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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甘 番外完结 (遥蜻)


  见我出来,他先以烟一指餐厅桌上的饭菜:“自己去热一热。”我没说话,默默去把饭热了,他向来不高兴我睡懒觉,为此我们争吵过数次,但我今天不会刻意去找他吵架,因为我极有可能口不择言,我暂时还不想他知道我已经知晓他的出轨。
  其实是简单的蛋炒饭,一看就是出自秦煜明的手笔,因为他喜欢在蛋炒饭里加剁碎的青椒和小葱,而之前请的保姆不会。我看一眼墙上的日历,今天周三,是我们请的保姆陈姨惯例的休息日。
  我端着个碗,坐到秦煜明身边的沙发上,他在用碟片看一部我们早就一起看过的电影,漂亮的金发女郎在舞台中的聚光灯下尽情舞蹈,蹩脚害羞的诗人隐匿在熙攘人群最暗处,眼里闪烁的爱慕之光令我想要马上关掉它。
  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即将迸发的热烈爱情令我胃部不适,大概重新加热过的蛋炒饭的油腻也是诱因之一。我在那木然地嚼着油腻的金黄米饭,眼睛盯着屏幕,脑海里却在寻思秦煜明是否知道我对他那档子事已经有所察觉的事。
  “你睡觉时有人打电话来,我给你挂断好几个。”眼角余光里秦煜明似将目光投来,我没看他,却看向一直放在茶几上的手机。此刻屏幕是暗的,我在想会是谁那么急地找我。他先是沉默,接着站起身走了。
  我终于不用僵着个脸摆给他看,松开握着调羹的手,去检查我的手机。屏幕上从早上八点半开始的一连串未接电话令我有些嘴角抽搐,这些都来自于同一个人,也不知道她怎么知道我现在有空闲。
  我还在翻手机,秦煜明却突然出现在旁边,玻璃桌面倒映着他微沉的表情,即使皱眉的样子也很性`感——这是他曾经到处勾三搭四寻欢作乐的资本,当然,他的资本可不止这些。
  一双拖鞋被扔在我搭在一起的双脚旁,他嘴里的烟似乎一直含着未抽,燃出一截灰柱。
  “穿好鞋。”他言简意赅。
  我不想理他。有时在他面前我总是瞬间缩小,变回年幼时只在暗处瞧着他的那个怯懦的我。怯懦又倔强,渴望获得关注,却最擅长死鸭子嘴硬。
  他对我这态度也习以为常,我们曾经上演过许多这样的戏码,他要求我的许多事,我都只是犟着不去做,比如在家里好好穿鞋,或者不要在床上抽烟。这些都是小事。
  多数他都是把我夹在指间的烟抽走熄灭,或是像现在这样,蹲下`身替我穿好拖鞋。
  总是这样,看似沉默冷淡,对我的温柔却毫不吝啬。一层一层先是绸布,如今是锁链,将我缚在他早已织构好的网中。
  我要是能一早挣脱这温柔,也不用在这嚼着油腻的蛋炒饭,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一样傻兮兮地纠结痛苦了。
  Chapter 1.3
  秦煜明大概只打算守我到吃完午饭,他现在开一家摄影工作室,当老板的不用老是亲自去拍,有些却还是需要他出马的。我坐在沙发上吸烟,看他走来走去地收拾,终于伸手按了遥控,关掉那烦人的爱情电影。
  骤然静了,他却没有什么反应。他总是这样,听说父亲出轨时,知道父母离婚时,再次见到我时,第一次和我上床时——那时我俩都谈不上有感情,连亲情都没有——他都是如今这副样子,冷漠镇定,好像没有事能令他激动,哪怕只是瞳孔略微收缩。
  我曾经想要看到他情绪激动的一面,但是真正看到后,却更宁愿一切都没发生过。
  “我今晚应该回不来,这次的顾客尤其麻烦。”秦煜明将收拾好的包扔在沙发上,“明天傍晚到家——你不要再迟睡晚起,给我好好吃饭。”
  他倒是淡定得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这是我最痛恨的模样,但现在我却什么指责的话都说不出口,只是目光不自主地追随他的身影,嘴里含糊地应着他一贯的叮嘱。
  脑子里想的却是别的事。
  我从昨晚开始一直在脑海里盘桓的,无法驱逐的念头:他到底为什么会出轨?
