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越的目光落在地面上那幅巨大的清明上河图壁画,泛黄的壁面上绘着鳞次栉比的房屋,有热闹的街坊,有往来不绝的行人,还有那用高头大马拉着的华贵的马车,他甚至能够在那繁华的街道尽头看到若隐若现的皇宫。
所有的这些,都让他感到无比的熟悉和亲切,有那么一瞬,他甚至怀疑自己是在做梦,梦醒了,他依然躺在自己宽大柔软的龙床上,有贴心的太监宫女伺候,有吃不完的山珍海味。
是了,那些从来没有觉得好吃的饭菜,在领略了陆思古的厨艺之后,他觉得简直是人间绝味。
想到陆思古,明越的脸色又阴沉了下来,不耐烦地一脚踢开挡在面前的东西。
这一踢不要紧,正踢中破碎的花瓶碎片,碎片很锋利,在鞋的前端划出一个口子,这下,明越彻底傻眼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新人请多支持~
☆、第二章
陆思古带着夭夭上了电梯,一路向下的过程中不断地有人进进出出,看到这只体型庞大的金毛犬,尤其是看到它嘴角的血迹时,都不约而同地变了脸色,随后像躲避瘟神似的将自己尽可能地挪到距狗和人较远的地方。
对于他们的这些小动作,陆思古一脸的不以为意,在电梯的指示灯闪到1时,他揉了揉夭夭头上的毛发,将它牵了出去。
陆思古有每天下班回家遛狗的习惯,他住在13层,楼层虽高,好在有电梯,上下也算方便,只是对于坐电梯,夭夭始终不大习惯,因为重力和惯性的缘故,电梯每到一层停下都会让人产生晕眩的感觉,狗也不例外。
所以,遛狗的时候,陆思古一般都会陪着夭夭走楼梯,今天特殊情况,且楼道的灯也坏了,他们不得不坐电梯。
走到小区花园的时候,一记清脆兴奋的小女孩的声音突然传了过来。
“哇,大狗狗~”
不知道为什么,小区明明也没禁止养狗,但这诺大的地方除了夭夭,陆思古表示他还真没见过其他的狗,猫倒是见过几只,不过似乎是野猫,没人养的那种,靠在垃圾箱扒拉些残羹剩饭喂活自己。
陆思古有时候会带些烤肠一类的东西扔给它们吃,虽说猫是养不熟的动物,一副王者气派高高在上的模样,但一来二去,倒也不像刚开始那样一见到陆思古和他的狗就躬起身子,竖起尾巴作攻击状。
夭夭虽然个头有些大,但整体来说是一只极其漂亮的狗,它的毛色很纯,泛着淡淡的金黄,一双圆溜溜水灵灵的眼睛跟点了漆似的,异常好看,再加上它性格温顺,所以很招小孩子喜欢。
陆思古每天遛狗的时候,就有很多小朋友想要和夭夭玩耍,只是往往被他们的父母阻拦,一来怕被狗咬,二来怕狗身上的细菌传染到孩子身上。
对此,陆思古只想呵呵一笑。
所以,尽管听到小女孩儿兴奋激动的声音,陆思古并没有停下脚步。
女孩儿似乎是一路小跑过来的,气喘呼呼地绕到他们面前,正面对上夭夭,眼睛立刻放出精光来,不管不顾地一把搂住夭夭的脖子,兴奋地将自己的脸往它的脸上蹭。
夭夭有些惊恐,它还没有从明越淫威的阴影下走出来,除了陆思古,对外人还有些恐惧。
再加上它刚掉了一颗牙,正处在受伤的脆弱时期,这姑娘还掐着它的脖子不松手。
它求救似的望向陆思古,但陆思古并没有打算解救它的意思。
这时,一个略显责备和愤怒的声音打破了这美好的画面。
“十一,快放开那只狗,你快把它掐死了!”
陆思古有些意外,第一次听到有为狗着想而不是担心自家孩子被咬的声音。
不过,这声音似乎有些熟悉……
陆思古回过头,正对上一双狭长但很精致的眼睛,鼻梁上架着一只金丝框眼镜,可能与本人的气质有关,非但不显庸俗,反而给他添了几丝斯文的贵气。
“赵总?”
