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中有很多掺杂在一起的味道,有些很相似甚至分不清你我,但莫九不一样,他身上有一种大山特有的青草香味,即便只是匆匆路过前方,阿七也能很准确的嗅出来。
蹲在广告牌后面,把自己的身体完美的隐藏在阴影中,阿七仰起头看着前面的窗户,他知道莫九就在窗户后面,他甚至能听到莫九熟睡的呼吸声,跟平时不太一样,怪怪的。
前面的大门口有人值班,虽然低着头昏昏欲睡,但阿七并不敢过去冒险,他聪明的选择顺着下水管道往上爬。
大概这里的窗户经常不关,大概是清洁工擦完窗户忘了关,总而言之阿七幸运的推开窗,从打开的缝里钻了进去。房间里有很浓的酒味,还有其他的奇怪的味道,但阿七还是能闻到越来越清晰的,独属于莫九的味道。就在前面的大床上,只是莫九身边还躺着一个人,阿七小心翼翼的蹭过去闻了闻,知道这人白天见过,警惕心稍稍下降了一些。
抓着耷拉到地上的床单,阿七快速爬到床上,路过凌云霄的脸庞,伸脚踩了一下他的脸,然后爬到莫九的肩窝旁,在柔软的枕头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趴下,准备睡觉。
敞开的窗户并没有关闭,冷风畅通无阻的吹进来,撩走所有的热气,让衤果露在外面的皮肤变得冰凉。躺在床上的人下意识寻找热源,凌云霄运气不错,拉扯了被褥把自己整个人都裹起来,剩下莫九蜷缩着,最后被冻醒。
伸手摸到毛茸茸的小脑袋,莫九低声道:“阿七。”
“哼。”发出小小的声音,阿七有点委屈的爬到莫九怀里窝着,他一整天都没吃东西,现在又冷又饿,见莫九醒了,藏在心里的委屈终于爆发出来,要不是阿七认为自己是雄性不能哭鼻子,早就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了。
一下一下的摸着阿七的后背,莫九一点一点回忆起昨天发生的一切,他就是再傻也知道那些事并不好,也明白凌云霄的最终目的恐怕就是这个。在莫九传统的眼光中,这并不算是好事,至少要两情相悦才能水到渠成,而不是单纯的把心灵剥离,只留下肉体相互碰撞,那种感觉让莫九作呕。
抱着阿七坐起来,感觉到身体的一样,莫九终于确认,自己以为的并不一定是对的,哪怕是凌云霄一开始看上去真的很好,但也仅仅是看上去而已,其实心里怎么想的,完全是两回事。这对于莫九来说,差不多等同于当头一棒,让他对这个陌生城市产生了一种惧怕感,对于凌云霄这样外形帅气谈吐不俗,却干出这种事的人多了一丝轻微的敌意。
初来乍到的惶恐,相遇的甜美,现在都变成百分百的苦涩,含在嘴里吐不出来,咽不下去。
匆匆穿好衣服,把阿七塞到怀里,莫九回头看了眼凌云霄,本想把他揍一顿,又想到他那一群朋友,最终按捺下这种念头,揉着依旧疼痛的额头,悄悄推开门,趁着人少,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毫不引人注目的离开。
天还没有亮,外面的冷风毫无顾忌的从莫九的衣服缝隙中钻进去,带走他身上所有的热气,唯独怀里的阿七暖暖的,两颗心脏离的极近的跳动,给莫九增添了一点勇气。
这种时候的城市即便是有亮着的路灯,也没有车辆在马路上行驶,除去周围只能看到巨大阴影的楼房,除去那些亮着的路灯,其实跟山里没什么区别。莫九没来由的放松下来,他其实并不害怕这样的城市,因为只有他自己和阿七,感觉竟然是无比的安全。
原本一直攥在掌心的纸条早就被汗水湿透,后来塞进口袋中,现在再摸竟然已经找不到,也许是落在那个地方了。回头看着高大的建筑,莫九深吸一口气,他并没有再回去的勇气。
“唧……”阿七拨开莫九的衣服探出脑袋,委屈的叫了声,然后指了指凌云霄车子的方向,他们的行李还在车子里呢。
摸了摸阿七毛乎乎的脑袋,莫九低声道:“那个车子我不知道该怎么打开……阿七,咱们的行李也就几件破衣服,还有一些山里的特产,不要也罢。咱们……大概不适合来城里……回家吧……阿七……”
“唧唧……”阿七跟着猛点头,他听懂了莫九说的话,闻着莫九身上陌生的味道,隐约觉得莫九应该是被欺负了,便安慰似的拍了拍他的胸膛,乖乖缩在衣服里不动,哪怕是肚子早就饿的咕咕叫了。
想到要回家,莫九站在马路边上想了一会儿总算是想到法子,城里的人有一些不能信任,还有一些太冷漠,并不能保证就找到愿意帮助他的,但肯定还有一种人会帮助他:警察叔叔。