  我看不出他对我有厌倦——若真是有人会对我感到厌倦,那真是令我刮目相看,我还没被甩过,不过我不想尝试那滋味。但别告诉我是一时醉酒引起,那未免太可笑。虽然我和他就是因酒醉而开始,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场合,错误的对象,一切都是错的,我们最后却在一起了。
  秦煜明很好,我不打算就此轻易放弃。我也瞧不出他有分手的念头。说到犯错,我当年或许更甚,他这次的错误,我认为可以原谅,即使我还是感到恶心。我想把他推到浴室的浴缸里,用刷子刷遍他的全身,不放过任何地方,包括他的小脚趾缝——这个念头从昨晚就在困扰我。
  我看着秦煜明嘴里含一根烟,还在四处找打火机,便示意他过来,我看到他眼里的困惑,但还是过来了。
  他的衬衣领口一向开两个扣,松松露出部分锁骨,我一向喜欢含着那里轻轻啃咬,留下些许痕迹,他总是纵容。我攥住他衣角,将他拉得弯下腰来,又拎住那齐整衣领,令他的脸凑向我——那只是一瞬间,烟点燃,我松开他的衣领,兀自取下嘴里的烟朝他吐了口烟雾,他在灰白的缱绻烟雾里垂眸看我,脸上没什么表情,却也取下自己的烟,再次俯下`身——这次倒是主动——含住我的唇,挑开,唇舌交缠,追逐舔咬,那是非常用力的吻,而我们已许久没有这样接过吻。
  很享受,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即使最后我因残余的烟呛到而咳嗽,不得不推开他。
  最后我放弃那碗底都是油的蛋炒饭,应了打我电话一上午的那位的约,去她一向喜爱的餐厅,陪她吃饭。
  我到的时候她已在看菜单,穿一身白裙,手臂线条纤细漂亮,手指纤长,周围不管男女都向她暗暗投去目光,直到我在她对面坐下。
  “哟,终于舍得来了?”她懒懒投来目光,很不高兴的模样。
  “毕竟见你是需要梳妆打扮才敢出门的。”我难得打趣,却换得一声冷哼,挑眉道,“万鹤,我可是昨晚才到家,你从早上八点半开始打我电话,是不是也太扰人清梦?”
  “平时你不七点半点就已起床?还一直挂我电话!好不容易约好时间,反而还让女士等你,你还是不是绅士了?”万鹤听我指责非但不觉得自己有错,反过来指责我一番,“是不是昨晚小别胜新婚,今天早上爬不起来啊?”
  “反正我不喜欢女人。”我回道,“更何况挂你电话的又不是我,是秦煜明。”
  万鹤以前还是模特时曾与秦煜明合作过,她是看人最好先看脸,秦煜明是各方面都合她胃口,约了好几次都被直言了当地拒绝,直到后来知道他当时已与我在一起,为此曾精神折磨我许久,就为了要一张秦煜明清晨美男睡醒图。
  就算不论我的拍照技术,那也是当然不会拍给她的。
  “秦煜明果然还是起那么早,真是健康的生活方式啊。”不出所料,只要一提到秦煜明,她就开始一副少女模样捧脸发花痴,她喜欢极了秦煜明的脸,为此可以忽略秦煜明的若干缺点,甚至时常当我的面帮他说好话,常令我鸡皮疙瘩起一身,恨不能直接站起身走人。
  “你看着精神不怎么好,是太累了吗?”万鹤一番感叹被上菜的侍者打断,话锋一转,直接对准我。
  我一时有些犹豫,万鹤对感情一类的事情总有种奇异的直觉,不然她偶然尝试的爱情小说也不会那样畅销。按道理若是想要找谁谈这件事,她无疑是个好人选,但她这样喜欢秦煜明,我实在不知道该以何种语气诉说,才不会激起她总是能轻易点燃的怒火。
  但目前我已经知道他确实出轨,就算告诉万鹤,也不过是更加确定他出轨了而已,并不能有什么实质上的帮助。
  我说,“总是各地跑,比当模特时累得多。只睡一觉当然补不回来。”
  她脸上显出可怜的表情,“本来还想要你陪我去那个吧,帮我看看怎样搭讪那个男人呢。”
  “你还能不知道搭讪人?”我觉得奇特,脸上表情忍不住夸张,紧接着小腿一痛,被她用高跟鞋在桌下狠踹一脚,“——是个怎样的男人?”
  “很帅,温柔又沉默的那种。啊,还很绅士。”说着白我一眼,“不过他就是太沉默,不管谁搭讪都不理呢。”她说完,又是一副忧愁模样,由此可见,那个男人应该很帅,很有吸引力,要不她早就转换目标。
  “那你之前的那个安妮呢?”我突然想起在我去拍戏前她告诉我的,她新交的可爱女朋友,随口问道。
  “她跟个野男人跑了。”万鹤声音有些闷,我大概猜到她很喜欢安妮,前所未有的认真,却没想到这才多久,对方就已经跟别人跑了。
  “你不是夸她甜美又可爱,像小鹿一样迷人吗?”一边说这话,我感到一阵恶寒,亏得万鹤说得出这种老土情话,安妮不跑才怪。
  “她确实很可爱啊。”万鹤叹一口气,“算了,不说这些。”她伸手在我俩中间摆了两摆,“有件事我想跟你商量商量,这是我今天找你的缘故之一。”
  “你说?”我正夹那滑不溜丢的丸子,我对筷子使得不是很在行,丸子一类令我头疼,面条粉类更是让我要命。说话间丸子不出所料地再次从筷间滑落,万鹤看不下去,伸筷给我夹了放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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