸浑身放松地靠在椅背上,吸了两口烟,眼神有些涣散。
“版税没多少,但那家出版社还不错,我打算跟他们长期合作。”方芸说,“以后,就不打算再这样工作了。”
常明举起杯子跟她碰了一下,真心实意地说:“祝你万事如意。”
方芸一口喝干净了,常明又给她续了一杯。
“那边有个编辑,”方芸微微前倾着身子,漫不经心地说,“他朋友做杂志的,正缺人,你想不想去试试?”
常明一愣,有些没反应过来。
“去不去?”方芸又问。
“去呗。”常明回过神来立刻答道。虽说做什么工作对常明而言并无太大的所谓,可去杂志社显然比在这里写些狗屁不通的软文要有意思多了。何况这是方芸推荐的,那必定是对常明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