巧的是,这里离一个派出所办公地点并不远,莫九很顺利的过去,向值班大爷求助。
不过因为现在还是夜班时间,派出所除了一些值班的,白天上班的还都没有来,莫九就在门卫上跟大爷聊天。
“哎,人老了觉就少,一晚上一晚上的睡不着觉。”大爷头发花白,但身体很硬朗,还帮莫九倒了一杯热水,“你刚来城里,许多地方都不了解,最好是有人带着,要不然肯定不习惯。你大爷我啊是过来人,见过的人多,你要是能听大爷的,就不要急着回家,先找份工作慢慢做着,用不了多少时间就能了解这个城市。这里总比你家乡要好,打几年工,攒一笔钱回去取个媳妇,人这一辈子也就过去了……”
听着大爷絮絮叨叨的说着,莫九不时喝口热水,却始终没有说话。他心中已经打定主意,这次回家,再也不会来这个地方,大不了回去跟堂哥好好解释,也不算得罪人。
身体有一种很奇怪的酸痛感觉,从精神到肉体的疲惫,还一阵一阵的发冷,要不是怀里还有个暖呼呼的阿七,莫九觉得自己似乎能立刻昏倒。他努力集中精神听大爷说话,试图去忘记时间的流逝,一直坚持着,直到天渐渐亮了,终于有人来了。
先是一个人跑来,门卫上的大爷出去还没来得及说话,就接二连三的跑来许多人,开车的、骑电动车的、骑自行车的,还有干脆跑步来的,有男有女,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忙。
大爷根本没有机会说话,就连莫九也没有人注意到。不过很快莫九就明白那些人为什么那么忙了,因为市里清晨发生了一件大事,一个退休的老干部养的一只几乎快要灭绝的鹦鹉丢了,全小区都找遍了也没找到,这下子惊动了许多人。
那只鹦鹉今年只有三岁,智商很高,外形漂亮,最关键的是人家身为濒危物种,在国家红头文件里都有档案,饲养者也有相应的等级,或者说要不是老干部身份足够,还没有资格养那只鹦鹉。
用行话来说,人家鹦鹉比人都要珍贵,无论是生物研究还是物理研究,甚至是生态学家等都会参考这家伙的一些生活习性,所以说他不单单是本身重要,更有非常重要的研究价值。
好在派出所也只是一开始忙,很快莫九就找到机会说出自己的事情,一个年轻的小警察笑道:“回头我帮你买张车票送你去车站。”
“谢谢。”莫九心里很感动。
“不用客气,不过是小菜一碟。对了,你还没吃早饭吧?来跟我去食堂吃,不花钱。”小警察性格很好,领着莫九去食堂吃饭,虽然不是什么特别好的饭菜,但热气腾腾,还夹杂着浓浓的人情味,让莫九差点掉眼泪。
吃饭的时候,周围的人都在讨论丢掉的鹦鹉,莫九也听了一耳朵,知道那家伙叫单于,特别聪明,体型很大,嘴巴是橙色的,羽毛五彩斑斓,眼睛周围有一圈彩色的羽毛就像自带眼影一样,而且很有自己的主意,所以寻找难度很大。
山里也有很漂亮的鸟,不过那些鸟都很警惕,很少跟人类亲近。莫九是第一次听说那只叫单于的鹦鹉,觉得很好奇,就多听了一会儿,然后趁小警察吃完饭离开,自己回头面对着墙壁,喂怀里的阿七吃了些饭。
“唧~~~”阿七眼睛亮晶晶的拍拍莫九的胸膛,一脸兴奋。
“你也好奇?”莫九低声笑,“可是咱们要离开了……这个地方,还是不要再来的好……”
“叽……”
第3章 你看到一只鸟
小警察帮忙买了票,时间是晚上八点钟。车站肯定人来人往,比城市里的公交站牌那里还要热闹,莫九没考虑多久就准备在派出所里待一天,至少这里是绝对安全。
看着大家忙活,不停的打电话不停的进出,莫九从中知道一些别的信息,那只叫单于的鹦鹉竟然知道躲开摄像头,据说公路监控录像中最后关于单于的摄像是他冲着镜头甩舌头拍翅膀的镜头。
单于真是聪明的不像话,莫九在心里想着,不过他隔着衣服摸了摸怀里的阿七,感觉如果阿七也有人教,肯定比那只鹦鹉更聪明。
阿七隔着衣服摸了摸莫九的手掌,然后发出微小的叽叽声,毛茸茸的尾巴在莫九怀里不安分的动来动去。莫九低头,从衣领的缝隙看着阿七亮晶晶的眼睛,说:“你想出去逛逛?”
躲在衣服里的阿七赶忙点头。
“那好吧。”也许是在这里得到足够的安全感,也许是知道就算是在附近肯定是安全的,莫九跟小警察打了声招呼,准备在派出所周围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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