陆思古暗暗一怔,他注意到男人没有像往常那样总是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搭配着擦的异常光亮的黑色皮鞋,而是穿着休闲的运动服和运动鞋,头发也不像上班的时候那样梳的一丝不乱,而是任其自由地垂在两颊。
“你也住在这里?”他问。
“嗯。”被称作赵总的男人显然比陆思古还要意外,不过,单从他的脸上并不能看出什么情绪变化出来。
与陆思古的从容淡漠相比,这人才是真正的高冷面瘫,不苟言笑。
“我是去年搬到这里来的,比你要早一些。”
“原来这样。”陆思古点了点头,脸上虽然没有什么情绪波动,但内心已经有一千头草泥马呼啸而过。
对于顶头上司与自己同住一个小区,而且这人又是大家公认的阎罗王、冰山脸,他说不出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大概跟上学的学生得知班主任要搬到自家隔壁的感觉差不多吧,都一样的酸爽。
那个叫作十一的女孩儿和夭夭玩的正欢,准确来说,是她一个人玩的很是欢乐,夭夭一脸不情愿地被她亲亲脸,摸摸头。
十一想逗它叫,但无论她怎么逗它,夭夭就是不张口,大概是不想让人发现它掉了一颗门牙的缘故吧。
你看,爱美之心不止人皆有之,狗也有,尤其是夭夭这种高颜值的狗。
“陆先生是新搬到这里的吗?怎么在这之前没有见过你?”
“嗯,算是吧,三个月前搬到这里来的。”陆思古应了一声,随即补充道:“赵总叫我小陆就行了。”
小陆……
小鹿……
赵又筠的脸色变了一变,镜片后的眼神忽然有些不自然,尴尬道:“我还是叫你陆先生吧。”
虽然同在一家公司,且赵又筠又是自己的直属上司,但说起来,两人的交集其实并不是太多。
作为飓风游戏开发公司的一名普通的程序猿,陆思古的生活从来都是再简单不过的,每天的生活就是上班,写代码,下班,遛狗,还有直播。
直到明越的出现,自己的生活节奏才被打乱。
既然赵总愿意叫自己陆先生,就让他叫吧。
十一终于松开夭夭,兴奋地朝赵又筠扑来,一把抱住他的大腿。
“爸爸,咱们也养只狗吧。”
一向淡定的陆思古终于脸露惊奇,目光在女孩儿与上司的脸上来回打量,忍不住问道:“十一是你女儿?”
话一出口,就后悔了,随意打听领导的私事似乎不是一个普通下属应该做的恰当的事情。
不过,这也不能怪他,作为公司的高岭之花,长相俊美、清冷疏人的赵又筠一直是公司员工悄悄议论的对象。
年纪轻轻就坐上总经理的职位,又是一个十足的工作狂,谁能想象,被大家默认的,就差和工作谈恋爱的上司,竟然已经有了一个这么大的女儿。
果然,赵又筠立马变了脸色,倒是十一扭过头来望着陆思古,眨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干脆地替他爸爸答道:“对啊,我是他女儿,他是我爸爸,爸爸早就和我妈妈离婚了。”
陆思古想,这姑娘的性格一定随她妈,他的上司是绝对不会这么多话的。
心直口快的小姑娘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再次将头扭回去央求赵又筠道:“爸爸,咱们养只狗吧,养一只跟这个大狗狗一模一样的狗。”
没等他爸爸回答,又扭过头问陆思古:“叔叔,这只大狗狗叫什么名字?”
陆思古有一种不好的预感,犹豫道:“夭夭。”
女孩咧开嘴笑了,灵动的眼睛中闪过一抹熠彩,望着夭夭开心地说:“那正好,等我养的狗长大了,就可以娶夭夭了,然后再生一窝小宝宝。”
……
赵又筠的额头上滴出几滴冷汗。
陆思古无情地粉碎女孩美好的愿望:“夭夭是只公狗……”
女孩脸上兴奋的表情顿时僵住,两只大眼睛瞪得颇像二次元漫画中受了惊吓的少女。
但很快,她呆怔的眸中又恢复了神采,声似银铃般欢快。
“没关系,男生也可以和男生在一起,就像我爸爸一样。”
不经意的一句话,却像晴天里的一道惊雷,把旁边的两个大男人给劈了个里焦外嫩。
赵又筠一把捂住十一的嘴,脸上红一块白一块,红白交映,说不上是气得还是窘的。
陆思古终于不淡定了,使劲儿克制住脸上颤抖的表情,在它们崩裂之前,连忙拉紧狗拴,向赵又筠道了声:“赵总,夭夭的牙掉了,我要赶紧去给它补牙,回见!”
说完,疾风似的匆匆离开。
留下身后这对父女,在萧瑟的秋风中大眼瞪小眼。
赵又筠望着女儿那张无比可爱又无比欠扁的脸,心想,你怎么不是个男生呢,老子真想分分钟呼你几巴掌。
☆、第三章
陆思古觉得自己今天的运势不大好。
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哄得夭夭走进兽医院,又花了很大的力气才让兽医给它补了一颗牙。
补牙之前,那金毛狗死活不愿意张开嘴,犟地跟头驴似的,补完牙后,又喜滋滋地站在镜子跟前跟孔雀欣赏自己的倒影似的欣赏自己新门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